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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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陶瓷ce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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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陶瓷ce标准内容
卫生陶瓷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具有抗菌防霉、易清洁、耐化学腐蚀等特性的陶瓷材料。

CE标准是欧洲联盟针对不同产品领域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旨在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健康性和环保性。

下面是卫生陶瓷CE标准的主要内容:
1. 材料和生产工艺要求:CE标准要求卫生陶瓷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特定的物理、化学和机械性能指标。

生产过程中应遵循规定的工艺流程,并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2. 尺寸和几何特性要求:CE标准规定卫生陶瓷产品的尺寸、形状和平整度等几何特性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

产品表面不得存在凹凸不平、裂纹、毛刺等缺陷。

3. 抗渗透性和耐化学性能要求:卫生陶瓷必须具有良好的抗渗透性和耐化学腐蚀性能,能够有效阻止液体渗透和化学物质侵蚀。

4. 抗冲击性能要求:卫生陶瓷产品应具备一定的抗冲击能力,能够承受一定程度的外力冲击而不破裂或碎裂。

5. 抗菌性和防霉性能要求:CE标准要求卫生陶瓷具备抗菌防霉功能。

产品表面应具有一定的抑菌效果,能够有效防止细菌和霉菌滋生。

6. 清洁性能要求:卫生陶瓷产品应具备易清洁的特性,表面不易积存污垢,并能够方便、彻底地清洁。

卫生陶瓷CE标准的制定旨在保证卫生陶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的卫生。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CE标准进行生产,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的检测和评估,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消费者在购买卫生陶瓷产品时,可以查看产品上的CE标志,以确认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HJ297—2021代替 HJT 297—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HJ297—2021代替 HJT 297—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 297—2021代替HJ/T 297—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陶瓷砖(板)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Ceramic tiles(board)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技术内容 (2)6 检验方法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陶瓷砖(板)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陶瓷砖(板)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陶瓷砖及陶瓷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4100 陶瓷砖GB/T 23266 陶瓷板HJ/T 299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 781 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6 固体废物铅、锌和镉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陶瓷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第24号公告)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陶瓷砖ceramics tile由黏土、长石和石英为主要原材料制造的用于覆盖墙面和地面的板状或块状建筑陶瓷制品。

[来源:GB/T 4100—2015,3.1]3.2陶瓷板ceramic board由黏土和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经成形、高温烧成等生产工艺制成的板状陶瓷制品。

注:厚度不大于6 mm、上表面面积不小于1.62 m2。

[来源:GB/T 23266—2009,3.1]4 基本要求4.1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4.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编制说明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编制说明
附件 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征 求 意 见 稿)》 编制说明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编制组
项目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修订) 项目统一编号:2012-31 承担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编制人员:顾雪慈、陈冬、石颖、赵瑞芳、范晓云、黄萍、张伟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姚之茂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投资处项目经办人:王圻,岳子明
2012 年,成立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编制组,编制组收集了卫生陶瓷产 品的主要环境行为及污染控制技术文献、相关标准、环保法规和政策等资料,编制调研表对卫 生陶瓷生产企业开展了标准调研工作。
2012 年 11 月,编制组完成标准构架和开题报告的编写,上报原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1 月,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召开了开题论证会。专家组论证确定了标准 编制的主导思想、基本原则、技术路线和主要工作内容等,并对标准中“产品用水量”等具体 技术指标提出调研分析要求,会议通过了开题报告。 2013 年至 2019 年,由于陶瓷行业属于高能源、高资源消耗的行业,卫生陶瓷行业环境保 护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更新,并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对行业的发展产 生了极大影响。因此,本标准的修订路线一直不明确。编制组在不断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 上,多次对卫生陶瓷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数据收集与分析,同时对环境标志产品卫生陶瓷 样品检验报告数据进行分析,最终完成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征求意见稿) 以及编制说明。 2019 年 11 月 24 日,编制组在北京召开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征求意见 稿)审查会,专家组对标准中“产品用水量”“生产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渣资源化利用率”“检测 方法”等具体技术指标进行了讨论,会议通过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会后,编制组根据会议意见 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上报。

卫生陶瓷标准

卫生陶瓷标准

卫生陶瓷是指用于卫生设施、卫生间及厨房等场所的陶瓷制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健康。

为了保障卫生陶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标准,以规范卫生陶瓷产品的生产和应用。

本文将从卫生陶瓷标准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标准的相关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卫生陶瓷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卫生陶瓷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卫生陶瓷产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生活品质。

因此,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标准对于规范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1. 产品分类和术语定义:标准首先对卫生陶瓷产品进行分类,并明确了各类产品的术语定义,以便行业内外人士对卫生陶瓷产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界定。

2. 质量要求:标准对卫生陶瓷产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外观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例如,对产品的抗压强度、耐冲击性、耐磨性、耐化学性等性能都有详细的规定。

3. 安全要求:卫生陶瓷产品直接接触人体,因此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

标准对产品的放射性、溶出性、有害物质含量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限制要求,以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 检验方法:为了保证卫生陶瓷产品质量的可控性和可检测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检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了检测设备、检测步骤、检测标准等内容。

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准还就产品的标志标识、包装要求、运输方式和贮存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确保产品在整个生产流程中都能够得到妥善的保护和管理。

三、标准的意义1. 保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能够规范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流程,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标准的实施能够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进步,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 保障消费者权益:标准的制定能够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选购和使用卫生陶瓷产品,避免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而受到损失。

GB6952卫生陶瓷解读

GB6952卫生陶瓷解读

标准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 4. 产品分类 5. 一般技术要求 6. 功能要求 7. 便器配套性技术要求 8. 试验方法 9. 检验规则 10.标志和识别 11.安装说明书 12.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准的适用范围
• 适用于卫生陶瓷产品的生产、销 售、安装、使用。
• 技术开发—生产控制—品质管理 • 市场销售 • 最终使用:安装、更换、使用
引用标准的用法
• 引用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 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 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 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术语和定义
• JC/T 664-1997《卫生陶瓷规 格尺寸的检验方法》
•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 后,自行废止。
重大变化
共有十八个方面的重大变化 1、适用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产品分类:瓷质和陶质 4、取消了产品的分级 5、提出了便器配套性技术要求; 6、增加了溢流功能要求;
重大变化
7、完善了坐便器冲洗功能的要求 增加了颗粒排放、水封回复、水封
标准主题内容
• 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识、 安装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 存等内容
• 其中技术要求包括 一般技术要求 功能要求 便器配套性技术要求
引用标准的类别
• 本标准中所引用的规范性文件是相应的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一是与本标准配套使用的基础标准(如 术语标准和抽样标准)
• 开裂、坯裂、釉裂、缺釉、釉缕、桔釉、 磕碰、烟熏;缩釉、波纹、釉粘、剥边、 夹层、色差、坯粉、落脏、坯泡、麻面。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

58
HJ / T 312
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类环境标志产品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 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与饮用水、饮料或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 T 3534 — 2002 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 GB / T 6768 — 86 水中微量铀分析方法 中)彩日用瓷器 GB / T 10811 — 2002 釉下 ( GB / T 11214 — 89 水中镭 - 226 的分析测定 GB / T 11224 — 89 水中钍的分析方法 GB 12651 — 2003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HJ / T 209 — 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 WS 178 — 1999 日用陶瓷中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豁免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陶瓷 ceramic 由黏土及长石、石英等天然原料经混合、成形、干燥、烧制而成的耐水、耐火、坚硬的材料和制 品的总称。包括陶器、瓷器、炻器等。 3 2 微晶玻璃 glassceramic 在高温条件下将原材料熔化为均匀的液体,冷却到一定温度,进行温度处理使其绝大部分产生微 结晶体的玻璃。 3 3 玻璃 glass 在高温条件下将原材料熔化为均匀的液体,冷却到室温,基本没有微结晶体的玻璃。 3 4 扁平制品 flatware 从制品内部最低平面至口缘水平面的深度小于 25 mm 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 3 5 空心制品 hollowware 从制品内部最低平面至口缘水平面的深度大于等于 25 mm 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空心制 品的大小,根据它的容量,规定如下: :容量 ≥1 1 L。 a 大空心制品 ( large hollowware) :容量 < 1 1 L。 b 小空心制品 ( small hollowware)

卫生陶瓷标准

卫生陶瓷标准

卫生陶瓷标准卫生陶瓷是指用于卫生设施和家庭用具的陶瓷制品,其标准涉及到产品的性能、安全、卫生和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卫生陶瓷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卫生陶瓷标准的概述卫生陶瓷标准是针对卫生陶瓷制品的性能和质量制定的规范和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家或行业协会制定,旨在确保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

卫生陶瓷标准主要包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方面的内容。

二、卫生陶瓷标准的技术要求卫生陶瓷标准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产品的外观、尺寸、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而言,技术要求如下:1.外观:卫生陶瓷制品的外观应光滑、无裂纹、无气孔等缺陷,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

2.尺寸:卫生陶瓷制品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误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3.物理性能:卫生陶瓷制品的物理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抗冲击强度高、耐磨性好、耐腐蚀性强、不易变形等。

4.化学性能:卫生陶瓷制品的化学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吸水率低、耐酸碱性能好、耐高温等。

三、卫生陶瓷标准的试验方法为了检验卫生陶瓷制品的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的试验方法。

这些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外观检测:采用目视或放大镜等方法检测卫生陶瓷制品的外观质量。

2.尺寸检测:采用测量工具检测卫生陶瓷制品的尺寸精度。

3.物理性能检测:采用抗冲击试验机、耐磨试验机、耐腐蚀试验箱等方法检测卫生陶瓷制品的物理性能。

4.化学性能检测:采用吸水率测定仪、耐酸碱试验箱、耐高温试验箱等方法检测卫生陶瓷制品的化学性能。

四、卫生陶瓷标准的检验规则为了确保卫生陶瓷制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

这些检验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检验批次:通常按照生产批次或同一生产周期内生产的批次进行检验。

2.检验数量:按照相应的抽样方案确定检验的数量。

3.检验项目:根据产品标准和客户要求确定检验的项目,包括外观、尺寸、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等。

4.判定规则:根据检验结果和标准要求,判定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2024年卫生陶瓷国家标准

2024年卫生陶瓷国家标准

2024年卫生陶瓷国家标准是指在2024年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卫生陶瓷产品的规范和标准。

卫生陶瓷是一种重要的建筑和室内装饰材料,广泛应用于卫生间、浴室、厨房等场所的地板、墙面、洗手盆、马桶等器具。

制定国家标准是为了保障卫生陶瓷产品的质量,提高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024年卫生陶瓷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产品分类和命名:介绍了卫生陶瓷产品的分类和命名方法,方便消费者和生产企业准确识别和选择产品。

2.产品性能要求:包括吸水率、抗折强度、硬度、耐磨性、耐化学性等指标的要求。

吸水率是指卫生陶瓷产品吸水的能力,低吸水率代表产品的密实性好,耐用性强。

抗折强度是指产品在受力时的抵抗能力,硬度是指产品的抗刮擦能力,耐磨性是指产品耐久程度,耐化学性是指产品对于酸碱物质的抗腐蚀能力。

3.外观要求:包括产品的颜色、质地、釉面光洁度、平整度、尺寸偏差等要求。

外观是消费者最直观的感受,同时也是评价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

4.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规定了产品的包装方法和标识、运输方式、贮存条件等要求,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或质量变化。

5.标识和使用说明:规定了产品的标识内容和位置,以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标识有助于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产品,而使用说明书则提供了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制定2024年卫生陶瓷国家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卫生陶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标准的实施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同时,国家标准的制定也需要与行业相关的研究机构、企业和专家的积极参与和贡献。

他们可以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总之,2024年卫生陶瓷国家标准将对卫生陶瓷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通过规范产品质量、提高性能要求,能够提升整个行业的水平和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卫生陶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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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 T 296
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陶瓷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洗面器、坐便器、小便器、净身器、洗涤槽、蹲便器、浴缸等卫生陶瓷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 卫生陶瓷 GB 6952 固体废物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 T 15555 2 — 1995 3 术语和定义 3 1 内照射指数 卫生陶瓷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 226 的放射性比活度,除以本标准规定的限量而得的商。 C 表示式为: I = 200 式中: I — — —内照射指数; — — —卫生陶瓷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C - 226 的放射性比活度, Bq / kg; — —仅考虑内照射情况下,本标准规定的卫生陶瓷中放射性核素镭 - 226 的放射性比活度限 200 — 量,Bq / kg。 3 2 外照射指数 卫生陶瓷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 226、钍 - 232 和钾 - 40 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别除以其各自单独存 在时本标准规定限量而得的商之和。 C C C 表示式为:Iγ = 370 + + 260 4200 式中: — —外照射指数; I— — —分别为卫生陶瓷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 226、钍 - 232 和钾 - 40 的放射性比活度, C 、 C 、 C — Bq / kg; — —分别为仅考虑外照射情况下,本标准规定的卫生陶瓷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 226、 370 、260 、4200 — 钍 - 232 和钾 - 40 在其各自单独存在时本标准规定的放射性比活度限量,Bq / kg。 3 3 放射性比活度 物质中的某种核素放射性活度除以该物质的质量而得的商。 表达式为:C = A / m 式中: C — — —放射性比活度,Bq / kg; — —核素放射性活度,Bq; A— — —物质的质量,kg。 m—ຫໍສະໝຸດ 国 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 / T 296 ~ 297
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 业 标 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陶瓷砖 HJ / T 296 ~ 297 — 2005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 100062 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 网址:http: / / www cesp cn 电子信箱:bianji4 @ cesp cn 电话:010—67112738 印刷厂印刷 版权专有 违者必究

HJ / T 296
2006
附 录 A ( 规范性附录) 陶瓷样品中铅和镉的测定 原理 用强酸处理陶瓷的粉末样品,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溶液中的重金属铅和镉。 A 2 试剂 — — —硝酸 ( ,优级纯; HNO , ρ = 1 42 g / ml) — — —硝酸溶液 ( 1 + 1)配制; — — —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A 3 仪器 —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 —过滤装置:玻璃砂芯过滤器,纤维滤膜 ( 孔径 0 45μm) ; — — —可调电加热板。 A 4 试样制备 试样经清洗、烘干、粉碎、缩分,研磨至通过 80μm ( 180 目)孔径筛,储于干净的称量瓶备用。 制备过程应避免引入杂质。 A 5 试验溶液的制备 称取试样 10 g ( 精确至 0 0001 g)于 100 ml 烧杯中,加入 25 ml 硝酸溶液,用少量蒸馏水冲洗烧 杯壁,搅拌均匀,盖上表面皿。置于 200 ℃ 低温加热板上加热 2 h,冷却静置 1 h,立即过滤到 50 ml 容量瓶中冲洗至刻度,摇匀。此为待测样品试验溶液。 A 6 空白试验溶液 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代替样品,采用和样品相同的步骤和试剂,在处理样品的同时制备空白试验 溶液。 A 7 测定 试验溶液中可溶性铅镉的含量按照 GB / T 15555 2—1995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A 8 结果计算 重金属的含量用下式计算: ( ) ω = ρ - ρ m× 50 × F 式中:ω — — —( 铅、镉)可溶性含量,mg / kg; — —试剂空白质量浓度,μg / ml; ρ— — —从标准曲线 ( 标准曲线按照 GB / T 15555 2—1995 的要求绘制)上测得的试验溶液 ( 铅、 ρ— 镉)的质量浓度,μg / ml;

Ra Ra Ra Ra Ra Th K r Ra Th K

HJ / T 296 4
2006
基本要求 4 1 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GB 6952 的要求。 4 2 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 技术内容 5 1 卫生陶瓷的内照射指数不大于 0 9 ,外照射指数不大于 1 2 。 5 2 卫生陶瓷中可溶性铅含量不得超过 20 mg / kg,可溶性镉含量不得超过 5 mg / kg。 5 3 小便器最大用水量不超过 3 L;坐便器最大用水量不超过 6 L;蹲便器最大用水量不超过 8 L。 5 4 卫生陶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渣回收利用率应达到 70 % 以上。 6 检验方法 6 1 技术内容 5 1 的要求按 GB 6566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6 2 技术内容 5 2 的要求按附录 A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6 3 技术内容 5 3 的要求按 GB 695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6 4 技术内容 5 4 的要求通过现场检查和文件审查的方式进行验证。
2006

年 11 月第 1 版 2006 年 11 月第 1 次印刷 印数 1—2000

统一书号:1380209 070 定价:15 00 元
开本 印张 字数
880 × 1230 1 25 58
1 / 16
千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 告
2006
年 第 42 号
为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 HJ / T 296 — 2006)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 ( HJ / T 297 — 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 查询。 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www . sepa . gov . cn)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HBC 16 — 2003)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 / T 296
代替 HBC 16—2003
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Sanitary wares
2006
08
23
发布
2006
09
01
实施
2006
年 8 月 23 日
HJ / T 296
2006


为贯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卫生陶瓷在生产、使用和处 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引导和促进环保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韩国 “ 土木工程和民用建筑材料”中的环境标准规定了卫生陶瓷中可溶性铅和镉的含 量限值,根据我国卫生陶瓷原料使用情况制定了卫生陶瓷放射性比活度指标,按照我国节水的原则规 定了便器的最大用水量,同时规定了对卫生陶瓷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工业废渣的回收利用率。 本标准对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 HBC 16 — 2003 )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修 改。 本标准与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HBC 16 — 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 —增加了对卫生陶瓷中可溶性铅和镉的要求、小便器和蹲便器最大用水量的要求和卫生陶瓷在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工业废渣的回收利用率的要求; — — —对卫生陶瓷放射性比活度指标进行了修改; — — —删去了对卫生陶瓷吸水率和抗龟裂的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 8 月 2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 。 HBC 16 — 2003)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 HBC 16—2003。
A1
3 1 0 0 1

HJ / T 296 F
2006
— — —稀释因子; — —萃取溶液的定容体积,ml; 50 — — —称取的样品质量,g。 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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