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及量刑幅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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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盗窃罪立案 认定 量刑标准 处罚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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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立案认定量刑标准处分司法解释盗窃罪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屡次盗窃的行为。

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

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盗窃罪立案标准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方法的通知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方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管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其中到达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管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屡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到达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拟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元以上的,或虽缺乏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0元以上的,或虽缺乏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开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盗窃罪量刑标准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

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

盗窃罪数额巨⼤的认定标准⼀些⼈游⼿好闲,整天不务正业想着别⼈法⼦赚钱,就会进⾏盗窃。

盗窃是违法的⾏为,根据盗窃的财物的⾦额决定严重程度。

那么盗窃罪数额巨⼤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盗窃罪数额巨⼤的认定标准⼀、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1、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五百元⾄⼆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

2、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五千元⾄⼆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

3、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三万元⾄⼗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铁路运输途中实施盗窃犯罪数额标准1、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以⼀千元为起点;2、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以⼀万元为起点;3、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以六万元为起点。

盗窃罪与⼀般盗窃⾏为的罪限其区分有数额和次数两个可供选择的标准,只要具备了数额较⼤或多次盗窃其中之⼀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般违法⾏为。

⼀般说,个⼈盗窃数额达到“较⼤”或者多次盗窃的,就可以成⽴本罪。

然⽽实际中盗窃案件的情况⼗分复杂,其发案数属刑事案件之⾸。

为了正确把握罪与⾮罪的标准,在审理盗窃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的起点,具有下列情节之⼀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1)以破坏性⼿段盗窃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2)盗窃残废⼈、孤寡⽼⼈或者丧失劳动能⼒⼈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另⼀⽅⾯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节之⼀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的。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般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民币五百元⾄⼆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

盗窃罪的法律规定

盗窃罪的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10】36 号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1、量刑步骤(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2)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全部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再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3)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4)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各个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5)对于同一事实涉及不同量刑情节时,不重复评价。

3、确定宣告刑的方法(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盗窃罪具体的三种量刑标准

盗窃罪具体的三种量刑标准

盗窃罪具体的三种量刑标准盗窃罪具体的三种量刑标准有什么规定?盗窃数额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就上述的三个量刑标准和盗窃数额详细介绍。

一、盗窃罪三种不同量刑标准(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盗窃罪定罪量刑的立法现状及其不足与建议

盗窃罪定罪量刑的立法现状及其不足与建议

盗窃罪定罪量刑的立法现状及其不足与建议【摘要】盗窃罪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最高刑为死刑,刑八修正案规定取消了对盗窃罪的死刑规定,至此最高刑期降为无期徒刑。

盗窃,是一种犯罪行为,各国法律都把盗窃罪这种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规定在刑法中。

自古以来,盗窃罪都是违背法律,至少是违背道德的行为,是为人们所厌恶的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

但通过对比盗窃罪与其他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在定罪与量刑的不同会发现,我国立法在关于盗窃罪的定罪量刑现状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关键词】盗窃罪;现状;完善一、刑法修正案八之前后关于盗窃罪定罪与量刑的区别刑法修正案八对原法条盗窃罪的规定予以了修改,对盗窃罪的量刑情节规定为以盗窃数额为标准的同时,规定了不需要对具体盗窃数额即可认定其罪名成立的几种情形,即扒窃的、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等等。

修正案的规定对于实践中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提供了更为细致的认定标准,且犯罪数额不再是认定其罪名成立的唯一因素,这样更便于审判人员、侦查人员对行为人罪名成立与否的认定。

下面就修八之后盗窃罪的法律规定做简要分析:第一,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取消了对盗窃罪适用死刑刑罚的规定。

修八之前的刑法条文中明确规定盗窃罪可以适用死刑,并规定了其死刑适用的条件。

我们都知道盗窃罪属于经济犯罪,行为人只是希望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并无其他目的,因此对单纯的经济犯罪行为规定最高刑为死刑的刑法规定,是罪与刑的不相符合。

因此修八取消了对其罪刑的死刑规定,是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

第二,之前的刑法条文对盗窃罪的罪状表述为数额较大与多次盗窃两种行为罪状,具有较大的笼统性,不便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需要较大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修八之后的刑法条文将盗窃罪的罪状具体化五种即: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此种修改使得司法应用具有更大的可操作性,对不同的具体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不同,可以使相应的工作人员对行为人的罪行认定具有更为细致、明确的标准,大大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

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团伙盗窃罪的量刑,首先基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在结合共同犯罪的处罚规则进行判刑。

以下是相关介绍: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犯罪行为定罪和量刑的一部分,一般指以其他非
法手段非法收取、占有他人财物,比如偷窃、抢夺等金钱财物和其他财物或财财物价值上
额物,但未达到针对多种犯罪行为所定罪,如盗窃、盗窃伪造民间合同、扰乱经济、谋杀、诈骗、故意伤害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盗窃罪的量刑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情节恶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情节
恶劣的盗窃罪犯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量刑规定,当事人另有犯罪行为、侵占物的
数额大的有关量刑依法定规定,均以量刑规定为准,具体以司法机关作出的判决为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犯罪行为一直是致力于维护社会正义的政府机构关注的重要课题。

随着经济发展及社会变化,一些曾经被社会所忽视的犯罪类型开始受到政府和公众的广泛注意,其中之一便是盗窃罪。

然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与其他类型的犯罪有所不同,是一个非常具有技术性的问题,落实它的立案标准也被视为法律维肃的关键。

本文试图从立案角度出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分析探讨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首先,要求立案的犯罪行为必须符合司法判断。

经过司法部门审查确认,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可能符合特定的犯罪行为类型。

在中国,盗窃罪属于涉及立案的犯罪行为,其详细内容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一)未经他人同意盗窃其他人的财物;(二)盗窃物品的价值超过元的;(三)盗窃他人财物所构成的情节严重的。

”由此可见,要构成盗窃罪,必须包括三个要素:(一)财物属于他人;(二)未经允许取得该财物;(三)盗窃的财物的价值超过了某一数值。

其次,根据具体犯罪情形,至少应有两个证据可供立案。

以上述情况为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在侦查司法时,至少应认真核查以下两方面的证据:(一)被害人确实受害,其财物确实被盗窃或窃取;(二)有犯罪嫌疑人犯案的证据。

前一类证据应收集被害人关于受害事实的口头或书面证言;而后一类证据应收集犯罪嫌疑人被证实存在盗窃行为的证据,例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盗窃的涉案财物清单以及其他证据。

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以后,司法机关就可以根据犯罪事实,结合《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审查,并对盗窃罪犯罪行为依法做出判决。

此外,也应着重考虑受害者的报复心理。

根据犯罪心理学教程,犯罪者往往会表现出报复心理:他们想要自己的盗窃行为被司法机构承认,以获得社会的认同感。

受害者的报复心理可能产生偏见,偏向于过份的犯罪认定,甚至把原本不应被判为犯罪的行为确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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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纪要
闽高法[1997]216号为了及时、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最近,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实施修改后刑法、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关于盗窃数额起刑标准问题
会议认为,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对我省各地盗窃犯罪起刑标准应当予以调整。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

福州市辖区和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厦门市辖区;泉州市辖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漳州市辖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莆田市辖区、莆田县;三明市辖区、永安市;南平市辖区;龙岩市辖区为二千元,其他地区为一千五百元。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

前条规定"数额较大"标准为二千元的地区为二万元,其他地区为一万五千元。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均为九万元。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中的"多次盗窃"问题。

会议认为,对于在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三、关于盗窃犯罪的情节问题。

会议认为:(一)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刑事责任;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盲、聋、哑等残
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公私财物刚刚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1、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案情节轻微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同时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可以认定为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5、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6、累犯; 7、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于"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上列第1、3、6、8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死刑。

四、关于盗窃国家文物犯罪的量刑问题。

会议认为,对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各级文物的,可以按照盗窃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3件以上的,可以按盗窃高一
级的量刑幅度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造成毁损、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上述"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第1、3、6、8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死刑。

五、关于盗窃信用卡问题。

会议认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如果行为人使用盗窃的信用卡给合法持卡人造成的损失大于行为人使用的数额的,其盗窃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使用的数额认定,由此给合法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不计入盗窃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六、关于盗窃增值税等专用发票问题。

会议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盗窃上述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在250份以上的,属"数额巨大",数量2500份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七、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罚金刑问题。

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其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一千元以上判处罚金。

八、本纪要所指的数额标准,均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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