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相关汇总
关于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关于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引言: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同时也是财务开支巨大的行业。
然而,由于资金的巨大流动和资金和资源的集中管理,工程项目往往面临着廉政风险。
廉政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中,利用职权腐败、以权谋私等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不公。
本文将重点分析工程廉政风险的主要点以及如何通过防控措施来降低这些风险。
一、工程廉政风险点1. 采购环节:工程项目中,采购环节是廉政风险的重点。
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公开招标程序的违规、虚标、招标文件的暗箱操作、关键人员的利益输送等。
2. 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是控制风险的关键环节。
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合同条款的不合理、偏差审批和合同变更的操作不透明等。
3. 施工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也是廉政风险的主要点。
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施工过程中的财务欺诈、工程质量差等。
4. 环保监管:工程项目中,环保监管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环境污染问题和水资源浪费问题等。
二、防控措施1. 采购环节的防控:(1)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
采取多个评标专家,随机抽签等方式,确保招标结果的公正性。
(2)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加强对关键人员的监管,在招标和采购过程中,对关键人员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廉洁性。
2. 合同管理的防控:(1)建立合理的合同制度,明确合同的内容和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2)加强合同审批制度,明确合同变更的权限和程序。
确保合同变更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建立偏差审批制度,对项目中的偏差进行审查和核准。
确保项目进展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 施工管理的防控:(1)选择具备良好声誉的施工单位。
在评标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过往业绩和信誉进行评估,确保施工单位的可信度。
(2)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立监督机制。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1.背景工程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涉及到大量资金、资源和公共利益。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环境的复杂和职业道德的滑坡等因素,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如腐败、权力寻租、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不仅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是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2.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内容2.1意识形态和组织机构在工程建设领域,宣传和弘扬廉洁文化、推行正能量是最基本的措施。
要大力弘扬职业道德,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此外,在组织机构上,需要建立健全廉政工作机构,明确廉政工作职责,形成有利于防范和惩治腐败的工作机制。
廉政工作机构应当包括监察机构、纪检机构、监督机构等。
2.2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进行规范化治理具有关键作用。
要加强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体系,明确实施监察、稽查、审计等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行为的规定,并采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测和监督,实现全程信息化。
2.3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面的监管,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同时,建立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预防和控制各种风险,提高防控廉政风险的效果。
2.4业务流程和奖惩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加强对业务流程的规范和监管,对职业业务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化,并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考核体系。
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廉洁从业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规和腐败行为进行惩处和严肃处理。
3.结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是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完善和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洁建设水平,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日益强调“安全第一、质量至上、节能环保、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而建设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则成为了重中之重。
因此,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企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建立企业品牌形象,成为发展之路上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一、廉政风险分析在工程建设中,廉政风险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1.安全风险。
建设工程涉及到很多专业技术,并且现场施工环境复杂。
若贪污受贿、违规行为发生,将导致工程安全风险加大,而且也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质量风险。
建设工程涉及到材料的选用和施工实践,如果中途以次充好、恶意降低成本等不良行为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将受到损害,进而引起各种投诉和争端。
对企业资金流异常、隐瞒缺陷、诋毁竞争对手等行为也会导致企业信誉受损。
3.环境风险。
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具有极高的敏感性,环境评估、环境保护、责任认定等几乎是涉及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如果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不当行为,如排放大量有害气体、化学物质等,将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将被禁止继续处于建设领域。
二、廉政风险应对策略1.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明确企业组织架构,定义各部门职责,建立规范和严格的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要采取因应措施与防范措施相结合的方法,防止利益相关方对风险曲解、利用或绕过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2.强化员工教育培训。
通过针对性的课程再教育,灌输廉洁和诚信意识。
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
加强质量管理,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加强管理与督导手段,明确权责。
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及时的收集、分析和处置风险的信息,强化学习,可以通过常规的考虑各种领域和控制方面的信息来协助预测潜在的不安全事件,并保持企业灵活度。
4.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公正、透明、可审计的审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同时,还可以通过实施内部规章制度和外部监督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约束和规范。
三、结语在工程建设行业,要建立健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就必须对风险进行详尽和细致的分析,采取各种措施降低风险。
工程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工程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工程部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各种建设工程时涉及资金、资源、人员等方面的问题,更容易引发廉政风险。
为了保证工程部的风险管理和防控措施,以下是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以及相应的防控措施。
1. 购买材料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贿赂行为防控措施:加强对材料供应商的监督,提高采购透明度,建立严格的采购程序和制度,不允许与供应商共同拥有股份或利益。
2. 工程资金可能被挪用、盗用防控措施:各级财务管理人员对流程和操作进行审核和监督,建立专门的风险控制机构进行监测,以及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
3. 费用超支或虚报防控措施: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掌握实际操作数据,按照制定的预算计划执行,每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进行质量控制、成本控制。
4. 工程变更、索赔等问题防控措施:制定详细的变更、索赔程序,每个环节都有唯一的负责人来掌控。
在与客户的沟通中要详细记录和留有证据,以便处理问题时进行核查和审核。
二、施工安全方面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1. 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卫生安全问题和职业病问题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严格管理现场,加强对设计文档的审核、质量检测,确保现场卫生、安全。
2. 人员非法上岗、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制定严格的施工规范,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严格执行上岗证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安全通报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和清算,从根源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施工材料安全问题防控措施:要求所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实行质量跟踪制度,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安全。
同时,加强现场管理,实行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
1. 工程设计、施工、质检人员受到外部人员的利益诱惑防控措施:加强对工程人员的身份审核和聘任程序,对工程人员进行诚信档案管理,实行标准考核,对不达标人员进行处理,增强工程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责任心。
2. 工程人员违反规章制度防控措施:制定职业行为规范,并进行深入宣传和培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规章制度的违反进行严格惩罚。
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管理

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是人类各种组织活动中最普通和最重要的一种活动。
近百年来,人们把研究管理活动所形成的管理基本原理和方法,统称为管理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管理【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拓展源头防腐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效,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特结合残联系统廉政建设风险防范工作实际,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一、思想道德风险点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道德滑坡,政治觉悟不高,缺乏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奉献和牺牲精神。
2、缺少经常性、针对性学习和思考,进取创新精神不够,政策业务水平不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需要。
3、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缺乏热情,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不能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虚心听取残疾人意见,创新发展意识不强,工作业绩不佳。
4、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管理不严或是没有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可能产生拉帮结派、各自为政、相互扯皮拆台等歪风邪气。
5、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关键性没有充分认识,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造成单位或干部个人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防控措施: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监管、公正廉洁执法理念,构建起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
2、加强理事会班子思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单位机关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3、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切实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
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前言工程建设领域是国家重点领域,也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廉洁性,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廉洁风险点1. 招投标环节招投标环节是工程建设中最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环节之一。
一些不法分子往往通过行贿等手段来获取工程项目。
2. 合同签订环节合同签订环节也是一个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环节。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在合同中添加附加条款等手段来获取不当利益。
3. 工程施工环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材料质量不达标、施工进度拖延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增加腐败风险。
4. 工程验收和结算环节在验收和结算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虚报冒领、贪污受贿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增加腐败风险。
三、防控措施1. 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政府部门应当严格监管招投标过程,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应当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和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进行惩罚。
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合同的审查和监督,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重条款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避免出现附加条款等不合理要求。
3. 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测。
同时,应当严格规范材料采购和使用行为,防止出现不达标材料问题。
4. 加强工程验收和结算管理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验收和结算管理制度,并加强对验收过程中的监管。
在结算过程中,应当注重发票真实性和可核查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5.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并严格依法治理腐败行为。
同时,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廉洁建设的认识和意识。
四、结论工程建设领域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控措施来保证工程建设的廉洁性。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和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廉洁建设的认识和意识。
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施》2023-10-29CATALOGUE 目录•工程廉政风险点概述•工程廉政风险点识别•工程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工程廉政风险点防控实践•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展望与思考01工程廉政风险点概述风险点定义工程廉政风险点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包括岗位、人员、环节和流程等。
风险点分类根据工程建设过程的特点,廉政风险点可划分为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结算等五大类。
风险点定义与分类工程建设领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到利益诱惑。
人为因素管理因素经济因素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腐败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工程建设资金流量大,部分环节成本压力大,存在以次充好、虚报冒领等问题。
03风险点产生的原因0201风险点防控的重要性有效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有助于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保障工程质量廉政风险点防控有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权力滥用和市场操纵行为。
维护公平竞争廉政风险点防控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促进企业发展廉政风险点防控有助于预防和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预防腐败行为02工程廉政风险点识别招投标环节风险点部分投标人互相串通,形成围标、串标,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
围标、串标投标人以低价中标,然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变更、签证等方式提高结算价款,以实现不当得利。
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可能存在不公正评价或内定中标人等情况,影响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评标不公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能存在虚假招标行为,如虚假招标公告、虚假中标结果等,导致中标结果缺乏真实性和合法性。
虚假招标合同签订环节风险点合同变更随意合同变更过于随意,缺乏必要的审批和监督程序,导致合同履行结果与预期不符。
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规范行为,如阴阳合同、虚假合同等,导致合同缺乏真实性和合法性。
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三篇

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三篇篇一:XXXX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登记表工程名称:时间:年月日篇二:工程技术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风险点:(风险等级二级)1、在施工队伍选择上,任人唯亲,不按质量要求进行验收;2、生产过程中,以偷工减料,私改图纸或施工工艺;3、透露工程价款及相关信息资料;4、不按项目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资料;5、对外包工程的隐蔽质量缺陷视而不见;6、与施工队伍勾结,谎报其完成工程量及人工费;7,在编制工艺文件时,不照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8、对施工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乱表态放行;9、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不按规范进行,违规操作。
防控措施:1、在选择施工队伍上,任人唯贤,集体研究;2、严把好质量关;3、严守商业秘密;4、按照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进行计量结算;5、对廉洁自律提出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6、应按照规范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7、应如实申报施工队伍使用的人工费;8、要严格按照技术部门所指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9、严格按照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工艺文件编制;篇三:工程建设分包管理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一、分包管理工作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及目前主要问题:1、默许、纵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默许、纵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
2、在工程量计量方面有意偏袒施工单位,多计量,随意增加现场签证,改变设计,从而使施工单位可以重新报价,获取利益。
3、对施工方吃拿卡要,索取回扣,介绍劳务队伍,施工及安装材料等以权谋私行为。
二、分包管理工作“不能腐”体质机制做法及成效:1、建立规范化的合同(施工)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规范验收程序,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杜绝不合格产品及工艺,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2、规范计量及签证程序,严格执行管理程序、审批程序,加强工程审计,规范开展计量及签证工作。
3、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员工素质,规范执行工程安全、质量考核制度,规范、及时处理违约纠纷,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杜绝吃拿卡要行为,严禁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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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贯彻落实《天津市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试行)》任务分解方案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试行)》,具体安排如下:一、规范工程建设决策行为,重点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1.严格遵守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决策规则和程序。
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滨海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和投向,规范和统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程序、审批要件和审查深度。
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重大项目决策咨询、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
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以及重大项目公示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严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擅自决策、盲目决策,违法违规上马项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及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不正当利益。
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制度,切实做好项目勘察、设计、论证分析等前期工作,确保投资计划和项目预算下达后即可履行招投标手续,完成开工准备,及时开工建设。
责任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监察室、财政局、建环局、城管局、滨海综合办、规划处2.严格执行建设审批程序。
严格审查投资规模、资金来源、配套资金落实等,避免“钓鱼工程”。
(1)加强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一站式”集中审批、现场审批、联合审批,全面落实“阳光”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要全部进入市和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按照天津市投资项目类联合审批办理规程实行联合审批,杜绝暗箱操作,严禁违规审批和利用项目审批权搞权钱交易。
政府职能部门要与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杜绝“有偿审批”、“重复审批”,减少建设成本。
严禁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审批程序,严禁越权审批项目。
责任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监察室、发展研究室及具有审批权限的各部门(2)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违法违规建设的,要对有关领导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和行政问责。
责任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经发局、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规划处3.加强对重大项目审批工作的沟通协调。
建立相关政府审批部门间的联动机制,有效发挥各方力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避免政府部门间的重复劳动。
建立重大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处理审批中遇到的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对项目规划依据、节能评估、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条件的审核。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要坚持审批关口前移,杜绝违法违规建设,严格禁止未批先建。
责任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监察室、发展研究室及具有审批权限的各部门4.加强对规划审批的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严格执行规划建设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行为,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
严格遵守“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建设项目跟踪及证后监管。
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严禁违规变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
完善规划“一网保廉”监管平台,加强对业务审批效率质量、自由裁量权和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实现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内容风险点的全过程监督。
责任牵头单位:规划处责任单位:监察室、管委会办公室5.加强对土地审批、出让和征地拆迁的监管。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严禁违法用地。
严格执行规划用地审批和监管制度,推动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管理等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禁止违规批地、违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坚决执行国家关于经营性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所有经营性项目用地必须进入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
严格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协议出让范围。
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及操作规程,推行评估和补偿结果公示、责任追究、诉求接待处理等制度,严禁人为扩大地质地价差别,增加土地转让费用;严禁产权单位与评估机构串通,变更评估价格,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拆迁单位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
责任牵头单位:城管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监察室二、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重点解决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6.强化建设工程进场交易管理。
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凡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全部进入有形交易市场。
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载体,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网络监控平台,工程交易要全部纳入统一的招投标网络监控平台,严禁建设项目脱离监管。
对建设项目不进场交易、不上网运行的,将视为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规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监察室、工委组织部、劳人局7.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程序。
严格落实《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和《建设工程资信标评审补充规定》、《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补充规定》、《建设工程评标管理补充规定》。
严格履行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备案程序,进一步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
投标人少于15家时,不得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加强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管理,凡是出现投诉、举报,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该单位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再自行组织招标。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监察室8.完善招标事项核准制。
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明确核准招标的政策界限和有关程序,落实责任要求,凡是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都要公开招标。
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要从严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不招标或者将公开招标转为邀请招标的,必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
对邀请招标、自行招标和不招标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核准。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监察室、经发局9.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1)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
要实行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全市统一编号,统一在网上打印中标通知书,招标情况网络化监管。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监察室(2)建立健全经发、建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查制度以及招标大额度诚信保证金制度,坚决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监察室(3)加大对违规招标的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监察室(4)审查施工图预算及各类工程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造价的合理性实施监督,并负责与建设单位共同审定招标项目控制价。
责任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10.规范评标专家管理。
严格落实《评标专家管理规定》,规范专家评标行为。
强化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严把评标专家资格、专家委员会组建和评标监督三个关口,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和标后评议及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专家与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串通,对因违法违规评标出现投诉、举报或诉讼的,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同时追究其违法违规责任。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监察室11.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业主)的管理。
严格落实天津市《关于开展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严格执行《天津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标准》,使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与企业资质考核挂钩,切实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严重缺乏诚信、业务水平低下、违法违规严重的中介机构予以停业整顿。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监察室12.推进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全面构建建设领域企业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市场准入与清除的制度体系。
继续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搜集企业在招投标、合同履约等环节的市场信用记录信息,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披露。
充分利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考核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审查投标人资格、确定中标人、企业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于失信企业或人员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市场准入,禁止其在高新区承接工程。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监察室三、规范工程建设资金安全使用,重点解决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3.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
(1)认真落实《天津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津财基[2010]57号),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管理部门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阶段直至项目竣工,实行全过程财务管理与监督。
加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预、结算评审工作,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投资审核和控制机制、项目投资估算审核制度和投资概算评审制度。
责任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经发局、建环局、滨海综合办(2)建立项目可研、初设、联合审核会签制度,发挥财务总监作用,加强工程前期各节点项目财政部门投资评审工作,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审查、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理、规范、高效运行。
责任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建环局、财政局、滨海综合办14.加强建设资金风险防范。
(1)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资金“借用管还”机制,确保不出现债务风险和信用风险。
完善大额贷款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察,确保贷款资金规范运行、有效使用、贷款按期偿还。
定期考核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扩大支出范围的行为。
责任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监察室(2)严格项目合同管理,规范价款结算。
责任牵头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责任单位:财政局(3)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严格实行项目分账核算,资金专款专用,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按照规定妥善处理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15.加强建设项目的审计、稽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稽查。
每年选择部分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稽查,并将审计、稽查结果向管委会报告。
对民生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要逐步引入群众监督员制度。
责任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监察室、经发局、建环局、城管局、滨海综合办、规划处(2)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发生严重违规问题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建环局、滨海综合办、工委组织部、劳人局16.加强设备材料采购的管理。
认真落实《天津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程序》(津财采[2010]52号),加强对采购预算与计划、委托代理机构、信息公开以及合同履约验收环节的管理,推行公开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