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注册场所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 公司注册地址:第二条经营范围1. 公司经营范围:2. 公司经营期限:第三条资本和股东1. 公司注册资本:2. 股东名单及出资额:第四条公司组织架构1. 公司董事会:2. 公司监事会:3. 公司经理人: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五条董事会1. 董事会职权:2. 董事会成员:3.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监事会1. 监事会职权:2. 监事会成员:3.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经理人1. 经理人职责:2. 经理人任职条件:第八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职权: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公司财务和会计第九条财务管理1. 财务管理职责:2. 财务报告:第十条会计和审计1. 会计标准:2. 审计职责:第四章公司增减资和变更第十一条增减资和股权转让1. 增减资规定:2. 股权转让规定:第十二条公司变更1. 公司变更程序:2. 公司变更范围: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三条公司解散1. 公司解散条件:2. 公司解散程序:第十四条公司清算1. 公司清算程序:2. 公司清算方式: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名单、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股东大会、财务管理、财务报告、会计和审计、增减资和股权转让、公司变更、公司解散、公司清算。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财务报告、会计标准、审计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精选):免修版模板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简称“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工商及财务咨询、注册公司章程、提供公司设立及变更相关服务等。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工商局指定的城市,具体地质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行承担公司债务风险。
第五条公司目标公司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高质量的工商局注册及相关服务,致力于帮助客户实现企业快速成长。
第二章资本与股权第六条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股东按比例认缴。
第七条股东权益股东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享有公司经营收益和分配权益。
第八条股权变更股东可以转让其股份,但应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下进行。
第九条公司盈利分配公司年度盈利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一定比例应留作公积金。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管理及其他职能。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其他董事。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规划以及重大决策的审议和决策。
第十三条经理层公司设立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分公司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上为独立法人。
第四章公司运营第十五条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流程和规范。
第十六条职工管理公司根据需求招聘职工,并制定相应的用工规定和制度。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维护客户关系并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十九条监督与审计公司设立监督与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应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清算程序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程序,包括清偿债务、转让资产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由【股东姓名】提供。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经营范围一】2.【经营范围二】...第四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为【公司住所】。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六条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姓名】,其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姓名一】出资【出资金额】元,占总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二】出资【出资金额】元,占总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七条股东会议1. 股东会议应当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召开,召开期限为【召开期限】。
2. 股东会议的召集方式可以是【召集方式一】、【召集方式二】。
召集通知应当提前【召集通知期限】镞发。
...第八条股权转让1. 股东有权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需经其他股东的同意。
2. 股权转让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进行相应记录。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董事会1.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
2.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董事会主要职责一】、【董事会主要职责二】。
...第十条监事会1. 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2.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事会主要职责一】、【监事会主要职责二】。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一条财务管理1. 本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
2.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二】。
...第五章法律事务第十二条法律事务管理1. 本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法务事务的管理由【负责法务事务的责任人】负责。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附件一名称】2.【附件二名称】...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法律名词一】:【注释一】2.【法律名词二】:【注释二】...第七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困难一】:【解决办法一】2.【困难二】:【解决办法二】...以上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文档模板范本。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公司名称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大写:[注册资本大写金额])。
第四条股东出资1. 股东应根据其所持股份比例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支付出资款项。
2. 每位股东应在[日期]之前支付其应出资金额的[百分比]%作为首期出资,并在该日期之后的[日期]内支付余下的出资金额。
第三章公司组织形式第五条公司管理机构1. 公司设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和监事会(Supervisory Board)。
2. 董事会承担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3. 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第六条董事会1.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人组成,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期限为[任职期限]。
3. 董事会成员应以过半数的比例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决策。
第七条监事会1. 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人数]人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2. 监事会成员的任职期限为[任职期限]。
3. 监事会成员应以过半数的比例通过投票方式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第四章公司运营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范围]。
2. 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内容由董事会决策,并经工商局批准。
第九条公司财务管理1. 本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的监督。
2. 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工作。
第五章公司变更与解散第十条公司变更1. 公司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等。
2. 公司变更的决策应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通过,并经工商局批准。
第十一条公司解散1. 公司解散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有限期公司到期解散、股东决定解散、公司破产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管理和运营公司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共同组成。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持有股份比例所分取的利润和资产的所有权。
第十四条股东减少投资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协商、转让或者其他法定方式减少投资。
第十五条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股东有权以投资款等形式增加对公司的投资。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者法定解散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程序:公司解散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结果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附件一:公司股东资格登记表2. 公司章程附件二:股东会议决议书3. 公司章程附件三:董事会决议书4. 公司章程附件四:监事会决议书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集体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精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精选),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并合法登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文本。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性质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投资管理、贸易代理、市场营销等。
第四条业务性质本公司的业务性质主要为技术相关领域的服务提供商,以提供高质量的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互联网服务等为主要业务。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架构第五条董事会本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的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六条总经理本公司设有总经理,总经理是本公司的执行负责人。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任期为三年。
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和领导本公司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监事会本公司设有监事会,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的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的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八条业务部门本公司设有多个业务部门,以满足各种业务需求。
不同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第四章公司的股东和股权第九条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股东享有根据其所持股权比例获得公司收益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自愿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
股权转让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查并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本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股东大会由所有股东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责任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五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管理本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审计、资金管理等。
国家工商总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货币出资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 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者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份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允许;不允许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允许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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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标准版)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内部管理,明确股东的权益和义务,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及地址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2.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3. 公司经营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权益和义务1. 股东享有公司的分红权、表决权和转让权,依法享有其他权益。
2. 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义务,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六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3. 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董事长、董事、监事;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董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4.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决策重大投资和合作项目等。
第三章公司内部管理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1. 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的利益和权益。
2. 职工代表大会由各部门选举产生,经董事会批准成立。
3.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九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独立于董事会。
2.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
4.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董事行使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等。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条财务管理原则公司财务管理遵循诚实、公正、透明和谨慎的原则,确保公司经营状况的真实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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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200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