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给药管理制度
医院病房药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病房药物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药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本制度。
2. 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药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培训、检查和考核。
3.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 病区护士长负责本病区药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质量要求,选用合法、合格的药品。
2. 药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3.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4. 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药品调剂与使用1. 药剂科调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2. 药剂科调剂人员应认真核对处方,确保药品名称、剂量、用法正确。
3. 药剂科调剂人员应做好药品领用、发放、退回等记录,确保药品账物相符。
4. 病区护士长应监督本病区药品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五、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病区护士长应加强对患者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2. 药剂科应定期汇总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3.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六、药品废弃物管理1. 药剂科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药品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理。
2. 药品废弃物暂存场所应设置明显标识,并定期消毒。
七、培训与考核1. 医院应定期组织药物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药物安全管理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加强病房药物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一级医院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药品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及药品使用人员。
第三条药品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药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品安全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药品安全培训,提高药品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三)监督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使用等环节的执行情况;(四)开展药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五)协调解决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六)收集和整理药品安全信息,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法、有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第八条药品采购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按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九条药品验收员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十条验收员应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不合格药品予以拒收。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调剂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类别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第十三条药品调剂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章药品使用与监测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第十五条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充分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用法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医院成立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负责全院门诊安全用药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2. 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由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三、药品管理1. 门诊药房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药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2. 门诊药房应配备充足、合格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需求。
3. 门诊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上报不良反应信息。
四、医师用药管理1.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选用药品。
2. 医师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药物使用史,根据病情需要开具处方。
3. 医师开具处方时,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疗程等。
4. 医师不得开具无适应症、无禁忌症、无指征的处方。
五、患者用药管理1. 患者在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师自身病史、过敏史、药物使用史等。
2. 患者应按照医师的处方用药,不得擅自更改药物剂量、用法。
3.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师反映。
4. 患者应了解药品的储存条件、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六、教育培训1. 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用药意识和技能。
2. 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七、监督检查1. 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门诊药房、医师、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对药品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医院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第六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审批流程、采购方式、采购价格、采购合同等内容。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八条医院应根据药品的储存条件要求,设置相应的药品储存场所,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品储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入库、出库、养护、盘点、报废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药品调配管理制度,明确药品调配的审批流程、调配方式、调配数量等内容。
第十二条药品调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药品调配程序。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药品调配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药品的调配日期、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审批流程、使用方式、使用剂量等内容。
第十五条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用药品,遵守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六条护士应按照医嘱,正确执行药品给药,遵守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细则_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细则_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物治疗效果,降低不合理用药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细则。
一、总则1.1 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全体医务人员和药品管理人员。
1.2 本院药事管理组织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细则的实施和监督。
1.3 本细则旨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经济、有效。
二、组织管理2.1 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2 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由院长领导,由药学、医疗、护理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3 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合理用药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合理用药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等。
三、临床合理用药基本原则3.1 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遵循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3.2 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年龄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制定个体化的药物治疗方案。
3.3 医师应遵循药物的药效学和药动学特点,合理使用药物,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3.4 医师应遵循药物经济学原则,合理使用药物,降低患者的治疗费用。
四、合理用药评价4.1 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应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药物特别是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
4.2 合理用药评价应包括药物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合理性等方面。
4.3 对存在不合理用药的情况,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培训5.1 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培训。
5.2 宣传与培训内容包括:药品说明书解读、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监测、药物经济学等。
5.3 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六、药品管理6.1 药品管理部门应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和本院的药品管理制度,做好药品采购、储存、分发、使用等工作。
医院安全用药制度

医院安全用药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用药管理第一节用药准备1.医院药房依照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订立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合理性。
2.药房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用药准备工作。
3.药房应对每批次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并做好药品的记录和存储工作。
第二节药品处方1.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合理选择药品,并进行规范书写。
2.处方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处方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数量等相关信息。
3.医生在开具处方前应核实患者的个人信息,并在患者就诊记录中记录相关信息。
4.患者可选择药品的品种,但应依照医生的建议进行选择,并遵守规定的规格和用法用量。
第三节药品发放1.药房人员在药品发放过程中,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处方和个人信息,确保发放的药品与处方全都。
2.药品发放时,应向患者解释用药的注意事项、副作用以及相互作用等相关信息,并妥当记录。
3.儿童、孕妇、老年患者等特殊人群需特别关注,应依据其具体情况进行用药引导和监护。
第四节用药监测1.医院设立药学科,在不同科室配备药师,负责对患者用药的监测和引导工作,及时发现和矫正用药错误和不良反应。
2.药学科与其他相关科室、病房等保持紧密合作,及时收集和传递用药相关信息,加强患者用药的安全监测。
3.医院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医生和药剂师在发现或收到患者用药不良反应时,应及时上报并进行跟踪处理。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一节药品存储1.药房应具备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储存条件,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2.药品的存储应依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防止交叉感染和混淆。
3.药品的存储温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或标签要求,定期检查和记录温度,确保药品的稳定性。
第二节药品使用1.患者用药前,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的用药史、过敏史、禁忌症等相关信息,并与患者共同订立用药方案。
医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防止药物不良反应及耐药性产生,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我院安全用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2. 以患者为中心,确保用药安全;3. 加强监督,落实责任;4. 持续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药事管理工作的决策、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供应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制定合理用药方案。
第八条护士负责患者用药的观察和护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九条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第一,合法合规;2. 按需采购,避免积压;3. 优价采购,降低成本。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1. 药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晰;2. 按照药品性质、效期、储存条件分类存放;3. 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药品调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药品调配程序,确保准确无误;2. 遵循药品说明书,正确指导患者用药;3. 及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用药注意事项。
第四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第十二条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反应,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药剂科负责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定期对医院安全用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用药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的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的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医院应建立健全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1.2 医院应加强对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
1.3 医院应建立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1.4 医院应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二、组织机构2.1 医院应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医院药事管理工作。
2.2 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具体管理工作。
2.3 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应协助药剂科开展药事管理工作,共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3.1 医院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
3.2 医院应建立药品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药品质量。
3.3 医院应建立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4 医院应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对药品进行分区、分类管理,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品进行清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药品调配与使用4.1 医院应建立药品调配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调配准确、及时。
4.2 医院应加强对高危药品、易混淆药品的管理,做好醒目标识,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4.3 医院应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安全。
4.4 医院应加强用药指导,药师应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4.5 医院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五、药品质量管理5.1 医院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安全给药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安全给药管理制度
一、经过资格认定及相关培训的护理人员方可执行给药医嘱。
二、用药医嘱抄(转)录须经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并有转抄者签名。
三、护士根据处方或医嘱给药时应先核对以下内容:
(一)药物名称是否与医嘱相符。
(二)给药时间和次数是否与医嘱相符。
(三)药物剂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四)给药途径是否与医嘱相符。
(五)询问病人姓名及核对住院号以确认身份。
(六)病人是否对该药物过敏。
四、给药应做好记录:
(一)医师给予病人的所有用药必须做好记录。
病人用药可记录于门急诊病人的病历及住院病人病历或病历中的给药记录单。
(二)门急诊病历用药记录包括就诊日期,病人的疾病描述、诊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
(三)病历中应存有给药记录单。
给药记录单记录病人的每日用药情况,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药物名称、给药时间、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
(四)护士在给药前后应当观察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反应
并记录。
(五)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宣教用药知识,同时观察疗效及不良反应,必要时调整给药方案。
四、凡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学部门供应,一般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确需使用应符合规定。
五、病人给药时间管理细则
(一)长期医嘱的给药应在规定时间前后2小时内完成,后一次给药时间按相应时间间隔调整,不能按时给药的以给药错误处理。
如特殊情况(手术、检查等)延误给药,待医师评估后,方可用药;如不能使用,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开具停用医嘱。
(二)根据医嘱需准点给药(如每4小时给药、每6小时给药、每8小时给药等)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药。
(三)特殊用药遵具体医嘱执行。
(四)紧急抢救医嘱给药:开医嘱后即刻给药。
(五)口服给药
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下午给药。
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
相同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应间隔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 6-12小时。
4、每日三次给药(t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4-6小时。
5、每日四次给药(q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20: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3-6小时。
6、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六)静脉给药
1、首次给药时间:原则上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如有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时。
下午三点后开具的bid医嘱当天默认为给药一次,如需两次给药,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4、特殊药物如甘露醇等需准点使用的药物,给药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一般临时医嘱: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如有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七)肌内、皮下给药
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下午给药。
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
相同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时。
4、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八)其他给药
1、膀胱冲洗
(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
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12-24小时。
(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间间隔在6-12小时。
2、雾化吸入
(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
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12-24小时。
(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间间隔在6-12小时。
3、其它途径给药时间按医嘱执行。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