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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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三篇)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三篇)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员工的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确保生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

以下是关于“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的____字阐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员工工作行为的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公司职工、合同工等。

所有从业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对于员工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三违”行为,将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企业将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对一定期限内发生的“三违”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以提醒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章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第六条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遵守相关安全作业规程,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拒绝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行为。

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将根据危害程度和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1. 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予以记过处分;2. 较重违法行为,第一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予以降职处分;3. 严重违法行为,第一次予以降职处分,第二次予以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予以开除处分。

第八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如发生事故、伤亡等,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章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第九条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遵守工作规程,逃避工作,拒绝加班和换岗,私自离岗等行为。

第十条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1. 轻微违法行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2. 较重违法行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予以降职处分;3. 严重违法行为,第一次予以降职处分,第二次予以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予以开除处分。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三违是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或安全生产规定等行为的总称。

三违行为不仅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还会损害企业的形象和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因此,企业必需建立完善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奖惩措施,促进员工自我规范,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和可持续进展。

一、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一)安全生产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判;第三次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岗、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理。

2.私自操作、更改操作程序等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发生重点事故的,予以行政拘留。

3.在压力容器、高处、机具等不安全作业中违规行为: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以50元以上罚款;第三次予以撤岗、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理。

4.违反EHS体系要求,造成重点损失或事故的:相应的依法依规的惩罚。

(二)工作纪律违规行为5.在上班时间睡觉、打牌、看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以50元以上罚款;第三次予以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理。

6.请假、旷工等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判;第三次以50元以上罚款;三次以上,视情节予以暂扣薪资,警示解雇。

7.在职业工作中违反行业道德的行为:第一次通报批判;第二次以100元以上罚款;第三次取消年度优秀员工、取消晋升、停止年终奖金等奖惩措施。

(三)其他违规行为8.偷盗、挪用公司财务、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以企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参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等的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判;第三次由公司纪委处理,必要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制度要求(一)完善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包括三违事件的界定、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订立实在细则和流程,便利企业管理和员工参照;同时要健全日常检查和监管措施,将三违行为纳入考核管理体系。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范本三违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三违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按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从而导致事故、质量问题、纪律问题等行为。

第四条对于违反三违行为的员工,将依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企业的管理部门。

第六条违反三违行为应通报奖惩,对于有重大影响的违反三违行为,可予以公开曝光。

第七条对于经常违反三违行为的员工,将被纳入企业的信用体系,评定为不合格员工。

第二章违反三违行为及处罚第八条以下为员工违反三违行为的内容:(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护服等,将面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降职或解聘等处罚。

(二)违反纪律要求,如迟到早退、旷工、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等,将面临扣除工资、记过、处分或解聘等处罚。

(三)违反操作规程,如不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私自调整设备、擅自停机等,将面临罚款、记过、停职、降职或解聘等处罚。

(四)违反质量规定,如故意疏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私自偷工减料、私自出卖企业利益等,将面临罚款、记过、停职、降职或解聘等处罚。

(五)违反工作纪律,如工作懈怠、推卸责任、拒绝接受安排等,将面临扣除工资、记过、处罚或解聘等处罚。

第九条对于一般性的违反三违行为,员工将面临以下处罚:(一)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到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工资,罚款金额将根据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来确定。

(三)记过:将违规行为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停工整顿:对于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将停工整顿一段时间,期间不发放工资。

(五)降职:对于违规行为带来较大损失的员工,将予以降职处罚,降低其岗位级别和职务。

第十条对于严重违反三违的员工,将面临以下处罚:(一)解聘:在严重违反三违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提高职工遵纪守法、文明礼貌、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和水平,在企事业单位内推进文明办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下列“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一切行为。

3.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本制度的内容向全体员工公布,并加强宣传培训,使全体员工认真遵守。

4.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二、“三违”行为定义1.“三违”指的是违规说话、违规行为、违规活动三种行为。

2.违规说话:包括但不限于粗口、骂人、挑拨闹事等言语行为。

3.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私用单位财物、违反规章制度、违禁品带入单位等行为。

4.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私拉关系、私通同样等行为。

三、管理办法1.违规说话(1)在工作岗位上严禁使用粗口、脏话,任何挑衅、侮辱、骚扰他人的言论行为均不允许。

(2)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使其他人受到干扰。

(3)对于搞事情、捣乱、造谣者,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处理。

2.违规行为(1)擅自私用单位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通过严格执法,依法处理。

(3)私带违禁品入单位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处理。

3.违规活动(1)私拉关系、私通同事等行为,不但会破坏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秩序,还会伤害其他同事的感情。

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批评,并做出相应处理。

(2)对于合作对象公司或者外来客户的违规活动应注意监督,如跟风参与或者支持观点偏激的活动,应及时制止。

四、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的员工,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

2.如果情节严重或者多次发生违规行为,将给予书面警告并限制其相关权利。

3.严重情况下,将对其进行记过、降职、以及辞退等严厉处罚。

五、奖励措施1.对于遵纪守法、文明礼貌、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将进行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

2.建立员工表扬制度,鼓励员工相互监督,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文明办公建设。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三违”行为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形象,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1.目的: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工作纪律,促进工作效率提高。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职工和管理人员。

三、“三违”行为的定义和范围1.“三违”行为包括:1.1违反法律法规:指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窃、贪污、受贿、虚报冒领、私自批准支出等违法行为。

1.2违反组织纪律:指工作人员违反企业或组织内部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考勤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违纪行为。

1.3违反职业道德:指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泄露商业秘密等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

2.范围:上述“三违”行为适用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一切职务和场合,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四、行为管理措施1.提醒教育:对于第一次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采取提醒教育措施,通过口头劝告、书面告诫、团体警示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警示。

2.警告处分:若工作人员连续多次或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或职业道德,可给予警告处分,向其提出书面警告,并在档案中作为记录。

3.记过处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或职业道德,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可给予记过处分,降低被处分人员的工作评价,并在档案中作为记录。

4.降级处分:对于有重大失职失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或职业道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可给予降级处分,将其从原职务降低一个或多个级别,并在档案中作为记录。

5.辞退处分:对于情节严重、丧失信用、不宜留用的工作人员,可给予辞退处分,终止其劳动合同或解除其工作关系,并在档案中作为记录。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减少现场隐患,严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行为,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及相关方的管理。

2权限和职责2.1安环部负责对公司内“三违”行为的监督检查与考核;2.2各部门须负责本部门“三违”行为的监督与管理;2.3各管理人员不得有“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2.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不得有“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内容3.1“三违”行为的检查与管理安环部对检查出的“三违”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并于安全会议上提出管理和控制措施。

安环部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考核;“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部门给予相应的考核。

3.2“三违”行为的具体内容有以下行为的,均属违章作业行为:凡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有关领导研究措施、作业规定或亲临指挥,却有意回避、推卸责任、不闻不问而险些造成事故的行为,视同违章指挥。

有以下行为的均属违章指挥:有以下行为的,均属违反劳动纪律:4考核对“三违”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森煌集团奖惩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十项禁令》等相关规定予以考核,对____“三违”行为的人员予以相应奖励。

5相关文件、附件、缩写、定义050-ohsgl-09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nmrlgl036《森煌集团奖惩管理规定》050-ohsgl-124《安全生产十项禁令》“三违”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三违”行为管理制度,是指对“三违”行为进行认定、查处、教育和整改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消除“三违”行为。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认定第五条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指挥生产的行为。

第六条违章操作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第七条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三违”行为的查处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三违”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对“三违”行为进行认定,对确认的“三违”行为进行记录、报告和公示。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对“三违”行为进行查处,对确认的“三违”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对于重复发生的“三违”行为,公司应当加大查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第四章“三违”行为的教育和整改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对于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纠正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其不再犯类似错误。

反“三违”管理制度(5篇)

反“三违”管理制度(5篇)

反“三违”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切实做好反“三违”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尽量避免由于“三违”而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指挥人员从客观实际出发,不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而指挥;(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设备、人员、方法等具备安全条件;(三)要求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四)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五)要求职工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能熟练操作;(六)要求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七)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八)加强职工工作责任心教育;(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的劳动组织;(十)加强劳动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素质;(十一)公司加大反“三违”的检查监督考核力度,对查出的“三违”严格处理考核,绝不姑息迁就。

(十二)对“三违”情况实行举报制度,员工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将“三违”现象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一经查实确定,将对举报“三违”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并且严格保密举报人员的情况;建立“三违”现象通报栏,及时通报“三违”情况;建立“三违”人员档案;对“三违”人员进行脱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十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处理;(十四)发生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十五)要求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类规章制度标准及其有关的文件;(十六)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反“三违”管理制度(2)一、引言近年来,“三违”问题成为在国内范围内广泛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其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

然而,“三违”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目前国内广泛采用的管理方式,是否能够真正解决“三违”问题,还需进行深入的探讨。

本文将从“三违”管理制度的缺陷、对社会的损害以及推行改革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解决“三违”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二、“三违”管理制度的缺陷“三违”管理制度是指对施工现场三违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一种制度,目前在国内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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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 公司办公室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三违” 行为种类的辨识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 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0)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21) 检修设备时未切断电源。

(22) 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23) 检修电器设施是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24) 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25)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26)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二)违章指挥行为
(1) 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 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
生产。

(3)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
问不组织消除。

(5)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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