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1
上海 加装电梯对一楼的补偿标准

上海加装电梯对一楼的补偿标准上海市加装电梯对一楼的补偿标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上海市的住房小区普遍存在着没有电梯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住宅小区加装电梯。
加装电梯不仅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能增加房产的价值。
但是,加装电梯会对一楼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上海市也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以确保一楼居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加装电梯对一楼居民的影响1.住房结构变动:加装电梯需要对小区的住房结构进行调整,通常是在小区的外墙或阳台上增设电梯井,这可能会对一楼的居民造成部分视野的遮挡。
2.噪音和震动:电梯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和震动,尤其是在靠近电梯井的一楼居民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3.施工期间的不便:加装电梯需要进行一定的施工工作,这可能会给一楼居民带来一定的不便,如噪音、灰尘等。
二、对一楼居民的补偿标准为了保护一楼居民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政府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视野修复费用:对于一楼因电梯安装而遮挡了视野的居民,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负责支付一定的视野修复费用,以保证居民的视野不受严重影响。
2.噪音和震动减少措施:对于一楼受到电梯噪音和震动影响较大的居民,可以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采取一定的减噪和减振措施,以减轻居民的不适感。
3.施工期间的补偿费用: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负责支付施工期间给一楼居民带来的不便的补偿费用,如临时搬迁费用、临时居住费用等。
4.增加公共设施:为了弥补一楼居民在加装电梯过程中可能受到的不便,可以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增设一些公共设施,如公共花园、健身房等,供居民使用。
以上是上海市加装电梯对一楼居民的补偿标准,旨在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并减轻加装电梯对一楼居民可能带来的不便和影响。
政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共同遵守这些补偿标准,积极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居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同时,一楼居民也应理解和支持加装电梯的措施,共同促进城市居住环境的改善。
上海市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技术导则 (1)

上海市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技术导则(正文)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导则导引 (4)4.1 公共空间导引 (4)4.2 套内空间导引 (5)5 检查与评估 (8)5.1 一般规定 (8)5.2 小区环境评估 (8)5.3 公共空间评估 (9)5.4 套内空间评估 (10)6 小区环境 (12)6.1 一般规定 (12)6.2 道路交通环境 (12)6.3 停车场地 (13)6.4 公共活动空间 (13)6.5 绿化景观 (14)6.6 室外照明 (15)6.7 室外标识 (15)6.8 垃圾厢房 (17)6.9 智能物流柜 (17)7 公共空间 (18)7.1 一般规定 (18)7.2 住宅单元出入口 (18)7.3 通道及走廊 (25)7.4 楼梯 (28)7.5 电梯及电梯厅 (29)8 套内空间 (30)8.1 一般规定 (30)8.2 入户空间 (30)8.3 起居厅 (34)8.4 餐厅 (36)8.5 卧室 (38)8.6 厨房 (40)8.7 卫生间 (44)8.8 走道 (48)8.9 阳台、露台 (50)9 建筑设备与设施改造 (51)9.1 采暖及空调设施 (51)9.2 给水排水设施 (51)9.3 电气设施 (53)9.4 灯光照明设施 (53)9.5应急求助系统 (54)9.6安全监测系统 (55)9.7智能化系统 (55)10 施工与验收 (56)10.1 施工 (56)10.2 验收 (56)11 改造后评估 (58)1 总则1.0.1 为适应本市居家养老发展的需要,提高既有住宅的适老性,为老年人等提供安全、健康、适用、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既有住宅的适老化改造。
本市需保留保护的既有住宅可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适老化改造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既有住宅的适老化检查与前评估;2既有住宅小区环境及设施的适老化改造设计;3既有住宅公共空间的适老化改造设计;4既有住宅套内空间的适老化改造设计;5既有住宅建筑设备与设施的适老化改造设计;6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的施工与验收;7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后评估。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青盈街办〔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盈浦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方案各居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根据《关于印发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房管修〔2011〕187号)、《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建房修联〔2016〕833号)、《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的指导意见》(沪精细化办联〔2021〕10号)、《2021年度青浦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切实解决老年人出行困难等问题,现就推进盈浦街道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为宗旨,按照“政府扶持、业主自愿、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快推进盈浦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系统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的使用功能,切实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坚持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作为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构建起职责明确、关系清晰、流程优化、落实高效的加装电梯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以更快的速度、更强的合力、更高的质量予以推进。
结合城市精细化工作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在前期开展可行性评估及全面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先易后难、意见统一程度等情况分步分片分阶段有序推进,争取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能装尽装、应装尽装。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为有序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街道成立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曹秋龙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陈爱明、叶岚任第一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陈锦花、陆广军、喻晓东、邱漪琼任副组长。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前期调查与可行性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前期调查 与可行性评估技术导则(试行)主编单位: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上海市住宅修缮 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参编单位:上海同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同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筑福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8月上海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前期调查内容 (3)3.1 基本信息调查 (3)3.2 影响加梯的客观条件调查 (3)4 可行性评估 (5)5 调查与评估报告编制 (7)5.1 小区评估结果总平面图 (7)5.2 调查与评估目的、内容和范围 (7)5.3 调查与评估依据 (7)5.4 小区概况 (7)5.5 单元调查与评估结果 (7)5.6 评估判断标准 (8)5.7 评估结论汇总 (8)附录一:加装电梯作战蓝图示意图 (9)附录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前期调查与可行性评估报告模板 (12)1.0.1 为规范上海地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前期调查与可行性评估工作,确保调查和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为后续全市制作加装电梯作战蓝图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前期调查与可行性评估工作,其他建筑性质的房屋加装电梯可参照执行。
1.0.3 拟加装电梯宜采用无机房电梯。
1.0.4 前期调查与可行性评估除参照本导则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的要求。
因调查深度有限,加装电梯的前期调查与可行性评估结论存在一定局限性,在正式报批前尚需进一步深入调查。
2.0.1 弱干扰因素对加装电梯有一定干扰,排除干扰的难度相对较低的干扰因素。
2.0.2 强干扰因素对加装电梯有较大干扰,排除干扰的难度相对较高的干扰因素。
2.0.3 重大干扰因素加装电梯后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强制性条文或目前条件下无加梯客观条件的干扰因素。
2.0.4 平层入户加装电梯的停靠层与各层居室楼面标高相同,由电梯可以平层步入居室的电梯加装方式。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1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试行)编制说明为规范和指导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牵头组织,会同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共同开展,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编制,经市建交委科技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和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
本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五部分内容,并附条文说明及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 号;邮编:),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编制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导则主要起草人:李承铭李军邓康年金骞曹贤林李进军岳建勇赵郁朱家真杨钦傅彬侯胜男目次1 总则 (1)2 总平面 (1)3 建筑 (1)4 结构 (3)5 机电设备 (3)6 其他 (4)附表1:既有住宅常见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5)附表2:既有住宅其它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7)条文说明 (12)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方案一、方案二) (14)1 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上部6层为住宅的7层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程设计。
1.0.3 设计依据1、既有多层住宅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设计应符合的前期条件:1)方案阶段:项目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须满足的前期条件。
2)施工图阶段:方案设计已通过规划、消防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审核。
3、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设计原则1、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同时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
上海 - 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现就推进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规范和标准;2、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3、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全体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的,应当征得相关权利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建筑间距控制符合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有关规定。
三、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由该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作为申请人提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相关申请。
申请人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进行代建。
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主要程序:1、制定初步方案。
既有多层住宅业主或者居民有增设电梯意愿的,申请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先行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初步方案包括:规划土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平面布局初步设计,资金概算,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分担方案等内容。
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
2、申请项目计划。
在业主对初步方案能够达成共同意愿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申请旧住房综合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区(县)房管局审核同意后下发实施计划。
项目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区(县)房管局上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列入全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年度项目计划。
上海-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地需求,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现就推进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地原则.二、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规范和标准;、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地全体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地,应当征得相关权利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建筑间距控制符合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有关规定.三、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由该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地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作为申请人提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相关申请.申请人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进行代建.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主要程序:、制定初步方案.既有多层住宅业主或者居民有增设电梯意愿地,申请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先行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土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地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平面布局初步设计,资金概算,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分担方案等内容.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申请项目计划.在业主对初步方案能够达成共同意愿地情况下,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地区(县)房管局申请旧住房综合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区(县)房管局审核同意后下发实施计划.项目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区(县)房管局上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列入全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年度项目计划.、编制设计方案.申请人凭区(县)房管局下发地实施计划及区(县)规土局要求需提供地其他资料,向所在地地区(县)规土局申请核定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按照区(县)规土局核定地规划条件,申请人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并向区(县)规土局送审设计方案,同步征求涉及地消防、环保、卫生、民防、市政等其他部门地意见.、签订相关协议.由申请人与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地全体业主分别签订增设电梯改造协议.改造协议应当包括:同意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增设电梯资金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修保养费用分担方案以及其他需要约定地重要内容.申请人应当按照第二条第三款地规定,同步书面向相关权利业主征求意见,主要包括:明示加装电梯方案,及加装后在日照、绿化等方面产生地影响等内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改造协议全部签订、相关权利人完成意见征询后,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规土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实施前,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增设电梯工程报建报监手续,并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组织实施.电梯安装施工前,施工单位将拟进行地电梯安装情况告知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土局申请竣工验收或备案.增设地电梯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经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五、申请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完成增设地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六、增设地电梯及井道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其产权属于该幢房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增设电梯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在相关权利人地房地产权证上予以注记.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地,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地权利和义务.七、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根据《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地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并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等,科学规划,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相关规划土地、房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本着简便高效地原则,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地有关审批和备案工作.街道(镇)、居委会等要充分发挥开展社区工作地优势,积极做好居民地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利益相关者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2020年第07期ECONOMIC RESEARCH GUIDE总第429期Serial No.429No.07袁2020经济研究导刊引言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进行了一系列政策的调整,城市化持续发展,城市吸引了大量劳动力进入,城市人口也快速增加,城市里逐渐建成了大量的高度在24m 以下的多层住宅。
因为技术、资金或效率问题,这些住宅大多没有安装电梯,也没有为后来安装电梯井预留位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8年3月5日的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
但一些老旧住房因为质量和外观尚可,并未被纳入棚改范围,短期内也不会进行重建,住户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居民对于这类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日益高涨。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最早在1963年由斯坦福研究院的学者提出,产生并应用于企业管理领域。
对于利益相关者含义阐释具有代表性的是爱德华·弗里曼(R.Edward Freeman )的表述。
弗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是影响企业实现目标和受企业实现目标影响的任何群体或个人———即广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供应商、员工、顾客、企业所在地社区、政府及特殊利益群体等;狭义的利益相关者是指直接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任何个人或群体。
国内外有许多学者都对利益相关者群体进行了分类。
米切尔的评分法从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权力性以及紧急性三个维度结合评分表分类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型利益相关者三种利益相关者类型。
克拉克森根据对象在企业活动中承担的风险,依据对象是否自愿向企业提供物质资源或非物质资源,分类为自愿型利益相关者和非自愿型利益相关者,根据对象与企业关系的紧密程度,分类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
维勒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首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次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首要的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和次要的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试行)编制说明为规范和指导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牵头组织,会同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共同开展,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编制,经市建交委科技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和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
本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五部分内容,并附条文说明及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 号;邮编:),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编制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导则主要起草人:李承铭李军邓康年金骞曹贤林李进军岳建勇赵郁朱家真杨钦傅彬侯胜男目次1 总则 (1)2 总平面 (1)3 建筑 (1)4 结构 (3)5 机电设备 (3)6 其他 (4)附表1:既有住宅常见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5)附表2:既有住宅其它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7)条文说明 (12)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方案一、方案二) (14)1 总则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上部6层为住宅的7层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程设计。
1.0.3 设计依据1、既有多层住宅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设计应符合的前期条件:1)方案阶段:项目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须满足的前期条件。
2)施工图阶段:方案设计已通过规划、消防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审核。
3、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设计原则1、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同时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
2、尽量减少对住宅现有使用功能和周边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影响。
2 总平面2.0.1加装电梯后小区道路宽度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当原小区道路宽度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时,不得再减小道路宽度。
2.0.2加装电梯后消防车道宽度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当原消防车道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降低其宽度。
2.0.3加装电梯应尽量减少和避免对小区地下总体管线的影响。
2.0.4方案设计应包含设计说明和总平面图,设计说明中须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的新增建筑面积进行表述,总平面图中需明确该住宅与相邻建筑的总体关系。
3 建筑3.0.1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m,有条件时深度可放大至1.8m。
底层候梯厅宜有不低于0.15m的室内外高差。
当底层候梯厅室内外高差小于0.15m时,为防止雨水浸入对电梯运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应选择具备遇水自动切断电源和自动平层及安全停运功能的电梯,并在必要时加设集水坑和排水泵。
3.0.2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1、井道及轿厢尺寸须符合《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I、II、III、IV类电梯》GB/中第II类电梯的要求,并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的规定。
2、条件允许时轿厢净深不宜小于1.4m,净宽不宜小于1.1m。
3、轿箱门应设关门保护装置,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4、轿箱地面材料应防滑,侧壁设0.85m~0.9m高扶手。
5、条件允许时优先选择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3.0.3电梯设置位置1、加装电梯后,住宅单元的安全疏散宽度不应减小。
2、电梯宜与楼梯贴邻布置。
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楼梯之间的人行宽度应考虑通行安全和便利。
3、电梯与楼层的关系分为电梯出口设在楼层标高和楼梯半平台两种情况(见附表)。
3.0.4电梯和主体结构设缝必须做好防水处理。
3.0.5电梯井道应为不燃烧体,当与住宅外墙、阳台贴邻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小时。
3.0.6加装电梯后,楼梯间或候梯厅外窗与房间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转角两侧的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3.0.7新加电梯不应紧邻卧室。
当紧邻起居室时,应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
3.0.8当电梯出口设在楼层标高时,底层通往电梯厅的入口和入口平台宜进行无障碍设计。
3.0.9加装电梯应考虑与相邻住户的防盗安全性、居室私密性和对已有住宅走道的使用影响。
4 结构4.0.1加装电梯土建部分的结构形式可采用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
4.0.2加装电梯需对既有结构非承载墙体作局部开洞处理时,应对原结构的相关部分作局部承载能力验算,并保证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
4.0.3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宜满足标准化施工,并进行经济性比较。
4.0.4为了避免加装电梯结构对既有住宅的影响,宜在加装电梯与既有结构间设置防震缝,加装电梯部分本身的设计应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4.0.5当采用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相连的形式或局部改变原有结构时,须保证原有结构的安全,对新增结构及连接结构应按现有规范进行设计,保证新增结构的安全及与原有结构的连接可靠性。
新增结构的计算模型应与实际结构相吻合。
应注意对原有结构的局部连接结构及可能受到较大影响的相关结构进行必要的鉴定和加固。
4.0.6加装电梯的基础设计应查明既有结构基础尺寸,场地土情况及沉降情况,尽量不影响既有结构,但当既有结构基础条件较好时,可以利用既有结构基础。
当加装电梯和既有住宅结构相连时,须考虑加装电梯和既有结构的不同沉降变形,采取措施避免沉降差对主体结构的影响。
当加装电梯和主体结构不相连时,也需验算加装电梯的最终沉降,避免对相邻地下管线造成影响,并在设计中考虑新旧结构间的相邻沉降差。
基础设计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的相关规范要求。
5 机电设备5.0.1加装电梯对建筑室内、室外的给水、排水、雨水管道,燃气管道,供电管网,通信网络等系统产生的影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处理。
1、既有住宅内多有平台设水表、电表、燃气表、消防箱、弱电分线箱等设备的情况,若加装电梯影响设备管道,需要对原有管道进行改造。
2、既有住宅外若加装电梯影响室外给排水、消防管道、化粪池、检查井、强电弱电井等,需要对原有管井进行改造。
5.0.2电梯配电箱宜安装在大楼一层的入口处(近电梯),并考虑安装单独的计量表计(电业提供),电梯配电箱总开关应带漏电保护功能(100mA,无延时),漏电保护功能应结合电梯的平层能力一并考虑。
5.0.3电梯的动力电源应设独立的隔离电器。
轿厢、电梯机房、井道照明、通风、维修插座、报警装置等,其用电可从电梯动力电源隔离电器前取得,并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
若单路电源供电时(现有供电条件大部分为单路供电),电梯应具有断电自动平层功能,有储能装置,在意外断电的情况下可以迫降到就近楼层,并打开电梯轿厢门。
5.0.4首层电梯厅应设置迫降按钮(相当于消防紧急按钮),火灾时可击碎玻璃启动此按钮迫降电梯,电梯收到迫降信号后,直接降至首层,打开电梯门,不能继续使用,普通客梯在收到返回信号后可切断电源。
电梯要求从首层至顶层的时间小于一分钟。
5.0.5电梯内应设置对讲交流设备或专线电话,与监控信号一起接至小区的安保控制中心或值班室,新增管线宜使用原有弱电共同管沟排布。
5.0.6针对室外排水条件、所选择的电梯类型,确定是否要采用电梯机坑排水措施,必要时加设集水池、排水泵。
电梯井集水池应设在电梯近邻处,但不应直接设置在井道内,池底低于电梯井底不小于0.7m。
如果有电梯机房,机房内应考虑设置移动式灭火器。
5.0.7其他:设计须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等国内规范相关要求。
6 其他6.0.1鉴于上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尚处于经验探索阶段,加装电梯后的住宅与相邻建筑的间距等技术指标要求应以最新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附表1:既有住宅常见户型加装电梯示意序号电梯与楼层关系说明示意图1 电梯出口位于楼层标高易于实现无障碍设计,可考虑加装电梯。
2 电梯出口位于楼层标高易于实现无障碍设计,可考虑加装电梯。
5序号电梯与楼层关系说明示意图3 电梯出口位于楼梯半平台到达半平台后,还要走一个楼梯梯段才能进户,不能完成无障碍通行;为确保底层疏散宽度,电梯井需与主体建筑脱开约1.4m,对建筑间距影响较大。
一定程度上可考虑加装电梯。
6附表2:既有住宅其它户型加装电梯示意1、电梯出口在楼层标高(易于实现无障碍设计)户型分类说明示意图1、一梯两户型式加装电梯后对建筑间距有影响,一定程度可考虑加装电梯。
另需注意电梯厅外窗与北面房间外窗的距离满足防火规范。
2、一梯三户型式加电梯后不影响建筑间距,加装电梯条件较好。
7户型分类说明示意图3、一梯四户型式加电梯后对建筑间距影响较小,加装电梯条件较好。
另需注意电梯厅外窗与北面房间外窗的距离满足防火规范。
4、一梯五户型式同上8户型分类说明示意图5、一梯六户型式加电梯后对建筑间距影响较小,并因一梯多户分摊费较低,加装电梯条件较好。
92、电梯出口在楼梯半平台(不能实现无障碍通行)户型分类说明示意图1、一梯两户户型一加电梯后对建筑间距影响较大,另需注意电梯厅外窗与北面房间外窗的距离满足防火规范。
户型一也可在电梯两边设平台,从平台进入北面卧室,这样虽能完成无障碍通行,但北面卧室的自然采光和私密性会受影响。
户型一户型二2、一梯三户型式加电梯后对建筑间距有影响较大,另需注意电梯厅外窗与北面房间外窗的距离满足规范。
10户型分类说明示意图3、一梯四户型式加电梯后不影响建筑间距,加装电梯条件较好。
加电梯后对建筑间距有影响较大,另需注意电梯厅外窗与北面房间外窗的距离满足防火规范。
11条文说明1 总则1.0.4在电梯选型时需考虑节能指标,优先选择能耗低的新型节能电梯。
目前新型的永磁同步加能量反馈型电梯比较传统的变频、变压、变流电梯可节能约2/3,有利于降低后期运营费。
液压电梯基坑浅且无机房的特点适合改造项目,但其能耗为普通电梯的2-3倍,因此建议慎重选用。
2 总平面2.0.3地下管线的移位费在建设费用中占有较大比重。
因此尽量减少和避免地下管线移位是进行加装电梯平面设计时需考虑的重要因素。
同时还需注意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之间的对位与保护关系,当需要调整小区道路时,避免因道路调整造成地下管线受损。
3 建筑3.0.1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条的规定,住宅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m。
3.0.2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1、《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中Ⅰ类电梯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Ⅱ类电梯主要为运送乘客,同时亦可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Ⅲ类电梯为运送病床(包括病人)及医疗设备而设计的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