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细则
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3篇)

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的监督,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执行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是指对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性能、安全可靠性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测试等工作。
第四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包括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事故调查等。
第五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与相关单位的其他技术监督工作进行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机构第七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工作主要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二)具备独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督资格证书;(三)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机构应当编制监督工作规程,并报送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工作的程序如下:(一)确定监督对象,包括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设备;(二)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内容、范围和时间;(三)对监督对象进行检查、评估、测试等;(四)及时记录监督结果,编制监督报告;(五)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六)组织定期和临时的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第十二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工作中的检查、评估、测试应当遵守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技术监督机构应当与被监督单位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选择、设置、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性原则:运行管理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合理的要求。
2、安全优先原则:保护和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3、全面性原则:从综合运行管理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4、公平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规划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规划进行统一管理。
2、规范运行管理:依法依规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运行和维护。
3、责任到人:明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保护可靠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对故障和异常情况进行识别。
2、适应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适应电力系统运行的变化。
3、安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对电力系统进行安全稳定的控制。
4、可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具备高可用性,能够保持持续运行。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明确设备的类型和参数。
2、确定设备的数量和布置位置。
3、制定设备的选择标准和验收标准。
4、编制设备设置方案和相关的施工图纸。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布置:保证各个设备之间的相互协调和互补。
2、经济适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
3、可靠性: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估。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原则,组织管理机构、职责、技术监督的范围、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XXX水力发电厂。
2规范性引用文件《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云南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QB/YW206-33-2007《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1996年7月16日《XXX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xx年11月《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2008年2月3总则3.1为了全面贯彻部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南方电网《南方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标准》以及《XXX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加强XXX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检修、运行管理,提高保护装置检修、运行质量和正确动作率,保证电气设备及电网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3.2电厂成立继电保护领导小组和技术监督小组,分别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和技术监督工作。
配备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负责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工作。
在设备维护部设置继电保护班,作为电厂继电保护专业执行机构,负责继电保护维护试验等日常工作。
3.3继电保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即在生产总工的直接领导下,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代表电厂行施专业技术管理职责,设备维护部暨继电保护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4本细则适用范围:电厂继电保护领导小组、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设备维护部暨继电保护班。
4管理机构与职责4.1电厂继电保护领导小组,是电厂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电厂安生部、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有关人员组成,在生产总工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4.1.1宣传贯彻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公司以及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颁布的继电保护各项法规、制度、规程、规定和技术规范。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系统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电力企事业单位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活动。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其运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坚持综合管理、综合预防、综合保障的原则,完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运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注重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监测、预警、故障处理及数据分析等功能。
第二章运行管理机构第八条各级电力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权责关系。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具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条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
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做好人员考核和激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三章运行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各级电力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明确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要求,确保运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设立运行管理档案,记录重要的运行管理信息和数据。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为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电网企业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二)科学、合理,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水平;(三)规范、严格,促进工作的有序进行;(四)依法、公正,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组织第四条【组织机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工作由国家电网公司的专业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
第五条【职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修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二)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培训工作;(三)监督检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四)协助处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重大故障、事故;(五)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技术研究。
第六条【人员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第七条【制度建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制定和修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制度内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择、设计、调试和运行规范;(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巡检、维护、保养和试验的要求;(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报告;(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故障、事故的处理程序;(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资料的管理;(七)其他需要明确的相关制度。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133(操作规程范本系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详细版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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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因此,继电保护人员与电网调度及基层单位运行人员一样,是电网生产第一线人员。
1.2 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工作的领导。
各网局、省局及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以下简称基层局、厂)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要经常检查与了解继电保护工作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应予组织督促解决,对由继电保护引起的重大系统瓦解事故和全厂停电事故负应有的责任。
1.3 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及故障录波完好率,应为主管部门考核各基层局、厂的指标之一。
对网局及省局应分别以主系统与220kV及以上装置为考核重点。
2 继电保护专业机构2.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是一个有机整体,在继电保护专业上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XX电力公司及发电厂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机构。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维护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维护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场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确保场站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属各场站,各场站要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全过程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条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主要包括:完成数据采集和处理、遥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监控装置;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及滤波补偿等设备的保护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自动调整励磁、发电机低频自启动、发电机自同期与准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振荡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等)、故障录波装置及其它保证系统安全的自动装置等;连接控制与保护装置二次回路与元件。
第三条35KV及以上重要变电场所必须设置故障录波器,新选用的微机保护装置宜带有故障录波功能,以便于各场站要认真做好保护装置的动作统计和分析评价工作。
第四条继电保护工作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承担,各场站必须确定继电保护管理网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二节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第五条在继电保护专业上实行统一领导,做到管理处、场站分级管理。
第六条管理处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落实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职责,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所管辖系统的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审核批准、技术管理和运行校验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各场站加强对所管辖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的维护、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各场站或保运人员要设置继电保护班(组)。
第八条各场站继电保护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负责所辖系统范围内继电保护的定值计算、审核审批工作,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技术管理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下达所辖系统内的继电保护定值。
(二)负责所辖系统内和与之相关的用电单位的新建、改扩建电气工程的设计审查,包括:一次主接线的审查,继电保护的配置、保护方式、二次接线图的审查和保护装置的选型,并参加工程验收。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4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拥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指的是用于保护电力系统或自动实现安全操作的装置和设备。
第四条本规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化、规范化、安全化、实用化。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分为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两个方面。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国家规定,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第七条实施设备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2. 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 设备运行期间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4.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 对设备进行保养、清洁和调整,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设备管理的措施:1. 设备的标识要清晰明确,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2. 设备的安装要牢固可靠,并做好防护措施;3. 设备的周围环境要保持干燥、清洁,并防止灰尘和湿气的侵入;4.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正确操作,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 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并记录故障的情况;6.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维护的情况;7.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校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8. 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人员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应聘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培训新员工,使其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3.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4. 加强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做到勤勉尽职,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5. 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6. 建立员工的交流合作机制,提高团队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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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细则1总则1.1为了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有关规定及XXXXXXX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要求,结合XXX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继电保护)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防止事故扩大的重要装置,务必高度重视保护装置的配置、运行和检验工作。
1.3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是电气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要认真做好保护装置的动作统计和分析评价工作。
1.4故障录波是真实记录事故、查明事故和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手段。
新选用的微机保护装置宜带有故障录波功能,以便于认真做好保护装置的动作统计和分析评价工作。
1.5继电保护工作专业技术性强,必须配备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肯钻研技术、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并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1.6 XXXXX子单位为XXXXX母单位继电保护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2管理职责2.1XXXXX子单位2.1.1负责母单位XXX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整定计算和技术管理工作;2.1.2组织或参加所辖系统的新建、改扩建电气工程一次主接线图、继电保护配置、保护方式、二次接线图的审查、保护装置的选型和验收;2.1.3统计和分析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对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做出评价,提出反事故措施;2.1.4负责电力系统和外部电网继电保护的合理配置、定值及定期检验的协调工作;2.1.5组织继电保护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2.1.6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资料档案的管理。
2.2使用单位XXX2.2.1负责所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的维护管理工作;2.2.2参加所辖范围的新建、改扩建电气工程一次主接线图、继电保护配置、保护方式、二次接线图的审查、保护装置的选型和验收;2.2.3记录、分析、统计保护装置动作情况,及时上报子单位XXX;2.2.4负责本使用单位XXX职工进行保护装置技术知识的培训学习;2.2.5负责本输油站继电保护资料档案的管理。
3管理内容与方法3.1继电保护基础工作应具有的资料3.1.1电力系统一次结线图、电力系统阻抗图、二次接线图;3.1.2被保护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3.1.3保护装置说明书、微机保护逻辑图、应用手册、调试软件;3.1.4继电保护定值台帐(设备容量、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变比、结线方式、继电保护装置型号、保护定值、控制值等内容)及密码管理台帐;3.1.5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图;3.1.6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试验报告(含保护装置);3.1.7保护装置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运行、试验规程;3.1.8保护装置动作记录、总结及保护装置投退通知单;3.1.9保护装置年度试验计划;3.1.10故障录波有关记录。
3.2继电保护定值管理3.2.1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应符合《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的规定;3.2.2所有6kV及以上电力系统的电气设备的保护定值均需填写《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并报母单位XXX下达指令方可执行;3.2.3继电保护定值的制订及修改要使用固定格式的《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由母单位XXX继保工程师计算和复核后下达执行,并跟踪落实试验的完成情况;3.2.4试验人员在接到《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后,按照通知单上的要求进行继电保护设置及试验,执行完成后将试验情况填写完整,并将《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回交继保工程师复印存档,如有特殊情况或对定值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继保工程师陈述理由,由继保工程师再次核准,如需改动必须重新审批。
3.3保护装置试验管理3.3.1根据电力行业规定的保护装置检验周期,结合一次设备“三定”安排和生产情况,合理安排检验计划,报请母单位XXX主管领导审批;3.3.2现场检验工作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确认试验条件已满足才能进行试验工作,试验人员对一次设备不得进行停送电操作,需要时应由运行值班人员按规程进行操作;3.3.3整定试验应按《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进行,试验人员应熟知通知单内容,并核对所给定值是否齐全、互感器的参数与现场是否符合、控制字是否按保护类型设置,跳闸与报警的出口是否与实际接线出口对应等内容;3.3.4试验时需取用三点以上的点数验证特性曲线是否正确,每项试验完毕后,试验人员应全面查看所输的定值和设置是否与《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及时改正并重做试验,在确认试验与方案完全一致后方可交付送电运行;3.3.5检验工作中需要拆除二次线时,必须做好记录和标记,工作结束后按原样恢复,连接螺丝牢固可靠,并认真检查接线的正确性;3.3.6试验过程中应认真作好试验记录,原始试验记录要保存,试验结束后及时整理试验报告,试验合格的报告在1个月内提交继保工程师审核;试验不合格应立即报告给继保工程师安排处理,继保工程师在接到试验报告后一周内完成审核,归档保管;3.3.7试验单位应配备齐全专用的试验仪器、整组试验装置及试验电源设备,试验用的仪表精确等级及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定,以保证试验质量的准确性;3.3.8现场试验工作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技术熟练人员担当,试验前应熟知试验的有关规定和试验方法,并对试验的结果进行准确的判断;3.3.9试验前应作好风险评估和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试验过程中应确保试验人员和试验器具的安全,试验过程必须有人监护。
3.4新建、改扩建工程继电保护管理3.4.1工程设计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对继电保护变化做出相应设计,保护装置设计的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应符合有关规定,由母单位XXX组织进行设计图纸会审;3.4.2新建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参数,应按照有关基建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在投入运行前进行实际测试;3.4.3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须同时投入,所需的电气一次接线图、保护原理图、保护装置说明书、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参数等资料,由工程管理部门在投运前一个月提交给负责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的部门,以便安排计算;3.4.4负责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的部门,应配合工程进度及时提出保护整定值,实测参数亦须提前送交以便进行核算,给出正式整定值(提交的时间由双方按实际核算工作量商定),若负责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的单位为设计单位,则设计单位必须将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的有关资料、定值计算书和定值表交给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包含工程所属产权单位(运行单位)的相关部门会审,由相应的负责继电保护的整定部门正式下达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3.4.5保护装置的检验和整定试验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提出调试方案,报工程所属产权单位的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审核,负责检验和整定试验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3.4.6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保护装置投运前,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向运行单位继电保护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3.4.6.1被保护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3.4.6.2一、二次图纸及保护装置说明书;3.4.6.3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3.4.6.4保护装置的试验报告;3.4.6.5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试验报告;3.4.6.6断路器的说明书、技术参数和试验报告以及生产试验仪器、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等。
3.4.7所有保护装置均应在检验和整定完毕,按有关规程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3.5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3.5.1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因操作需要进行保护投退时由母单位XXX下令运行值班人员执行,保护的“投入”与“退出”应作为操作步骤一起写入操作票中;3.5.2继电保护装置试验合格后应由试验人员加封或设置密码权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启用;3.5.3为了避免综合保护继电器等微电子设备受杂散电磁信号的干扰而发生误动作,在该类设备运行时,其周围2米内严禁使用对讲机、手机等电子器具,该类设备的装设地点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3.5.4为了分析事故及保护装置动作过程,变电站(所)的故障录波装置、自动记录仪表和信号装置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发生事故或故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中心及子单位XXX汇报保护动作情况,并及时提交保护动作记录和故障录波资料;3.5.5保护装置动作后,信号掉牌和故障显示必须经不少于两人的共同确认,并做好记录后方可复归,为故障分析提高依据;3.5.6正常情况下,变电站(所)的电压互感器和线路侧电压互感器不允许退出运行;必须退出运行时应充分考虑到对继电保护装置的影响;3.5.7检验工作结束,必须经运行值班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工作票终结),才能投入运行。
3.6保护装置的投退3.6.1因运行方式改变要求继电保护投退时:3.6.1.16kV及以上系统因运行方式改变(包括操作过程要求)需要投退有关保护由母单位XXX下达指令,运行值班人员执行并做好记录;3.6.1.26kV及以上系统中某些回路需要根据不同的运行方式设置多套定值且无法进行自动转换的,如需转换定值时,应由母单位XXX 通知有关人员执行转换设置并做好记录。
3.6.2继电保护临时投退时:3.6.2.16kV及以上系统因设备故障等原因需要继电保护临时投退,应由输油站人员填写《电气继保及自动安全装置投退通知单》,报母单位XXX批准后由运行值班人员或试验人员执行。
3.6.3继电保护长期退出时:3.6.3.16kV及以上系统由于各种原因需要继电保护长期退出时,应由管理处继电保护工程师填写《电气继保及自动安全装置投退通知单》,经主管领导批准、由运行值班人员执行;3.6.3.2对于继电保护定值改变或保护需长期退出、长时间退出后重新投入时,继保工程师应在“继电保护定值台帐”上做好变更记录。
3.7保护装置检验的基本要求3.7.1保护装置检验的四种分类:3.7.1.1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的验收检验,检验内容按全项检验要求;3.7.1.2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全项检验(全检),全检是对所有继电器的动作特性和互感器全面检验;3.7.1.3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定项检验(定检),定检只对与定值有关的继电器的整定值进行检验;3.7.1.4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补充检验,补充检验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验内容。
3.7.2检验的一般要求:3.7.2.1新安装、新增设或有较大更改的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元器件选型、接线符合设计的要求,检验报告符合电力行业颁发的《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整定值符合定值通知单,保护传动正确无误;3.7.2.2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全检、定检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电力行业颁发的《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执行,进口保护装置和新型的保护装置,按厂家说明书检验;3.7.2.3保护装置改造、检修、更换一次设备或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事故后,要进行补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