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现场成品保护措施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专项措施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专项措施1.施工前期准备:(1)成立专项保护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保护方案,并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保护工作。
小组应由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
(2)制定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项保护措施的要求和责任。
(3)制定保护计划,包括成品保护方案、成品保护技术标准和成品保护进度计划等。
2.施工现场保护:(1)建立围栏、警示标识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数量和流动,避免对成品造成人为破坏。
(3)为成品设置临时保护措施,使用防护材料和设备对成品进行覆盖和封装,保护不受雨水、尘土和阳光等外界因素的侵害。
(4)建立监测和巡检制度,定期检查成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并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保护措施。
3.运输保护:(1)制定成品运输保护方案,包括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等。
(2)选用符合要求的专业运输公司,确保成品的安全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要进行固定和保护,避免成品碰撞和破损。
(3)在运输车辆上设置监控装置,实时监测成品的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运输过程中的问题。
(4)运输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遵守运输保护规定,保障成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储存保护:(1)建立健全的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区域和储存要求。
(2)设立封闭的储存区域,保证货物不受恶劣环境的影响。
(3)根据成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储存设备和材料,确保成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4)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储存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以上是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的专项措施,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成品的完整性和品质,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可靠。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措施<1>成品保护组织措施1.本工程施工工期紧,各不同专业施工队之间的穿插作业多,做好成品保护,是对整个工程的工程优质、高速的进行施工的重要保证。
成立成品保护管理小组,协调好个专业施工队伍施工,有条有序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行到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2.组织专职人员跟班作业,定期检查,并根据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对于有关责任人的奖罚制度。
3.各专业队的工作分别由各专业队设立专、兼职检查人员跟班检查。
<2>成品保护的实施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制成品、工序产品及已完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后序工程的作业面,其质量的保护必须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忽视了其中任意工作均将对工程顺利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制定以下成品保护措施。
1.成品保护(1)场地堆放:木、铝制品、装饰用成品应堆放在室内场地。
(2)场地要求:地基平整、干净、牢固、干燥、排水通风良好、无污染;所有成品应按制定位置进行堆放,运输方便。
(3)成品堆放控制: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下点木坊;叠层堆放,上下垫木,水平位置上下应一致防止变形损坏,侧向堆放除垫木外就加撑脚,防止倾覆;成品堆放的应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成品上不得堆放其它物件。
2.钢筋的成品保护(1)钢筋加工场地必须平整,地面不得起土、起灰,要采用混凝土硬化,钢筋场地地势要较高,保证场地不存水、不积水。
(2)所有钢筋不落地存放,以防锈蚀。
钢筋场地要保持整齐,成品与半成品、原材要不混堆放,并分别标识清楚;加工废料及时清理。
(3)由于本工程圆钢筋较多,墙体钢筋较细,钢筋成型后,必须打捆存放,同时也便于发放及运输。
以起到钢筋保护的作用。
(4)施工现场存放的成品钢筋,也要整齐码放,剩余钢筋及时清场。
由于现场较小,钢筋存放要以流水段为单位领取。
各区钢筋各自存放;各区之间不得随便交叉取用。
(完整版)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完成,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影响质量.这样,不仅会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料,成为永久性的缺陷。
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一、成品保护管理机构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是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
为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落实,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施工队长、施工班组长、各分包队伍负责人共同组成成品保护小组。
成品保护小组在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监督下,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相关的奖罚制度,共同维护已完工程及成品、半成品的质量.二、成品保护措施㈠、基础工程1、机槽开挖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验槽。
否则,应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注意不要扰动地基土。
2、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必须戴塑料保护帽,以防止施工过程中丝扣的损坏。
3、绑扎底板钢筋时,注意底板钢筋不能抵到外墙砖胎模上,并注意保护防水,钢筋绑扎前,砖胎模内侧防水层必须做保护层,砖胎模上部的防水浮铺油毡加盖红砖保护,以防止防水卷材在钢筋施工时被破坏。
4、底板钢筋下铁保护层为40mm,采用水泥砂浆垫块必须提前制作,待达到强度后方可使用,垫块间距为600mm,一边绑扎一边垫,以防垫块受集中荷载而破碎.考虑混凝土浇筑时侧压力较大,砖胎模外侧面必须采用木方及钢管进行支撑加固,支撑间距不大于1。
5m。
5、钢筋半成品要标明分部、分层、分段和构件名称,按号码顺序堆放,同一部位或同一构件的钢筋要放在一起,并用明显标识,标识上应注明构件名称、钢筋型号、尺寸、直径、根数。
6、加强成品保护,绑扎墙筋及焊接钢筋时不准蹬踩钢筋,设专人看护,电渣压力焊不得过早拆卸夹具,防止接头弯曲变形,板负弯矩钢筋绑好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应放跳板走人,绑扎柱箍筋应搭设架子,以保证钢筋位置准确,浇混凝土时钢筋工要专门看守修理.7、拆模时注意成品保护,当局部有混凝土吸附或粘接模板时,可在模板下口接点处用撬棍松动,禁止敲、砸模板。
施工工程成品保护措施(3篇)

第1篇一、前言施工工程成品保护是施工过程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施工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二、成品保护的目的1. 保证工程质量,避免因成品损坏而影响整体美观和使用功能;2. 避免返工,降低工程成本;3. 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进度;4. 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成品保护的范围1. 结构施工:钢筋、模板、混凝土构件、砌体等;2. 装饰施工:墙面、顶棚、楼地面、门窗、楼梯、地下室、卫生间、厨房、屋面等;3. 安装施工:消防箱、配电箱、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4. 模板工程:模板安装、模板拆除、模板回收等。
四、成品保护措施1. 制定成品保护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2. 加强人员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其对成品保护的重视程度。
3. 采取防护措施:(1)结构施工:对钢筋、模板、混凝土构件进行保护,防止碰撞、损坏;对地下室、卫生间、厨房等防水部位进行专项保护,防止渗漏。
(2)装饰施工:对墙面、顶棚、楼地面等部位进行保护,防止污染、损坏;对门窗、楼梯、地下室等部位进行保护,防止变形、损坏。
(3)安装施工:对消防箱、配电箱、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保护,防止损坏、污染。
(4)模板工程:在模板安装、拆除、回收过程中,确保模板不变形、不损坏,防止混凝土跑浆。
4. 严格检查制度:定期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5. 优化施工工艺: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成品的损坏,提高施工效率。
6. 做好标识工作:对易受污染、损坏的部位进行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
五、总结施工工程成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高施工工程成品保护水平,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及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及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管理措施(1)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本工程的设计交底会议和各配套单位的协调会议,并走访各配套单位,保证地下管线的完好通畅,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组织各有关人员实地勘察,搞清施工范围内现状的地上建筑和地下障碍物:地下的自来水、煤气、电力、通讯管线的具体位置,地上的房屋、构筑物、电杆等相关障碍的位置,必要处进行地下物探工作和拿出迁改或保护方案。
(2)待施工进场后,还须与有关管理部门协商、研究,进一步摸清地下管线的情况,做好管线位置标志,并刨验以确定其准确位置,在此基础上,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更为具体、完善、切实可行的改移及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精巧的施工方式,并辅以科学严密的管线施工监测,确保施工区各管线完好,运行通畅,管线露出后,密切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安全、完整无缺地迁移、保护管线。
(3)妥善做好各种管线、构造物的保护和切改工作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保护方式按各项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
为确保施工不破坏沿线的公众服务设施,在施工前应需做好现场踏勘,组织人员反复进入现场,绘制现场平面图。
确定施工区域的最佳位置,合理规划好现场的布置,同时详细勘察作业区范围内的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如自来水、煤气、电力、房屋、构筑物位置,前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后确定管线的拆迁、改移和悬吊等措施,并严格执行,确保管线的运行不受影响,为后续工程施工创造条件。
2、成品保护管理措施及承诺2.1成品保护措施制品、半制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作好制品、半制品保护工作可以使已经完成的工序、分项工程顺利的转入后续工序,从而为单位工程的最终验收和交付发明良好的条件。
完成的精品还没到交工前就遭到损坏,这是很多大广场工程的通病和缺点。
由于本工程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多,专业工种交叉作业繁杂,工期紧迫,工作面重叠,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有很大难度,因此提高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措施一、成品和设备保护的组织机构与职责本工程施工周期长,分包队伍多,多层次交叉流水作业,成品量大且物资设备种类繁多, 成品的保护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必须高度重视成品和设备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成品和设备保护措施,为此,机电项目部将在总承包项目部的统一协调下,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并得到总承包项目部和其他分包商积极响应的成品保护的“成品保护小组”,有纪律、有秩序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保证所有安装的设备不被损坏、划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成品保护小组管理流程见下图。
该机构将从成品保护的事前策划(如保护方案的编制、评审与批准)、事中控制(如工作面的统筹安排、交接检查的落实和互相避让与协调及相关的实施记录)、事后检查(含纠偏和经济补偿确认)等成品保护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
其职责分工见下表。
成品保护小组职责成品保护的分工。
原材料存放、场内搬运的保护由材料员负责;加工产品在进场之前由加工车间保护,进场后由材料员负责保护;工序产品在验收之前,由该工序的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验收后下道工序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最终的工程产品由项目经理指定人负责保护,直至产品交付为止。
二、成品和设备保护管理制度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详见下表。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措施内容措施内容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不同部位编制成品保护方案。
对外与总包和其他业主制定分包,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自对成品的保护和交接责任;对内确定各专业施工队为主要的成品保护人,明确保护成品责任。
项目部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使各施工队认识到作好成品保护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自身荣誉和切身利益。
四、产品保护原则及方法序措施名称具体内容1 措施交底在实施产品保护措施前,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质量计划》的具体规定,及时组织项目部各有关人员,进行产品保护措施交底,由施工员填写《施工交底记录表》。
施工现场维护措施包括成品保护

施工现场维护措施包括成品保护第一小节成品保护措施一、工程总体成品保护措施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全面细致的技术措施,是搞好成品保护的关键,针对本项目工程“保证优良、争创精品”的目标,我公司根据以往经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方面入手,搞好成品保护。
1、由项目经理牵头,建立“成品保护小组”设专职管理员,负责成品保护。
管理员在每道工序的开始和完工时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检查,认真作好记录,对成品遭破坏的行为备案,坚持“谁施工谁负责”落实到人头,并与其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对破坏成品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而一旦发现成品破坏又未记录在案的,则由管理员负责。
2、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施工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提高施工队伍素质。
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或减少工序间的损害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坏或污染的,先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防止发生交叉污染和损坏,否则不许开工。
一旦发生成品的损坏或污染,及时处理或清除。
4、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堆放。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划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堆放确保整齐有序,保护良好。
5、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工艺、环境特点,对每道工序都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报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根据不同的工序,采取疏导、堵挡、遮盖、排水、避雨、设置护栏、铺盖草垫、粘贴保护膜、简易包装、涂油漆标志、设立标志牌、专人看守等措施。
每道工序完工经检验合格后,下道工序施工班组做好成品保护措施。
6、对可能被下道工序或临近其它工程施工污染,甚至破坏的部位采取遮盖或挡护措施。
对已完工尚未交付甲方的工程进行拦挡或局部封闭,避免人为碰撞。
二、施工各阶段成品保护措施1、测量放线的成品保护措施放线后及时施工,以免所放线迹模糊不清。
所有中线及标高控制桩在施工过程中要妥善保护,如有损坏要及时补测并重新立桩。
2、管道施工阶段成品保护措施施工中各种机械行驶中注意检查井的位置,不得碾压、剐碰检查井,并在重要的位置将检查井四周用架子管围起,防止被破坏。
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1)成品保护原则1)成品保护始终贯穿工程具有体系性质的作业,从现场封闭.材料进场尤其是饰面材料的进场.存放.施工至半成品,再经面层施工至成品.至所有成品的完成,直至竣工验收交与相关部分接收,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实施成品保护,成品保护的成功与失败体现出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优和劣,因此我司对于成品保护措施的执行始终放在第一位。
2)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要本着随完成随保护.防患于未然的态度,确定保护责任制,做出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随时检查.抽查,确保成品.半成品万无一失。
(2)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班组。
直接由项目经理领导,人员数量根据形象进度情况随时调整,保证工程成品保护处于受控范围内。
成品保护班组负责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落实.检查.处理.相关设备的调配合准备,以及成品保护前准备完成情况和成品保护期间施工的检查。
2)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
1.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2.班组负责人: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3.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项目生产负责人: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
5.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
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
6.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
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责任应尽量落实到人,如落实不到个人就落实到班组。
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7.如双方争执不下或情节严重,应由工长或施工队长负责仲裁。
(3)建立必要的赔偿奖罚准则1)经济上的奖罚是对成品保护责任制的补充,目的是推动责任的贯彻,提高施工人员保护成品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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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目的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
2、管理程序及内容2.1管理程序1)成品保护采取属地责任制和成品交接制。
各施工分包有责任将自己属地内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产品交接前负责保证产品的完好,并防止磕碰及日晒雨淋。
工序完成后进行工序交接,交接后成品保护的责任随之转移。
各分包商技术、质量、材料管理人员均是以上任务的执行则,有责任将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好。
EPC采购材料由EPC项目部仓储人员负责材料的合理存放及领用,领用前由EPC仓储人员负责管理,分包商领用后相关保管责任随即转移至分包商单位,分包商需无条件将EPC采购材料完好用于工程。
EPC项目部人员施工、质量、材料人员有责任监督分包商以上工作,负责检查分包商完成以上工作。
凡参与项目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2)各施工分包商应该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3)各施工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对由于本单位的施工有可能破坏其他单位的成品采取防护措施;4)各参建单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
各参建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新出现的成品及时要求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或防护措施;5)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成品破坏向EPC项目部进行举报;6)EPC项目部负责成品保护的过程管理与监控;7)关于破坏劳动成果;a)必须破坏他人劳动成果时,申请破坏成果的单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向EPC 项目部备案。
b)EPC项目部协调涉及单位,破坏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将劳动成果复原,或承担复原费用。
c)凡未经过批准即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由责任单位承担修理费用外,在未造成事故时,也要给以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时,加重处罚。
2.2管理内容2.2.1防护责任划分1)成品/半成品防护责任划分坚持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
随着工序交接的进行,上道工序的防护责任原则上移交到下道工序;2)成品/半成品一旦损坏,由损坏责任方负责;3)成品应设置而未设置防护设施和标志造成损坏的,由施工承包商负全责。
成品造成损坏、丢失时,由施工承包商负责。
2.2.2成品/半成品损坏的修复和赔偿1)成品/半成品防护工作由总承包商(EPC)现场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每月组织质量部、现场施工部和施工承包商负责人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填写“工程/产品防护检查记录”,一经发现损坏或丢失情况,应记入“工程/产品损坏/丢失登记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总承包商(EPC)负责组织并监督修复;2)成品/半成品损坏后的修复,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由损坏方负责赔偿;3)已履行完工序交接共检会签手续又发生的预埋和隐蔽工程的施工,造成成品破坏的应由后序作业施工单位负责,未履行工序交接共检会签手续的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4)成品/半成品损坏责任方必须全部支付被损坏的成品/半成品修复时发生的一切材料、机械和人工费;5)损坏部位在责任方进行赔偿后,由施工承包商负责修复,施工承包商专业负责人与EPC总包商专业工程师共同对修复工作予以检查监督,并通知监理对修复结果进行共检。
2.2.3成品/半成品防护等级1)施工生产过程成品/半成品防护的实施按Ⅰ、Ⅱ、Ⅲ级防护进行控制;2)各级防护范围原则划分如下:a)Ⅰ级防护范围:大型机组、精密仪器、有放射性危害的仪器设备、关键设备(包括内部充氮保护和干燥保护设备)和专用工具等。
b)Ⅱ级防护范围:现场设置的电气、仪表箱柜、电仪设备、机泵、转动设备、起重设备、各类随机配件、特种阀门和已衬里设备不锈钢管道/设备经热处理的设备等。
c)Ⅲ级防护范围: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通风采暖设备、钢结构(包括劳动保护)、道路、竖向、静设备、管道及管道组成件、防腐、油漆、保温和施工架设等。
2.2.4成品/半成品防护要求1)Ⅰ级防护要求:a)实行专区或专项管理。
由施工承包商项目工程部门设立专门仓库或区域放置,核发专区工作证,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出入,同时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防护器材及设备,制定专区守卫制度;b)露天安装的关键设备,应有专项隔离防护设施。
易损坏丢失的小配件宜拆下入库保管;c)设备安装须在建筑物的围护结构达到使用条件或防护设施完善后进行;d)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设备不得在现场拆箱摆放。
有特殊情况的须由总承包商(EPC)施工经理书面同意,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e)在专区内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无防护措施严禁作业;f)充氮保护设备安装后,施工承包商作业组(队)应指定专人负责充氮设备的检查,定期充氮防护;g)大型机组等的专用工具必须登记造册、签名发放、专人使用并保管,工程中间交接时一并收回,同意通过总承包商(EPC)交还业主。
2)Ⅱ级防护要求:a)凡属Ⅱ级防护类的成品/半成品,须在上道工序完成,并办完工序交接后,下道工序已采取了防碰撞、防污染等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b)转动设备、电仪设备、特种阀门的易损坏、易丢失配件可拆下,入库保管,待试车时复位安装;c)已完成负荷试车的起重设备临时使用时应办理准用证,操作手应持证上岗操作,并负责使用期间保护和维护;d)已衬里的设备、烟风道等,摆放稳固,运输时采取减震措施和合适的运输机具,牢固封车;e)在进行试压、气密、试车、调试等特殊程序作业时,静设备、动设备、电仪设备、管道等的阀门、人孔、手孔等必须有明显的标志牌,操作上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重要部位应设有专人看管;f)在膨胀节、精密设备等附近作业时,必须首先对膨胀节、精密设备等采取隔离保护措施,确保不损伤膨胀节、精密设备等。
3)Ⅲ级防护要求:a)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竖向等工程的施工,必须在预埋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完,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必须遵守“先深后浅、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顺序;b)发生特殊情况,需在建筑物上开洞或破坏道路、竖向时,施工承包商施工负责人须提前向总承包商(EPC)现场施工部和HSE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c)建筑物交付安装和装修后,安装和装修单位在施工时,不得随意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室内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损坏或污染建筑物内的照明、上下水、地面、门窗、小五金等一切设施;d)后续作业需要改动劳动保护时应由施工承包商的专业施工员确定位置、确定尺寸,书面报EPC总包商现场HSE部批准,由施工承包商组织有关专业施工,并负责及时完善或恢复;e)设备、管道安装过程中,对原有的盲板和管帽(堵)不得随意拆开,敞口的管口和设备开口加临时盲板或管帽(堵)封闭,防止杂物进入;f)管道吊装必须先清扫,确保里外清洁才能施工。
静设备封孔前、动设备配管前,必须彻底检查,确保内部无杂物;g)已防腐的管线在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应有适合的铺垫物和吊装带;h)对已施工完的小口径工艺管线、伴热管线、仪表管线、电气导线管、通风采暖管道、电仪盘柜、槽架等,要认真加以防护,不得踩踏,不得作为支撑及架设支点;i)对已做完油漆、防腐、防火层、保温工序的设备、管道,不得随意污染、踩踏、搭设脚手架,更不能随便动火作业或拆除。
因特殊原因确需动火作业或拆除时,由施工承包商施工负责人书面向EPC总包商现场施工部申请,经同意并在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后方可施工,在施工后须请防腐保温专业人员作必要的修补并检测验收;j)建筑物的屋面防水施工结束后,严禁在层面作业及堆积物料;k)道路施工完后,严禁履带式车辆随意行走,必要时需经有关部门同意且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方可引导车辆通过;l)在施工完竖向上通过重型车辆或者有重型车辆作业时,由施工分包商向总承包商(EPC)现场施工部书面申请,经同意并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后方可实施;m)施工生产过程利用已安装的容器时,不得超过其工作压力,并要有EPC总包商总工程师的书面批示方可施行。
3、防护措施3.1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防护和隔离措施3.4.1在施工期间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管工作。
3.4.2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防止设备丢失或损坏。
3.4.3搞好三级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工作,上道工序不检查验收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防止不必要的返工。
3.4.4管道施工过程中随时用塑料布将管口包好。
3.4.5基础混凝土浇灌完后表面应覆盖及适当浇水进行保温、养护,大体积混凝土应严格执行养护测温的要求。
3.4.6地面面层施工后应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
3.4.7屋面防水做完后应临时封闭上屋面的楼梯门或出入口。
3.4.8冬季施工,当气温有可能时要制订防冻措施,搞好厂房内的临时封闭和厂房内的采暖,防止设备、管道及阀门等冻坏。
3.4.9隐蔽工程经必须经过共检查验收后进行封闭。
3.4.10所有立式管口列管安装完成后应在其上方用木板及帆布临时封闭遮挡,保护不被掉下的杂物砸伤并保持管束间清洁无杂物。
3.4.11各层平台的孔洞采取临时封闭措施,保护人身及设备安全。
3.2建筑结构的保护措施3.5.1设备和管道搬运和吊装过程中不允许随便在屋面板及各层平台上乱敲打孔洞,禁止随意切割钢结构的横梁或斜支撑,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层及减少平台、钢结构的承载能力。
3.5.2各层平台临时堆放设备、材料应不超过其允许荷载,以免引起变形、损坏。
3.5.3混凝土基础螺栓在浇筑完成后要在螺纹处涂抹油脂并以塑料薄膜包敷防止螺纹生锈和碰伤。
3.3工艺设备的成品保护要求3.1.7设备和管道油漆工艺必须先进行管道表面清理,清除污泥、灰尘、焊渣、药皮,并除锈后再进行油漆。
3.1.8材料摆放应整齐稳固,设备吊装应绑扎牢固,专人指挥防止将磕碰管线设备。
3.4执行机构的保护措施3.6.1检查好电气回路接线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带电。
3.6.2执行机构临时用塑料布包好,防止水压和试运过程中系统渗漏水使电动头受潮。
3.6.3不准在执行机构上踩踏或搭设固定脚手架。
3.6.4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撞、损坏电动头。
3.5电缆架、电缆及仪表管的保护措施。
3.7.1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撞和脚踩电缆架、电缆及仪表管。
3.7.2不准利用桥架管线固定脚手架。
3.7.3设备和管道安装时不允许随意切割电缆架。
3.7.4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注意预防电缆着火,有预防措施。
3.6保温层和白铁皮层的保护措施3.8.1在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踩和拆除保温层和白铁皮层。
3.8.2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局部拆除并应及时进行修复。
3.8.3做好系统检查,防止冲洗和试运过程中的渗漏,渗漏到保温层上的油污一定要及时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