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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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一、概述病历复印是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患者的医疗事务管理、医学教育、科学研究和法律诉讼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病历复印管理工作,提高复印质量和效率,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特制定本规定。

二、复印申请1. 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可以提出病历复印申请,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 患者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 复印用途的说明材料,如医学教育、科研、法律诉讼等;(3) 患者的住院号或门诊号等患者信息。

2. 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复印申请窗口,负责受理患者的复印申请。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三、复印审批1. 医疗机构负责审查患者的复印申请材料,并进行合法性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应向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并注明原因。

2. 复印申请涉及患者隐私信息的,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限制复印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 复印申请涉及医学教育、科研或法律诉讼等特殊情况的,医疗机构应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合理需求,并及时给予审批。

四、复印操作1. 复印工作由医疗机构指定的专人负责,确保复印操作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2. 复印前,应对原始病历进行清点核对,并在复印品上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或复印专用章。

3. 复印品应与原始病历保持一致,不得有任何删改、涂抹等痕迹。

4. 复印品应按照病历复印申请的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和封存。

五、复印费用1. 病历复印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费用标准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示。

2. 复印费用应合理、公正,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复印费用的专款专用。

六、保密措施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

2. 从业人员在从事病历复印工作中应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患者隐私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3. 处理病历复印废纸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监督检查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病历复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医院病历复印是病患及其家属获取病历资料的重要途径,也是医院为病患提供服务和保障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保障病历的安全和隐私,医院制定了一些规定,以下是医院病历复印规定的内容。

首先,医院要求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必须亲自前往医院进行病历复印的申请,不接受任何他人代替的申请。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病患的合法权益,避免病历被非法获取和利用。

其次,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在进行病历复印申请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这是为了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确保病历只能被合法的人申请复印,并防止身份被冒用。

另外,医院规定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在进行病历复印申请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复印费用的标准由医院统一规定,并向病患或其代表明确告知。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医院的权益。

医院还规定了病历复印的时间限制。

一般情况下,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可以在医院工作时间内进行病历复印的申请,医院会尽快为其办理。

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病历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及法律纠纷等,医院可能会要求病患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和处理。

最后,医院还规定了对病历复印的数量限制。

一般情况下,医院可以根据病患或其合法代表的需求复印一份病历。

但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复印多份病历的情况,医院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病患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医院病历复印的规定主要包括:病患或其合法代表亲自前往医院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支付相应费用,遵守时间限制,同时医院对病历复印数量进行一定限制。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病患的合法权益和病历的安全,确保病患能够方便地获取到自己的病历资料。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12.2跨机构协作应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12.3各医疗机构应明确跨机构病历复印的流程和责任,提高协作效率。
十三、病历复印的档案管理
13.1医疗机构应将病历复印件纳入档案管理,确保病历复印件的长期保存和可追溯性。
13.2病历复印件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标准进行,便于检索和查阅。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一、病历复印的基本原则
1.1为确保患者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和真实,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开展病历复印工作。
1.2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隐私,严格保护患者个人信息,防止病历资料泄露。
1.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管理制度,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的规范、高效、便捷。
二、病历复印的范围及条件
17.1医疗机构应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推进病历复印标准化建设。
17.2标准化建设应包括病历复印的操作规范、质量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
17.3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复印标准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项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十八、病历复印的国际化接轨
18.1鼓励医疗机构在病历复印管理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标准,提升病历资料的国际通用性。
二十一、病历复印的宣传教育
21.1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病历复印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
21.2宣传教育内容应包括病历复印的目的、流程、注意事项等,帮助患者及家属正确理解和行使病历复印权利。
21.3医疗机构应定期更新宣传教育材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十二、病历复印的违规处理
十一、病历复印的应急预案
11.1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复印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的正常进行。
11.2应急预案应包括突发事件类型、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配等内容。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4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4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病历复印工作,保护医生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复印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病历复印有关的人员和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是指医院内部将原始病历进行影印或电子复制,并提供给需要的相关人员使用的工作。

第二章病历复印申请第四条凡需要复印病历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申请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并提供明确的复印目的和相关材料。

第六条病历复印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二)复印目的和需复印的病历范围;(三)相关材料的清单;(四)申请复印的时间和地点;(五)复印数量和方式。

第七条医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对病历复印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病历复印限制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病历复印进行限制。

第九条禁止复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病历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部分;(二)病历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三)病历中含有医院机密的部分。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病历复印限制清单,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四章病历复印程序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病历复印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申请病历复印;(二)病历复印审核;(三)复印病历;(四)核对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五)分发复印品。

第十三条复印病历的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确保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病历复印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明确病历复印管理责任,并落实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对病历复印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病历复印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行为,医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并记录相关信息。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复印工作,保护患者隐私及医疗机构数据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病历复印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正、便利”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培训与督导工作。

第五条病历复印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病历复印必须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以及医疗机构的数据安全,禁止泄露、篡改或滥用病历信息。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病历复印档案,按规定保存,以备查询使用。

第二章病历复印的程序与要求第八条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权申请复印自己的病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历复印申请的流程,设置专门窗口,并提供相关申请表格。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病历复印申请后,及时处理,并告知复印费用及时间。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要求及时复印病历,并将复印件交予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复印出的病历完整、清晰,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印章。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患者合理的病历复印申请,除非依法规定不予提供的情况。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病历复印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复核和备查。

第三章病历复印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督导和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复印人员,并提供相关培训和知识更新。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病历复印流程,并保证复印工作的高效、准确。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质量控制机制,对复印件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复印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复印过程中的数据安全的管理和保护,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被篡改。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档案管理制度,合理保存复印申请表、复印件以及复印记录。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历复印管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病历复印工作中的管理。

第三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病历应用合理、正确。

第四条病历复印应遵循便于长期保存和查询、便于业务开展、便于病历质量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病历复印流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进行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注明复印目的、数量、相关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申请单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病历复印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第八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材料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复印设备进行复印,保证复印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九条复印完成后,医务人员应核对复印件数量和质量,如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补。

第十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装订在统一的封面内,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十一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交付给申请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交付日期和接收人。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对病历复印材料进行统计和整理,确保复印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复印管理流程和相关规定,以适应新的技术和要求。

第三章病历复印注意事项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核对申请单上的复印目的和数量,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确保复印件的质量和清晰度,避免模糊或缺页的情况。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病历的完整性,避免任意删减或修改病历内容。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对复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复印件的安全,避免遗失或泄露。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应设立病历复印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复印工作。

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21.2医院应通过内部培训、公告等形式,向工作人员传达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
21.3医院应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的合规性,对法律法规的变动及时作出响应。
二十二、病历复印的总结与展望
22.1医院应定期对病历复印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成效与不足,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22.2医院应积极探索病历复印管理的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5.3申请人应妥善保管病历复印件,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确需提供时,需征得患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5.4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件的销毁制度,确保不再使用的病历复印件得到安全销毁。
五、病历复印的收费标准
5.1医院应参照国家及地方物价部门的规定,合理制定病历复印收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5.2病历复印费用应包括材料费、服务费等,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22.3医院应以提升患者满意度为目标,不断优化病历复印服务,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贡献力量。
2.1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可申请复印病历。
2.2复印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医嘱单、手术记录等。
2.3病历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内容与原件一致。
三、病历复印的程序
3.1患者或其代理人向医院提出病历复印申请,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
3.2申请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患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非患者本人办理)。
4.3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患者或代理人的疑问和投诉。
4.4医院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病历复印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五、病历复印的保密与信息安全
5.1医院应采取措施,确保病历复印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防止患者隐私泄露。
5.2医院工作人员在办理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医疗机构病历复印规定

医疗机构病历复印规定
十五、病历复印的申诉与救济
15.1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病历复印件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诉。
15.2医疗机构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诉人。
15.3如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医疗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3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并根据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5.4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领取病历复印件时,应核对病历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提出。
六、病历复印管理与监督
6.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
6.2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历复印工作的监督,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4.2病历复印规定的更新与修订应充分考虑患者权益、医疗机构运营效率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规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4.3医疗机构在更新与修订病历复印规定时,应广泛征求患者、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规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十五、病历复印的合规性检查
25.1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病历复印合规性检查,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符合本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5.2合规性检查应由医疗机构内部的专业人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查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5.3对合规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二十六、病历复印的档案保管
26.1医疗机构应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病历复印件进行规范保管,确保病历资料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7.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制定病历复印收费标准,并在服务场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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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质控科进行审核,并留存申请人或申请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附在病历上存查。

三、运行病历(即患者还未出院或虽已出院但还未送达病案室的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时,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病历不能交病人或家属携带。

四、病历复印的内容: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等申请复印病历,只能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

主观部分不能复印,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五、病历复印的具体程序:
1、申请。

患者或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明,向质控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质控科及病案室,经同意后方可复印。

2、缴费。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8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3、复印。

医院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病历,由病区指派专人将需要复印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并有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

4、核实、盖章。

病历复印完毕后,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应当提交质控科,质控科对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证明印记,除了在病历的首页盖1枚完整的章之外,还应该在所有病历的边缘盖上骑缝章(质控科专用章),以保证复印资料的完整。

六、复印病历,质控科、病案室均需登记备案。

七、医生、质控科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时间或拒绝患方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

八、病历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病历复印地点:病案室。

十、复印费用按0.5元每张收费(A4纸、单面)。

【注意事项】
1、按国务院规定复印病历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才有效,私自复印的病案
资料一律不予以盖章。

2、住院欠费病人一般不予以办理复印或查阅。

3、除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使用定案外,病案原件一律不借出院外,事
故鉴定需要使用原件时由质控科负责供出及保管,使用后及时完整
归还病案室。

4、发生医疗纠纷时,医务科应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
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
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由医务科保管。

附件1:复印病历流程图
附件2:复印病历申请表
复印病历流程图
患者或委托代理人或机构要求复印病历资料

患者或委托代理人或机构提出申请,
并填写申请表

病案室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缴纳复印费用(0.5元/张)

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复印

质控科科加盖质控科专用章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复印病历申请单
住院号:住院科室:患者姓名:
住院时间:至
身份证号:
复印病历的用途:
复印病历的内容:
1.□门(急)诊病历
2.□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
3.记录资料:□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4.辅助检查报告:□检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医学影像报告单
5.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6.其他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
与患者关系:
日期:年月日
审批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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