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钢复合板技术要求
钛_钢复合板压力容器制造技术

1 前言在某种腐蚀条件下,钛具有比不锈钢、铝、铜有更优良的耐蚀性[1]。
虽然造价比不锈钢设备高,但在一定条件下,钛制设备使用可靠性高,寿命长,因此钛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我国使用钛材制造化工设备已有40多年历史。
但是,钛制化工设备尤其钛-钢复合板制化工设备,比钢制化工设备在技术上有更多难度,积累经验也少得多,因此,对于钛-钢复合板制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备受关注。
钛-钢复合板制化工设备中用量最多的是容器,而且是压力容器。
一般情况下,当操作压力和温度(200℃以上)较高时,压力容器的封头和全部筒节均用钛-钢复合板制造,就是常说的钛-钢复合板压力容器。
2 钛-钢复合板生产方法按照目前复合板生产技术,钛-钢复合板生产方法允许使用轧制法、爆炸法、爆炸-轧制法三种方法。
压力容器钛-钢复合板常用的是爆炸法。
3 压力容器用钛-钢复合板级别3.1 压力容器用钛-钢爆炸复合板分为1级、2级、3级。
3.2 1级复合板,未结合率0%,用于过渡接头、法兰等高结合强度,且不允许不结合区存在;2级复合板,未结合率≤2%,是将钛材作为强度设计材料或特殊用途的复合板,如管板等;3级复合板,未结合率≤5%,是将钛材作为耐蚀设计,而不考虑其强度的复合板。
4 压力容器用钛-钢复合板材料主要技术规定4.1 覆材符合GB/T3621 钛及钛合金板材中的TA0、TA1、TA2、TA9、TA10。
4.2 基材符合4.2.1 GB713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如Q245R和Q345R;4.2.2 GB24511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如S30408;4.2.3 GB3531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如16MnDR;4.2.4 NB/T47008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如16Mn;4.2.5 NB/T47009 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如16MnD;4.2.6 NB/T47010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如S30408。
钛钢复合板作业指导规定

一、钛钢复合板筒体划线:1、钛钢复合板筒体在划线、下料前必须在复层贴纸保护,防止表面钛复层表面划伤和铁离子的污染。
2、钛钢复合板的划线应在复层上进行,划线应尽量采用金属铅笔,只有在以后的加工工序中能去除的部分才允许打冲眼。
3、对钛钢复合板局部有不贴合等缺陷的位置以及材料取样复验在划线时就应充分考虑避开(包括轧制方向)。
4、复验材料应及时先下料,并及时做好材料的移植、标记、流转。
5、钛复合板筒体展长划线必须划两道线:a线是筒体的基准线;b线是钛复层剔边、坡口加工线。
6、严格控制钛复合板筒体展长的精度,对角线误差不能超过2mm。
7、划线结束时应再次对下料尺寸进行复查,并严格履行交检制度。
二、钛钢复合板筒体展长的确定:1、钛钢复合板筒体展长必须是在确定其封头的展长尺寸基础上再进行定夺。
2、钛钢复合板筒体直径越大、纵缝拼焊越多筒体的展长相对越难控制和掌握。
3、壁厚越厚、板幅平整度越差的钛钢复合板筒体的展长也遵循留一边(一头)最后再定长的原则(主要考虑是在卷制过程中钛钢复合板材料的延伸率会增加)。
三、钛钢复合板筒体下料:1、钛钢复合板筒体切割和坡口加工一般应采用机械方法,主要是剪板机、铣边机、半自动火焰切割机、刨边机。
2、钛钢复合板在剪切时应严格控制:a剪板机刀口的间隙;b应将钢基层朝下,注意防止分层。
3、在进行钛复层剔边时应注意严格控制盘刀的下降进刀量,钛复层如果铣的过浅会剔边困难,如果铣的过深伤及到碳钢基层。
4、钛钢复合板筒体厚度较大或形状不规则时也允许用火焰切割或等离子切割。
此时应注意以下几点:a应避免火花溅落在钛材表面,产生铁离子污染;b且切割边缘和坡口仍应用机械方法加工和去除污染层;c切割前必须考虑给坡口后续的尺寸留以一定的加工余量。
5、钛钢复合板筒体坡口加工刨边结束时,必须对筒体的展长和坡口等尺寸进行卷制前的再次复查,防止尺寸加工的偏差的发生。
四、钛钢复合板筒体压头(拖头板)的制作:1、根据设备筒体的直径大小,选择相匹配的圆弧样板。
钛复合板容器制造要求2

目次1总则 (1)2材料 (3)3洁净厂房 (3)4加热前的清洁和检测 (3)5材料保护 (5)6钛钢复合板和其它材料的切割 (5)7焊接坡口准备 (6)8筒节和封头的成型 (6)9组装 (7)10焊接 (9)11热处理 (11)12射线检测和检验 (12)13试验 (13)14成品清洁 (15)15阳极化处理 (15)16换热器管子与管板的连接 (16)17设备保护 (17)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钛-钢复合板制容器和换热器的质量,在执行有关压力容器及换热器相关法规、标准的基础上,特编制本规定。
1.2 范围本规定包含了对钛-钢复合板制压力容器和换热器制造的最低附加要求,其中包括对材料的使用及保护、洁净厂房、钛表面的清洁、制造、检验、试验、阳极化处理的规定。
1.3 说明除非特殊说明,本规定中容器指压力容器和换热器的管箱部分。
2 材料2.1 钛钢复合板材料必须满足《钛钢复合板技术规定》(T-EQ010216C-2006)的要求。
2.2 用于制造的所有材料(包括焊接材料)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
3 洁净厂房3.1 钛设备的焊接和组装必须在一个空气中不含铁离子的厂房或封闭空间中进行。
高度抛光和无污染的铁制工具可以使用。
3.2 在进行任何钛材的焊接前,必须按《钛钢复合板技术规定》(T-EQ010216C-2006)附录A中规定的菲奥琳试验对周围空气进行无铁离子污染检测。
洁净厂房内保持无铁离子、过滤干净的微正压空气。
3.3 钛设备制造人员必须穿着适宜的防护用服(包括衣服,鞋等),以避免污染。
所有的防护用品应保存在洁净厂房内。
4 加热前的清洁和检测4.1 清洁钛在被加热前,必须对钛表面进行清洁,去除所有的表面污染物。
详见《钛钢复合板技术规定》(T-EQ010216C-2006)附录A。
4.2 铁离子污染检测4.2.1 零部件在焊接或加热到370°C以上前必须首先进行清洁,然后按《钛钢复合板技术规定》(T-EQ010216C-2006)附录A的铁离子检测试验证明没有铁离子污染。
钛复合板容器制造要求4

三、钛及钛合金设备制造技术条件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设备制造过程中对制造环境、材料管理、制造过程等工序的要求。
标准适用于钛制反应釜、换热器、分离器、塔、储槽及其它形式的压力容器及常压容器。
2材料引用文件GB/T3620.1-2007《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3620.2-2007《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3621-2007《钛及钛合金板材》GB/T8546-2007《钛-不锈钢复合板》GB/T8547-2006《钛-钢复合板》GB/T3624-2007《钛及钛合金管》GB/T2956-96《钛及钛合金棒材》GB/T3625-2007《热交换器及冷凝器用钛及钛合金管》GB/T16598-96《钛及钛合金饼和环》JB/T4745-2002附录D《压力容器用钛及钛合金焊丝》3设备制造、检验和验收3.1钛、钛钢复合板设备设计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GB151-99《管壳式换热器》,JB/T4745-2002《钛制焊接容器》的规定,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
3.2设备制造、检验和验收按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GB151-99《列管式换热器》、JB/T4745-2002《钛制焊接容器》及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PTA标准的相关章节进行。
4材料4.1所有材料包括焊接材料应符合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4.2材料的管理4.2.1 钛板材表面及复合板的复层应采用纸质贴膜保护起来,以避免灰尘、油污、铁离子等其它污物的污染,同时可以避免搬运或加工过程中划伤钛材表面。
4.2.2钛及钛复合板应与其它材料分开存放,且存放环境应保持干净,材料底部应用干净的木料垫撑(确保没有铁钉等铁物),上部用塑料布盖好。
4.2.3所有搬用设备及成型设备如卷板机、压力机和起吊夹具应清理干净。
对设备上的毛刺、刻痕和其它导致钛材表面破坏和污染的缺陷应进行局部打磨和抛光,必要时为保护钛表面免遭损坏和污染,设备在使用期间应适当覆盖。
制作钛复合板罐基层及覆层材料有哪些要求

6、应阻止基层板材在复合过程、设备制造过程和服役过程中出现分层或规裂。
二、覆层钛板
1、除非获得书面同意或另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定,钛复合板罐的覆层材料定要达到GB/T3621中TA0或TA1的规定。设备或复合板采购时,钛钢复合板的覆层材料定要达到ASTM B265 Grade 1的规定。
2、当对复层钢板有特定要求时,还应达到特定要求。
3、在切割和成形后,用于筒体和封头的钛复合板罐复合板的覆层较小厚度不得小于2.0 mm,用于管板的钛钢复合板的覆层较小厚度不得小于8.0 mm,其中加工后法兰密封面。
4、复合板的覆层应尽可能使用单整块钛板制造。当用于较大尺寸的复合板,从经济或机械加工角度使用两块或者两块以上的钛板拼接时,须事先得到书面认同,且应达到本规定附件的要求。
制作钛复合板罐基层及覆层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基层钢板
1、钛复合板罐的基层材料定要达到GB150的规定。设备或复合板采购时,钛复合板的基层材料定要达到ASME标准的规定。
2、整个碳钢和碳锰钢板定要正火状态供货。
3、当对基层钢板有特定要求时,还应达到特定要求。
4、整体基层材料定要经过喷砂处理,且应平整没有凹陷、划痕等影响贴合的表面缺陷,基层材料的不平度应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钛钢复合板材料技术规范标准

中源化学股份制造中心 240t/h 锅炉烟囱防腐改造项目钛钢复合板技术规书编制:校核:审核:批准:目录第一部分:技术要求1.总则2、烟囱改造工程简介3、采购材料的技术要求第二部分:供货围1、一般要求2、供货围第三部分: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一般要求2、材料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3、技术资料交付第四部分:交货地点和进度1、交货地点2、供货时间第五部分:质量保证和控制、材料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1、质量保证2、试验与考核项目3、检验部分4、材料复检及不合格处理第六部分: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人员技术培训2、现场技术服务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的资质及职责4、招标方的义务5、交货和运输第七部分:质保期第一部分:技术要求1 .总则1.1 本技术规书仅适用于 240t/h 锅炉烟囱改造工程共用的“套筒式”烟囱防腐改造工程,在原有钢筋混凝土筒壁新增钛钢复合板排烟筒材料的性能、质量控制、供货、检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投标方提供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本技术规书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完全响应和符合本技术规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论多大差异,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在差异表中进行详细描述。
1.4 投标方必须执行本技术规书所列标准。
本技术规书中未提及的容均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持方所采用的相关标准;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投标方提供的钛钢复合板材料应具有相同烟囱运行环境条件下(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不设置烟气加热系统 GGH 装置的条件)的使用工程业绩证明不少于 3 家、提供安全可靠的工程实例。
1.6 本技术规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钛钢复合板材料技术规范标准

中源化学股份制造中心240t/h 锅炉烟囱防腐改造项目钛钢复合板技术规书编制:校核:审核:批准:目录第一部分:技术要求1.总则2、烟囱改造工程简介3、采购材料的技术要求第二部分:供货围1、一般要求2、供货围第三部分: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一般要求2、材料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3、技术资料交付第四部分:交货地点和进度1、交货地点2、供货时间第五部分:质量保证和控制、材料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1、质量保证2、试验与考核项目3、检验部分4、材料复检及不合格处理第六部分: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人员技术培训2、现场技术服务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的资质及职责4、招标方的义务5、交货和运输第七部分:质保期第一部分:技术要求1 .总则1.1 本技术规书仅适用于240t/h 锅炉烟囱改造工程共用的“套筒式”烟囱防腐改造工程,在原有钢筋混凝土筒壁新增钛钢复合板排烟筒材料的性能、质量控制、供货、检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投标方提供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本技术规书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完全响应和符合本技术规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论多大差异,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在差异表中进行详细描述。
1.4 投标方必须执行本技术规书所列标准。
本技术规书中未提及的容均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持方所采用的相关标准;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投标方提供的钛钢复合板材料应具有相同烟囱运行环境条件下(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不设置烟气加热系统GGH 装置的条件)的使用工程业绩证明不少于3 家、提供安全可靠的工程实例。
1.6 本技术规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标准

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标准
摘要:
1.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的概述
2.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的标准制定
3.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的应用领域
正文:
1.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的概述
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是一种将纯钛板和不锈钢板通过爆炸复合技术结合在一起的新型材料。
这种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力学性能、良好的耐腐蚀性和抗疲劳性,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化工、电子等领域。
2.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的标准制定
为了保证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的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GB/T 15571-2016《钛及钛合金板、带材》、GB/T 20878-2007《不锈钢和耐热钢钢带》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的尺寸、厚度、材质、力学性能、表面质量等技术要求,为生产和使用提供了重要依据。
3.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的应用领域
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航空航天领域:由于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具有低密度、高强度、良好的抗疲劳性能,因此被广泛应用于飞机、火箭等航空航天器的结构件。
(2)化工领域: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可抵抗多种
化学介质的侵蚀,因此在化工设备、管道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3)电子领域: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具有优良的导电性能和抗电磁干扰性能,可用于制造电子元器件、微波通信设备等。
总之,钛与不锈钢爆炸复合板凭借其优异的性能和广泛的应用领域,已成为我国新材料领域的研究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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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技术要求1 执行的标准1.1材料的制造工艺、配料和运输执行的主要标准有:a)《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b)《钛及钛合金板材》GB/T3621-2007c)《钛及钛合金丝》GB3623-2007d)《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板和钢带》GB3274-2007e)《钛制焊接容器》JB/T4745-2002f)《钛及钛合金复合钢板焊接技术条件》GB/T13149-1991g)《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运输和储存》GB/T8180-20071.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更新或更严格的标准,卖方承诺按更高的标准执行且不变更商务价格。
当上述规范或标准对某些专用材料不适合时,可采用材料生产厂的标准。
此时,卖方应提供其所遵循的设计导则及设计和运行标准软件。
2 钢内筒钢材要求2.1钢内筒筒体材料从烟道口下部导流板向上,均采用爆炸-轧制钛-钢复合板(代号BR2),厚度有。
具体使用部位详见卷册《烟囱钢内筒施工图》。
2.2钢内筒烟道接口材料采用爆炸-轧制钛-钢复合板(代号BR2),厚度16+1.2mm。
2.3钛-钢复合板接长采用钛贴条(TA2)焊接方案,钛贴条2.0mm厚。
2.4钛—钢复合板的材质要求、化学成分、质量标准和检验规则等均按照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执行,分类按2类考虑。
2.5 钛—钢复合板中的钛材(复材)采用TA2牌号,基材钢材采用Q235B钢,两种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以及质量标准和检验规则应分别满足下列国家标准的要求:《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份》GB/T3620.1-1994《钛及钛合金板材》GB/T3621-1994《碳素结构钢》GB700-88《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超声波探伤方法》GB/T5193-2007《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46982.6采用爆炸-轧制方法制成钛与普通钢结合的钛-钢复合板,复合板代号BR2;3成品要求3.1 供货状态:按BR2状态供应,以抛光表面交货。
包装要求见商务合同;3.2复合板不平度:按《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标准中表5的2类执行,复合板的不平整度≤15mm;3.3表面粗糙度:要求采用抛光工艺处理;3.4复合板结合面积:按《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标准中表8的2类执行,即最终产品的面积结合率>95%,单个不结合区的面积不大于60平方厘米,检验方法采用超声波;复合板的结合面积应逐张进行检验,且全面探伤。
3.5 复合板复材的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起皮、压折、金属或非金属夹杂物等宏观缺陷,允许有不超出复材厚度偏差之半的划伤、凹坑、压痕等缺陷;3.6 复材的外形尺寸逐张检查,复材的厚度检测每批次不少于二次(不能同块板材检测);3.7 复材的化学成份分析每批次不少于一次;3.8 除无特殊说明,复合板四角应切成直角,切斜应不大于其长度或宽度方向的允许偏差;3.9 每块成品复合板应整块形式提供,不允许拼焊;3.10检验项目:按《钛-钢复合板》(GB8547-2006)标准中9的BR2类执行,其中主要指标如下:抗拉强度:σb(MPa)>σB伸长率:δ (%)>基材或复材厚度标准中较低一方的规定值剪切强度:τ(MPa)≥140弯曲角(弯曲直径为基材厚度的两倍):内弯180°3.11 除外形与表面质量检验项目外,其它检测项目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并提供检测结果文件。
4钛合金板(钛贴条)4.1钛合金板(钛贴条)采用牌号TA2;4.2钛板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按《钛及钛合金板材》GB/T3621-94标准执行;4 对卖方要求4.1卖方应为具有制造符合本技术条件书要求产品的、有良好工程业绩和信誉的公司。
4.2为了确保烟囱稳定运行及使用寿命,卖方应提供一个符合本技术条件书及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
4.3.材料定尺交货钛钢复合板:宽度误差:(0~2mm)对角线误差:(0~2mm)长度误差:(0~3mm)坡口角度误差:( 0~3°)总厚度误差:(±0.8mm) 复层(钛层)厚度误差:(-0.12~+0.24mm)钛贴条宽度:(±2mm) 厚度误差:±0.2mm允许少量短尺交货,但短尺板出现的同时必须有相应的长尺板出现,长短尺寸应互补(只允许个别情况,并必须提前通知)。
4 钛-钢复合板规格4.1 钛-钢复合板厚度有三种(基材+钛材):18+1.2mm、16+1.2mm、14+1.2mm4.2 钛-钢复合板基本板宽为2.0米,部分宽度根据施工图纸进行调整,每块板长约6.70米(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工艺定),招标尺寸、数量见供货范围,详细尺寸、数量中标后由买方根据施工图提供。
4.3 所供复合板、普通钢板应对复合板基材料和普通钢板的四边,进行机械刨边剖口处理(复合钛板坡口示意图待中标后由买方根据施工图要求提供),并对复合板复材面的四边铲除钛材,铲边宽度16毫米,误差±1毫米,钛贴条宽度误差±1毫米。
4.4卖方应根据施工工艺需要给买方提供焊接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由卖方根据需要提供。
同时需对工地现场的安装和焊接进行指导。
5供货范围根据图纸要求5.1钛钢复合板中的钛材(复材)采用牌号TA2,基材采用Q-235B钢。
5.2钛(TA2)的密度按4.51g/cm³计算,钢(Q235B) 的密度按7.85g/cm³计算。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一般要求6.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应清晰、逻辑性要强。
资料内容应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天内按照买方给出的数量、详细提供尺寸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买方确认。
6.2 监造、检查6.2.1 材料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材料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6.2.2 卖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6.2.2.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6.2.2.2 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6.2.2.3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6.3 技术资料交付在合同签字后,买卖双方技术资料的交换,都应采用信件的形式,信件经邮政快件传递。
其它往来信息,可采用传真的方式,传真须经授权指定的人员签字。
电子邮件可以用来传递非正式的信息,重要信息经电子邮件传递后还须经传真或信件的方式加以确认。
7 交货进度交货地点:具体供货时间:8 监造、出厂检验要求8.1 招标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
投标方有配合监造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且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8.2 投标方应为招标方代表提供下列方便:8.2.1 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的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
8.2.2 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投标方与本合同设备或材料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或不一致性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8.2.3 向招标方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8.3 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投标方通告时间及时到场,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招标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验试验报告和结果。
8.4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投标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8.5 无论招标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或招标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8.6 由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投标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对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招标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实验报告。
8.7 货达目的地后,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与招标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
如发现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投标方责任后由投标方处理解决。
招标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0天通知投标方开箱检验,投标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
如投标方人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招标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索赔依据。
9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9.1人员技术培训卖方应对买方提供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卖方提供培训老师、培训安排、培训教材等。
钛板的焊接工作由买方完成,卖方提供现场焊接技术指导。
另外,卖方应为买方提供专业的焊接培训工作(不少于15人/2周)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试直至合格为止,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每个人培训人日的单价。
买卖双方无论在现场还是卖方工厂参加培训或技术指导工作,食宿等费用均应自行承担,但另一方应提供方便。
9.1.4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9.2.现场技术服务9.2.1 钢内筒制作、安装期间,卖方应派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驻现场免费进行技术服务;9.2.2 技术服务包括:钛焊接工艺的制定及评定,焊工培训及取证。
培训和取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由卖方免费提供,取证费用由安装单位承担。
9.2.3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材料安全、正常投运。
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
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
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增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9.3.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9.3.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9.3.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9.3.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卖方要向买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
卖方须更换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9.4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9.4.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9.4.2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向买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