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分类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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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三室(或两室)不配套,不得参评。
C5(20分)
综合活动室、服务用房(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洗涤消毒用房)、附属用房(配电室、安保室、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随园保教儿童5人以上)面积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7分)
使用规范,有记录。(3分)
少一室扣5分,扣完20分为止。
玩教具摆放合理,幼儿取放方便,使用率高。(5分)
使用全封闭滑梯和通道,不得参评。
户外运动器械种类齐全,数量能够满足全园1/2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5分)
室内教玩具能够充分满足本班幼儿区域活动或其他教育活动的需要。(5分)
C9(20分)
配备现代化教育设施及办公设备,有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媒体等,满足需要。(5分)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措施、有记录。(5分)
有暖气、空调等防暑降温防寒取暖设施,能正常使用。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5分)
有饮水设备,保温桶应具备锁定装置。(5分)
设施有较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参评。
C8(20分)
根据规模配备符合省定标准要求的室内外大、中型运动器械及中小型玩教具,安全卫生,种类丰富,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满足幼儿游戏活动需要。禁止使用全封闭滑梯和通道。(5分)
户外环境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利于开展各种体育、游戏等活动。(5分)

青岛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0•【字号】青政发[2008]49号•【施行日期】2008.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青政发〔2008〕4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7〕7号),促进我市中小学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就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总体思路和目标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把实施素质教育摆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创新为动力,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突破口,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积极解决制约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问题,着力构建德育为先的育人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考试评价制度,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2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现代化教育名城和人力资源强市,使教育改革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的品牌工程。

到2012年,区域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民办教育更加规范,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教师队伍素质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升;财政投入进一步增加,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保障;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全面育人局面基本形成;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康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提高。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1/2计算。
C4(20分)
各班有独立配套、宽敞明亮、通风及采光良好的班级活动单元(活动室、寝室、卫生间),面积符合要求。(10分)
班级单元使用面积:6班不低于792㎡;9班不低于1188㎡;12班不低于1584㎡。(5分)
厕所采用水冲式,沟槽式便池应设置幼儿扶手。实行男女分厕。(5分)
凡是有以下情形的,作降类处理,情节严重的停办整改,直至取消办园资格:近3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疫情、食物中毒事件、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背师德规范行为,造成严重伤害或恶劣影响;举办特长班,违规收费;存在“小学化”倾向等。
凡是有以下情形的,作降类处理,情节严重的停办整改,直至取消办园资格:近2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疫情、食物中毒事件、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背师德规范行为,造成严重伤害或恶劣影响;举办特长班,违规收费;存在“小学化”倾向等。
有独立的园舍和户外活动场地,园舍建筑和设施设备满足幼儿生活及活动基本需求。不得设在居民楼内以及多层建筑三层以上。
办园规模为6个班及以上,原则上不宜超出15个班。大、中、小班都有平行班。
办园规模为6个班及以上,原则上不宜超出15个班。大、中、小班都有平行班。
办园规模为3个班及以上。
办园规模为1-2个班及以上。
设计合理,有更衣间、原料储存间、粗加工间、主食加工间、副食加工间、烹调间、餐具洗刷消毒间、食具存放间、备餐间等。操作间瓷砖到顶,吊顶使用防脱落、防腐材料。(5分)
不设餐的,不得参评示范和一类;
参评二类和三类的,按8.5计分。
B2设施设备(90分)
C7(20分)
班级生活及教育设施齐全,符合幼儿特点,满足幼儿生活和学习需要。幼儿床、桌、椅、玩具橱、图书架等配置符合省定标准要求。(10分)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岛市托幼工作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岛市托幼工作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7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 1996.3.18 青政发 适应当时情况的
于整顿道路交通秩 〔1996〕46号 规定
序的通告
地方规章(类别)
Y(采用标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级别)
附:
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名 称 发布时间 文 号 说 明
1 青岛市托幼工作管 1991.11.26 青政发 现执行《青岛市
理规定 〔1991〕332号 托幼管理条例》
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19990519(颁布时间)
19990519(实施时间)
青政发[1999]99号(文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岛市托幼工作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废止《青岛市托幼工作管理规定》等7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青岛市进口木材携 1991.9.2 青政发 适应当时情况的
带白蚁检疫规定 〔1991〕201号 规定
3 青岛市劳动监察暂 1993.11.16 市政府 现执行《青岛市
行规定 12号令 劳动监察条例》
人民政府通告》中 〔1993〕80号 规定
的有关问题的复函
6 青岛市住宅小区物 1994.3.21 市政府 现执行《青岛市
业管理试行办法 18号令 物业管理条例》
4 青岛市人民政府通 1993.9.20 青政发 适应当时情况的
告(关于清查处理 〔1993〕146号 规定
违法建设违法占地
和违法占路)
5 关于执行《青岛市 1993.12.17 青政函 适应当时情况的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青岛市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名单的通知-青教办字〔2019〕062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青岛市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名单的通知-青教办字〔2019〕062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青岛市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名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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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青岛市
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名单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9〕062号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
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根据《青岛市示范幼儿园认定标准》(青教通字〔2013〕57号),2019年市教育局组织了市示范(省级一类)幼儿园认定工作,经检查评定,110所新申报幼儿园通过市示范(省级一类)幼儿园认定,50所复查幼儿园通过市示范幼儿园认定(不含省示范幼儿园)。

同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13号)要求,对326所往年认定的市示范(省级一类)幼儿园(不含省示范幼儿园)同步公布。

希望各区市教体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希望各市示范(省级一类)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管理,不断提高保教质量,通过对口帮扶、资源共享等方式,在本区域内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0日
——结束——。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5.11.25•【字号】青教通字[2015]97号•【施行日期】2015.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97号各区、市教育(体)局、财政局、物价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为进一步增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特制订《青岛市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2015年11月25日青岛市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青岛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管理规范、收费合理、经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且享受公共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区市应当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优先在公办幼儿园不足的区域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设置科学、合法,符合布局规划,经区市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满一年以上且年检合格;(二)办园条件合格,达到《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规模3个班及以上;(三)收费合理、规范,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主动接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四)依法聘用教职工,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科学实施保育教育,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无"小学化"现象;(六)招生公开规范,按照市、区市有关要求招生,班额符合规定;(七)管理运行有序,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满意度较高,无安全隐患和违规办园行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青岛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托幼园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费[2008]287号

青岛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托幼园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费[2008]287号

青岛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托幼园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托幼园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费〔2008〕287号2008年12月19日)各区、市物价局、教体局、财政局,各托幼园所: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逐步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教育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期间,国家、省又陆续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上述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托幼园所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应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必要经费投入,并举办部分示范性托幼园所。

由政府财政拨款举办的托幼园所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即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从严核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办园经费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托幼园所,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办园者可根据办园成本和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填写“青岛市社会力量举办托幼园所收费备案表”(见附件2),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其实际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超出或高于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范围和标准。

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幼园所的经营者与幼儿家长双方应在幼儿入园所时签订合约,明确约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二、由政府财政拨款举办的托幼园所面向社会招生,其收费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其接收低保家庭子女入托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并应予优先保证。

托幼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市内四区现有21所,具体标准见附件1)。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C12(10分)
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配足配齐厨房设备设施。(10分)
不设餐的,本项按8.5计分。
B3规模班额(30分)
C13(10分)
办园规模适宜,年龄结构合理。(5分)
示范园和一类园办园规模为6个班及以上,原则上不宜超出12个班;二类园办园规模为3个班及以上;三类园办园规模为1-2个班及以上。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三室(或两室)不配套,不得参评。
C5(20分)
综合活动室、服务用房(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洗涤消毒用房)、附属用房(配电室、安保室、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随园保教儿童5人以上)面积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7分)
使用规范,有记录。(3分)
少一室扣5分,扣完20分为止。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8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安全卫生
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防范措施。
每班人数超过1名,扣1分;超过10名以上,不得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编班,没有大班额现象。大班(5周岁—6周岁)35人,中班(4周岁—5周岁)30人,小班(3周岁—4周岁)25人,混龄班30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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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分类标准》的通知青教通字[2000]63号各市、区教委,各有关单位:为了适应新世纪青岛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实现市政府提出的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目标,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市教委重新修订了《青岛市城镇幼儿园分类标准》,现将修改后的《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标准》作为本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

《标准》是全面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办学水平,指导幼儿园科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指导性文件。

要组织幼教行政干部、教研员、幼儿园举办单位有关人员、园长、教师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把握《标准》内涵,用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要向社会、家长宣传《标准》基本要求,形成社会、家庭、幼儿园教育一体化。

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各市、区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科学指导,按照《标准》要求,分层次为不同类型幼儿园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避免在贯彻《标准》过程中一刀切、齐步走。

要求幼儿园在全面学习理解《标准》的基础上,逐条检查,本着先易后难,缺什么补什么,分年度实施的原则,通过自查、自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使每所幼儿园都能够在《标准》指导下,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三、检查验收,确定类别。

1、验收范围:青岛地区城区,包括农村市(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机关、教育、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部队、个人等举办的全日制幼儿园。

2、申报程序:幼儿园按照《标准》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后,由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类别幼儿园按办学水平排序(排序表见附件二),并同申报表(见附件一)一道报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

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排序横切法,对申报类别幼儿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

幼儿园应按照《关于幼儿园向社会发面升类申报公告的通知》(青托办[1999]18号)文件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3、申报时间及审批:幼儿园类别确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经检查、抽查达到相应类别标准的,由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其类别,按相应类别标准收费。

幼儿园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抽查不合要注、管理不善、质量下降的幼儿园,将取消其类别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类别:(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2)不单独立帐或无专职会计;(3)不具备园长任职资格: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示范幼儿园类别:(1)不是独立建筑群体;(2)活动室、盥洗室不配套;(3)不足四个班;(4)无业务园长或业务助理;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的幼儿园分类标准同时废止。

附:1、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升类申报表2、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升类排序表3、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分类标准说明青岛市教育委员会二000年三月六日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升类申报表申报类别:注:此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市教委和所在市、区教委填表时间:填表人:附件二: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升类排序表市(区):申报类别:时间: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分类标准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分类标准说明1.本标准共有A级指标6项,B级指标28项,C级指标92项,合计最高分1000分(寄宿制1020分)2.各项指标累计900分以上,各项A级指标隶属度(指标接近理想状况的程度)均摊在0.85以上者为示范幼儿园;各项指标累计800分以上,稳中有降项A级指标隶属度均在0.75以上者为一类幼儿园;各项指标累计700分以上,各项A级指标隶属度在0.65以上者为二类幼儿园。

青岛市城区幼儿园分类标准评分细则C1一处活动室光照不充足扣1分,发现一处不安全因素扣2分,发现一处不清洁扣1分。

发现一处污染源扣2分。

C2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教育目标,因地制宜地创设充实的、适宜于幼儿发展的良好教育环境,并将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作为幼儿发展的资源。

大、中、小班环境布置应体现出年龄特点。

根据季节变化和教育需要及时更换,形成本园独特的风格。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C3根据不同年龄段幼儿年龄特点、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创设相应的活动区。

活动区应适宜于幼儿的发展,对幼儿有吸引力,幼儿愿意在其中开展活动。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C41、场地质量(6分):发现一处不夹带扣1分,发现一处不安全因素扣1分。

2、场地面积(6分):分班活动场地和公用活动场地分别为人均2M2以上,平均每少1 M2扣3分。

C51、沙坑(池)(2分):面积不少于20 M2,要铺幼儿可赤脚玩耍的沙子,并配有不少于玩沙幼儿数的玩沙工具。

每少1 M2扣0.1分。

2、嬉水池(2分):面积不少于20 M2,并配有不少于玩水幼儿数的嬉水玩具。

每少1 M2扣0.1分。

3、跑道(4分):跑道应铺设塑胶或类似材料,实现软化。

没有实现软化扣2分。

C61、种植园地、动物饲养区幼儿不参与管理不得分。

2、种植园地(6分):幼儿应参与种植活动,在劳动中培养他们的观察、动手等能力,培养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等品质。

少一块扣1分。

3、动物饲养区(4分):位置固定,便于幼儿观察、饲养。

动物种类不少于4种,少一种扣一分。

C7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C81、活动室(6分):不是木质地板不得分。

幼儿人均2 M2以上,平均每少1 M2扣3分。

2、午睡设施(6分):新建或有条件的幼儿园应设寝室,活动室兼室的,要加强午睡管理,做到每人一垫一褥一单一被一枕,并定期清洁,保证午睡卫生。

一人不合要求扣1分。

3、盥洗室(4分):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每人1平方米扣0.3分。

大班男女分厕,否则不得分。

1、面积(3分):六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要达到80平方米;六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要达到100平方米。

每少10平方米扣0.3分。

2、设施(3分):多功能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钢琴、录音机、镜子、扶手等必要设备和设施。

酌情计分。

C10少一室扣3分。

C111、布局(4分):布局合理扣2分,少一室扣1分。

2、卫生(4分):1处卫生不合要求扣1分。

3、瓷瓦(2分):无瓷瓦不得分,瓷瓦不到顶扣1分。

C121、桌、椅(3分):幼儿童桌基本尺寸(公分)幼儿童椅基本尺寸(公分)一班不合要求扣0.5分。

2、玩具架(橱)、图书架(3分):根据幼儿身高定做,便于幼儿取放。

一班不合要求扣0.5分。

3、取暖、消暑设备(4分):取暖设备要有防护设施,保证幼儿安全。

一班不合要求扣0.5分。

C13幼儿园装备要达到《青岛市城区幼儿园现代化装备标准》相应类别要求95%以上,每下降1%扣2分。

1、幼儿图书(5分):内容健康,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种类不少于幼儿数,破损的图书应及时修补。

幼儿人均5册以上,平均每少册扣1分。

2、藏书(10分):图书应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书籍及各种工具书等,重点是幼儿教育专业书籍。

藏书量:在职教师人均100册以上(种类不少于图书总数一半),每年新增教师用书人增色5册以上(种类不少于图书总数一半)。

有图书借阅记录,提高图书利用率。

每少100册扣1分,每多100册加2分。

C15每班有丰富的可供幼儿动手操作的材料,种类要达到幼儿人数的一半以上,各种设施、工具齐全。

根据幼儿操作情况酌情计分。

C16少一种扣0.5分。

C17少一种扣2分。

每班应配有消毒柜,少1台扣1分。

C18办园宗旨要根据本园实际明确提出,并公开。

学习应有计划、措施和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C19幼儿园有明确的管理网络运行机制,各管理层次人员职责明确。

园务委员会应有会议记录。

根据工作情况酌情计分。

C20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决定或通过园内重大决策。

充分发挥党、团、工会组织在幼儿园管理中的作用,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发动教职工为幼儿园工作提意见或建议。

根据情况酌情计分。

C211、要积极进行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改革要有措施,执行要合理。

四制缺一项扣1分。

2、各类人员考核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每月定期考核,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与奖惩挂钩,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根据有关理论,结合本园实际,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具有本园特色的管理模式,管理效果好。

根据情况酌情计分。

C22各项规章规章制度应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奖惩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伙食管理制度、财务财产管理制度等(教育教学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和家长工作制度参见A3、A4和A5相关指标。

少一种扣1分,一项落实不好扣1分,没有人手一册扣2分。

C23建立全园与个人目标相一致的目标体系,目标要层层落实。

全园有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的检查实施和总结。

根据执行情况酌情计分。

C241、根据我市小学入学年龄和实际情况编班,大班5-6岁,每班40人,中班4-5岁,每班35人,小班3-4岁,每班30人。

每班平均超过1名幼儿扣1分。

2、出勤率:大班应达到90%以上,中班85%以上,小班80%以上,每下降1%扣1分,提高1%加2分。

C251、园长:三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园长1人;四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设园长1人、业务园长1人;十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可设3人。

2、幼儿教师:全日制和寄宿制幼儿园一律平均每班2-2.5人。

3、保育员:全日市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5-1人;寄宿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1-1.5人。

4、炊事员:每日两餐一点的幼儿园每70-80名幼儿配1人,其他情况酌情增减。

5、卫生保健员:全日制幼儿园一般配1人,超过200名幼儿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儿园一般配2人,越过00名幼儿酌情增加。

6、财会人员:幼儿园必须设专职会计,三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设专职出纳。

各类人员少一人扣1分。

C26达到相应类别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要求,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证书。

C271、学历(5分):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低于90%得分减半,低于80%不得分。

大专学历应达到80%以上,每下降1%扣0.1分。

2、教科研能力(5分):能承担区(市)级以上教科研任务的教师达30%,每下降1%扣0.2分。

3、待遇(10分):按要求落实幼儿教师的政治、生活待遇,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C28保育员学历合格率、培训率低于80%得分减半,一人无任职资格证扣2分。

C29无专职卫生保健员不得分。

卫生保健员无任职资格证不得分。

C30炊事员专业培训率低于50%不得分,50%-80%之间得分减半。

具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炊事员人数不低于50%,每下降1%扣0.1分。

一人无任职资格证扣2分。

C31无专职会计不得分。

一人无任职资格证扣5分。

C32幼儿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讲普通话,与幼儿交谈一人不讲普通话扣1分。

C33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C34业务进修计划可包含在园务计划之内。

一年内参加区级以上进修的人数不低于保教人员总数的50%,少一名扣1分。

C35无专职档案管理员得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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