最新安全技术措施通用规定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范本一、总则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工程质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
二、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施工区域和安全注意事项。
所有施工人员和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按规定穿着安全服装。
2.所有施工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交通导向系统,确保车辆和人员有序通行。
各种交通标志和标线必须清晰可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三、施工作业安全措施1.高空作业1.1高空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工作证书的人员进行,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高空作业区域。
1.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按规定固定在安全绳上。
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应严禁进行超负荷作业,保持安全距离。
2.电焊作业2.1电焊作业必须由持有焊接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严禁未经培训和许可的人员操作电焊设备。
2.2电焊作业区域必须设立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防火布和防火器材。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品。
3.爆破作业3.1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业的爆破工程师进行,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2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和安全评估,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四、应急处置措施1.火灾事故1.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撤离。
1.2启动灭火装置进行初期扑救,同时报警并呼叫消防队进行灭火救援。
2.事故伤亡2.1发生事故伤亡时,第一时间进行急救,并报警并呼叫医疗救护车进行院外救治。
2.2事故现场必须保留现场及周边环境的证据,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五、经济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违反本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导致事故发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皮带区日常检修通用安全技术措施2023

皮带区日常检修通用安全技术措施一、皮带区日常检修停送电措施1、井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所管辖范围内供电系统的供电方式及线路,检修、维护机电设备时,停送电人员必须由井下电气作业人员执行,且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停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使用好公司统一印发的“有人作业,禁止合电”的停电牌,停电时必须将所检修设备的上一级总开关打零位并闭锁,并将自己的“停电牌”挂在总开关的闭锁栓上;3、凡在电气设备上停电工作时,在停电后工作前必须进行验电放电和接装地线工作。
在停电而未接装地线的设备上工作,应视为带电工作。
4、停电后必须选用与所验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对线路及设备进行验电,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5、停电后必须做好验电、放电工作,验放电完毕后,用一根导线将所检修的开关电源侧的三相电进行封地,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严禁单人作业;6、接装地线必须由二人进行,装、拆地线均须戴绝缘手套,如刀闸一侧带电,严禁登上刀闸或其他构架装接地线。
接地线时要先接地线端,然后再封已停电之三相导线端。
拆除时手续相反;7、已装设的接地线必须严格登记,如需交接班时,应逐一交待清楚,并说明装设地点;8、若采区变电硐室或其他配电设备,停电后接地确实有困难(如胶皮电缆、防爆开关或台式开关等),则工作现场可不接地。
但必须有保证不致误送电之安全措施;9、工作结束时,必须认真检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必要时用摇表检查(高压设备接地线若不是专用又不能编号保存并收回核对时,必须用摇表检查),情况完全正常后方准合电。
10、送电前必须检查确认所送电线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如两组以上人员分别工作时,应各自悬挂自备之停电牌。
一组工作完毕见有他组之停电牌尚未摘除,绝对禁止合闸;11、因工作任务变动或其他原因,当班没完成停电检修工作时,必须将停电情况及未完成的工作在现场向下一班详细交待清楚。
带压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带压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1、带压操作通用规定
进行气压、液压(油压、水压)等带压操作时,必须先泄压,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使用风、水要有相应的防止管路接头脱落的二次保护;对工作面带压管路需进行二次保护。
2、液压管路保护
(1)对于经常磨损、曲折的管路,可根据条件补加套管,并对套管进行二次包扎,避免管路炸裂高压介质伤人。
(2)保护好管路套管,对损坏的套管及时更换。
(3)发现管路损伤或密封损坏,需及时维修、更换。
(4)压风管路严禁承受外力,禁止吊挂重物,避免管路受损崩裂。
3、个体防护
(1)凡涉及带压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佩带护目镜。
(2)处理液压管路时,人员站位得当,避免正面直对液压元件。
(3)如不慎有油脂等杂物溅入眼睛,及时用清水冲洗,必要时升井就医。
4、带压操作注意事项
(1)处理所有的带压操作,必须先泄压,确认泄压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2)严禁野蛮操作,严禁砸截止阀。
(3)检修人员要熟悉液压操作系统及管路布置,避免误操作。
(4)凡涉及多人、多路液压管路配合作业时,操作人员需相互配合好,确认各自操作正确,避免操作不当导致事故。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规定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规定
汇报人:
日期:
•总则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目录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与检查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改进与完善
•附则与附件
01总则
目的和意义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通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可以减
少或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降
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从而保障员工的
生命安全。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可以提升企
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社会
形象和信誉,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
发展。
适用于所有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危险物品的企业
和单位。
适用于所有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项目和活动。
适用范围
0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方针行业标准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方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根据行业标准,企业应制定符合行业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030201编制依据。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其配线方式、导线的允许截面、导线的连接方式和敷设方法等,均应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规定,并尽可能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区域或距离爆炸能释放较远的地点,避开易受机构损伤、振动、腐蚀、粉尘和纤维积聚以及有危险高温的区域。
严禁架空线路跨越爆炸危险场所。
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附近时,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边界的距离至少应为杆塔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对于10千伏及以下线路,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如减小档距和拉力、加强紧蛎、加大导线截面、加强绝缘等),才可适当减小距离。
在电气线路上,应根据需要安装相应的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过载、短路、漏电、接地、断线等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或切断电源。
因此,低压系统应为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系统。
在相线和工作零线上,一般均应装有短路保护装置。
至于3~10千伏电缆线路,须装设零序电流保护装置;若电缆线路位于0区和10区,零序电流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
在爆炸危险场所,为了防止爆炸性气体通过电缆沟、钢管、保护管和敷管时留下的孔洞,造成不同危险区域之间或危险区非爆炸危险区之间串通,必须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得作为导线连接或分支之间。
为了保证自动切断故障线路,0区、1区和10区内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000伏以下线路,其接地线的截面,应保证单相接地的最小短路电流至少为保护该段线路的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5倍,或自动开关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整定电流的1.5倍。
防止矿井外因火灾安全技术通用措施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纳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四周,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改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5〕电焊、气焊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马上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特别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停止特别危险区内的一切作业。
煤层中未采纳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某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某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某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重点强调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和监督措施。
一、预防措施1.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在工程开始之前,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各个工序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安全培训和教育:对进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流程等内容,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区分不同区域,标识出高风险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4.安全设施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要求,合理设置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防护栏、安全带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危险源管控: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管控,包括各类机械设备、化学品、高温、高压等,确保其正常使用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二、应急措施1.应急预案制定:根据工程特点和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方案和应急装备支持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让工作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并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3.应急设备准备:做好应急设备的准备工作,包括灭火器、急救药品、应急通讯设备等,确保在需要时能快速使用。
三、监督措施1.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2.安全督导:安排专业的安全督导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施工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
3.开展安全评估:在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工程所带来的风险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4.提供安全培训:根据工人的需要和工程的具体要求,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综上所述,某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主要包括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和监督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标题: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生产运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划、实施、监督和改进工作,形成科学严谨、运行有效的安全防护体系。
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部门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工艺流程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技术方案、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防护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内容1. 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及时间进度。
2. 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严格按照既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确保所有设备、设施、系统在设计、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等各阶段均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3. 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
4. 安全技术培训与教育:针对员工开展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并定期更新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际操作演练,检验安全技术措施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有效性。
四、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的执行与考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企业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将定期对各部门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部门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结语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全体员工应当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共同参与到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和实践中来,通过持续改进和完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注:此文档仅为示例框架,具体内容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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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通用规定第十章安全技术措施一、一般规定1、本作业规程必须由技术人员提前七天向施工队干部、职工传达贯彻,并作好记录,学习签名,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如听不到传达必须补课,考试不合格必补考。
2、本规程根据现场变化可随时修改或补充,但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3、新职工下井前必须学习煤矿基础知识两个月考试合格方可下井,并建立师徒合同。
特殊工种,如各类司机、爆破工、瓦斯检查员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
4、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制,交接班制、质量验收、开工报告等制度,交接班时,班组长必须把当班工作情况、安全情况,机械运转情况向接班班长交代清楚。
5、必须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001年],《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局)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点首先敲帮问顶,将悬煤险石摘除后方可工作。
7、严禁冒险作业。
各工种必须带工具上岗,迎头严禁空项作业,在围岩稳定、顶板完整、煤岩帮无片帮的情况下,炮掘最大空项距不得超过1.1m,在围岩不稳定、顶板完整但有片帮时,最大空项距不得超过0.8m。
空项距内顶板用前探梁控制。
8、掘进工作面所有巷道支护必须完好,畅通无阻,卫生清洁;对断棚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方可工作。
9、各巷道信号线、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各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完好的要求。
坚决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线接前沿。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10、所有机电设备,防爆性能良好,并有合格的接地装置和绝缘保护。
机械部位的定位销、保护罩、安全闸及电器设备的过流保护、电器或机械闭锁信号等,必须完好、灵活、安全可靠。
电缆绝缘良好,电钻、信号和照明有综合保护,低压馈电路上必须设置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
11、风管、水管和电缆,必须按断面图中规定位置敷设。
12、各巷道物料必须摆放整齐。
装、卸及犯人抬放物件时,必须相互叫应好,以防伤人。
13、迎头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止作业并汇报矿调度室。
(1)迎头有挂汗、挂红、空气变冷水叫、恶臭、淋水变浑或底板涌水增大等情况之一者。
(2)顶帮岩石压力骤增、破碎、支护变形、底鼓者。
(3)温度突变或煤炭自燃预兆,有烟雾、煤油气味、明火者。
(4)瓦斯超限者。
14、巷道贯通时必须提前编制贯通措施。
15、认真开好班前会,交清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问题。
犯人在工作中变换工作地点或工种,必须由安排工作的人员交代上述问题,并学习新地点(或工种)的作业规程(或操作规程)。
16、材料供应要及时,并存放整齐。
二、巷道施工(一)打眼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打眼时,班组长要组织犯人首先敲帮问顶,详细检查工作地点顶帮岩石及支护情况,用不短于1.2m的长柄工具摘掉活石,加固支架。
处理活石时,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进行,不准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
够锚距(棚挡)距离时要立即锚杆,不够锚距时要使好前探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使好后,必须对工作人员的安全。
2、班组长必须负责详细检查围岩的纹情况,若发现险石时要及时处理。
如果处理困难或有危险时,不能盲目处理,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险石所在部位,用临时支拄支护好后方可打眼,在打眼时应尽量避开此处,并随时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打眼前首先打开风水阀门吹洗风水管路畅通后,将风钻、锚杆机油壶内灌满机油并检查风钻、锚杆机进风水口有无堵塞物,如有时必须清理冲洗干净后,再将风水胶管用带丝活接,快速卡子与风钻、锚杆机连接牢固后打开风水阀门检查风、水胶管有无跑风、漏水现象,若有时必须进行重新绑牢后,方可进行打眼。
打眼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活接与快速卡子的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防止风水胶管脱落伤人。
4、打眼时,要根据中腰线及爆破图表要求布置炮眼。
钻进中,钎子不能上下左右移动,以免造成闷气断钎伤人。
5、打眼时,风钻前方不准站人。
掌钎点眼人衣袖口要扎紧,系好工作服纽扣,眼定住后,要立即撤到风钻后面。
风钻、锚杆机的位置,高低要根据眼的角度调好。
打眼时,钻工要立于风钻一侧,不要用两腿夹住钻,也不准受握风钻钻腿、锚杆机活杆,只能受握风钻、锚杆机把手。
用力要均匀适当,防止操作不协调,用力不均匀而发生断钎伤人。
锚杆机钻工要在锚杆机的右侧操作,锚杆机左侧不准站人,防止打住钻杆锚杆机左旋伤人。
风钻,锚杆机更换、续接钻杆时,要关闭供风开关将压风量减小到最小,慢慢关闭升降开关使风钻、锚杆机低速转动,慢慢回落到最低位置后,方可更换钻杆。
钻工和更换钻杆人员要配合默契,防止钻机突然的升降伤人。
6、多台风钻,锚杆机打眼,必须作到:定人,定机,定位。
风钻不准上下重叠布置,风钻下不准站人。
打高眼时要扎好牢固的架子。
7、在打眼过程中,如遇突然喷水或钻眼内回水变大、变小、甚至全无,或煤岩突然变软,要立即停止钻进进行检查。
如果透裂隙水并涌水量较大时不要拔出钎子,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汇报调度。
8、打眼结束后要吹炮眼。
吹炮眼时,无关人员要立即撤出。
吹眼的俩人要配合好,不准用馈风管子代替阀门,要把吹杆慢慢伸入眼内,并随吹杆的深入逐渐加大风量,以免堵吹杆。
开风吹眼时,人要躲开钻孔方向。
9、使用电煤钻打眼时,衣袖口要扎紧,禁止带手套。
打眼前,应首先送电试运转,如发现异常,不准使用。
打眼时,用镐点眼,严禁手扶钻杆点眼。
电钻打眼要用力均匀,不准用脚蹬或强推硬压。
严禁在残眼内重新打眼。
打眼结束后,应将电钻带到安全、干燥、清洁的地方,并将电缆盘好。
10、无论风钻打眼或电煤钻,锚杆机打眼,严禁边打眼边装药,严禁打干眼。
(二)装、放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放炮前,班组长必须组织掘进工作面人员进行敲帮问顶,详细检查顶帮滑纹情况,摘掉活石,并检查加固支架。
2、爆破工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并要持证上岗,必须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
3、严格执行用多少领多少,用不了交回去的火药领退制度。
领取的火药,必须锁在专用箱内锁好(雷管与炸药必须分装),严禁乱扔乱放。
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
每次爆破时,都必须将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严禁使用硬化变质炸药,发现变质炸药要退回火药发硐室,不准私自处理。
4、起爆前,所有机具和电缆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在所有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通路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应在距爆破地点100m以外的躲避所内或安全地方进行警戒,并要严格执行“爆破三级信号三保险制”。
爆破后,警戒人员必须由班组长亲自来接,不准私自脱岗。
5、装配起爆炸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配起爆炸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面工作地点进行。
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起爆药。
装配起爆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带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6、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三信号制”,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
7、炮眼深度封泥及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1年)第三百二十八条、三百二十九条严禁明火起爆和放糊炮。
8、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1)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时。
(2)装药前和起爆前,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有出水预兆、透老空等情况时。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6)在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未洒水降尘时,或打干眼时。
(7)掘进工作面附近的工具、电缆、管子设备等未进行可靠保护时。
(8)炮眼内的煤粉、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9)炮眼深度,封泥及封泥量不符合规程要求时。
(10)不使用水泥炮时。
(11)爆破母线长度不够,或有明显接头未做处理时。
(12)各路岗哨未按规定设好,交代好时;或不严格执行“爆破三保险制”时。
(13)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爆破三级信号”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组长、队长迅速处理。
再未做出妥善处理前,不准装药起爆。
9、装药时,首先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10、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1、起爆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但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12、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必须在距爆破地点100m以外,并在躲避所里或拐弯以外有安全可靠遮挡的地方起爆。
13、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
不到起爆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
爆破后,必须立即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4、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全面检查一切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再经瓦斯检查员亲自同意后方准开始执行。
爆破前,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5秒钟,抬头观察,无问题时,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
再特殊情况下,如果留下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代清情况。
15、掘进工作面必须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起爆,半煤岩巷道采用分打分装(应采用正向起爆)。
16、爆破后,当掘进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7、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成短路,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