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4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4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481.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
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缔约过失责任。
A项:《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题中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为甲丁,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可知,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只有丁,因此,C项说法正确。
2.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
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
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A项:《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在本题中,甲乙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因此当事人之间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A项表述错误。
B项:《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6案情: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1.如果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机关是最高法院B.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C.王某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执行D.王某由法院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
A项:《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由法条可知A项表述正确。
B项:《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由此可知,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院院长签发,而不是审判委员会,B项表述错误。
C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
”由此可知,死刑由原审法院执行,C项说法正确。
D项:《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由此可知,D项所说的死刑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的说法错误。
2.如果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C.对王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D.如王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十五年【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关和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
A项:《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大题(共15题)一、[案例]被告人侯某,男,30岁,农民。
侯某在与人斗殴中,用铁棍将于某右膝关节击伤,致使于某右膝关节严重骨折,后经治疗痊愈,但于某右腿行走不便,留下终身残疾。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侯某赔偿经济损失。
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被害人于某全部医疗费用。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未上诉,县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某认为县人民法院判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侯某只赔偿医疗费显系偏轻,针对民事判决部分提出上诉,要求判处侯某赔偿全部医疗费外,还应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其他经济损失。
此案上诉期过后,县人民法院认为刑事判决部分巳经发生法律效力,于是将侯某交付监狱执行。
问题:该县人民法院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上诉时,将被告人侯某交付监狱执行刑事判决部分是否正确?并请说明理由。
【答案】二、案情:王某涉嫌资助恐怖组织被A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王某逃跑,后侦查机关迅速决定对王某进行通缉,并直接发布了通缉令。
后查明王某跑到了美国。
但是,王某涉嫌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A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A市检察院审查起诉,A市检察院发现案件确实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于是A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本案,后王某被一审缺席判处12年有期徒刑。
问题:1.侦查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2.本案缺席判决有无问题?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3.缺席判决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如何保障?4.对缺席审理的一审判决能否上诉,上诉的主体有哪些?5.出现何种情形,法院应当重新审理本案?【答案】三、2005年7月25日,某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为由将朱某刑事拘留。
同年8月24日,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同月26日,朱某被取保候审。
2006年5月26日,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朱某。
2021年《刑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题库(含答案)

2021年《刑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题库(含答案)单选题1.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应认定为()。
A、非法经营罪B、诈骗罪C、非法集资罪D、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答案:D2.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A、受贿罪不同于单位受贿罪。
受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B、行贿罪不同于对单位行贿罪。
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对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C、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来往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D、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以贪污数额最高的一次为标准进行处罚答案:D3.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定罪处罚。
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患系统罪答案:A4.无业游民王某,平时喜欢恶作剧取乐。
一天,王某见一头公牛在村头吃草,便寻来一挂鞭炮绑于牛尾并点燃,公牛遭惊吓,发疯般冲向王某,王某急忙逃避。
公牛紧追不舍,眼看即将追上,情急之下,正某拉过旁边一名老太太刘某挡在身前,导致刘某因惊牛严重冲撞而死亡。
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A、王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是紧急避险行为B、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王某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D、王某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答案:C5.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A、犯罪的一般客体B、犯罪的同类客体C、犯罪的直接客体D、犯罪的对象答案:B6.甲与乙开玩笑时持塑料匕首追逐打闹,乙的朋友丙路过,见甲持匕首“追杀”乙,以为甲要持刀杀乙,遂持刀将甲砍成重伤,丙的行为是()。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即将进入尾声,已经报名考试的考生,想必已经进入紧张的复习阶段,今年法考客观题实行全国机考,不熟悉计算机的考生,多做模拟练习,尽快熟悉机考环境,避免操作丢分。
一、单项选择题1.某县医院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5起“医闹”事件,当地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医闹专项行动”,共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24人,但“医闹”仍时有发生。
之后,该县政府倡导发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答案】C【解析】A选项错误。
医疗卫生属于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
本题中,对于医患纠纷,政府采取的措施是购买第三方的调解服务,用公开、透明、公正的方式,帮助医患双方解决纠纷。
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属于社会组织,其处理决定不具有国家强制力。
B选项错误。
医闹的解决需要政府与全社会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从源头治理医闹既需要改善医疗服务条件,也需要引入法治手段。
在这一过程中,仍需强化对医患纠纷中违法行为的打击,仍需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对正常医疗秩序的保障作用。
C选项正确。
医闹的存在首先说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对医患纠纷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其次说明患者及家属在发生医患纠纷后不愿依据法律规定来解决纠纷,甚至个别患者及家属希望通过“闹”来满足其不合理要求。
这两方面均反映出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法律的权威作用确实有待加强。
D选项错误。
第三方社会组织处于“医”与“患”之间的中间地带,在利益关系上处于中立地位,三者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由第三方社会组织出面有利于在矛盾直接冲突的医、患双方间斡旋、调解,有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2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201.女青年牛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词犀利而受到观众关注,一时应者如云。
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牛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牛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
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侵害牛某的姓名权B.侵害牛某的肖像权C.侵害牛某的隐私权D.侵害牛某的名誉权【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具体人格权的侵权行为。
A项:《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由该规定可知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包括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的网民并未实施相关行为,A项表述错误。
B项:《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题中的网民并没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牛某的肖像,B项错误。
C项:牛某的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等属于牛某的隐私,网民擅自披露牛某的隐私,构成对牛某隐私的侵犯。
C项表述正确。
D项:《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网民捏造牛某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构成诽谤,会降低社会对牛某的评价,侵害了牛某的名誉权。
该项表述正确。
2.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
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生命权。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
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
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答案】 B2、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B.外国收养人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C.前项证明材料须经该外国人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该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D.前项证明材料须经中国驻该外国使馆认证【答案】 D3、下列有关规章制定的立项与起草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的下级政府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有权向其报请立项B.规章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年度规章制订工作计划必须包含的内容C.起草规章听取意见的,应当采取书面方式D.起草单位对起草的规章举行听证会的,可以不公开进行【答案】 A4、新娘刘某因忙于进行婚礼,将小手包交给伴娘王某帮自己拿着。
婚礼期间,小手包中手机响了,王某在替刘某接电话时发现手包中有一条金项链,便放进自己口袋,将小手包放在刘某卧室柜子上便离去。
王某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侵占罪C.职务侵占罪D.无罪【答案】 A5、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相关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应当使用行政机关印章B.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C.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答案】 A6、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答案】 B7、村民王某与刘某二人在河边卖鸭蛋,忽然听到河对岸有人喊抓贼,同时看到黄某从河对岸涉水过来。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0-4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0-481.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延期审理B.按原告撤诉处理C.缺席判决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A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A选项符合第一款的规定,A 项正确。
B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若开庭审理时原告未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B项正确。
C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若开庭审理时,被告未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C项正确。
D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因此,若开庭审理时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被告到庭。
D项正确。
2.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A.代理权的取得不是根据其所代理的当事人的委托授权B.在诉讼中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C.在诉讼中死亡的,产生与当事人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D.所代理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行为能力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则自动转化为委托代理人【答案】AB【解析】A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18-47
1.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
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
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合同。
A项:《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本案中的定金尚未交付,定金合同还没有生效,甲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
A项表述错误。
B项:乙未支付定金,定金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已经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由该规定可知,定金合同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买卖合同的效力。
该项说法正确。
C项:由《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可知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C项表述错误。
D项: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甲有权基于买卖合同请求乙支付价款,D项表述错误。
2.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
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
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
《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著作权的适用对象。
《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
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本题中,我国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经常居住地国,若乙国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则乙国或丙国为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可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由此可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