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会前学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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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
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4.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
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市普法办关于建立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4年4月25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会前学法制度提出的时间和文件

会前学法制度提出的时间和文件

会前学法制度提出的时间和文件时间:2024年10月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202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这被认为是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一步。

通过这个文件,中国正式提出了会前学法制度,这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

会前学法制度是指领导干部在参加重要会议前,要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方式,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遵守法律法规、清正廉洁。

会前学法制度的提出,体现了中国党和政府加强法治建设的决心和勇气,也体现了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学法制度,可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落实。

会前学法制度的提出,一方面是要求领导干部加强自身的法治素养,做到以身作则;另一方面也是要求领导干部在重要会议上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要义,带头遵守执行,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际成效。

只有领导干部具备了良好的法治观念和素养,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在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法工作机制和规范,确保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取得实际成效。

要充分利用各类学法资源,包括法律法规、研究报告、案例分析等,引导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制素养。

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座谈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深入理解法律的原意和精神,引导他们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同时,还要注重领导干部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参与实际工作和处理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和法治工作水平。

要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强化法治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能够守法从政、廉洁从政、公正执法,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总之,会前学法制度的提出,对于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4年应急宣传教育制度(三篇)

2024年应急宣传教育制度(三篇)

2024年应急宣传教育制度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我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我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我矿财产安全。

1、以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矿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我矿面临的安全形势,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具体有:(1)围绕应急预案进行深入宣传。

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做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2)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

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全国煤矿成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二是介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同时,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职工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进一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

3、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3)结合我矿应急能力建设进行宣传。

二、工作要求1、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要落实责任。

(1)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在我矿树立起比较牢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2)多形式宣传教育。

利用班前、报刊等多种形式,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

(3)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

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局会议制度

应急管理局会议制度

应急管理局会议制度一、局党组会议。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

特殊情况下,党组书记可临时委托党组成员主持。

会议要如实记录,形成纪要。

二、局班子会议。

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局班子会由局长主持。

特殊情况下,局长可委托副局长主持。

会议要如实记录,形成纪要。

三、党支部会议。

由党支部书记按照“三会一课”及其他规定、要求决定召开。

会议要如实记录。

四、干部职工会议。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主要是总结工作,通报情况,安排下周工作任务。

会议要如实记录,必要时,根据局长或副局长意见形成纪要。

五、安委会成员会议。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会议由安委会主任召集或者由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会议要如实记录,形成纪要。

六、联合会商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确定联合会商时间、内容和需要参加联合会商单位或人员名单,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

会议要如实记录,形成纪要。

七、局长办公会议。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

主要听取各相关股室(中心、大队)在推进日常工作、重点或重大工作、中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落实解决措施和办法。

局长办公会一般以现场召开为主。

会议要如实记录,形成纪要。

八、安全生产约谈会议。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会议由县安委办按照行业分类分别安排,相关监管股室负责筹备,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主持。

会议要如实记录,形成纪要。

九、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谈心、提醒)会议。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组书记主持,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

会议要如实记录,形成纪要。

十、综合性会议及其他工作会议。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由我局牵头筹备的各类综合性会议及其他工作会议,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召集相关人员制定会议筹备方案,督促责任人员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普法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普法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普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02.21•【字号】黔应急函〔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州省应急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普法工作的通知黔应急函〔2020〕29号各市(州)应急局、贵安新区安监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增强法治宣传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推动全社会树立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切实为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普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管理重点法律法规普法(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防洪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化管理,提高应急管理系统依法治理能力。

会前学法制度

会前学法制度

会前学法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研究法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依法管理,不断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并有意识地使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开发这个系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预会,是指支部委员会、局常务会议、主任办公室例会、干部、职工在重大会议前的学习。

第四条法律)的用户研究的目的,应当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更好的发展,促进我们局依法执政。

第5条会前法律研究要点:(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部门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3)与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其他有关业务人员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前学法范围包含: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前学法、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周五政治学习前学法。

第三条会前学法,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学法内容和本单位中心工作、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结合起来,积极提高学习的实践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第四条原则上在每周五政治学习会会前须安排集中学法。

重大行政决策前须安排与行政决策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第五条会前学法的授课人以主要议题涉及的相关分管领导或股室的负责人为主,也可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和法治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进行授课。

第六条政治处负责会前学法的组织工作,宣教股负责拟订学法内容,报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每年的学法资料要汇编成册,分送领导干部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学习。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会前学法活动实施方案

会前学法活动实施方案

会前学法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目的。

会前学法活动是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知识,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会前学法活动,使员工了解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风险意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活动对象。

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

三、活动内容。

1. 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违法行为。

2. 典型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让员工了解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法律风险意识,避免犯错。

3. 应急演练,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包括火灾逃生演练、急救知识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4. 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增强员工学习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激发员工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四、活动安排。

1. 时间,每月安排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超过2小时。

2. 地点,公司会议室或其他适当场所。

3. 负责人,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安排,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五、活动要求。

1. 参与率,全员参与,不得缺席。

2. 学习效果,要求员工对学习内容进行掌握,能够在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3. 活动记录,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进行记录,包括学习情况、参与人数、学习效果等,形成活动报告。

六、活动评估。

1. 活动效果评估,每次活动结束后,由公司法务部门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习效果、参与率、活动记录等,形成评估报告。

2.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活动进行改进,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七、活动总结。

会前学法活动是公司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不断开展此项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局机关、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局机关、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局机关、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甬应急〔2021〕134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18号)、《关于同意市应急管理局设立指导督查处等事宜的批复》(甬编〔2021〕25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机构设置的函》(甬编办函〔2021〕134号),经局党委研究,现明确局机关、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如下:一、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议、保密、档案、安全、后勤、新闻宣传等工作。

负责舆情应对。

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设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

开展应急管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1.主要职责:(1)承担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总体综合规划和统筹工作。

(2)承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督促检查局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局领导批准事项的落实情况。

协调处理NPC代表建议和CPPCC委员建议。

(3)统筹省厅对市局的绩效考评、市局对各地绩效考评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4)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

(5)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

(六)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组织制定机关日常运行的相关工作规则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7)承担机要、文印、密码管理、档案管理,负责公文审核、收发、流转等工作。

(8)负责局机关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综合管理。

承办相关事宜。

(9)组织协调办公用房、安全保卫等服务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保障。

(10)统筹组织全局宣传工作,指导配合相关处室开展专业宣传工作。

承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工作。

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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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会前学法制度
为强化法制培训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法治西昌建设,我局由政策法规宣教股牵头制定办公会前学法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依规的基本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治西昌、和谐西昌建设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全力促进法治西昌建设。

二、学法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针、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五)国家、省、州、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三、学法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采取会前学法与专题学法相结合的方式,会前学法主要是结合各股室当天提交的学习内容在会上进行学习、交流、总结;专题学法主要是针对局机关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讨论、总结。

参加学法的人员为全局各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职工。

每次会前学法时长在20分钟左右。

四、学法的范围
《宪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森林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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