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系统接入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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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服务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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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服务协议书模板【协议书格式】征信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甲方(征信服务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乙方(征信服务对象):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一、协议背景1.1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经营征信服务的机构,具备进行个人信用信息处理和征信业务的资质。

1.2 乙方申请使用甲方提供的征信服务,并同意遵守本协议。

二、协议条款2.1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非经授权的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

2.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征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信用评估、信用风险提示等。

2.3 乙方申请使用甲方提供的征信服务,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4 乙方有权自行查询、核对、更正、删除自己的个人信用信息,甲方应当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5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甲方提供的征信服务获取或使用他人个人信用信息,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协议期限及终止3.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3.2 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

3.3 以下情况下,本协议提前终止:(1)经甲方核实,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存在欺诈行为;(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征信服务费用;(3)其他经甲方评估认定需要终止合作的情形。

四、协议费用4.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征信服务费用。

4.2 甲方应当提供相应的征信服务账单和收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5.1 因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六、其他事项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6.2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征信服务协议

个人征信服务协议

个人征信服务协议甲方:(甲方名称)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其他证件)证件号码:(甲方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鉴于甲方希望获取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目的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个人征信服务,以获取个人信用信息报告,用以辅助甲方进行信用评估和决策。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向相关征信机构查询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并制作个人信用信息报告。

2.2 个人信用信息报告将提供甲方的个人基本信息、信用状况、信用历史、债务情况等详细信息。

第三条甲方授权3.1 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查询、收集并使用甲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信用记录等,用于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服务。

3.2 甲方确认,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应予以保密。

4.2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对通过服务提取的个人信用信息报告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3 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与本服务密切相关的第三方机构,以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五条服务费用5.1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个人征信服务费用。

5.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修订。

6.2 本协议可由任意一方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附则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本协议正文以中文撰写,如译文与原文有任何冲突,以中文正文为准。

征信服务 合同7篇

征信服务 合同7篇

征信服务合同7篇篇1甲方(征信服务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征信服务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征信服务专业能力,乙方需要征信服务支持,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征信服务合同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征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估、信用报告编制、信用信息查询等。

2. 乙方需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以便甲方进行征信服务。

乙方对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

3. 甲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征信服务,保证服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合同期限与终止方式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 合同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征信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服务费用明细表》。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3.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银行转账、支付宝等)。

第四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保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交易数据、客户信息等。

征信协议模板

征信协议模板

征信协议模板征信协议甲方(征信机构):______________乙方(个人申请人):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希望向甲方申请征信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征信范围1. 甲方有权查询、收集、保存乙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履约能力等相关征信信息。

2.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将其信息提供给征信机构、金融机构或其他授权机构。

3.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其提供个人信息咨询或者推广。

第二条信息保护1. 甲方将严格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安全,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2.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明确同意,不会将乙方的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或者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 乙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并及时告知甲方如有任何变更。

第三条费用与支付1.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征信服务时,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3. 乙方应按时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知识产权1. 甲方在征信过程中可能使用到的软件、数据及相关技术等,均属于甲方享有的合法知识产权。

2. 未经甲方明确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修改、传播或使用上述知识产权。

第五条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补充以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 本协议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版本,如中英文版本内容存在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甲方(征信机构):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乙方(个人申请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以上是我根据您的要求编写的征信协议模板,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请在相关条款中注明相应内容。

个人征信服务协议合同样例

个人征信服务协议合同样例

个人征信服务协议合同样例个人征信服务协议合同甲方(征信机构): [公司名称]乙方(客户): [客户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以下个人征信服务协议:1. 服务内容1.1 甲方提供的个人征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个人负面记录查询、个人信用评估、个人信用修复等相关业务。

1.2 甲方提供的个人征信服务基于合法、规范、严谨的原则,由甲方运营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支持。

1.3 甲方提供的个人征信服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监管要求等规定进行操作,并保障查询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安全性。

1.4 甲方提供的个人征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个人征信服务协议》附件,乙方应认真阅读并按照约定使用服务。

2. 审核程序2.1 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个人征信服务有使用需求,应在甲方指定的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操作,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2.2 甲方收到乙方的个人征信服务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向乙方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负面记录查询、信用评估、信用修复等相关业务。

2.3 甲方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等情况,甲方可以拒绝提供个人征信服务。

2.4 乙方因为个人原因导致个人征信服务无法提供,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不得索要已支付款项的退还。

3. 服务费用3.1 甲方提供的个人征信服务应当按照约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以甲方网站、平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3.2 乙方在提交个人征信服务申请时应当预先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甲方收到服务费用后才能对乙方提供相应服务。

3.3 乙方在使用个人征信服务过程中因个人操作原因导致支付错误或多余的费用,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款申请,甲方将按照规定予以退还。

4. 信息保护4.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对于乙方在个人征信服务中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严格保护,不公开、泄露或滥用乙方个人信息资料。

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

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

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介绍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平台,旨在提供便捷、高效的征信信息服务。

该平台的核心功能是将传统的征信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使征信信息能够通过互联网接入,实现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

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可以为各行业提供全方位的征信服务,包括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

功能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具有以下主要功能:1. 征信信息录入平台允许用户通过网页、手机应用等方式将个人或企业的征信信息录入到系统中。

用户可以提供身份证信息、银行账户数据、贷款记录等征信相关信息。

所有的录入信息都将进行严格的加密和存储,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2. 征信信息查询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个人或企业征信信息的查询。

平台会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在数据库中搜索并返回相应的征信报告。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多个查询维度,如个人信用、企业信用、贷款记录等,以获取更详细的征信信息。

3. 征信报告生成平台支持根据用户的查询结果生成征信报告。

征信报告将根据用户选择的查询维度和时间范围,结合多种征信评估算法生成。

征信报告将以PDF或HTML格式输出,以方便用户打印、保存或分享。

4. 征信信息共享平台允许合作的金融机构、征信公司等共享征信信息。

通过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各机构可以将自己的征信数据上传到平台中,并与其他机构进行数据共享。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还可以加快征信数据的更新速度,提供更加及时的征信服务。

优势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相比传统的征信系统具有以下优势:1. 便捷性传统的征信系统通常需要用户亲自到征信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和报告获取。

而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用户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和获取征信报告,提高了使用的便捷性。

2. 效率高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使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算法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可以迅速准确地生成征信报告。

个人征信查询系统授权书

个人征信查询系统授权书

尊敬的个人征信查询系统服务提供商:我,[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现因个人需要,特此授权贵公司对我个人征信信息进行查询。

一、授权目的本人因以下原因,需要查询个人征信信息:1. 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2. 证明个人信用状况,为个人或家庭生活提供便利;3. 了解个人信用记录,以便更好地维护个人信用权益。

二、授权内容1. 本人授权贵公司查询以下个人征信信息:(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2)信用报告:信用历史、信用额度、逾期记录、负债情况等;(3)其他相关信用信息。

2. 本人授权贵公司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提供给我,并确保查询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授权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如需延长授权期限,本人将在授权期限到期前书面通知贵公司。

四、保密义务1. 贵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查询结果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 贵公司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本人个人征信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使用、泄露、篡改等。

五、责任承担1.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错误导致查询结果不准确,本人不承担责任;2. 如因贵公司原因导致查询结果不准确,本人有权要求贵公司重新查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六、其他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本人和贵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授权!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授权日期:[年]年[月]月[日]日注:本授权书仅供参考,具体授权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花呗上征信的合同7篇

花呗上征信的合同7篇

花呗上征信的合同7篇篇1合同协议甲方(花呗所属公司):____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花呗征信服务达成以下协议,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协议目的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征信服务,并将其花呗账户相关信用信息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信用评估及风险控制。

甲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对乙方提供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应用。

二、征信内容乙方同意将其花呗账户产生的相关信用信息提供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余额、交易记录、还款记录等。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征信服务使用范围甲方承诺将征信服务用于信用评估及风险控制,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乙方提供的信用信息。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花呗服务的相关政策。

四、信息安全保障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乙方提供的信用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滥用。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五、征信结果反馈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信用信息,定期向乙方反馈信用评估结果及相关建议。

乙方应根据评估结果,合理使用花呗服务,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六、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因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承担法律责任等。

如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信用承诺,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花呗账户功能、终止服务等。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合同。

2.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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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征信系统接入服务协议甲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二〇一年月根据我国《合同法》、《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接入征信系统及甲方向乙方提供征信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服务内容1。

1乙方全面、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甲方所运行和管理的征信系统报送乙方所有业务中知悉的有关客户的信用信息及身份识别信息.1.2甲方经测试认为乙方提供的数据质量合格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信用报告查询等征信产品或服务;乙方查询且依法依规使用信息主体的信用报告,并接受甲方及所在地征信分中心核查。

1.3双方本着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原则、及时处理信息主体提出的异议申请.1.4甲方在系统接入、联网测试、报送数据格式规范、数据报送和查询等培训方面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业务咨询,支持方式应包括但不限于驻场支持和电话、邮件支持等多种形式。

1。

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内容。

2、系统接入2。

1双方应共同商定接入方案并制定系统接入技术文档,乙方应根据双方商定的技术文档进行数据报送,且数据报送测试通过甲方及辖下分中心的验收。

2。

2甲方及征信分中心应对包括接口规范、征信系统功能使用、信用报告解读等为乙方提供指导;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及征信分中心对其进行的前期指导和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接口规范等的培训,并接受甲方对其业务系统中与征信数据报送相关的功能进行评估。

2。

3乙方可自行制定与征信业务有关的业务规程等文件,并报送甲方及征信分中心备案,乙方制定的业务规则不得与甲方征信业务有关规定冲突。

2.4乙方有权就甲方信用报告的管理规范、提供方式、技术支持等提供合理的建议。

甲方应积极研究乙方的建议,对乙方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和说明。

2。

5乙方应建立符合《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数据报送、查询、使用、异议处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制度,并报甲方或所在地征信分中心备案。

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根据甲方的相关文件或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并报甲方或所在地征信分中心备案."2.6乙方名称、股东、组织架构、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等发生变化,或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乙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重整、破产、解散等情形,或乙方(包括乙方股东、高管人员)遭受重大行政处罚、司法调查、监管部门处罚或涉及重大诉讼或群体性诉讼等情形,并将影响向征信系统的数据报送等业务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中止或终止乙方相应系统操作权限,有权中止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查询服务.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及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商定后续事宜。

3、数据报送3.1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数据报送内容和方式向甲方报送各类数据;甲方应对乙方报送的数据进行客观收集、整理、保存。

3.2乙方应保证所报送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及时.i。

乙方如果发现所报送数据存在遗漏、错误或存疑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进行补报或更正;甲方认为乙方报送的数据可疑、错误或遗漏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数据进行复核、更改或补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乙方发出复核通知.乙方应按照复核通知的要求进行复核并将核实结果报送甲方。

必要时,甲方可对乙方与信用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进行核查.ii.乙方应按月或在业务发生或变化的天内及时报送给甲方。

3。

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数据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方面接受甲方的数据质量考核,参与甲方要求的考评机制。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指导乙方提高数据的质量。

3。

4乙方应建立健全相关身份验证和认证的机制,对信息主体本人的身份进行合法有效的验证。

乙方应明确告知有关信息主体,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相关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向甲方报送数据前,已获得信息主体本人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纸质、电子等形式的法律认可的书面授权,甲方有权查证。

在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时,应再次告知信息主体。

3。

5乙方应妥善保存信息主体与数据相关的所有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信息主体的合同、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或其他足以证明信息主体授权的文件、证明乙方使用信用信息与授权用途一致的相关文件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影像文件),保存期限应不低于三年.3。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数据进行客观地保存、整理和加工,并依法提供征信服务.3。

7根据《条例》及总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为保障信息安全,中心应妥善保管接入机构所报送数据,除依法向接入机构、信息主体和公共部门提供征信服务外,未经接入机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市场机构提供,同时接入机构未经征信中心同意不得将数据向第三方提供。

3.8乙方必须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退出征信系统,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所报送数据的后续处理工作,并继续做好相关后续处理工作.3。

9乙方除退出征信系统外,不得以系统升级、中断等任何理由中止报送数据。

4、信用报告查询使用4。

1甲方有权决定向乙方提供信用报告的方式和版式;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查询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仅供乙方内部使用,乙方应加强对内部使用人员的管理,建立可追踪的查询使用记录.乙方发现查询的信用信息与自身的需求不符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将已获取的信用信息进行销毁。

乙方不得对获取的信用报告进行任何形式、加工、修改、篡改,也不得允许其雇员或任何第三方进行此类行为。

4。

2乙方查询信用报告应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在信息主体授权范围内使用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4。

3乙方使用信用报告仅为业务开展的参考。

乙方知悉甲方仅对数据进行客观的收集、整理,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的数据的真实性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因乙方使用信用报告造成的任何损失.4。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将查询权限许可任何第三方,或将查得的信用报告交付给第三方.乙方擅自将查询权限许可给其他任何主体或任何其他主体进入征信系统进行操作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均应赔偿。

乙方不得将信用报告非法提供给他人。

4。

5甲方为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及时报送及维护信息主体权益,有权对乙方的所有信用报告查询行为进行记录,有权对乙方与征信有关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情况及信用报告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有权充分利用技术手段,追踪和发现乙方查询行为中的异常现象,并跟进查实。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对乙方的信用报告使用情况、信息系统数据情况进行的核查。

4.6甲方有权对征信系统的软件、硬件进行维护、升级、增补、更换或进行重大变更、改进,为此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形下中止、延迟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4。

7甲方发现或有理由相信乙方出现危及、可能危及征信系统安全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对自身的系统进行检查并提出完善建议和要求,并有权中止或终止乙方的查询。

乙方发现本机构用户或其他人员盗用本机构用户非法查询或怀疑可能被非法查询信用报告时,应24小时内通知甲方,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甲方的指导和要求下采取紧急合理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应立即上报征信监管部门.乙方因内部征信管理需要使用征信系统中的查询记录,甲方应及时予以提供.5、异议处理5.1甲乙双方应按照异议处理相关制度开展异议处理工作,保证异议处理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

5.2甲乙双方均应依法合规受理信息主体提出的异议申请,不得无故拒绝。

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异议人。

5。

3信息主体向甲方提出异议申请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核查异议信息,乙方应予以全面配合;信息主体向乙方提出异议申请时,乙方应积极对异议进行处理,并依法依规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5。

4乙方应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征信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框架下,依据甲方的异议处理工作制度建立适用于本机构内部的异议处理工作制度,保证异议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5乙方应在异议的发生情况、回复情况、解决情况、其他情况和历史情况五个方面接受甲方的异议处理考核,并参与甲方要求的考评机制。

5。

6由于乙方与信息主体之间的信贷业务纠纷而产生的异议,乙方应优先、尽快解决其与信息主体的业务纠纷,并妥善处理异议,避免因业务或商务纠纷影响对异议信息的有效处理。

对于由于此原因之外而产生的异议,如信息主体自身信息填写错误、乙方业务系统记录错误、甲方系统整合错误等,双方应按照异议处理制度做好相应异议处理工作.5。

7乙方应设置专岗负责异议处理工作。

5.8乙方在进行机构拆分、合并时应安排好后续的异议处理工作。

6、信息安全6。

1乙方在发现查询信用报告的用户名及密码有被盗用嫌疑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查询记录等可追踪查询事实的信息供乙方调查使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提供的数据进行妥善储存,不得泄露;甲方对乙方报送的数据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维护或处理,确保数据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

6。

2甲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乙方报送的数据,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信用报告。

甲方不因向乙方提供信用报告而承担任何乙方的利益损失或相应责任,但甲方对第三方所提供的数据进行任何篡改、隐瞒或数据录入错误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除外。

6.3乙方应当制定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文件,建立查询的记录体系,对查询事件进行跟踪、分析和记录。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建立及改进信用信息使用及操作方法、操作程序、存储方式及系统安全的相关流程,以确保数据在流转过程中的安全.6。

4乙方应对可以查询信用报告的人员进行限制,即仅限于特定身份及特定数量的员工可以查询信用报告及处理与信用报告相关之事宜,并定期对相关员工进行保密、业务、纪律培训,确保员工不会擅自查询且泄露任何第三方的信用报告,保障信息安全。

6。

5乙方应保障查询信用报告的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查询;用于查询信用报告的密码应根据甲方要求保持更换频度。

如果授权可以查询的人员发生变更、发现系统有被侵入的痕迹、怀疑可能存在被侵入的风险或者密码被泄露时,应该及时采取更换密码、停止用户查询权限或其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系统安全.6。

6乙方应实施强有力措施确保查询及保存信用报告的设备设施安全。

乙方所有可查询及保存信用报告的设备设施均应被放置在安全可监管的环境中,这些设备设施在不使用时,应采取安全锁控制、安全密码控制、关闭电源及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查询、存储信用报告的设备应为乙方专用设备。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使用个人设备查询、存储信用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硬盘驱动器、便携式或移动式数据存储设备或媒体、磁带、磁盘、CD和DVD等;乙方对信用报告的保管、存储应进行加密,在不使用时,应存放在已采取安全措施的存储设备中,如果信用报告被确定已无使用的需要,应当及时使用专业销毁工具进行销毁,以确保信用报告不会被还原、读取或重新恢复;乙方存储有信用报告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搬运,搬运时应确保信息安全或在搬运之前将信用信息进行彻底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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