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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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表

查阅文件、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个人谈话;查阅证书
(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1、建立全员花名册,详细记录员工从进入到目前三级培训教育和考核、年度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查2018年培训计划,是否含盖所有员工,培训内容、时间及考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台帐和资料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等);
(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个人谈话;查阅证书
(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1、建立全员花名册,详细记录员工从进入到目前三级培训教育和考核、年度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查2018年培训计划,是否含盖所有员工,培训内容、时间及考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台帐和资料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等);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表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个人谈话;查阅证书
(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1、建立全员花名册,详细记录员工从进入到目前三级培训教育和考核、年度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查2018年培训计划,是否含盖所有员工,培训内容、时间及考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台帐和资料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查阅文件、资料、专家评审签字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一)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
1、罗列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清单;
2、重要设施、装备有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3、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率记录。
查阅资料、台帐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二)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1、制定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日常维护制度;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整改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个人谈话;查阅证书
(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1、建立全员花名册,详细记录员工从进入到目前三级培训教育和考核、年度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查2018年培训计划,是否含盖所有员工,培训内容、时间及考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台帐和资料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查阅文件、资料、专家评审签字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一)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
1、罗列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清单;
2、重要设施、装备有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3、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率记录。
查阅资料、台帐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二)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1、制定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日常维护制度;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整改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

□(九)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二)款;《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六)项: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五万以下罚款。
□(十)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二)项: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万以上十万一下罚款。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中打√;不符合条件的在□打×;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在□中打○)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一)项;《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二)项;《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十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二)款;《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该协议无效,二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十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十)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二)项: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万以上十万一下罚款。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中打√;不符合条件的在□打×;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在□中打○)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一)项;《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二)项;《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十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二)款;《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该协议无效,二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十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十)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

二
特种设备
1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5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学历且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
5
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43条
6
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54条
三
防火防爆
GB50489
5.1.13条
2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安全、卫生、施工安装、检修及生产操作等要求,以及物料输送与储存方式等条件确定。
GB50489
5.2.1条
3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化工企业重点安全检查表
1、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实际情况
特种设备
1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5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学历且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
5
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43条
6
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54条
三
防火防爆
GB50489
5.1.13条
2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安全、卫生、施工安装、检修及生产操作等要求,以及物料输送与储存方式等条件确定。
GB50489
5.2.1条
3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化工企业重点安全检查表
1、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实际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导检查表 (最新完整版)

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者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保安人员情况。
12
医院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情况。
13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入院安检设备配备和警务室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情况。
14
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分级分区充实应急物资情况。
15
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援演练。
22
落实毒性、麻醉、精神、放射性药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列入合理用药、临床用药质控等考核,实现闭环式监管情况
23
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情况。
24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内各类建筑物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5
外包项目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定期安全检查及隐患问题督促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导检查表
受检单位: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
序号
内容
存在问题
1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1+37+8”系列文件规定列入党组织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研讨学习情况。
2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情况。
19
落实经常性维保、定期自行检测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实行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情况。
20
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21
健全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完善“一图一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位置图》《单位危险化学品风险明细表》),落实“五双制度”情况(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
12
医院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情况。
13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入院安检设备配备和警务室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情况。
14
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分级分区充实应急物资情况。
15
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援演练。
22
落实毒性、麻醉、精神、放射性药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列入合理用药、临床用药质控等考核,实现闭环式监管情况
23
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情况。
24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内各类建筑物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5
外包项目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定期安全检查及隐患问题督促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导检查表
受检单位: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
序号
内容
存在问题
1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1+37+8”系列文件规定列入党组织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研讨学习情况。
2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情况。
19
落实经常性维保、定期自行检测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实行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情况。
20
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21
健全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完善“一图一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位置图》《单位危险化学品风险明细表》),落实“五双制度”情况(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危化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场地,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管理。
《344号令》22、61.3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危化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是否按期做安全评价。
《344号令》22、61.7
储存、使用危化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在同一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单位名称:注册地点:
单位地址:检查时间: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符合要求
责令改正
行政处罚
1
*安全机构设置及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
≥300从业人员
≥2人专职或机构
《条例》17、51
≥50从业人员
≥1人专职
≤50从业人员
≥1人兼职
2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给个人、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有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条例》15
安全设备有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并由有关
人员签字。
《安全生产法》29
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安全标志登记,有检
测报告。
《安全生产法》30
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禁止使用危
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专(兼)安全管理人员任职前应培训并考核合格。
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应告知从业人员其作业场所、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应急措施,并有双方签名。
5
建没项目“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44号令》22、61.3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危化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是否按期做安全评价。
《344号令》22、61.7
储存、使用危化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在同一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单位名称:注册地点:
单位地址:检查时间: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符合要求
责令改正
行政处罚
1
*安全机构设置及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
≥300从业人员
≥2人专职或机构
《条例》17、51
≥50从业人员
≥1人专职
≤50从业人员
≥1人兼职
2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给个人、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有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条例》15
安全设备有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并由有关
人员签字。
《安全生产法》29
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安全标志登记,有检
测报告。
《安全生产法》30
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禁止使用危
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专(兼)安全管理人员任职前应培训并考核合格。
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应告知从业人员其作业场所、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应急措施,并有双方签名。
5
建没项目“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
<
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5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学历且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54条
三
防火防爆
:
1
在使用或产生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第
/
有可燃气体和粉尘泄露的封闭作业场所必须设计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作业场所中的危险物质的浓度不超过有关规定,并设计必要的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
GB50489
条
2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安全、卫生、施工安装、检修及生产操作等要求,以及物料输送与储存方式等条件确定。
GB50489
,
条
3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GB50489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
13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法》第69条
{
14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5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学历且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54条
三
防火防爆
:
1
在使用或产生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第
/
有可燃气体和粉尘泄露的封闭作业场所必须设计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作业场所中的危险物质的浓度不超过有关规定,并设计必要的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
GB50489
条
2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安全、卫生、施工安装、检修及生产操作等要求,以及物料输送与储存方式等条件确定。
GB50489
,
条
3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GB50489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
13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法》第69条
{
14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检查表含检查内容、检查依据、隐患认定、处罚条款
1.1.1是否缺少资 质证照 1.1.2资质证照是 否合法有效 1.1.3 其他
1. 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 品企业
基础类
缺少资质 营业执照(危 证照 化)
1.1.1是否缺少资 质证照 1.1.2资质证照是 否 营业执照(非 证照 煤)
检查要求
具体内容
隐患认定
处罚条款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99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 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 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分类名称 子分类名称 检查项
检查项细分
所有行业
基础类
缺少资质 营业执照 证照
检查条款内容 检查类别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 营业执照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 资质证照 定的有效期内。 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 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 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 营业执照在法 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 资质证照 定的有效期内。 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 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 营业执照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 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 资质证照 定的有效期内。 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 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的决定》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 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 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 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 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 饭店、商场、市场; 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 资质证照 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 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 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 应当停止使用。 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 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 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 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 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 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 、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 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 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的决定》第十四条,对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 号第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 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 资质证照 证后进行生产。 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 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
安全生产法检查表
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组织演练;
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
操作技能。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检查
是否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确定危 险源的性质、危害程度和风险控制措 施;
是否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工程技术 措施、管理措施、教育培训措施等;
是否建立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危险源 进行登记、监控和定期评估;
检查表,以满足不同需求。
03
多维度评估
未来安全生产法检查表可能不仅关注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还将考虑员工安全意识、应急响应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实现更加全面
的评估。
THANKS
感谢观看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 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措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 平的提升。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检查表的实施,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 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检查表的作用和意义
明确检查内容
便于记录和整理
检查表详细列出了需要检查的各项内容, 使得检查人员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避免遗漏。
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明确建设目标、内容、时间和方式等。
检查企业是否通过安全宣传、安全活动、安全标识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 围。
了解从业人员对企业安全文化的认同度和参与度,评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成效。
06 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情况检查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02 安全生产法基本 要求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 险。
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表
苏安监[2008]14号文
四、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目录》详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30号令)第五条
五、其他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及培训情况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专家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到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
2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三十八条
四、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目录》详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30号令)第五条
五、其他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及培训情况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专家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到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
2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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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危险物品场所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员工宿舍是否有紧急疏散出口,且标志明显、保持畅通
危险作业安排专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是否向从业人员告知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佩戴、使用
9
第二十四条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主管安监部门考核合格
高危企业是否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
3
隐患排
查治理
第三十八条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有记录
是否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4
教育
培训
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是否对全部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是否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人员及考核情况
是否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安全
设备
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是否经正规厂家制造、安装
是否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及检测,并做好记录
6
危险物
品管理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容器是否有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专门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关证明
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
第四十六条
是否将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个人
是否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是否定期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管理,定期检查,督促整改问题
10
应急管理
第七十九条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高危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是否建立专门的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是否针对危险物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
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三十七条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是否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
是否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应急措施
第三十二条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8
生产现场
高危企业是否配备必要应急器材、设备和物资
《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检查表
部门:日期:
序号
项目
法律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第十八条第(一)项、
第十九条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理
第十八条第(二)项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是否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高危企业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其他企业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场所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员工宿舍是否有紧急疏散出口,且标志明显、保持畅通
危险作业安排专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是否向从业人员告知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佩戴、使用
9
第二十四条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主管安监部门考核合格
高危企业是否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
3
隐患排
查治理
第三十八条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有记录
是否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4
教育
培训
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是否对全部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是否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人员及考核情况
是否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安全
设备
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是否经正规厂家制造、安装
是否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及检测,并做好记录
6
危险物
品管理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容器是否有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专门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关证明
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
第四十六条
是否将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个人
是否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是否定期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管理,定期检查,督促整改问题
10
应急管理
第七十九条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高危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是否建立专门的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是否针对危险物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
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三十七条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是否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
是否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应急措施
第三十二条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8
生产现场
高危企业是否配备必要应急器材、设备和物资
《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检查表
部门:日期:
序号
项目
法律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第十八条第(一)项、
第十九条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理
第十八条第(二)项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是否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高危企业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其他企业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