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大团中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基本规范》,规范我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程设置与实施1. 课程设置:我校校本课程设置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1)国家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执行,确保各级课程课时设置。
(2)地方课程:根据地方教育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地方课程。
(3)校本课程: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开发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2. 课程实施:(1)各年级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地方课程计划和校本课程计划安排课程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数。
(2)各学科教师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无故调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调课。
(3)艺术、体育、地方与学校课程、劳动教育课程兼课教师要按时上课,备课、听评等相关材料齐全,不得随意换作其他课程使用。
(4)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学科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三、教师管理与培训1. 教师管理:(1)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实际和学科特点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
(2)每个学科组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开发一门校本课程,教师应积极参加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2. 教师培训:(1)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拓宽教师视野。
四、课程评价与改进1. 课程评价:(1)定期对课程设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2)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促进教师不断成长。
2. 课程改进:(1)根据评价结果,对课程设置、实施进行改进。
(2)根据学生需求和社会发展,不断优化校本课程。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大团中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教师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小学学生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校本课程管理制度一、总则校本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小学学生校本课程的顺利实施,提高课程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课程设置1、课程规划学校根据教育目标、学生需求和学校资源,制定校本课程规划。
规划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方式、课程评价等方面。
2、课程门类校本课程涵盖人文、科学、艺术、体育、实践等多个领域,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发展需求。
3、课程申报教师根据自身特长和学生需求,向学校提出校本课程开设申请。
申请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
三、课程开发1、课程开发团队成立由教师、学生、家长和专家组成的课程开发团队,共同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
2、课程资源整合充分挖掘学校内外的课程资源,包括教师的专业知识、社区的文化资源、家长的职业优势等,为校本课程的开发提供支持。
3、课程内容设计课程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符合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年龄特点。
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有机结合。
四、课程实施1、选课指导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向学生发布校本课程选课指南,介绍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选课要求,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进行选课。
2、班级组建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合理组建校本课程班级。
班级规模应适中,以保证教学效果。
3、教学安排校本课程的教学时间应合理安排,确保不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学时间冲突。
教师应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4、教学方法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实践法、探究法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5、教学资源学校应为校本课程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如图书资料、实验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等。
五、课程评价1、学生评价建立多元化的学生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参与度、学习成果等方面。
小学学校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学校课程资源优势,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生发展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充分发挥学校特色,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加强课程管理,规范课程开发与实施,确保校本课程质量。
三、管理原则1.以学生发展为本,尊重学生兴趣,关注学生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2.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鼓励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注重课程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教育合力。
4.严格课程实施过程,确保课程目标达成。
四、课程开发1.课程开发应以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资源为基础,结合学生兴趣和发展需求,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
2.课程开发应遵循以下程序:(1)学校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教师根据学校要求,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提出课程开发方案。
(3)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开发方案进行评审,确定课程开发项目。
(4)教师根据评审意见,对课程开发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学校对课程开发项目进行审批,正式立项。
3.课程开发应注重以下内容:(1)课程目标明确,符合学生发展需求。
(2)课程内容丰富,具有地方特色。
(3)课程实施方法多样,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4)课程评价科学,促进学生不断进步。
五、课程实施1.学校应制定校本课程实施计划,明确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师配备等事项。
2.教师应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3.学校应加强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课程目标达成。
六、课程评价1.学校应建立健全校本课程评价体系,对课程开发、实施、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应注重以下方面:(1)课程目标达成度。
(2)课程内容质量。
(3)课程实施效果。
(4)教师教学水平。
学校校本课程学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实施校本课程,充分发挥校本课程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本课程定义校本课程是指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结合学生兴趣、特长和需求,自主开发、实施和评价的课程。
三、校本课程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参与原则(1)校本课程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需求,自主选择校本课程。
2. 选课制度(1)学校每年根据学生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制定校本课程目录,并公布于学校网站。
(2)学生在了解课程内容和要求后,可自主选择课程。
(3)学生选课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后,学校将正式开设该课程。
3. 课程实施与评价(1)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教学。
(2)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差异化教学。
(3)学校定期对校本课程进行评价,包括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课程评价。
4. 课程管理(1)学校成立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负责校本课程的规划、开发、实施和评价。
(2)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师资培训等问题。
(3)学校为校本课程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师资、场地、设备等。
5. 课程调整与改进(1)根据学生反馈和社会需求,学校定期对校本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
(2)教师应关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反映,共同解决。
(3)学校鼓励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为课程优化提供有力支持。
四、奖励与惩罚1. 对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如优秀学员证书、奖学金等。
2. 对违反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校本课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和评价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校本课程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校本课程的定义校本课程是学校根据本校办学目标、师生需求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结合当地文化、传统和社会需求,通过自主设计、开发和实施,具有独特性和可操作性的一种课程体系。
三、校本课程的分类1. 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
2. 课程内容: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
3. 课程评价:包括教学评价、学习评价等。
四、校本课程的开发和设计1. 校本课程的开发:由学校领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和教师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
2. 校本课程的设计:根据学校的需求和课程改革的要求,设计出符合学校特色和实际情况的校本课程。
五、校本课程的实施和评价1. 校本课程的实施:校本课程由学校领导和教师按照设计的教学方案,制定出具体的课堂教学计划,进行实施。
2. 校本课程的评价:对校本课程进行定期评价,反馈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改进。
六、校本课程的管理1. 校本课程管理机构:设立由学校领导和教师组成的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负责校本课程的开发、设计、实施和评价工作。
2.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校本课程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力,确保校本课程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校本课程的宣传和推广1. 宣传活动: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宣传校本课程的特色和优势,引导师生对校本课程的认同和支持。
2. 推广活动:开展校本课程的示范课、课程展示、教师培训等活动,促进校本课程的推广和应用。
八、校本课程的保密和保护1. 保密措施:对校本课程的开发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资料和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确保校本课程的独特性和可操作性。
2. 泄密行为:对于泄露校本课程内容和数据的行为,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对校本课程管理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协商解决。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本课程的管理,提高校本课程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本课程,包括学科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艺术课程、体育课程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校本课程的管理,确保校本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课程开发与管理第四条课程开发原则1.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改革精神;2. 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3. 符合学校教育资源和特色;4. 注重课程内容的创新性和实践性;5. 强调课程评价的多元化和激励性。
第五条课程开发程序1. 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校本课程的整体规划、设计和管理;2. 教师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生需求,提出课程开发申请;3. 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对课程开发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课程开发项目;4. 教师进行课程开发,包括课程设计、教学资源准备、教学活动策划等;5. 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对课程进行评估,确定课程实施计划。
第六条课程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校本课程的整体规划和管理;2. 教务处负责校本课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3. 教研室负责校本课程的教学研究和质量评估;4. 教师负责校本课程的教学实施和学生指导。
第三章课程实施与评价第七条课程实施1. 教师根据课程实施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确保课程目标的实现;2. 教师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教学效果;3. 教师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课程评价1. 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包括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2.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目标达成度、教学内容科学性、教学方法有效性、教学效果等;3. 评价结果作为改进课程、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教师管理与培训第九条教师管理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教师应积极参加校本课程开发,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3. 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实施计划,确保课程质量。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课程结构,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课程资源,进一步调动学校自主开发课程和自主管理课程的积极性,逐步形成适应地方、学校和学生特殊需要的、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体系。
二、管理原则1. 以学生发展为本: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必须认真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一切从学生的健康发展出发。
2. 突出学校特色:充分发挥校本课程对学生发展的不同价值作用,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3. 注重实践创新:校本课程的教学要重视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尽可能采用合作、参与、探究和体验等有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学习方式。
4. 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课程资源,促进课程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课程开发与管理1. 课程开发(1)学校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校本课程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教师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提出校本课程开发方案。
(3)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组织教师进行课程开发。
2. 课程管理(1)学校根据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要求,制定校本课程实施计划。
(2)教师根据校本课程实施计划,开展校本课程教学活动。
(3)学校定期对校本课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课程。
四、课程评价1. 评价目的:通过评价,全面了解学生、教师和课程的发展状况,为学校课程改革提供依据。
2.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发展、教师教学、课程实施等方面。
3. 评价方式: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4. 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学生和家长,促进课程改进。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加大经费投入,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3.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开发和管理校本课程的能力。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课程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课程的管理工作,包括校本课程、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等。
第三条学校课程管理应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素质教育理念,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课程管理工作负有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的责任。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严格遵守课程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学习效果。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七条学校应根据国家对教育的政策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在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教育阶段设置相适应的课程。
并定期对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八条学校应组织开展课程研究和改革,完善和优化课程体系,提高课程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学校应重视文化传承与时代融合,注重本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以培养学生热爱传统文化、国家、民族、地方文化为目标。
第三章课程开发第十条学校课程开发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注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
第十一条课程开发应突出素质教育的特点,注重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十二条课程开发应注重教学手段和手法的创新,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鼓励教师采用新的教学技术和手段。
第十三条课程开发应注重跨学科教学的开发,鼓励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合作,促进学科之间的整合。
第四章课程实施第十四条学校课程实施应坚持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保证课程质量,确保学生学习效果。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课程实施工作机制,包括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保障。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指导,及时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五章课程评价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课程评价体系,包括课程质量评价、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等。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课程评价机制,对课程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校本课程是学校课程重要组成部分,重视校本课程开发,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之一,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发挥教师特长、办出学校特色。
为了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促进我校校本课程的研究、开发和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课程结构,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进一步调动学校自主开发课程和自主管理课程的积极性,逐步形成适应地方、学校和学生特殊需要的,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
二、管理原则
1、以学生发展为本,学校课程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必须认真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一切从学生的健康发展出发;
2、充分发挥校本课程对学生发展的不同价值作用,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3、校本课程的教学要重视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尽可能地采用合作、参与、探究和体验等有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学习方式;
4、在鼓励教师及有关人员创造性地开发课程的同时,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教学和教材的规范管理;
5、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注意发挥家长和社会力量的作用;
三、课程开发
1、在校本课程开发中,教师要确立“针对校本,面向课程,凸显个性,动态发展”的目标。
“针对校本”,就要以学校为本,以学校为基础,针对缺陷,发挥优势,挖掘资源,组织人员,在学校中开发校本课程。
“面向课程”,就要认真做好涉及校本课程开发的环境分析、课程目标设置、课程组织、课程实验和课程评价五个部分工作,加强三个环节的研究,即确定开设的科目;形成校本课程的指向;制定校本课程开发、实施、评价的计划。
“凸显个性”,就要在课程开发时,把张扬学生个性,体现老师个性和强化课程个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动态发展”,就是说校本课程是动态发展的,好的课程不断完善,新的课程不断加入,一些不受学生欢迎或准备不足、教学效果不好的课程将被淘汰。
2、教师提出课程开发构想与意向,并以教研组为单位在学期第三周向教导处递交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包括:课程目标、内容简介、课程进度计划、课程评价方案、选报(人数)要求等。
四、课程实施
1、经学校审核同意开设的校本课程,由教务室在第四周将拟开设课程目录会同年级组向全体学生公布。
2、教研组长负责安排校本课程教学任务。
拟开设的校本课程原则上由申请该课程的教
师本人承担,特殊情况也可由教研组统筹安排。
3、教师在接到校本课程开设任务通知后,应认真做好上课准备。
待学生选课结束后,由教务室正式下发开课通知。
原则上每门课程应有10人以上学生选课才准予开课,特殊情况则由教导处与开课教师商定。
五、教师管理
1、接到教务室开课通知的教师应按要求到指定教室(地点)上课,做好学生出勤登记。
2、教师按照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组织教学,在教学中应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计划作出适当修改。
3、教师做好所开设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在校本课程结束后把学生考勤登记册、学生成绩册交到教务室归档。
4、开发校本课程的教师应自编讲义(或课件)。
5、教师开设学校课程情况应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并作为教学工作内容之一。
六、学生管理
1、学生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愿选择学校课程,在指定时间内登陆学校网站“校本课程选报系统”根据教务室公布的学校课程拟开设目录认真选择。
如学生所选课程因选课人数等因素未能开课,应在接到教务室通知后重新选择。
2、学生在收到校本课程上课通知后,应服从学校安排到指定教室(地点)上课。
3、学生应认真参加校本课程的学习,不得随意缺课,如无故缺席1次或因故缺席3次
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建设,有权向任课教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5、学生达到出勤率的要求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合格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成绩按优、合格、不合格记录归档。
七、教务管理
1、教务室应会同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导处的安排提前做好校本课程开设目录。
一般在第四周确定开课课程,第五周确定选课名单,第六周正式上课。
2、做好选课指导。
对首次选报未成功的学生应通知学生重新选报,并将选课情况下发到班级,及时向学生公布。
3、教务室认真排出校本课程开课课表,确定上课教室(地点),在可能情况下满足教师对教室或设备的要求,编制学生名单和考勤登记册,交到上课教师手中。
4、做好日常教学检查,负责处理调课、代课,师生请假等事宜,并收集校本课程的问卷调查情况。
5、做好校本课程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八、课程评价
1、每学期校本课程结束后,学校将评选出优秀校本课程,并编入《校本课程优秀集》,进行交流与推广。
2、学校鼓励优秀校本课程教师在教学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讲义,在专家指导下形成校本
教材。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教导处。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教导处
附:校本课程评价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