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管理办法、制度、规定
单位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自行车管理,保障职工出行安全,维护单位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自行车的职工。
第三条单位自行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自行车使用规定第四条职工使用自行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非法改装、拼装的自行车。
2. 自行车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车况良好,制动系统、轮胎等关键部件完好。
3. 驾驶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逆向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骑行。
4. 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更车道。
5. 不得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骑行,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6. 遇到恶劣天气时,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确保安全。
第三章自行车停放规定第五条自行车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 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的自行车停放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道、人行道等。
2. 停放自行车时,应将自行车锁好,防止被盗。
3. 自行车停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摆放,影响他人通行。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六条单位应定期对职工进行自行车安全使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新入职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应对其进行自行车安全使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车。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单位应设立自行车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自行车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自行车停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单位自行车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因自行车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因单位自行车管理不善导致事故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自行车管理制度(4篇)

自行车管理制度(4篇)自行车管理制度(精选4篇)自行车管理制度篇1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车辆管理,保障本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齐抓共管,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进入本工地自行车作如下规定:一、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进入本工地的'自行车不准乱停乱放,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
二、无证无牌、无车主的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入本工地,车辆管理人员及门卫有权拒绝。
三、凡新采购自行车必须领取牌照后,方能进入本工地。
四、未经同意,擅自乱停乱放的自行车,一经查获,将作无主车辆进行处理。
自行车管理制度篇2为了保护学生财产安全,防止学生白行车丢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保管办法1、住校学生自行车棚由专人看管。
2、走读生白行车按学校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挂牌加锁,由专人看管,对不加锁自行车由看管人员随时清理。
3、管理人员对进棚自行车进行验号、登记。
不准无牌、无锁、不加锁自行车进棚。
4、进棚白行车必须按班级顺序停放,不按顺序放置的自行车由管理人员及时清理并交由政治处处理。
5、看管车棚人员必须按时开、锁车棚并及时打扫车棚内卫生,学生取车时必须在场查验车牌号并进行登记,不准让学生独自取车。
6、学校大门口出去的学生白行车,门卫必须查验车牌号与有关证明,不得私自放行情况不明的'自行车。
7、无牌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出校门(除教师、两灶工作人员)。
校外来车一律停放校门口。
8、严禁学生私自转让车牌,一经查处交由政治处处理。
9、各班级住校生车牌号码按男、女生分册登记,走读生车牌号另册登记(不分男女)。
二、学生存放与取车办法1、走读生自行车按学校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并加锁。
2、住校生自行车一律进棚,按男女、班级次序放置。
3、住校生自行车一周取两次(周三和周六),请假学生取车必须持班主任批条。
4、放取车时间(迟到学生自找管理员及时放车)取车时间放车时间周三放学后1小时内下午5:30~7:oo周六放学后1小时内下午5:00~5:30(补课生)周日下午5:00~6:30三、丢失白行车的处理办法1、学生白行车若有丢失,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或政治处汇报,同时上交车牌号及车钥匙等。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3篇)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是指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1. 非机动车辆使用人应当按规定办理登记,悬挂号牌,并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2. 非机动车辆使用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税费,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3. 非机动车辆使用人应当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确保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能够获得相关保障;4. 非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规则;5. 非机动车辆不得在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快速路等限制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6. 非机动车辆不得载人超过车辆核定载人数,不得牵引其他车辆;7. 非机动车辆使用人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8. 非机动车辆使用人在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前后灯光,并穿着反光背心等安全装备;9. 非机动车辆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应当行驶在专用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
这些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法规。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2)1.0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0凡到地下室停车场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指本小区(大厦)住户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车位使用费。
3.0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4.0凡到地下停车场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5.0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号与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车场,否则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6.0外来摩托车进入地下车库,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自行车原则上不准停放地下车库。
7.0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项目公司不负责赔偿。
____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并做好停车场保洁工作。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5篇)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1总则为了给业主创造一个温馨、优美的生活环境,维护园区良好的公共秩序,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防止发生非机动车被盗和乱停乱放的现象,特制定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指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瓶)车、摩托车、三轮车(含老年车)等。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非机动车的管理。
4管理职责4.1各物管中心安全主管部门负责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2各物管中心应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相应的《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及《非机动车管理人员住宿规定》。
4.3各物管中心应将制定的《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及《非机动车管理人员住宿规定》经本项目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5管理办法5.1各物管中心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按照方便业主的原则,设置停放非机动车辆的场地。
5.2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应合理配置停车器械和灭火器材。
5.3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应设专人管理。
5.4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应设置明显标识,并在现场张贴《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5.5各物管中心应指派专人对非机动车辆停放情况进行巡视检查,保持车辆停放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5.6各物管中心应对非机动车辆实施挂牌管理,严禁在消防通道、公共区域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5.7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应参照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并于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公示,严禁乱收费。
5.8各物管中心可委托第三方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委托管理的应签订《非机动车停放委托管理协议》。
6其他6.1本规定由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非机动车停放委托管理协议甲方: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为保证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小区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以下简称“本场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停放非机动车的相关设施设备。
学校自行车管理制度

学校自行车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和城市交通拥堵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骑自行车上学。
然而,自行车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安全,学校自行车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管理目标学校自行车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自行车管理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学校的校园安全和秩序。
三、管理规定1. 注册登记(1)每位学生需要在学校办理自行车的注册登记手续,包括填写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并领取学校发放的自行车标识。
(2)注册登记后,学生需全程佩戴自行车标识,以便校方和交警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管。
2. 停放规范(1)学校设置专门的自行车停放区域,学生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
(2)学生在停放自行车时应保证车辆有序、紧密停放,避免占用他人停车位。
(3)禁止在楼道、教室、消防通道等非指定区域停放自行车,以免妨碍他人通行和紧急情况的发生。
3. 速度限制(1)学校内部设有有限速区域,学生在此区域内骑行时,需控制车速,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严禁学生在走廊、楼梯、人流密集的地方骑行,以免发生碰撞和伤害。
4. 交通规则(1)学生需全程遵守交通信号灯,按照交通规则通行。
(2)禁止闯红灯、逆向行驶、乱穿马路等危险行为,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5. 设备要求(1)学生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非法改装和投机取巧的设备。
(2)学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前后灯、反光镜等,以提升夜间行车的安全性。
6. 违规处理(1)学校将建立自行车管理违规处理制度,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罚。
(2)常见的处罚方式包括口头告诫、书面警告、暂停使用自行车等。
四、宣传教育学校将定期组织自行车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学校还会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
五、监管和评估学校将建立自行车管理监管机制,通过校园巡查和监控设备,对学生在校内骑行情况进行监管。
工厂单位自行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单位自行车管理,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厂区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使用自行车的情况。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方便出行、规范管理、服务员工的原则。
第二章自行车购置与发放第四条厂单位自行车由厂财务部门统一购置,并报厂领导审批。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可根据个人需求申请领取自行车,经厂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
第六条自行车由厂行政部门负责登记造册,并建立自行车使用档案。
第三章自行车使用与维护第七条员工使用自行车应遵守以下规定:1. 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保持良好的车况。
2. 上路行驶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 非机动车辆不得驶入车间、仓库等生产区域,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停放。
4. 自行车不得用于载客、载货等非法用途。
第八条员工应定期对自行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自行车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厂行政部门处理,不得自行修理。
第四章自行车停放与管理第十条厂区内设置专门的自行车停放区域,员工应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
第十一条自行车停放应整齐有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第十二条厂行政部门负责自行车停放区域的管理,定期清理乱停乱放现象。
第十三条厂行政部门应加强自行车停放区域的巡查,防止自行车被盗、损坏。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坏公共财物的,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2.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 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对自觉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厂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工厂单位自行车使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厂区秩序,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
工厂单位自行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自行车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使用自行车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自行车购置与管理第四条厂部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并确保自行车质量。
第五条员工购置自行车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第六条厂部应建立自行车登记制度,对每辆自行车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员工应妥善保管自行车,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第八条厂部应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三章自行车使用第九条员工需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骑车。
第十条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一条员工骑车上下班,应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二条骑车时,应遵守交通信号,不得逆行、闯红灯、超速行驶。
第十三条骑车时应保持车距,注意观察路况,不得在车间内骑行。
第十四条遇到恶劣天气,如雨、雪、雾等,应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厂部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车。
第十七条厂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八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厂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九条员工因自行车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员工遵守本制度,无违规行为,表现良好的,厂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厂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规定如下:一、自行车购置与管理1. 厂部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并确保自行车质量。
2. 员工购置自行车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3. 厂部应建立自行车登记制度,对每辆自行车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档案。
4. 员工应妥善保管自行车,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自行车使用规章制度

自行车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行车使用行为,保障行车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凡进驻本小区、单位、社区,使用本单位提供的自行车者,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
第三条自行车主要交通信号灯颜色及意义:(一)红色:表示停止,必须停车等待灯变绿。
(二)绿色:表示行驶。
(三)黄色:表示注意,即将变灯。
(四)白色:表示禁行。
第四条本规章所称自行车,是指由脚蹬踏板带动的交通工具。
第二章:自行车骑行规定第五条自行车骑行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随意闯红灯、逆行或者乱加速。
第六条夜间骑行时必须佩戴头灯和尾灯,并保持明亮。
第七条自行车不得载人,一人一车原则。
第八条骑行时必须保持车距,不能靠近行人和机动车。
第九条在人口密集、道路狭窄的地方,须下车推行。
第十条不能在特定地点乱停乱放自行车,应当寻找指定停车点。
第十一条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对已有损坏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自行车上玩手机、听音乐等行为,骑行应当集中注意力。
第三章: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凡要使用本单位自行车,必须提前预约或登记登记,并由管理人员统一发放。
第十四条自行车登记后,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归还,逾期未还者将扣除相应押金。
第十五条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自行车使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第十七条自行车用户应当保持车况良好,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骑行。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如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口头警告,并要求当场纠正。
(二)书面警告: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书面警告,并通知单位领导处理。
(三)暂停使用权:对于多次违规或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暂时取消使用权。
(四)终止使用权: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可以终止使用权,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九条自行车用户在接受处罚时有权进行申辩,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并配合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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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自行车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部门内自行车使用,有效延长自行车使用寿命,尽可能达到公司规定的自行车报废时限,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部门内所有人员。
3、职责
3.1班长:负责本班内自行车综合管理,包括:分配、指派责任人、安排定期检查及保养自行车等事项;
3.2自行车管理负责人:部门指定XXX为自行车管理负责人,负责部门内自行车标示牌制
作,定期检查核对自行车完好情况,管理自行车维修工具及维修物品等工作。
4、实施细则
4.1自行车分配
公司新配置至部门的自行车运行班组每班分配2辆,办公室和巡操班分配4辆,部门前期采购的自行车分配至每个运行班组1辆作为送样专用车,剩余的配发办公室各专业工程
师。
4.2自行车保养
4.2.1班长负责安排本班内自行车的定期保养工作;
4.2.2配发至个人的自行车由本人负责定期保养工作;
4.2.3保养期限暂定为1月/次,保养项目包括:链条润滑;螺丝紧固;刹车及刹车线检查;其他附件检查;
4.2.4自行车使用人应当定期清理自行车上的污垢,保持车辆整洁;
4.3自行车使用
4.3.1班组分配的自行车由班长领取,办公室个人分配的自行车由本人领取;领取自行车或维修配件需填写《自行车领用表》,见附件一
432所有自行车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和部门相关规定使用自行车;禁止违反厂区内交通规则;
4.3.3自行车不允许在后座上带人骑行;
4.3.4自行车损耗品在正常损耗时限内(见下表)领取并自行更换,
4.4自行车维修
自行车损耗品及维修工具、材料由自行车管理人根据损耗时间估算出费用上报至部门综合管理员列入年度预算,并领取发放;
4.4.1自行车内胎在正常骑行时遇到尖利物品刺破由班组或骑车人领取补胎工具、物品自行修理,如不能自行修理可联系自行车负责人帮助;
4.4.2自行车链条在正常骑行时断裂由骑车人领取工具、维修材料自行修理,如不能自行修理可联系自行车负责人帮助;
4.4.3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自行车车体或其他附件受损的需向班长或相关管理人员说明并自行
修理,如出现隐瞒不报或拒不维修的经核实情况后按照本办法第6条相应条款进行考核。
4.5自行车停放
4.5.1自行车使用后按车棚内张贴的提示牌按区域整齐停放并上锁;
4.5.1自行车到装置区按划定的区域停放,由于巡检原因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可以在装置
边不妨碍通行的地方临时停放,但不允许将自行车骑入或停放在各车间厂房内。
5行车安全
5.1骑车人严格按照公司 QHSE体系作业文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骑车;
5.2骑车人严格按厂区道路标示线靠右行驶在划定的自行车行驶区域内;
5.3禁止骑车人在骑行时车速过快、双手离开车把手、骑行时接打手机等不安全现象;
5.4禁止自行车拉运较重或体积较大的物品;
6检查与考核
6.1各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随机检查自行车完好情况和骑车人员安全行为,并将检查情况根据6.2条中相应条款进行考核,在周例会中进行通报后列入部门奖惩通报执行。
6.2考核细则
6.2.1骑车人未按厂区道路标示线靠右行驶在划定的自行车行驶区域内的每次考核10元;
6.2.2骑车人在骑行时车速过快、双手离开车把手、骑行时接打手机等现象每次考核10 元;
6.2.3骑车人在骑行过程中由于本人过失导致自行车损坏且隐瞒不报或拒不维修的每次考核
50元,如骑车人是班组人员,同时连带考核班长20元
6.2.4由于个人原因或野蛮骑车导致自行车车体刮伤、内胎破裂、链条断开的每次考核10 元并自行维修自行车;
6.2.5由于个人原因或野蛮骑车导致自行车车轮变形、辐条断裂以及自行车其他零部件变形
受损的每次考核 20元并自行按照自行车品牌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如骑车人是班组人员,同时连带考核班长10元
6.2.6由于个人原因或野蛮骑车导致自行车车架变形或多部件受损严重的每次考核50元并
按照自行车品牌型号购买一辆相同的自行车;如骑车人是班组人员,同时连带考核班长20 元
6.2.7由于骑车人粗心或保管措施不力导致自行车丢失的每次考核
50元并按照自行车品牌
型号购买一辆相同的自行车,如骑车人是班组人员,同时连带考核班长20元
6.2.8不按规定将自行车停放在规定区域的(车棚或装置区)每次考核10元;
或不整改的每次考核 10元。
附件一自行车及维修物品材料领用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