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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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患者、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部门及职工。

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成立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条制定并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制定并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生物安全。

第十二条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

第十三条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四、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五、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具体实施第十九条各科室、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医院职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三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四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坚持预防原则,防范于未然,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坚持责任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第七条坚持综合管理原则,实施全员参与、全员管理。

第八条坚持监督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九条坚持法治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修订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五)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六)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七)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二)负责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四)协调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五)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六)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七)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是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以下职责:(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二)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三)检查本部门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好,存在问题及时修复;(四)及时纠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配合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医院安全生产制度范本(四篇)

医院安全生产制度范本(四篇)

医院安全生产制度范本【医院安全生产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生产制度是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医院安全生产制度的任务是: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医院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医院安全生产制度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管理、责任制、法制保障、科学高效。

第五条这些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级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职责第六条设立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推动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设立安全生产委员。

安全生产委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人员,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定医院的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5)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设立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制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4)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6)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定与要求第十条医院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医院及自身安全。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乱用电器设备;(2)严禁使用未经验收、超时服役的设备;(3)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4)严禁私自转移、随意更换消防设备;(5)严禁干扰、损坏、拆除消防设施和设备;(6)严禁生产区域内乱堆放杂物。

第十一条医院安全生产规定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操作规程;(3)职工安全防护规定;(4)危险作业操作规程;(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内各种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患者、家属等。

第三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包括院长、安全科科长、各科室主任等。

第四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第五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者必须具备医学专业知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六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应急预案、防火、卫生等方面。

第七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八条医院内所有人员入职时必须接受医院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医院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卫生、急救、人性化服务等方面。

第十条医院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的内容和人员参与情况。

第十二条医院安全教育工作由安全科负责,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医院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应急队伍,医院内应有专门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定期演练。

第十五条医院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应急疏散指示牌,并确保人员疏散的通畅。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应急预案档案,记录每次应急演练的情况和效果。

第四章防火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防火制度,规定医院内各种设施和人员的用火用电规范。

第十九条医院应定期对各种设施进行防火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

第二十条医院应设置防火门、防火墙等设施,保障医院内各区域的火灾防注。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建立防火记录档案,记录每次防火检查和防火教育的情况。

第五章卫生第二十三条医院应严格遵守卫生法规,定期对医院进行卫生检查。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设立病房卫生管理岗位,负责病房的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

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确保医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医院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医院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全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条医院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隐患整改实行分级管理,对一般隐患,责任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对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应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四篇)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四篇)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是为了保障医院内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安全,确保医院正常运转的重要文件。

本文将结合医院的特点与实际情况,详细阐述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细则,希望对医院安全管理工作有所指导。

一、总则1.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是确保医院内的安全,保障全体员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医院正常运作。

2.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的标准规范进行,同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实施。

3.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由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具体落实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二、组织机构1. 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担任主任,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2. 安全管理部门: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委员会:(1)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

(2)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2. 各部门负责人:(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相关制度和措施。

(2)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及时查找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部门内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安全生产措施1. 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在岗位上进行明确标识,实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规定,做到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医院员工和病患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法规范医院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医院各级领导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医院的内部规章制度相衔接。

第四条医院管理者应注重对医务人员、病患及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五条医院管理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安全人员,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第六条医院管理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分析。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七条医院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及时修订完善。

第九条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的各项安全措施、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医院的各级领导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医院的各级领导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医院的各级领导应制定具体分工和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五条医院的各级领导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医院的各级领导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每年进行一次医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和评估,评选出优秀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安全和卫生保护制度,落实医院的各项安全和卫生保护措施。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5篇)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0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维护医院物业安全。

2.0适用范围适用于XX医院管理处的安全生产管理。

3.0职责3.1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培训及综合安全检查。

3.2管理处主管负责审核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整体安全检查。

4.0管理规定4.1安全作业4.1.1管理处各部门员工在工作时,严格按各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作业。

4.1.2值班人员负责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实监督。

4.1.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整改及知识培训,不定时进行检查。

4.1.4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彻底排除前,严禁作业。

4.2消防安全4.2.1所有员工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保安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

4.2.2保证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统的情况,应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请示管理处,提出正确处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设备设施有破损或故障,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管理处,管理处通知医院保卫科及时配换处理。

4.3治安安全4.3.1保安部全面负责医院内治安状况和维持良好的治安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管理处。

4.3.2管理处其他员工发现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犯罪情况,立即上报管理处,管理处按《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4人身安全4.4.1各部门员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处,并设置危险标志。

4.4.2工作时要换工作服,扣好衣扣,脱下手表、钥匙等易导电金属,要穿胶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维修任何电气设备时,一般不带电作业,注意切断相应的电源开关,挂上警告牌。

修理完毕后,通电前应先检查一下线路,有无其他人在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合上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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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云县人民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根据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的固定员工、合同工、返聘人员、进修生、实习生、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依照“预防为主,确保平安”的原则,将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科室工作计划与医疗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同总结评比。

第四条院长为本院安全工作总责任人,分管院长为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各科室领导为“部门”责任人,各科、病区的主任、护士长、是科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第五条院长全面负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各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导、执行、检查和监督,提出改进、奖罚建议。

第六条积极开展安全治理工作。

党、政、工、团及各科室密切配合,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安活动,确立创安标准,总结评比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二节安全工作任务第七条安全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院分管各项安全工作的领导应结合本院的实际,组织分管科室的负责人认真完成下列任务:一、积极开展以“四防”为中心(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内、外”并举的法制教育和普法教育,动员和依靠全体员工,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四防”工作中的隐患。

三、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保障病人安全。

四、加强对临时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的安全管理。

五、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事故与案件,办理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治安保卫事项,参加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治安活动。

六、维护内部公共场所的安全秩序,积极调解处理纠纷事件。

七、负责对进出本院电动车、机动车辆的秩序管理。

八、加强麻毒危险品及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

九、加强现金票证的管理,建立制度和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节安全工作制度第八条根据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卫值班制度。

三、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四、保安巡逻制度。

五、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六、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七、车辆进出院区管理制度。

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九、临时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医院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麻毒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检查制度。

十四、保密制度。

十五、重点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节安全工作职责第九条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纳入院、科两级领导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工岗位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的职责。

院长、院分管领导是医院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实施安全工作计划,并与领导责任、经济责任、岗位责任挂钩,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三、有计划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的因素,整改存在隐患,研究处置突出的安全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条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其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医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意见,把安全工作列入科室管理,做到“五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贯彻落实、执行医院制订的《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及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四防”工作。

三、每月有一次“安全自查”,及时整改隐患,堵塞漏洞,防范于未然。

四、认真做好本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科室所管辖范围内的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的安全。

五、教育、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医院制订的各项制度、规范。

第十一保卫科是医院综合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在公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照规定的职权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是:一、当好领导的参谋,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向领导提出加强和改进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分别送交院长室和分管领导,纳入医院工作的总体计划和总结。

三、督促各科贯彻落实本管理办法,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信息。

四、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建设工作,实施安全检查,对预防范围工作中的漏洞、隐患,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协助追查嫌疑人。

六、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主动与这些部门沟通,完善、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七、深入一线科室,及时发现和掌握本院内部的不安全“苗头”,提出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查清违反本管理办法所规定职责范围内人员的失职行为、违章行为和轻微违法行为的事实,并按规定审批后,执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九、配合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密教育。

十、领导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并给予业务指导。

十一、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安全保卫任务。

十二、加强院内临时用工、劳务用工人员的治安管理。

十三、建立安全工作(治安)台账,做好其档案的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员工职责:一、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治安、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二、加强责任性,认真管好自己所经管的财物(包括个人),做好自己职责内的“四防”工作,确保安全。

三、对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报告,并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

第五节安全工作组织和措施第十三条根据医院安全工作的需要,加强安全工作的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以下组织:一、设立医院“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保卫科。

二、建立义务消防队、安全保卫应急队。

第十四条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一、下列部门列为重点要害部门:财务科、收费窗口、配电房、中央空调(供氧)机房、计算机中心机房、物资供应仓库、档案室、中西药库、检验科、CT室、MRI室、直加室、瓶装氧气库、麻毒危险品仓库、食堂等。

二、重点要害部门的科主任(负责人)为安全工作责任人。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重点要害部门门窗必须牢固。

对一些重点要害部门安装技术报警或硬件防范装置,配置防火器材,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开展安全消防检查。

保卫科对全院的安全消防检查每月一次,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根据本院安全工作的需要,配备日常所需技术装备。

特殊奖励所需的经费在“院长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结合“现场督查”工作,建立每季一次例会制。

总结、分析内部安全情况,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作出对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合理处置的意见建议。

第十八条将安全工作列入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因工作过失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责任科室或个人评比先进的资格,并酌情予以行政处罚。

第六节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一、科室重视,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能经常检查、消除隐患,保证安全,全年无案件,无医疗事故,成绩显著的。

二、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的发生,并能勇于排除灾情,救死扶伤,使集体和员工生命财产免遭损失的科室和个人。

三、维护内部安全,对内部的安全目标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

第二十条奖励费用和审批权限一、给予一次性100元及以下奖励的,由院分管领导决定。

二、给予一次性100元以上(不定上限)奖励的,由科室提交院分管领导审核后,交院长或院务会讨论审批决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失职行为之一的,对有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处500元及以下罚款或扣发当月职务津贴或给予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部分经济损失、直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领导人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的。

二、对“四防”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或隐患,经医院或保卫科提出意见或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消极对待整改要求的。

三、对科室发生的安全事故、违法案件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四、当发生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案件或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因贪生怕死,临危脱逃,不组织力量制止和抢救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而产生纠纷的,按《医院医疗纠纷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对行为人处于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责令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并要给予行政处分:一、偷盗少量公私财物或利用工作之便,陆续偷盗现金、物资、经济价值不大的或将自己经营的财物监守自盗,数量不多的。

二、在内部或社会上打架斗殴,造成后果轻微的。

三、在内部或社会上赌博,情节轻微的。

四、造谣滋事、诽谤、诬告他人,影响安定团结情节轻微的。

五、采购、出售变质物品,导致中毒事件情节轻微的。

六、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服从分配,不服从门卫执勤管理,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扬言伤害员工、领导的。

七、犯有其它轻微行为的需要给予处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医院领导人及职工出现有违平安医院创建要求的失职行为的,除按本管理办法处罚外,取消当年评比个人先进资格。

第二十五条全体职工(包括领导人及管理人员)在社会上违规违法,受公安机关治安拘留,罚款、警告处分的,应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奖金,停发拘留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处罚审批权限一、医院领导人违反本管理办法,处以罚款、赔偿经济损失、扣发津贴和绩效工资、行政处分的,由医院提出意见,报院务会或市卫生局批准。

二、各科室主任(负责人)违反本管理办法,处以罚款、赔偿经济损失、扣发绩效工资、行政处分的,由院分管领导提出意见,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三、医院职工、合同工、劳务用工、进修生、实习生违反本管理办法,处以罚款、赔偿经济损失、扣发绩效工资及行政处分等,由院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第七节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与其他规定相抵触,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如上级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保卫值班制度医院大门是单位形象窗口之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车辆秩序、安全管理,特订以下制度。

1.明确工作责任。

保安(门卫)人员必须要提高警惕,服从管理,保持岗位整洁与个人的仪表端正,遵守服务公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按章办事。

要把好各种物品出院关,凡有物资出院,必须经检查、核实后,方可放行。

否则,保安(门卫)人员有权扣留。

3.加强秩序管理。

要做好门前和院内车辆秩序管理,不准任何车辆占据急救绿色通道。

审验公务车辆离开院区的派车单。

严禁未经允许设摊、进院拣废品、推销书、报。

确保道路畅通,秩序井然。

4.强化劳动纪律。

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岗、打瞌睡、干私活、在医疗区吸烟、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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