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合集下载

hj214_2017标准

hj214_2017标准

hj214_2017标准在201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许多重要的标准,涉及各个领域。

以下是一些与HJ214_2017标准相关的参考内容:1.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这个标准是为组织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指南。

HJ214_2017标准可能需要参考此标准,以确保相关活动满足质量要求,并确保持续改进。

2. ISO 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此标准为组织提供了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指南。

对于与HJ214_2017相关的环境保护活动,可能需要参考此标准以确保其符合环境法规和要求。

3. ISO 45001:2018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系统:这个标准提供了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系统的指南。

在实施HJ214_2017标准过程中,可能需要考虑相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问题,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4. ISO/IEC 27001:20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此标准为组织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了指南。

在HJ214_2017标准中可能涉及到信息安全的问题,因此可能需要参考该标准以确保关键信息的保护和安全。

5. ISO 31000:2018 风险管理准则:这个标准提供了有关风险管理的框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和风险处理等方面的指南。

HJ214_2017标准可能需要考虑相关的环境、质量和安全风险问题,因此这个标准可能是一个有用的参考。

6. ISO 26000 社会责任指南:这个标准为组织在社会与环境方面承担责任提供了指南。

HJ214_2017标准可能需要考虑与社会责任相关的问题,例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合规性和社会公正等方面的问题。

7. ISO 19011:2018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这个标准为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审核提供了指南。

HJ214_2017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一些审核和评估,这个标准可能提供了一些有用的指导和方法。

8. 相关的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对于HJ214_2017标准涉及的环境、质量和安全问题,可能需要参考相关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确保符合各种法律要求。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陶瓷砖(板)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陶瓷砖(板)
编号:CNCA-CGP-09: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陶瓷砖(板)
2020 年 3 月 26 日发布
2020 年 3 月 26 日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认证模式................................................................................................. 1 3 认证流程及认证时限............................................................................. 1 4 认证申请.................................................................................................. 1 5 初始检查................................................................................................. 3 6 产品抽样检验......................................................................................... 7 7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 8 获证后的监督......................................................................................... 8 9 扩大或缩小申请................................................................................... 10 10 认证证书............................................................................................. 10 11 认证标识的使用................................................................................. 12 12 收费..................................................................................................... 12 13 其他..................................................................................................... 12 附件 1 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 14 附件 2 绿色产品自评价表....................................................................... 16 附件 3 绿色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要求.......................................20 附件 4 抽样检验方案............................................................................... 27

1179-2017标准

1179-2017标准

1179-2017标准1179-2017标准是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于2017年发布的一项技术标准,旨在规范某一特定领域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测试方法。

该标准的制定经过了专家组的讨论和审查,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本文将介绍1179-2017标准的背景、内容和应用范围。

一、标准背景1179-2017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技术发展的要求。

随着科技进步的加速和全球市场的竞争加剧,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竞争力,以及保证用户的安全和权益。

二、标准内容1179-2017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标准中使用的技术术语和相关定义,以保证标准的统一和准确。

2. 质量要求:详细描述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包括功能性、性能指标、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

3. 检测方法:给出了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测试和检测方法,包括实验步骤、测试设备和仪器的要求等。

4. 技术要求:针对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给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5. 标志和标识:规定了产品或服务应该具备的标志和标识,以便用户识别和辨认。

三、应用范围1179-2017标准适用于各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视、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以及半导体器件等。

2. 机械设备:如汽车、机床、纺织机械等各类机械设备。

3. 化工产品:如涂料、塑料、橡胶等化工产品。

4. 建筑材料:如水泥、玻璃、陶瓷等建筑材料。

5. 服务行业:如餐饮、旅游、物流等各类服务行业。

在以上领域,企业可以根据1179-2017标准对产品或服务进行评估,以确保其质量和符合相关要求。

结语1179-2017标准的发布对于推动中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的制定经过了专家的科学评估和论证,旨在保证产品或服务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性能。

企业在产品设计、制造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应遵守该标准的要求,以提升竞争力并满足用户的需求。

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

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

附件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促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2017年支持的重点方向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97号)要求,重点在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围绕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三个方向,推进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

(一)绿色设计平台建设。

遴选一批产品应用范围广、设计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行业领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组建联合体,通过产品绿色设计升级拉动绿色研发设计和绿色工艺技术一体化提升,共同开发一批绿色化特征鲜明、相对于传统产品提升显著的产品,创建一批绿色设计示范线和产品验证生产设施,建成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绿色设计评价工具和平台等。

在联合体内实现绿色设计资源共建共享,制定一批绿色设计标准。

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绿色产品占比。

面向相关行业和领域,分享绿色设计资源,提供绿色设计服务,引领行业提升绿色设计能力和产品绿色化水平。

(二)绿色关键工艺突破。

由行业领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上下游企业、生产制造单位、中介机构、科研机构等组建联合体,在实施覆盖全部工艺流程和工序环节的绿色化改造升级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特性或服务支撑多行业、多领域的绿色关键工艺技术、核心共性装备材料等,开展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的创新突破、集成应用和体系化推广,实施一批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产业化重点项目,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制定一批既突出工艺技术创新性、又体现系统集成理念的综合性绿色标准,打造引领行业发展、深具推广潜力的绿色生产新模式、新业态。

最全!最新!70多个省市绿色制造鼓励政策一览!

最全!最新!70多个省市绿色制造鼓励政策一览!

最全!最新!70多个省市绿色制造鼓励政策一览!(第二版)1.北京市工作目标:《北京绿色制造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绿色制造能力稳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累计完成500项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50个左右能源管理中心,创建50家绿色示范工厂、10家绿色工业园区、10家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2家绿色制造领域的产业创新中心。

鼓励政策:《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已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自动入选市级示范名单,未来国家级绿色制造项目原则上从市级示范名单中推荐上报。

对入选本市及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示范名单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资金。

2.天津市工作目标:《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指出,2018年,创建30-40家市级绿色工厂和2-3个市级绿色园区,开展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活动,培育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发挥财政奖励政策的推动作用和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初步建立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鼓励政策:《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十三五”期间天津市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创建奖励政策的通知》指出,对列入2018年度市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市节能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示范名单的企业,市节能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资金奖励。

鼓励各区出台配套资金支持政策。

3.河北省工作目标:《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建成10家绿色示范园区和100家绿色示范工厂,开发一批绿色产品,创建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初步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鼓励政策:将优先推荐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协调地方财政资金,对获得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给予资金奖励。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7年第7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7年第7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7年第7号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压水堆核电厂钢制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等81项能源行业标准(NB),现予以发布。

上述标准由原子能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国家能源局2017年4月1日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NB/T20426-2017压水堆核电厂调试阶段设备的保养要求2017-04-012017-10-012NB/T20427-2017核电厂防止人因失误管理2017-04-012017-10-013NB/T20428-2017核电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计算机安全防范总体要求IEC62645:2014,MOD2017-04-012017-10-014NB/T20429-2017核电厂事故处理规程编写要求2017-04-012017-10-015NB/T20430-2017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堆顶结构安装技术规程2017-04-012017-10-016NB/T20431-2017压水堆核电厂钢制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2017-04-012017-10-017NB/T20432-2017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正常和预计运行事件工况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IEC60768:2009,MOD2017-04-012017-10-018NB/T20433-2017核电厂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要求2017-04-012017-10-019NB/T20434-2017RK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首次装料试验2017-04-012017-10-0110NB/T20435-2017RK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调试启动堆芯物理试验2017-04-012017-10-0111NB/T20436-2017压水堆核电厂水化学控制2017-04-012017-10-0112NB/T20437-2017核电工程混凝土试验、检验规程2017-04-012017-10-0113NB/T20438-2017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屏蔽厂房屋顶结构施工技术规程2017-04-012017-10-0114NB/T20439-2017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压力容器压力-温度限值曲线制定准则2017-04-012017-10-0115NB/T20440-2017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压力容器防止快速断裂评定准则2017-04-012017-10-0116NB/T20441-2017压水堆核电厂蒸汽发生器二次侧水压试验技术规程2017-04-012017-10-0117NB/T20442.2-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2部分:安全性能2017-04-012017-10-0118NB/T20442.3-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3部分:程序2017-04-012017-10-0119NB/T20442.4-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4部分:辐射环境影响2017-04-012017-10-0120NB/T20442.5-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5部分:概率安全分析2017-04-012017-10-0121NB/T20442.6-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6部分: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实际状态2017-04-012017-10-0122NB/T20442.7-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7部分:经验反馈2017-04-012017-10-0123NB/T20442.8-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8部分:老化2017-04-012017-10-0124NB/T20442.9-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9部分:确定论安全分析2017-04-012017-10-0125NB/T20442.10-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0部分:人因2017-04-012017-10-0126NB/T20442.11-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1部分:设备合格鉴定2017-04-012017-10-0127NB/T20442.12-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2部分:设计2017-04-012017-10-0128NB/T20442.13-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3部分:应急计划2017-04-012017-10-0129NB/T20442.14-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4部分:灾害分析2017-04-012017-10-0130NB/T20442.15-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5部分: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2017-04-012017-10-0131NB/T20443-2017RK核电厂运行辐射防护规定2017-04-012017-10-0132NB/T20444-2017RK压水堆核电厂设计基准事故源项分析准则2017-04-012017-10-0133NB/T20037.1-2017RK应用于核电厂的一级概率安全评价第1部分:总体要求2017-04-012017-10-0134应用于核电厂的二级概率安全评价第2部分:功率运行内部事件2017-04-012017-10-0135RK应用于核电厂的一级概率安全评价第7部分:功率运行强风2017-04-012017-10-0136RK应用于核电厂的一级概率安全评价第6部分:功率运行其他外部事件筛选和保守分析2017-04-012017-10-0137RK压水堆核电厂主蒸汽系统设计要求2017-04-012017-10-0138NB/T20447-2017RK与反应堆冷却剂压力边界相连的低压系统的超压保护2017-04-012017-10-0139NB/T20448-2017核电厂系统和软件的验证和确认2017-04-012017-10-0140NB/T20449-2017RK核电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燃油系统设计准则2017-04-012017-10-0141NB/T20450.1-2017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另一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2017-04-012017-10-0142NB/T20450.2-2017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另一规范第2部分:焊接材料2017-04-012017-10-0143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另一规范第3部分:焊接工艺评定2017-04-012017-10-0144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另一规范第4部分:产品焊接和热处理2017-04-012017-10-0145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另一规范第5部分:焊接检验2017-04-012017-10-0146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工艺气体处理第3部分:放射性废气滞留设备2017-04-012017-10-0147压水堆核电厂用碳钢和低合金钢第38部分:安全壳机械贯穿件用15MnHR焊接钢管2017-04-012017-10-0148压水堆核电厂用其他材料第32部分:控制棒驱动机构用NS3306合金板材及带材2017-04-012017-10-0149压水堆核电厂用其他材料第33部分:控制棒驱动机构用GH5605合金棒2017-04-012017-10-0150NB/T20451-2017核电工程施工信息化管理通用要求2017-04-012017-10-0151NB/T20452-2017核电工程安全管理技术规程2017-04-012017-10-0152NB/T20453-2017。

hj212_2017标准

hj212_2017标准

hj212_2017标准
HJ 212-2017是一项中国国家环保标准,全称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

该标准于2017年12月29日由环境保护部发布,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标准和程序等方面的要求,旨在规范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其中,HJ 212-2017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原则:标准应具有科学性、适用性、
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等特点,能够指导和规范环境保护工作。

2.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程序:标准制定应包括计划制定、
征求意见、审查和报批等程序,确保标准的制定过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3.环境保护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标准发布应明确标准的适
用范围、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等,同时加强标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4.环境保护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对已经发布的标准进行监
督和管理,及时对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保证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总之,HJ 212-2017标准是指导中国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础性标准之一,对于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国科发资[2017]55号【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17.03.08【实施日期】2017.03.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科院、海洋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7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任务(或课题)。

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

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工业 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 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2017 年支持的重点方向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 成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97 号)要求,重点在机械、电子、 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围绕绿色设计 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三个方向, 推进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 (一)绿色设计平台建设。遴选一批产品应用范围广、设计 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行业领军企业作为牵 头单位,与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组建联合体,通过产品绿色设 计升级拉动绿色研发设计和绿色工艺技术一体化提升,共同开发 一批绿色化特征鲜明、相对于传统产品提升显著的产品,创建一 批绿色设计示范线和产品验证生产设施,建成具有行业代表性的 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绿色设计评价工具和平台等。在联合体内 实现绿色设计资源共建共享,制定一批绿色设计标准。提高绿色 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绿色产品占比。面向 相关行业和领域,分享绿色设计资源,提供绿色设计服务,引领 行业提升绿色设计能力和产品绿色化水平。 (二)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由行业领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
一、绿色设计平台建设 遴选一批产品应用范围广、设计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 范、业绩突出的行业领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相关企业、科研 机构等组建联合体,通过在产品设计开发、原料选择、生产工艺 验证、包装优化、回收利用等多个环节的实践,构建产品全生命 周期管理的绿色设计平台,实现产品绿色设计升级拉动绿色研发 设计和绿色制造一体化提升,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 竞争力。 在产品设计开发环节,支持开发、应用一批模块化、仿真化、 集成化和高可靠性等绿色设计工具,以绿色设计为核心,实施设 计和制造并行工程,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 在原料选用方面,鼓励充分考虑下游生产、使用、回收利用等环 节资源环境影响,开发一批高性能、轻量化、绿色化新材料,突 破绿色原料选择、创新设计和应用技术。在制造环节,重点支持 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关键技术突破,创建绿色设计技术产业化 示范线,开展绿色设计方案的验证与优化,不断提升产品绿色制 造水平。在产品包装方面,鼓励开发、应用和推广一批符合低能 耗、低污染、易回收要求的新型绿色包装。 在上述绿色设计实践基础上,建立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 色设计信息数据库,开发、应用和推广产品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和软件工具,应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LCA)优化原 料选择、产品设计和制造方案,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评价
(五)对于经评估检查或考核验收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擅自调 整实施内容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进行 业内通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 年内不得再申 报绿色制造项目。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郭丰源 010-68205370;王孝洋 010-6820535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三)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由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 与供应商、物流商、销售商、终端用户等组建联合体,突出牵头 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影响力,围绕采购、生产、销售、物流、 使用、回收处理等重点环节,一体化应用模块化、集成化、智能 化的绿色产品和装备,联合体共同建设应用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 数据收集、分析及评价系统,建设上下游企业间信息共享、传递 及披露平台,开发绿色供应链关键技术,采取综合标准化方法批 量化制定绿色供应链标准,形成典型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和 实施路径。
前述基期值、预期值、详细测算过程、参考依据等材料有缺 失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进入评审程序。
1.制造技术绿色化率提高 20 个百分点或达到 90%以上。反映 企业实施期间相对于基期生产工艺技术绿色化水平的提升情况, 包括绿色技术改造资金投入、工序绿色化改造等方面。
制造技术绿色化率 A=(A1+A2)/2×100% 其中: A1=绿色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技术改造资金总投入; A2=已实施绿色化改造的工序环节个数/全部工序环节个数。 2.制造过程绿色化率提高 20 个百分点。反映企业制造过程中 物料、装备、产品的绿色化水平; 制造过程绿色化率 B=(B1+B2+B3)/3×100% 其中: B1=绿色物料使用量/同类物料总使用量; B2=高效节能装备使用量/同类装备总使用量; B3=绿色产品产值/企业总产值。 3.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下降 15 个百分点或低于 90%。反 映企业生产过程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影响,包括能源、水资源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不定期开展项目评估检查, 并对地方上报的项目考核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于通过考核验收 及抽查的项目,中央财政下达后续补助资金;对于未通过考核验 收及抽查的项目,不再下达后续补助资金,并收回部分直至全部 启动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要高度重 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并按照职责分工对项目执行、 补助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每年 12 月底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 政部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
(五)联合体按照项目申报书组织实施项目,在实施期满前 完成项目任务,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提出项目验收和后续补助资金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财政厅(局)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照联合体的项目申报书组织 考核验收,于 2020 年 2 月底前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考 核验收情况,提出后续补助资金申请。
7
刁诚诚 010-68552878 附:1. 2017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指南
2. 2017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书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绿色制造系统集成
项目绩效申报表 4.2017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 5.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8
附1 2017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指南
二、实施主体与申报要求 (一)任务实施主体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协同推进,由行 业领军型企业作为牵头单位,联合重点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 方机构以及研究机构等组成联合体,承担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任务。 组建的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强化技术、资本等内 在纽带,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组织方式、明晰责权利。
2
(二)项目申报条件 1.有意愿承担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单位,自主成立联合 体,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申报项目。联合体的全部成员单位应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 良好。 2.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年度指南方向(见附 1),在 本领域应有通用性,突出标准引领,能够形成促进该领域整体绿 色水平升级的系统化集成模式和绿色标准。 3.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 或运营机制、成员单位权责利、承担项目的任务分工、资金分配、 联合体长期发展计划等。 4.每个牵头单位限申报 1 个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已获得绿 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支持的牵头单位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前期工 作应较完善,并应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实施完毕。项目完成后须 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5.纳入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项目,具备绿 色制造较好工作基础的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绿色设计试 点企业等以及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重大 发展战略区域的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 6.鼓励联合体共同制定实施综合性绿色制造团体标准并积极 推动该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支持联合体发展成长为 节能环保指标先进、具有长远经济效益、行业引领效果显著、服 务带动制造业绿色制造转型的专业机构,逐步形成推动绿色制造 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联合体内企业同步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三)考核指标
6
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 号)要求,加 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申报时明确绩效目标,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 报表,随申报文件一并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省级工业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监督项目绩效完成情况。项目考核验 收时,同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形成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报告,并 附绩效自评表(格式见附 5),随项目考核验收报告一并报送工业 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对申报项 目审核后,须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前(过期不候)联合向工业和 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推荐文件(须随附《2017 年绿色制造系统 集成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 4),推荐文件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一式 10 份,并随附项目申报材料(各一式 10 份)。每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不含计划单列市)推荐的 2017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 项目不超过 6 个(其中绿色设计平台类项目不少于三分之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不超过 2 个。中央企业牵头项目通 过项目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申报,申 报文件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不占地方项目申报指 标,但 1 家企业不超过 1 个。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对项目总投资、任务目标 等进行调整,联合体须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贯彻实施。如因 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确需作调整,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向省级工 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调整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核实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后作出调整。
(四)联合体内部须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牵头单 位的行政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总责。项目推进过程中,按时向省 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项 目完工后,及时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 出考核验收和后续补助资金申请。
4
等消耗情况和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绿色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 C=(C1+C2+C3)/3×100% C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行业基准值; C2=单位产品取水量/行业基准值; C3=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行业基准值。 三、具体工作程序 (一)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向所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