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更新(换)道路客运车辆 2.1班线班次、途径路线、起讫点变更
客运班车业务变更程序及要求1

客运班车业务变更程序及要求一、根据道路旅客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简政放权、方便经营者的要求,为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客运标志牌业务变更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变更程序。
二、本变更程序适用省际、市际客运经营业务变更。
三、客运班车的变更是指起讫地在同一地市范围内,客运标志牌的使用单位、起讫站点、类别、途经线路、车辆的变更,以及遗失(损坏)补发。
(一)使用单位变更:是指在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内,具有客运标志牌经营权的客运班线经营者通过的授权方式调整其分公司或通过委托的方式调整全资、控股子公司具体从事经营。
(二)起讫站点变更:是指在符合站场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客运班线的起讫站点在同一班线节点范围内进行调整。
(三)班车类别变更:是指在满足车辆技术装备的条件下,调整班车经营方式。
(四)途经线路变更:是指在客运班车起讫地不变更的前提下,调整客运班车途经的国、省道或主要地点。
(五)车辆变更:是指在不低于许可决定书要求的车辆类型等级及技术等级的前提下,同一单位内车辆调配使用或者报废更新等。
(六)遗失(损坏)补发:是指客运标志牌、许可证明因保管不慎或其它原因灭失(损坏),经核查仍无法的,予以补发。
四、具体流程(一)使用单位变更客运班线经营者填写《省客运标志牌变更登记表》(附表5),提交许可证明和车辆行驶证(含车辆待理证,下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复印件要经车属单位签章证明,下同)等有关资料,可由起点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道路运政信息系统上报至省交通厅受理,省交通厅审核后予以办理。
(二)起讫站点变更1、我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申请变更我省范围内起讫站点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申请变更我省起讫站点的,应按照客运站的经营范围(或功能定位),与客运站经营者协商,签订进站意向书。
(2)客运班线经营者填写《省客运标志牌变更登记表》,提供与拟进入客运站经营者签订的进站意向书、许可证明和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可由起点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道路运政信息系统上报至省交通厅受理。
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客运班线停复班及车辆更新的有关规定(公运客[2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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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客运班线停复班及车辆更新的有关规定(公运客[2004]4号)为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根据交通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客运班线的停、复班及营运客车更新作如下规定:一、客运班线报停1、正在营运的省际、区际客运班线如因客流或其它原因需停班的,业户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客运班线报停表》(见附件一),经各级运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停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班,否则取消该班线的经营权。
停班车辆由市级运管部门收回营运证,线路牌上缴省局。
2、客运班线报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超过六个月仍未复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
省际客运班线过期未复班的如需继续营运,将纳入新增班线招投标。
区际客运班线过期未复班则予以取缔。
3、已批准的客运班线必须在六个月内开班,逾期不开的,原批文自动失效,省局将另行招标。
二、客运班线复班1、报停后需复班的客运班线,必须填写《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客运班线复班申请表》(见附件二),省际客运班线还必须同时附上客运班线重新开班协议。
复班同时需更新车辆的,仍要同时填报《道路旅客运输业户车辆更新申请表》。
省际客运班线复班须同时附上与讫点站签订的开班进站协议,区际客运班线复班则由起、讫双方运管处核准后报省运管局批准。
2、客运班线报停六个月内申请复班的,如无特殊情况各级运管部门必须做到随到随办,不得有意刁难。
3、复班批准同意后,经营业户方可领回营运证和线路牌。
三、营运客车更新1、车辆更新实行“一线一策”,鼓励相关市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对整条线路提出更新计划。
会议纪要应及时提交省局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凡是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变更均填报《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业户车辆更新表》,按省交通厅皖交公运〔1997〕6号文规定:先履行审批手续、后购车辆。
否则,按照交通部规定,先接受当地运管部门的处罚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3、省际、区际营运客车更新,如原车类型、等级不变或者车辆等级提高,但座位数增加不超过10%的,各级运管部门应做到随到随办。
客运站进站车辆排班规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客运站进站车辆排班规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客运站进站车辆排班规则(最新版)1、目的为保证进站车辆有序发车,消减车辆发班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客运站对进站客运车辆班次的编排和管理。
3、引用文件《道路旅客运输与客运站管理规定》4、管理职责调度室负责本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5、内容与要求5.1线路划分5.1.1线路须根据车辆的经营许可范围、客源需求等情况,依照客运类别(普通或直达)、对方站点、途经路线等经营要素进行划分。
具有相同经营要素的车辆应编排在同一线路发班。
5.1.2对途经路线或对方站点相差不大的班车,如站场认为有必要归为同一线路发班,经与相关参营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编排在同一线路发班。
5.2发班时刻编排5.2.1每条线路的发班时刻表要根据平时旅客流向、流时、流量的一般规律及现有参营单位的车辆数、运输频率、道路状况、市场前景和站场条件等因素科学制定。
发班时刻表由车站提出,征求相关参营单位意见后确定。
5.2.2对日发2班或以上的班车,编排其发班时刻时,应充分考虑其运输频率和对方车站发班时刻安排,保证前后发班时间间隔合理。
5.2.3发班时刻表在运力增加等情况时,可作调整变动。
变动情况包括以下3类:1).原发班时刻一律不变,在原末班车后新增发班时刻。
2).原发班时刻一律不变,在原发班时刻之间或早班前插入新增发班时刻。
3).原发班时刻变动,需要重新制定发班时刻表。
2016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全文

2016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全文《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细化了进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市场的经营许可制度,设定了客运车辆管理、客运经营管理及客运站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的多项规定。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全文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学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客运班线停复班及车辆更新的有关规定(公运客[2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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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客运班线停复班及车辆更新的有关规定(公运客[2004]4号)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客运班线停复班及车辆更新的有关规定(公运客[2004]4号)为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根据交通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客运班线的停、复班及营运客车更新作如下规定:一、客运班线报停1、正在营运的省际、区际客运班线如因客流或其它原因需停班的,业户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客运班线报停表》(见附件一),经各级运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停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班,否则取消该班线的经营权。
停班车辆由市级运管部门收回营运证,线路牌上缴省局。
2、客运班线报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超过六个月仍未复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
省际客运班线过期未复班的如需继续营运,将纳入新增班线招投标。
区际客运班线过期未复班则予以取缔。
3、已批准的客运班线必须在六个月内开班,逾期不开的,原批文自动失效,省局将另行招标。
二、客运班线复班1、报停后需复班的客运班线,必须填写《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客运班线复班申请表》(见附件二),省际客运班线还必须同时附上客运班线重新开班协议。
复班同时需更新车辆的,仍要同时填报《道路旅客运输业户车辆更新申请表》。
省际客运班线复班须同时附上与讫点站签订的开班进站协议,区际客运班线复班则由起、讫双方运管处核准后报省运管局批准。
2、客运班线报停六个月内申请复班的,如无特殊情况各级运管部门必须做到随到随办,不得有意刁难。
3、复班批准同意后,经营业户方可领回营运证和线路牌。
三、营运客车更新1、车辆更新实行“一线一策”,鼓励相关市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对整条线路提出更新计划。
会议纪要应及时提交省局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凡是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变更均填报《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业户车辆更新表》,按省交通厅皖交公运〔1997〕6号文规定:先履行审批手续、后购车辆。
否则,按照交通部规定,先接受当地运管部门的处罚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2020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全文

2020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全文(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客运经营管理办法

客运经营管理办法一、客运市场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
(一)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行为。
(二)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规范的行为。
(三)查处违反客运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二、班车客运管理(一)客运线路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班线客运经营者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禁止其擅自暂停、终止班线运输或者转让班线经营权。
2.客运班线实施经营期限制。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满,道路客运经营者的线路经营权自然终止。
(二)班线客运的运营管理1.监督客运班车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督促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按正班车有关要求运营。
2.监督道路客运经营者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票价和里程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
3.监督客车驾驶人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等有关证件,并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
4.监督道路客运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客运班车上配备灭火设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疲劳驾驶。
5.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三)客运班线许可档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客运班线许可档案。
客运班线许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2.客运班线可行性报告;3.进站方案以及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的进站意向书;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5.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6.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以及投入该班线的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复印件;7.征询意见表或征询意见函;8.《道路客运班线许可决定书》;9.班线变化情况、班次调整和班线的基本情况记录表;10.其他需保存的原始凭证和材料。
客运车辆调换方案表格模板

客运车辆调换方案表格模板背景介绍客运车辆调换是指在客运运行过程中,根据路线、客流等因素,合理地进行车辆的调度和配备,以达到提高运行效率的目的。
而制定调换方案是客运调度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因此,我们提供了这篇文档,给出了一个客运车辆调换方案表格模板,帮助您更好地制定合理的调换方案。
表格模板下面是客运车辆调换方案表格模板,共计包含八列信息: - 车牌号:客运车辆的唯一标识,用来便于调度管理员识别和记录。
- 起始站点:车辆在整个客运路线中的起始站点。
- 终点站点:车辆在整个客运路线中的终点站点。
- 出发时间:车辆从起始站点出发的时间。
- 到达时间:车辆到达终点站点的时间。
- 车型:车辆的型号,用来对车辆进行分类管理。
- 当班司机:车辆所配备的当班司机的姓名。
- 当班售票员:车辆所配备的当班售票员的姓名。
车牌号起始站点终点站点出发时间到达时间车型当班司机当班售票员功能说明•车牌号:用来识别和查询具体的客运车辆。
•起始站点:车辆在路线中需要出发的起始站点,便于管理员统计具体的开车数量。
•终点站点:对应车辆在路线中最终的目的地。
•出发时间:该车辆从起点站出发的时间,方便管理员进行班次调配。
•到达时间:车辆到达终点站点的时间,方便管理员进行下一班次的调配。
•车型:用来分类不同类型车辆,方便进行分组管理。
•当班司机和售票员:用来记录具体的人员信息,便于管理员进行调度和质量反馈。
使用方法在使用本表格模板时,只需将具体的车辆班次信息填入相应的列中即可。
在单元格中输入车辆牌号、站点名称、时间数据等时需保障数据的一致性,同时保持表格的整洁。
结语本文档提供了一个客运车辆调换方案表格模板,帮助客运管理员规范调度流程,提高客运效率。
愿我们的模板能够为您的工作带来帮助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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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申请表
编号:
原经营业户
资质等级
新经营业户
资质等级
互营业户
班线
至
省局计划号
或招标编号
里程
标志牌数量
标志牌号码
原班次
原车辆数
原车型等级
现班次
现车辆数
现车型等级
原车号
原座位
是否公司化经营
现车号
现座位
是否转高速直达
原起点地
原讫点地
现起点地
现讫点地
原线路途经走向
1
原车型等级
高级中客
现班次
1
现车辆数
1
现车型等级
高级大客
原车号
苏A-12345
原座位
33
是否公司化经营
公司化经营
现车号
苏A-23456
现座位
37
是否转高速直达
高速直达
原起点地
南京中央门站
原讫点地
上海市客运总站
现起点地
南京中央门站
现讫点地
上海市客运总站
原线路途经走向
沪宁高速
现线路途经走向
沪宁高速
变更原因
现线路途经走向
变更原因
经办人(签字):经营业户(盖章)
年月日客运班线起(讫)地、班 Nhomakorabea、车辆、线路走向
变更事项申请表
编号:
原经营业户
南京市××客运公司
资质等级
一级
新经营业户
资质等级
互营业户
上海市××客运公司
班线
南京至上海
省局计划号
或招标编号
11-0001
里程
标志牌数量
1
标志牌号码
01137-
原班次
1
原车辆数
旧车即将报废
经办人(签字):张三经营业户(盖章)
200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