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责任制

党务公开责任制:为了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持久地推进,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系统的党务公开责任制: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两个小组的工作负总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实行长效管理。
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本单位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
四、各部门在党务公开办公室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各处室的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各环节的直接责任人。
(一)、纪检监察部门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二)、人事教育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对各级党组织相关内容的公开进行检查指导;(三)、办公室结合宣传工作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四)、机关党委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辖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五)、财务管理处负责对年度预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的公开;(六)、流转税处、所得税处、法规处负责对税收政策执行内容的公开;(七)、信息中心负责对电子化公开提供技术支持;(八)、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完成情况、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的公开,以及为党务公开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襄樊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襄政公开领发[2007]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中共襄樊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同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襄国税党发[2006]20号),制定襄樊市国税局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是指襄樊市国税局在做出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应当实行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模板三篇

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模板三篇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模板三篇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欢迎参阅!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篇一:为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社区党总支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反腐倡廉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社区党总支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
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半年一次,内容适时公开。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第六条社区党总支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
必要时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篇二: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制造性,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学校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培养、进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进展、转正情况;4、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判、处分或者处理情况;5、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廉洁自律情况:6、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能够区分不一致情况,使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
必要时,能够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通常很多于一周,公示时间通常很多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者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与隐私权。
十、学校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与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判与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第二篇: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一、责任分工制度,局党务政务政务公领导小组,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公开方案,建立制度、积极制造条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局党务政务政务公开方案的要求,具体抓好学政务工作的落实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内容的确定及报批,按时公开、信息收集反馈、资料整理归档等12个关键环节、限期改正、对侵犯党员与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与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环潭镇小党支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学校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
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学校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1、根据党务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向街道党工委和上级请示汇报有关党务政务公开的重大事项。
3、制定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及各项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1、街道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必要时也可委托副组长或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2、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由领导小组成员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组长审定。
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议题的内容应事先通知领导小组成员。
4、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5、领导小组成员应随时了解掌握情况,并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以便领导小组及时汇总、研究,提出工作意见。
______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组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传达精神,收集情况。
及时传达市委、街道党工委关于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出全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安排部署全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各个阶段的工作。
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全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市委、街道党工委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全街道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二)综合信息,当好参谋。
及时了解掌握全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就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小组正确决策提供服务。
(三)把握政策,解答疑问。
正确把握市、街道党工委关于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严格审查公开内容。
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办法;解决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答各级党组织、各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
(四)督促检查,总结经验。
检查全街道各级党组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推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经验。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材料组工作职责1、负责草拟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计划。
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监督员选聘第一条选聘方式。
政务公开监督员实行聘任制,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选聘。
第二条选聘范围。
政务公开监督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派、人民团体、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及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
第三条选聘人数。
市政务公开监督员选聘人数15—20人,其中: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民主派1人,人民团体2人,媒体代表2人,专家学者2人,企业代表2人,群众代表2人,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人民团体、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人数。
第四条监督员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熟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依照《条例》开展政务公开监督工作的能力;(二)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与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反馈群众的需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五)年龄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开展监督的时间和精力。
第五条监督员聘任程序:(一)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并填写XX市政务公开监督员报名表;(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任对象,并报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三)向被聘请人员颁发聘书和证件,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监督员任期:政务公开监督员实行任期聘任制,1届任期2年,最多不超过3届,无特殊情况不得解聘,保持监督员队伍稳定。
第二章监督范围第七条政务公开监督员对下列政务公开事项进行监督:(一)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二)政务公开目录是否科学、详细、清晰;(三)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四)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是否恰当、便民;(五)政务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六)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七)政府信息公开是否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

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按照街道党委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指导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二、负责向街道党委汇报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审定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
五、听取并研究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阶段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六、检查督促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一、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必要时也可委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二、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组长审定。
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街道及各社区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五、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对街道及各社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随时了解掌握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电力路街道党务政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全街道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1.引言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是党内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党的党务公开监督,促进党内监督的有效运行,提升党的形象和凝聚力。
本文将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选拔与任免、培训与考核以及机制完善四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2.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党务公开监督员是党内监督系统的重要一员,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审查党务公开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员负责审查所在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2.2 监督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和检查党务公开程序的落实情况,确保程序的规范、透明、公正。
2.3 反馈与汇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向上级党组织以及监督对象提供监督反馈与汇报,介绍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拔与任免为确保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公正、客观,选拔与任免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公开、透明原则: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拔与任免应当公开,任命机构应对选拔依据、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3.2 党支部推荐原则: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拔可由党支部自行推荐候选人,党组织根据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和监督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3.3 定期轮换原则:党务公开监督员应按照一定的轮换机制进行任期的安排,以确保党内监督的新鲜血液和思想活力。
4.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培训与考核为提升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水平和能力,有必要进行培训与考核。
4.1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党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督制度及工作方法、督察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相关实操技能培训。
4.2 考核标准:对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考核应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考核标准应着重考察监督员的政治觉悟、责任担当和监督能力。
4.3 考核周期:应定期进行考核,对监督员的考核结果应及时公示,以促进他们的进一步成长与提升。
5.机制完善为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机制的创新和完善:5.1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加监督员的知名度和认同感,提高其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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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医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退离休干部和党员群众等方面的代表担任。
三、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四、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党务院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反馈;监督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学习有关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参与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
五、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聘任期满可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应取消其资格。
六、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
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七、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八、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九、各科室要积极支持党务院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部门单位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