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教育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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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控辍保学三项制度

毕节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控辍保学三项制度

毕节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排查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春、秋两季,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并以县为单位,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二、每年春、秋两季,学校按照校历组织开学,报到注册结束,班主任第一时间清查本班学生到校注册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学生入学、流动(正常休学、复学和转学以及无原因未注册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三、对在学校规定报到注册时间内尚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督促其送子女入学,劝学工作直至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劝返复学程序为止。

四、学校建立缺勤学生台账,在开学第二周内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联系村(居委会)干部进行缺勤学生家访劝返,每次劝返要做好记录。

经2次以上劝返无效的,3日内将名册上报乡(镇、办事处)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劝返入学程序,直至有结果为止。

五、村委会要做好本村学生的网格化管理,特别是假期,以自然村寨为单位,重点管理初中学生,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如发现学生外出打工,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劝返复学程序,直至有结果为止。

六、各学校要实行课间巡查,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逃学,及时报告上课教师,上课教师将学生逃课情况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与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追踪学生去向,其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之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同时将情况向当天值日教师报告,值日教师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校务日志填报学生出勤情况,并统计无故缺旷学生报告学校。

七、各学校门卫要严格执行进出学校登记制度,对课间离校的学生要严格手续,无完备手续,不得离校。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1.03.01•【字号】毕署通[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毕署通〔2011〕7号)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区有关单位:2010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建立体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宣传教育培训,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整体推进,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实现了“双降”,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荣获第一名,圆满实现“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同时,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各级各部门及安全监管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行署决定对毕节市层台镇人民政府等25个先进集体和张世贵等1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每个先进集体奖励3000元,每名先进个人奖励500元,并分别发给奖牌、奖证。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在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中继续努力,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全区各级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创先争优,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全面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毕节地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附件:毕节地区2010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先进集体(25个):毕节市层台镇人民政府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大方县大方镇人民政府大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黔西县羊场乡人民政府黔西县羊场乡龙华煤矿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金沙县交通运输局织金县板桥乡人民政府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勺窝乡人民政府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威宁县东风镇人民政府威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赫章县平山乡人民政府赫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仁和乡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地区工业能源委员会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地区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煤矿安监局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机械处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复烤厂先进个人(100名):张世贵(贵州省总工会地区办事处党组书记、副主任)张春阳(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林(武警毕节支队支队长)刘明华(地区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禄春燕(地区督办督查局局长)郭凯(行署副秘书长)许晓鹏(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显洪(贵州煤监局毕节监察分局副局长)桂祥友(地区工业能源委员会副主任)彭中华(地区地方海事局局长)刘春(威宁县县委常委、东风镇党委书记)赵向阳(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稽察办主任)陈文智(地区医院副院长)陈翔宇(毕节市海子街镇党委书记)邓平举(毕节市对坡镇党委书记)张培林(毕节市岔河镇人民政府镇长)张正伦(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熊江屏(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颜家军(大方县东关乡人民政府乡长)XXX(大方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永江(大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救护队负责人)杨玮(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罗涛(黔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罗遥(黔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股股长)蒋亮(黔西县农机中心科员)何行志(黔西县谷里镇安监站站长)罗与(黔西县矿山救护队副中队长)胡登明(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罗守先(金沙县安洛乡党委书记)张凯(金沙县工业和能源局副局长)冯如训(金沙县煤矿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旭(金沙县煤矿安全监管局城关监管组主任)段方(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龙如宽(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股长)米红兵(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股长)李进(织金县阿弓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长勇(织金县八步镇安监站负责人)陈羽中(纳雍县龙场镇政法委书记)胡育森(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磊(纳雍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中华(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员)赵招勇(纳雍县新房乡安监站站长)陈波(威宁县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县长)朱均(威宁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罗举荣(威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正德(威宁县打非办常务副主任)岳远春(赫章县罗州乡党委书记)刘宗贵(赫章县野马川镇党委书记)张明乾(赫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孙良福(赫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队长)洪友强(赫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安刚(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蔡伟(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陈健(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永辉(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普底乡煤管站站长)王前虎(毕节地委组织部车队队长)谢迪(毕节地委宣传部科级干部)沈融(行署法制办科长)刘季(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业务一科科长)苏丹(共青团毕节地委科员)何开通(毕节军分区助理员)邓勇(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科级干部)丁荣(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科长)甘明静(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长)刘永(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科长)张星原(地区监察局副主任)陈伟(地区农业委员会科长)刘启奎(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科长)杨明猛(贵州煤监局毕节监察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刘易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张道平(地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陈怡(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安监站工程师)周华平(地区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刘治美(地区林业局科长)龙超(毕节供电局安监部安全监督工程师)周刚(地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处科长)陈勇明(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织金公路管理段段长)胡进平(毕节市气象局副局长、地区防雷中心主任)朱卫东(地区公安局贵毕交警大队大队长)熊平英(地区公安局科员)章有法(地区财政局科长)林延典(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副处长)李伟(地区旅游局科员)李卫红(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科长)万荣邦(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员)高峥(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长)龚才华(地区教育局副科长)郭永富(地区地区农机中心科长)张学武(地区畜牧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支部书记)刘昌运(地区环境保护局工程师)袁元(地区烟草公司毕节市分公司副经理)黄晓黎(地区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负责人)陈富(地区文化和体育局科员)杨建远(地区商务局科长)肖桂琴(地区粮食局主任科员)谢明华(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副主任)陈伟(毕节日报社车间主任)熊庭书(地区电视台保卫科长)宋光俊(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孙海林(中石油毕节分公司副经理)。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4.05.31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
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部署,决定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

现集中面向社会公布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相关举报投诉。

一、受理范围: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问题,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

具体范围见《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等国家和我省主动公开文件中关于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有关内容。

二、举报方式:如发现存在以上问题,可通过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向所在地教
育行政部门或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举报要有具体线索。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贵州省教育厅2024年5月31日。

毕业生档案转寄及报到地址

毕业生档案转寄及报到地址
楚雄州教育局
玉溪市
全部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市人才交流中心
红河州
全部
红河州人事局
红河州人事局
思茅地区
全部
思茅地区人事局
思茅地区人事局
西双版纳
全部
西双版纳州人事局
西双版纳州人才交流中心
大理州
教育类
大理州教育局
大理州教育局
非教育类
大理州人事局
大理州人事局
保山市
全部
保山地区人事局
保山地区人事局
德宏州
全部
德宏州人事局
毕业生档案转寄及报到地址
生源地
培养类别
报到地点
档案邮寄地点
备注
昆明市
教育类
昆明市教育局
昆明市教育局
(市政府大楼)
非教育类
昆明市人事局
(市政府大楼)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气象路号)
昭通市
全部
昭通市人事局
昭通市人事局
曲靖市
教育类
曲靖市教育局
曲靖市教育局
非教育类
曲靖市人事局
曲靖市人才交流中心
楚雄州
全部
楚雄州教育局
安顺市
安顺市教育局
贵州省安顺西秀区
黔东南州
黔东南州教育局
贵州省凯里市
黔南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黔南州教育局
贵州省都匀市
黔西南州
黔西南州人事局
贵州省兴义市
德宏州人事局
丽江地区
全部
丽江地区人事局
丽江地区人事局
怒江地区
教育类
怒江地区教育局
怒江地区教育局
非教育类
怒江地区人事局
怒江地区人事局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58号)、《省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黔人社发[20XX]3号)、《毕节地区人事局、毕节地区财政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毕署人发[20XX]4号)、《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地教[20XX]110号)、《纳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纳雍县财政局、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纳人劳社字[20XX]533号)、《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XX]125号)精神,为推进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

全镇各校(点)分为两类进行考核。

中心校、二小、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为一类;坪子小学、咪布小学、水落冲小学、雄块小学、扒那小学、各教学点为二类。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13•【字号】毕府办通〔2015〕15号•【施行日期】2015.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3日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以承担国家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执法意识不高、教育执法职责不清、执法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制度不健全、执法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执法职能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优化教育服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真正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推进我市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人本理念、行政法治理念和服务理念,紧紧围绕以教育行政执法体制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需求为目的,为毕节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在全市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实施教育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创新综合执法模式,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系,切实有效保障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

三、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3•【字号】毕府办函〔2018〕124号•【施行日期】2018.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毕府办函〔2018〕124号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3日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为建立健全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全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案件、事故发生,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领导机制(一)成立市县两级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县两级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两级教育部门。

市级学校和学校周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王泉松(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李军(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发礼(市教育局局长)成员:何友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唐凌宇(市综治办副主任)赵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甘德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林学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何运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彭晓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局局长)刘显达(市水务局党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王发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友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从市教育局抽调。

办公室电话:8238274;联系人:潘君仁。

各县(自治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6.17•【字号】黔教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精神,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工作,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2024年6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用机构第三章选用程序第四章监督第五章附则贵州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更好地适应我省教育教学需要,充分发挥教材铸魂育人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中小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不含中职学校),中小学校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统编教材统一使用。

其他教材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确保选出适合我省中小学使用的教材。

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的统筹管理,每年发布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指导和监督全省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第五条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学校一般不得选用境外教材,确需选用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章选用机构第六条中小学教材选用单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为市(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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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教育局(通报)
毕地教〔2011〕88号
毕节地区教育局
关于全区“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学校:
根据《关于评选“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毕地教办师〔2011〕34号)要求,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了“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审活动,经局党组
批准,并经公示,最后评出全区“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工程继续教育模范奖2名、先进集体30个、先进管理人员17名、先进个人44名。

我局将向先进集体授牌,向先进管理人员和先进个人颁发荣
誉证书及奖金500元,向教师继续教育模范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
奖金1000元。

附件:毕节地区“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师继续教育先进通报
毕节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毕节地区“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教师继续教育模范奖(2名)
序号姓名单位
1 罗静纳雍县百兴镇中心学校
2 戴宁百里杜鹃风景区大水彝族白族布依族乡中心小学
先进集体(30个)
序号单位
1 毕节市朱昌镇中心校
2 毕节市第十七小学
3 毕节市清水中心校
4 毕节市长春堡镇中心小学
5 大方县第一中学
6 大方县理化苗族彝族乡初级中学
7 大方县小屯乡中心小学
8 黔西县洪水乡中心校
9 黔西县大关镇中心校
10 黔西县第一小学
11 金沙县第一中学
12 金沙县太平乡中心校
13 金沙县龙坝乡中心校
14 织金县茶店乡中心校
15 织金县三塘中心校
16 织金县四小
17 纳雍县雍安育才高级中学
18 纳雍县百兴镇中心校
19 纳雍县雍熙一小
20 威宁县第四中学
21 威宁县中水镇中水中学
22 威宁县小海镇第二中学
23 威宁县第一小学
24 赫章县教育局
25 赫章县一小
26 赫章县六曲河镇中心小学
27 百里杜鹃风景区教育局仁和彝族苗族乡中心小学
28 毕节一中
29 地区民族中学
30 地区实验学校
先进管理人员(17名)
序号姓名单位
1 吴学品毕节市海子街中心校
2 陈忠全毕节市阴底中心校
3 王永胜大方县瓢井镇中心小学
4 宣善嘉大方县黄泥塘中学
5 卓永华黔西县大关中心校
6 史乾黔西县洪水乡洪水中学
7 李德英金沙县教育局
8 李朝君金沙县桂花乡
9 杜世元织金县教育局
10 魏明凤织金县教育局
11 王志军纳雍县居仁中学
12 龙云纳雍县勺窝乡中心学校
13 张若雪威宁县教育局教研室
14 马武举威宁县迤那镇中学
15 张磊赫章县教育局
16 李能观赫章县教育局教研室
17 李廷贵百里杜鹃风景区金坡苗族彝族满族乡中心小学
先进个人(44名)
序号姓名单位
1 夏万群毕节市第二中学
2 吴玉群毕节市七中
3 汪建北毕节市六中
4 赵登科毕节市官屯中学
5 杨家荣毕节市林口中心校
6 汪明举大方县鼎新彝族苗族乡中心小学
7 徐宁大方县六龙镇中心小学
8 吴长绪大方县小屯乡小屯中学
9 罗值雪大方县马场中学
10 王元阳黔西县城关镇双马小学
11 杨正红黔西县素朴镇大坝小学
12 曾勇黔西县红林乡中心校
13 胡方平黔西县谷里中心校
14 杨公庭金沙县一中
15 夏千胜金沙县教师进修学校
16 吴兴丽金沙县禹谟中学
17 罗成仲金沙县清池小学
18 廖泽织金县茶店乡中心校
19 欧阳黔云织金县化起中心校
20 刘华织金县板桥中心校
21 张林织金县马场中心校
22 李想纳雍县东关中学
23 余杰纳雍县老凹坝中心学校
24 张袭胤纳雍县教育局
25 邓丽华纳雍县雍熙镇第一小学
26 马祥云威宁县秀水乡秀水中学
27 张文威宁县炉山镇炉山中学
28 唐应华威宁县黑石头镇第三中学
29 卢柳威宁县哲觉镇哲觉中学
30 王应福威宁县中水镇仙水小学
31 冷发永赫章县财神镇中心小学
32 林玉琼赫章县白果镇初级中学
33 黄启云赫章县可乐乡中心小学
34 朱双林赫章县二中
35 白贵祥百里杜鹃风景区大水彝族白族布依族乡箐山小学
36 刘烈贵百里杜鹃风景区
37 陈建烈毕节一中
38 曹静彧地区民族中学
39 路庚地区实验学校
40 李新宇地区实验高中
41 林瑶地区第二实验学校
42 潘建芬地区第四实验高中
43 吴蕴地区特殊教育学校
44 冯维祥地区幼儿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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