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阳长镇丰家丫口小学学校章程综述
2021年小学学校章程(超详细)

2021年XX小学学校章程序言XX高新区XX小学于1996年9月1日正式启动,原名XX高新区第三小学,2005年9月1日正式改名为XX高新区XX小学,2012年9月1日,成立了XX高新区XX小学南区。
学校致力于个性化教育的探索,追求“让每一个生命都开出自己的花”的教育理想,形成了“崇尚个性享受成长”的办学理念,聚焦课堂与课程变革,走出了一条“基于差异开发”的“个性化课堂与课程建构”的实践之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与地址】本校全称为XX高新区XX小学(简称为XX小学),英文表述为XXX Primary School of XXX,住所地址:XX本部:XX市XX路XX号。
XX南区:XX高新区XX街XX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由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举办,经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机关批准,属事业单位。
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46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标识】学校校标: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校长、副校长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直接任命。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校长职权】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教代会、行政会决议。
2.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3.主持校长行政会。
4.领导、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各科室。
5.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长行政会职权】校长行政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1.按照校长负责制有关规定,校长行政会由校长主持,各职能部门行政参加,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行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实行民主集中制。
2022年最新小学章程

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为XX区XX小学,英文全称为XX;住所地址为XX,邮政编码为XX;官方网址为:XX,注册域名XX。
第三条学校为XX市教育局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由XX区教育局管理。
学校为实施六年学制的小学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学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每个年级3个班级,学生总数不超过810人。
第五条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第二章理念文化第六条学校办学宗旨为办教师热爱、学生留恋、家长满意的优质学校;办学理念为让生命自然成长,为幸福未来奠基。
第七条学校办学目标为让学校成为师生生命成长的幸福家园。
学校发展目标为让学校成为体现服务、和谐与发展的人文校园;彰显科技、绿色与环保的现代校园;重在育德、益智和健体的快乐校园。
第八条学生培养目标为培养学生成为全面发展、自主向上的诚晓少年。
全面发展指面向全体,促使每位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自主向上指具有责任心、独立性、合群性和创造性的个性品质,学会负责,学生生活,学会关心,学会创造。
学生发展目标是成为乐学、善思、好创的小公民。
第九条教师发展目标为力争建设一支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崇高的敬业精神,高尚的师德修养,扎实的专业知识,精湛的教研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的教师队伍,让每位教师成为博学、敬业、善教的导师。
第十条学校致力营造绿色教育的办学氛围。
所谓绿色教育,即教育顺应天性,通过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生命的生长,让生命回归教育的本真,从而催生出真正有价值的教育。
学校挖掘绿色教育的内涵,结合学校的传统特色环境教育、马小教育集团的幸福教育,生成了XX小学的办学理念。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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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名称为xxx小学校。
属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学,是法人实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校接受xx乡人民政府的领导,隶属于筠连县教育局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是:诚信守纪,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立志成才(简称为“诚”“奋”“拓”“志”)。
校风是:尊师、爱生、合作、自强。
教风是:敬业、奉献、求是、创新。
学风是:励志、惜时、勤学、善思。
第六条本章程是本校师生员工进行教育、教学、学习、工作和行为的依据,本校师生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第七条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德才兼备、有较丰富办学经验和较好业绩的人才担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和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
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决定权和最高指挥权。
第八条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任免。
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正副职按主管部门制订的聘任条件、程序,竞聘上岗,报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第九条年级主任、班主任由政教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
教研组长由教务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
通用版小学学校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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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 * 教育法》、《 * 义务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1.学校校名 xx 市 xxx 小学2.学校校址 xx 市xxxB 区东大门南侧。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
第四条办学宗旨:接纳所有的学生,并让他们在愉悦的校园里长技明理。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理念是:我自信我成长我快乐校训兴学求真海纳百川校风诚信、海纳、励志、博学教风慎微、慎思、慎言、慎行学风笃志、博闻、善思、乐学第六条办学目标:提高管理科学,办学效益显著。
构建快乐校园,成就快乐学生,把学校办成发展学生个性,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成为有一定特色的学校。
第七条办学规模:基本规模 24 个教学班。
第八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
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十条 xx 市 xxx 小学由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辟区社会事业局主管。
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辟区社会事业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者聘任。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
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协调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密切配合,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校长的主要权力: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阳长镇阳长小学学校基本情况

阳长镇阳长小学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状况
阳长镇地处国家级贫困县——纳雍县境南部,东与中岭接壤,南与六盘水的比德乡毗邻,镇政府距县城30千米,全镇山坡、河谷、沟壑交错,山峦起伏,纳水公路横穿南北。
全镇总面积108.32平方公里,辖2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10个村民组。
我校地处全镇中心地段,字库村三组,田坝路口与菜市场交接处。
服务于字库村、街上村和跳花坡村三个村34个居民组,三个村总人口有八千多人。
多数人口主要散居在偏僻、边远的山区,交通不方便,资源短缺,贫困人口较多,贫困面积较大。
二、教育状况
我校现有学生857人,18个教学班级,39名教职工,所有老师业务素质过硬,兢兢业业,工作态度认真,历年来各项工作及教学成绩均列全镇前茅,2018年教学成绩语数单科成绩超三分之一进入全镇名次,第一名占5个,第二名占3个,第三名占4个,得到了周边老百姓及众多社会人士的赞赏,现在学校新领导班子成员将致力带动全校老师努力提质改造,立争树立阳长教育形象,争取几年内跃进全县教育前列。
纳雍县阳长镇阳长小学
2019年4月15日。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我校办学和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学校名称与地址第三条我校的名称为[学校名称],位于[详细地址]。
第三章学校的性质与任务第四条我校是一所公办/民办全日制农村小学,承担着为当地农村学生提供基础教育的任务。
第五条我校的任务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六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校长任命。
第七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管理第八条我校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招聘、管理、培训教师,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九条我校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制定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我校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教学计划,开设规定的课程,保障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我校积极推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适合农村学生的教育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第七章学校财产与财务第十二条我校的财产包括校舍、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流失和损坏。
第十三条我校设立财务室,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公开透明,合理使用教育经费。
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我校校长室所有。
[学校名称][制定日期]。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地址本校名称为“[学校名称]”,位于中国[省][市][区/县][街道/乡镇][详细地址]。
第二条学校性质本校为公立/私立全日制小学,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
第三条教育目标本校遵循国家教育方针,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办学特色本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管理机构本校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管理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定期举行会议,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渠道,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校合作。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入学与转学学生入学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转学须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学籍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入学、升级、留级、跳级、退学、转学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条考勤管理学生须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缺勤、迟到、早退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教学计划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课程设置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设置课程,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第十三条考试与评价学校实行定期考试和综合评价制度,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五章校园安全第十四条安全设施学校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应急处理学校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修改与解释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小学学校章程范本,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政策进行调整。
农村小学章程

农村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村小学宗旨: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注重德育,强化素养;关注特色,提升品质。
第三条农村小学办学原则: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农村小学教育目标: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养、健康心理、扎实学识、创新思维的学生。
第五条农村小学教学特色: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兴趣培养,实施多元化教学。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六条农村小学实施国家课程标准,结合农村特点和学生需求,适度增加农村实践与生活技能课程。
第七条农村小学鼓励学生参与艺术、体育、手工等校本特色课程。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农村小学实行分层分类教学,注重个性化教育,实施因材施教,关注学生发展。
第九条农村小学强化家校合作,提高家长参与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农村小学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农村小学注重选聘优秀教师,提供培训机会,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第十二条农村小学鼓励教师深入农村社区,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积极开展家访,增进师生间的情感联系。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农村小学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第十四条农村小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辅导服务机构,并提供心理咨询师指导。
第十五条农村小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综合素质。
第六章校园环境第十六条农村小学注重创设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提供齐全的教学设施和资源。
第十七条农村小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消除各类隐患。
第十八条农村小学开展环保教育,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章组织管理第十九条农村小学设立学校管理委员会,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条农村小学实行班主任制,加强对班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第八章资源保障第二十一条农村小学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农村小学注重联络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资源,积极争取社会支持,为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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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阳长镇丰家丫口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依法治校,建立健全纳雍县阳长镇丰家丫口小学教育制度,强化对学校监督与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纳雍县阳长镇丰家丫口小学。
汉语拼音:Na yong xian Yang chang zhen Feng jia ya kou xiao xue。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与办学理念:(一)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办学目的: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办学目的。
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本。
科学管理,规范办学,实践创新,办出特色。
培养“基础实、素质优、能力强、有特长、身心健康”的新一代接班人。
(三)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四)办学规模:公办六年制村级小学。
(五)培养目标:学会生活,培养个性;学会学习,发展特长;学会生存,健全人格;学会创造,塑造心灵。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培养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有学习能力和有创新能力的学生。
(六)学校教育的基本原则:人文教育原则、自信教育原则、差异教育原则、经典教育原则。
(七)学校发展规划:让每一个孩子都开心地学习、都发挥自己的特长。
(八)学校校训:团结求实勤学守纪学校校风:明理诚信和谐奉献进取学校教风:敬业爱生严谨治教为人师表勇于创新学校学风:尊师敬友勤学好问求异多思全面发展(九)学校校徽:校徽制作说明:“FX”:丰家丫口小学简称“丰小”的第一个大写字母;“”:象征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纳雍县阳长镇丰家丫口小学”的汉语拼音。
(十)学校校歌:《放飞梦想》第四条学校地址:纳雍县阳长镇丰家丫口村四组第二章学校管理第五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财务后勤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有如下权利:(一)决策权。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具有最终决定权。
(二)财经权。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务活动和学校财产要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
校长有权在法律和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筹集、管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三)奖惩权。
校长有权对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利用绩效工资进行奖励,对工作中犯有重大错误的给予批评。
第七条校长应履行的义务(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化、科学化管理,实行校务公开,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集体和全体教职员工的智慧和力量。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鼓励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引进人才,提高层次。
(四)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五)按教育规律办学,坚持学校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六)勤政廉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七)保证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不断改善。
第八条学校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门卫室、财务室、教研组、工会等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按需要设负责人1名,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考察,校长聘任。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委会制度。
校委会由校长、教导主任和各室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讨论决定学校重要事项,做出重要决策和决定。
研究布置学校常规事务的具体措施、方案、方法,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运行。
第十条学校成立学生会及家委会若遇学校重大事情,必须经过校委会和家委会的成员研究,讨论,民主决定,必须经过校委会和家委会的成员帮助学校解决杂难事务,参与学校的管理。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教师、职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教师、职员、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三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教师应爱岗敬业,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崇尚科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十六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学校采取各种形式,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依据学校目标管理方案,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十八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二十条教职工校内申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关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1、校内教师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职及退休的教师、职员、工人2、校内教师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等有关职能机构。
(二)申诉范围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2、对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1、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校委会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教师申诉的决策机构。
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教师申诉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教师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申诉程序1、申请。
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
(1)书面提出申请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
2、审查受理.教师申诉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负责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处理决定。
学校在受理教师申诉书30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出处理意见。
经校内申诉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维持原处理决定;(2)变更原处理决定;(3)撤销原处理决定;(4)责令被申诉人重新做出处理决定;(5)被申诉人依法负有履行义务的,责令其限期履行。
(五)其他l、申诉当事人对学校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申诉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事项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要坚持校内申诉与沟通思想、说服教育、调解等形式相结合。
在学校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3、被申诉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申诉处理决定的,或者对依法提出申诉的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陷害的,由学校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申诉人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教师对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二十一条凡按有关规定正常手续转入我校或按义务教育规定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二十二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当学生干部为同学、集体服务。
(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爱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六)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二十四条少先队组织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学校对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学校按规定不得开除学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于超出有关规章法律法规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
第二十七条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对留守儿童进行关爱,让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