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_论文细纲
请谈谈你对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请谈谈你对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嘿,咱来唠唠咱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哈!这可老重要啦!
就说那个人民主权原则吧,这不就好比咱家里,咱老百姓就是这个家的主人嘛!咱们有权利参与国家大事,国家得听咱老百姓的声音呢!你看,每次选举的时候,不就是咱行使主权的时刻嘛,咱们能投票选出咱觉得合适的人来为咱服务,这多牛啊!
还有那个基本人权原则,哎呀呀,这就像给咱每个人都穿上了一件保护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都应该被尊重和保护呀!比如说,咱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利,谁也不能随便剥夺咱这些权利呢!就像小明一直想当画家,要是没有这个原则保障,有人硬不让他去追求,那得多惨呀!
再说那个法治原则,这简直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大法宝呀!有了它,一切都得按规矩来,谁也不能乱来!就像马路上的红绿灯,要是没有它,那还不得乱套啦!大家都得依法办事,不能随心所欲。
还有那个权力制约原则呢,就好比几个人一起干活儿,互相监督着,免
得有人偷懒或者乱来。
政府的各个部门也是这样,互相制约着,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咱老百姓服务呀,不然权力没个约束,那还了得!
咱国家的宪法基本原则就是这么厉害,这么重要!它们就像坚实的支柱,支撑着我们的国家,保障着我们的生活。
咱可得好好珍惜,好好维护呀!咱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让这些原则更好地发挥作用,这样咱们的国家才能越来越棒,咱们的生活才能越过越好!
这就是我对咱国家宪法基本原则的理解呀,咋样,是不是很清楚,很有趣呀!。
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

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因此,国家的主人不是君主,而是人民,治理者只是受人民委托,因而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从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布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等等。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也就是主权在民。
二、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社会中的人,因而当人权与某一个体的人相结合时,则不能不打上这个人所处客观社会历史条件的烙印,从而使人权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人权最原创的意义而言,它在本质上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三、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它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
如洛克认为,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的人民代表机关。
这样,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不仅宪法和法律具有广泛深厚的民主基础,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而且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坚强的后盾,从而使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有了真正实现的前提条件。
四、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是由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巴黎公社所首创的。
马克思指出: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
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
巴黎公社所首创的这一原则,被后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奉为一条重要的民主原则,并在各国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等等。
中考易错题系列理解和应用宪法的基本原则

中考易错题系列理解和应用宪法的基本原则中考易错题系列:理解和应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
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对于中考的政治科目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将围绕理解和应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展开讨论。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生效的基础,它们体现了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特征和基本价值观念。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宪法基本原则:1.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制定和实施内外政策的权力。
具体体现在国家决定内外政策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上,在对外关系上坚决维护国家利益。
2.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归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和民主参与等形式行使国家权力。
这一原则保证了人民对国家决策的参与和控制。
3. 社会主义原则社会主义原则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依据的原则。
它包括了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内容。
4.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国家行政、立法和司法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治的实施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司法的独立性。
二、理解宪法基本原则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需要通过对宪法文本和实践的分析来进行。
首先,在理解国家主权原则时,可以通过宪法中关于国家和政府组织形式以及对外事务处理的内容来解读。
其次,理解人民主权原则需要分析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民主制度,特别是选举和公民参与的方式。
再次,理解社会主义原则需要了解宪法关于党的领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规定,并通过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进行分析。
最后,理解法治原则需要研读宪法中有关法律制度和司法独立性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三、应用宪法基本原则理解宪法基本原则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运用到实际问题中,特别是在中考的应试环节中。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应用宪法基本原则的题型:1. 选择题例如:宪法的基本原则是()。
A.个人自由原则 B.最高原则 C.法治原则 D.国家主权原则正确答案是D。
如何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800字作文

如何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800字作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法律,是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总规程和原则的总纲。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行使政权的最高法律,也是确定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状况和行为规则的基础和根本。
它是确定政治体系、政府制度、社会制度和国家活动文明的根本准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有五个:第一,尊崇宪法,坚持法治;第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第三,坚持民主,坚持法制;第四,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第五,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这五项原则是宪法的基本精神,它基本上决定了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方向。
宪法的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护财产和其他民事权利,涵盖了人权、民主、思想、宗教、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以及参政争上的权利,尊重和承认少数民族权利(包括维护民族文化、促进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权利),尊重和保护环境的权利,尊重和支持不同宗教信仰。
宪法规定了共和国国家机关和其
他社会团体的行为规则,规定国家活动的文明礼仪,这些都是国家和社会行为之一。
基本上,宪法的基本原则是通过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方式,实现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的基本原则的实施,为实现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导和法律保障,以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平、繁荣和发展。
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北辰电大 12春行政本马玉群一、什么是宪法宪法的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等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共制定了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
二、什么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
宪法原则的基本功能是指导宪法规范与宪法制度运行的过程和程序,使宪法发展具有统一的基础和依据。
三、宪法应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一)人民主权原则(二)基本人权原则(三)法治原则(四)权力制约原则四、宪法原则性质与功能:(一)宪法原则的性质表现1、价值性2、原理性3、指导性4、多样性(二)宪法原则的基本功能1、提供现代国家构成原理的基础2、提供宪法国际化的事实和价值基础3、提供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冲突的指导原则与理论依据4、提供进行宪法解释与宪法判断的标准与认识论的工具宪法原则并不是具体而明确的规则,提供宪法价值社会化的基础与形式。
五、宪法原则形式与分类宪法原则作为对宪法制度运行过程进行指导的原理,其表现形式是多元化的。
在各国宪法学理论中宪法原则有不同的表述。
宪法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在宪法典中具体规定宪法原则。
(二)宪法典中没有明文。
六、宪法原则具体内容的分析:宪法原则具体内容有不同表述,但就其基本价值而言存在着一定的共性。
从各国宪法结构和发展过程看,宪法原则主要由民主原则与法制原则组成。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宪法基本原则范文

宪法基本原则范文首先,宪法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原则。
这是我国宪法的首要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国家制度的特别之处。
同时,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人民在国家事务中拥有最广泛的权力,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要求。
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结合,保证了国家权力真正为人民所用,推动着国家的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
其次,宪法基本原则还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原则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宪法的一大特点,体现了我国根据自身国情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寻求符合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发展道路。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则,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基础,是我国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一个重要原则,体现了党的领导地位对国家政权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是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事业发展。
此外,宪法基本原则还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治国、人权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国家权力机构的基本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
人权保障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尊重和保障市民权利的重要原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又支持、引导、鼓励和规范其他形式的经济。
总的来说,宪法基本原则是宪法的灵魂和精髓,是国家实行的根本指导和基本规范。
它们为国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方向,确保了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人民权益的保障。
只有遵循宪法基本原则,才能建立起国家的法治体系,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在实践中,我们要不断加强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学习和理解,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
对宪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和理解

对宪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和理解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国家宪法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律原则,是宪法制度的基石和指导思想。
宪法基本原则要求国家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事务时必须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确保国家政权和机构的稳定和合法性。
对宪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和理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1. 法治原则:宪法重视法治,使国家成为法治国家,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法治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并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
2. 人民主权原则:宪法承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主权归属于人民。
人民主权原则要求政府依托于人民的意志进行治理,实行民主的决策和管理。
3. 保障人权原则: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人身权、政治权和经济权等。
保障人权原则要求国家提供公平正义的法律环境,保障公民权益和人权的平等、不可侵犯和不可剥夺性。
4. 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原则:宪法要求国家的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平衡,以便防止滥权和专制。
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机构之间相互制约,通过分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相互制衡来保证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体来说,对宪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和理解包括法治、人民主权、保障人权和国家权力制约与平衡等方面。
这些原则构成了宪法制度的基础,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和指导。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作文800字

中国的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等各个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本依据。
宪法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影响,保障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中国的宪法包括四个部分:宪法序言、基本原则、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其中,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对中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都有重要的规定。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人民为中心。
宪法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的根本制度。
这就意味着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第二,中国的国家主席和国家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宪法规定,中国的国家主席和国家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这就保证了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使国家的决策和行动更加民主、公正和合理。
第三,中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宪法规定,中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这就意味着,在国家机构中,既要发扬民主、尊重群众的意见和权益,又要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实现集中统一的领导和决策。
第四,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
宪法规定,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就意味着,中国要坚持不断改革,不断开放,不断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从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国家的强盛。
总之,中国的宪法地位和基本原则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基石,也是中国发展的根本保障。
只有坚持宪法的原则和规定,才能够实现中国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宪法的实践和落实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在宪法的实施中,各级政府、法律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应当依法行事,树立法治意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特别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各个领域的发展都需要依靠法制化和法治化,而法制化和法治化的前提就是依法治国,从而建立一个公正、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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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论文细纲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基本原则是对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
而认真、全面地分析和归纳宪法的基本原则,对于了解宪法发展的规律性,特别是资本主义类型宪法与社会主义类型宪法间的历史联系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世界各国宪法与宪政理论和实践的考察表明,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在法国启蒙思想卢梭看来,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根据契约协议的产物,而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
因此,国家的主人不是君主,而是人民,治理者只是受人民委托,因而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人民主权学说的出现,是国家学就发展史上的一大飞跃,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锐利思想武器,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核心。
因此,从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布人的天赋权利不可转让、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宣布“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以来,西方国家在形式上一般都承认人民主权,并将其作为资产阶级民主的一项首要原则,而且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主权在民。
如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日本1946年宪法规定,“兹宣布主权属于国民”;意大利现行宪法规定,“主权属于人民,由人民在宪法所规定的形式和范围内实现之”,等等。
但这些形式上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广大人民群众已经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了。
在生产资料资本家个人占有的社会中,只能是有产者的权,人民主权则根本无从谈起。
只有在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起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人民主权才有可能实现。
尽管在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规范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如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那样明确规定的主权属于人民,而只看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但实际上“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自己的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也就是主权在民。
二、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尽管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社会中的人,因而当人权与某一个体的人相结合时,不能不打上这个人所处客观社会历史条件的烙印,从而使人权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人权最原创的意义而言,它在本质上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而且,虽然在人权源起于何时问题上,学者们有所谓人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级的产物,是在法律之后产生的,或者认为人权是随着人类的生产而产生的等不同论断,但人权口号由17、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最先提出这一点上,则认识基本一致。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不仅国家政权建立在“君权神授”基础之上,而且还公开推行等级特权和不平等。
随着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新兴的资产阶级也就强烈要求摧毁君权神授学说,要求建立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的发展资本主义的条件。
因此,17、18世纪的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学说,强调人人生而享有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
在启蒙思想家提出的天赋人权学说和人权口号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开始进行了争取人权的斗争。
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以及革命胜利后,人权口号逐渐被政治宣言和宪法确认为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后,同样也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
虽然在措辞上,社会主义宪法并未直接合作“人权”一词,但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人权的确认。
如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等,就是基本人权的主要内容。
同时,我们说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柄质特征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则是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的表现,因此,如果宪法不对此加以规定,那么,人民当家作主就只能是抽象的原则。
必须明确的是,由于资本主义宪法所体现的基本人权原则以资产阶级所有权为核心,因而虽然其宪法规范往往以公民普遍享有人权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它的特点在于以人权的普遍性掩盖人权的阶级性;社会主义宪法则在具体规范中,公开限制少数敌对分子的部分人权,其特点在于以人权的阶级性谋求人权的普遍性。
三、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它是指统治阶级按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
如洛克认为,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
潘恩也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
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这种主张对于反对封建专制特权,确立和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起了很大的作用。
因而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在其宪法规定和政治实践中贯彻了法治原则的精神。
在他们看来,宪法本身就是国家实行法治的标志,并且一般都在宪法规范中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作为1971年法国宪法序言的《人权宣言》宣布: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全国人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
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
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除德行和才能的差别外不应有其他差别,等等。
然而,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立国基础是资本的特权,因此法治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不可能真正实现。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建立,使法治原则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如果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是体现资本特权的法治,那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则是以消灭特权为目的法治。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的人民代表机关。
这样,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不仅宪法和法律具广泛深厚的民主基础,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而且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坚强的后盾,从而使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有了真正实现的前提条件。
四、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权力制约之所以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取决于宪法的逻辑起点和宪法的基本内容。
尽管导致近代宪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但从政治的局面而言,则是国家权力所有者的转换。
也就是说当国家权力从过去由少数人所有,转变为至在形式上由多数人所有,亦即人民主权出现后,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与国家权力的行使者相互分离。
为了保障国家权力所有者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并使这种保障机制具有足够的权威,确认权利制约权力的国家根本法也就应运而生。
就宪法的基本内容来说,不仅保障公民权利始终处于核心、主导地位,而且对国家权力不同部分之间的制约机制也有明确规定。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殃为分权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分权原则亦称公权、制衡原则。
分权是指把国家权力分成几部分,分别由几个国家机关独立行使;制衡则是指这几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
分权原则是17、18世纪欧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根据近代分权思想确立的。
它为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以代替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方案。
1787年美国宪法就按照典型的分权、制衡原则,确立了国家的政权体制。
法国《人权宣言》则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受美、法等国的影响,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均以不同形式确认了分权原则。
从资本主义各国政治实践看,分权原则对于确立和巩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美国总统尼克松被迫辞职,虽然是资产阶级垄断集团相互倾轧的结果,但分权原则不能不说也是一个重要环节。
随着资本主义国家行政权的日益扩大和立法权的日益缩小,分权、制衡原则也正在日益走向衰落。
内容摘要:宪法原则既表现为理念,也表现为具体的规范形式。
宪法原则是宪法价值的统一体和基础,是构成社会政治共同体的基本要素。
宪法原则作为对宪法制度运行过程进行指导的原理,其表现形式是多元化的。
在各国宪法学理论中宪法原则有不同的表述。
宪法原则具体内容有不同的表述,但就其基本价值而言存在着一定的共性。
关键词:价值理念民主法治引言宪法原则是体现在宪法制度与程序中的价值和理念,是构成宪法价值共同体的基础和连接点。
宪法原则既表现为人类生活的共同的价值追求,同时表现为各国特定宪法文化的存在方式与特殊性。
宪法原则既表现为理念,也表现为具体的规范形式。
在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的国家,宪法原则往往成为进行宪法判断的基础和具体依据。
宪法原则是宪法价值的统一体和基础,是构成社会政治共同体的基本要素。
宪法原则作为对宪法制度运行过程进行指导的原理,其表现形式是多元化的。
在各国宪法学理论中宪法原则有不同的表述。
宪法原则具体内容有不同的表述,但就其基本价值而言存在着一定的共性。
从各国宪法结构和发展过程看,宪法原则主要由民主原则与法治原则组成。
法治原则是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总结和概括的治国原理,是一种法的统治形式,已构成现代文明社会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一、宪法原则性质与功能(一)宪法原则的性质表现在:1、价值性2、原理性3、指导性4、多样性(二)宪法原则的基本功能二、宪法原则形式与分类第一种形式是宪法典中没有明文。
第二种形式是在宪法典中具体规定宪法原则。
1、保加利亚宪法(1991年)第一章以24条的篇幅规定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内容2、葡萄牙宪法(1982年)在宪法序言之后第一编基本权利与义务之前专门规定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共有11个条款。
三、宪法原则具体内容的分析(一)民主原则 1、在宪法制度的发展史上,从宪法理念角度对民主的概念进行分析始于1952年德国宪法法院的判决。
2、在宪法体系中民主原则发挥重要的功能。
3、各国宪法在其制度的设计和运作过程中,以民主价值的维护作为基础和出发点,通过不同的形式规定了民主的意义。
(二)法治原则 1、现代社会法治理论是内涵十分丰富的知识体系,既要反映人类追求的法治理论,同时也要反映人权保障的实践要求。
2、法治是历史的概念,时代的变迁不断赋予法治以新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