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学籍管理步骤

合集下载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登记
1.学籍注册:每个小学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学籍注册登记
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等。

2.学籍变更:学生因家庭迁移、转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必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在核实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籍注销:学生因转学、毕业等原因离校,需要申请注销学籍。


校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二、学籍档案管理
1.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小学学生都有一个学籍档案,记录学生个人的
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校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
档案。

2.学籍档案使用: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需要
使用学生的学籍档案时,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严格保密。

离任的教师、
教育管理人员离校时必须交出学生档案。

3.学籍档案保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籍档案室,配备有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学籍档
案检查,确保档案完整,避免丢失和损毁。

三、学籍管理措施
1.学籍信息如实统计:学校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籍信息保密:学校要严格遵守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教师对学生个人信息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4.学籍奖惩记录: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要根据学生违纪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优秀7篇)你知道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怎么写吗?看看吧。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通用(精选篇1)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

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

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范本,学校可以进行参照,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人学,必须持本学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人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到者,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人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医疗单位证明经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返回当地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1个月即8月20日前向学校学生处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由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9月10日前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如下一年度该专业同学制班不招生,则不予保留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报到,交费注册上课。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提出正当理由并出具相应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缓期注册,否则当旷课论处,未经批准逾期2周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须经补考后才能决定升、留级的学生,可预先报到,待决定升、留级后再补办注册手续。

在籍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姓名手续。

第五条新生人学后,在1周内,由所在系将新生注册名单汇总到学生处统一办理学生证。

第六条凡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一经发现,由学生处取消其在本校的学籍。

二、考勤与纪律第七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

第八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考试、实习、实验及学校规定的其他集体活动,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者,均以旷课论处。

学生出勤、缺勤按学时计算;缺勤时数按实际上课、劳动、集会学时数计算。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1、符合以下条件者,才能招收为本校学生(1)居住在本学区;(2)户口在本学区;(3)符合本地区入学年龄的儿童(教职工子女和特殊需照顾的按教代会讨论的决定,由校长批准招收)。

2、我校学生必须填写学籍卡,编写统一学号,学籍卡每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考试成绩,品德表现和奖惩情况,建立学籍档案。

3、转学:由家长说明原因,经教导处批准,开具转学证明并在学籍卡上注销学籍,注明去处。

转入热点学校要由转入学校开具联系单)。

4、插班:由家长提出申请,验证户口及原校品德学习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插班考试。

然后根据转学证明登记学籍卡,并在学籍卡上注明转入的时间和原来的学校。

5、休学:家长提出休学申请,交验有关证明,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导处审查批准,休学以一年为限,休学应有学籍卡上写明原因和时间。

6、复学:休学期满,家长向教导处申请复学,并交验有关证明,经批准准办理复学手续,并记入学籍卡。

7、借读:因某种原因,要求暂时借读的必须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同意成为借读生,借读学生需在学籍卡上注明原因和借读时间。

8、毕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学籍卡上记录毕业时间和去向。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二)随着教育的发展,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将进行一系列改革,旨在提高学校学籍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一、学籍信息化管理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将加强信息化建设。

学生的个人信息将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包括学生成绩、奖惩情况、社团活动等综合评价的数据。

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学籍信息的快速准确录入和查询,方便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信息进行了解和管理。

二、学籍异动管理的便捷化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中途转学、复学、休学、退学等过程中的变动。

2024年学校学籍管理将推行学籍异动管理的便捷化。

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一、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主要有如下内容:(一)新生入学与注册;(二)学生转学与转专业;(三)毕业证书的审查、验印。

二、有关工作程序(一)新生入学与注册1.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各校必须严格根据市招办审批的录取名册或往届生的初中及以上文凭进行认真核对,并按规定建立健全学籍档案,下达学号,同时填写学籍卡片和学籍名册,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市教育局职成处申报。

2.新学期开学前,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帮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延期报到,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3.依据鄂价函字[1996]444号文,新生应交学籍注册管理费、学生证费23元整。

由学校统一收取,一并上交我局财务办公室。

(二)学生转学与转专业1.学生可根据人才需求和本人实际情况转校或转专业学习。

转学或转专业均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原则上在同类学校的相同专业间进行。

2.学生转校、转专业均先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填写“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转学联系单”,然后按下列规定办理:(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学校审核,再报市教育局职成处审批备案;(2)学生转入本市内市属中等职业学校,须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职成处备案;(3)学生跨地区(含省属学校)转校须经转出和转入学校批准后,并报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3.毕业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校或转专业。

4.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受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根据实际情况承认其相应的学习成绩或学分。

(三)毕业证书审核、验印1.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达到学分标准的学生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我局验印的毕业证书。

2.毕业时,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未达到留级规定者,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可在一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

学籍管理办法

学籍管理办法

学籍管理办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学校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因伤病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如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做好学籍管理和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技工(师)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本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照规定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以旷课论。

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一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并按照省技校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经国家相关信息查重系统核查后,取得学籍: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报到后,经健康复查,发现有疾病不宜留校学习,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本人申请,由学生工作处报请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但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并应回家或回原单位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入校,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持本人学生证和家长签名的成绩报告单到学校指定的地方报到注册,并交纳规定的费用。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不得超过一周),请假时间从规定正式上课的日期算起,未请假的作旷课论,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凡注册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应在学生工作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

电子档案通过省系统建立。

学籍档案分年级、专业,按学籍号依次建立。

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入学通知书、有一寸近照的新生登记表、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及奖惩等材料。

学生个人的操行材料。

学生转学时,应随人走;毕业的学生,应交学生所在工作单位归档。

每位毕业生均有一份学生学籍卡在学生工作处存档。

因特殊情况,档案材料遗失者应及时补办手续。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一、学生学籍管理一)新生入学1.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

学校领导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和确定录取名单,教导处执行。

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2.经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如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凭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请假手续,但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未经学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入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即申报上级教委普教科备案。

3.新生入学后,发现有伪造证件、冒名顶替或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4.新生取得学籍后,不得更换姓名。

5.新生编班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换班。

如发现随意换班的学生,经教育仍不回原班,将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6.政教处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二)纪律与考勤1.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否则,将以旷课论处。

2.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上课、自、劳动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都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

未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均记作旷课。

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给予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4.学生请假,须由本人或家长写请假条,交班主任批准后方能生效。

须请假一周以上者,应持有关证明,报政教处批准并备案。

三)转学与借读1.学生转学、借读和休学必须符合山东省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户口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持有关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给转学证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有正当理由且符合条件要求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报,带齐学籍档案及有关证件,经政教处审查,学校同意后方能报到注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填写一年级新生学籍资料统计表
1给一年级班主任,发放空白学籍情况统计表,并填写好,班主任、家长签字。

2、按班主任交上来的学籍情况统计表,入入成电子表并检查有无错误。

3、打印电子版学籍资料统计表,发给班主任,让家长审核并签字。

二、新生照相
1、关于照片的规定
(1)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头像数码照片。

(2)照片规格:260(宽)X320(高),分辨率150dpi以上。

(即一寸照片即可,在采集时,只要相差不大就
没问题)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
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3照片的命名规则
有身份证的学生,其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并按年级、班级分文件夹存储。

中学入学流程
一、入取新生
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校录取新生——统一招生入学(左对话框:教育阶段——选择初中,右对话框:年级阶段——选择初中2016级)——招生结果名单信息:在学籍号前的框里打钩号,出现对话框:确定要讲X个人入取并提交到上一级教育局审核(选择 YES )
二、调取新生档案
学籍管理——招生入学——调取新生档案:在学生姓名前打钩——调档:对话框:确定要调档选中的记录信息吗?(是)显示:调档成功——确定
三、学生分班
1、增加班级信息
学校管理——班级信息管理——初中一级(2016)——增
加:2014级1班——填写班主任姓名——保存并继续(小
学一年级同上)
2、学生分班(略)
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左对话框:年
级阶段:初中2014级——选择学生姓名,右对话框:班级
信息:初中2016级X班)分班——确定要将这1个学生分
到初中2016级1班吗?——YES——分班成功
3、向下露河学校要入我校学生的学籍资料统计表。

今年的新生注册目前来看需要和学前续接,具体步骤:五字段模板,填上姓名性别等信息,导入系统匹配,匹配结果:匹配成功,未查到学前学籍信息,这两种情况均可批量导出(注意:此时导出的的数据需要补录完整,也就是最新模板,同时该模板第一列是接续标识码,不允许改动,因为经过系统匹配,都会有,每条信息不一样)补录完之后就可以批量导入
简要操作步骤说明:
(1)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前调档名单管理】中,通过“Excel导入”功能,导入招收的小学新生名单;
(2)通过查询条件中的处理状态查看匹配结果;
(3)对匹配成功的学生,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前档案信息补录】中,进行信息补录并保存;或者将调档学生信息导出为Excel并补录信息后,在【学籍注册->学籍注册】模块导入新生注册Excel模版;
(4)匹配多条学前学籍的(无身份证号的学生,或者有身份证号但重复的问题学籍),处理状态变为待确认学前学籍,点击处理状态超链接,弹出学前学籍确认窗口,先确认学前学籍信息,再到【学籍注册->学前档案信息补录】模块下进行学籍信息补录,或者将调档学生信息导出为Excel并补录信息后,在【学籍注册->学籍注册】模块导入新生注册Excel模版;
(5)对匹配失败的学生,处理状态变为未查到学前学籍,将调档学生信息导出为Excel并完善学生信息后,在【学籍注册->学籍注册】模块导入新生注册Excel模版。

(6)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籍注册学校审核】中,针对补录和导入的新生学籍进行核办,并上报。

(7)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新生学籍,生成学籍号;
(8)完成学籍注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