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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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城管中队负责维护城市交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秩序。

他们会对乱停乱放、乱设摊贩、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进行巡查和处置,以保持城市的整洁和有序。

2. 执行城市管理法规:城管中队要积极执行城市管理法规,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他们会对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

3. 管理城市设施设备:城管中队负责管理城市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如公交站牌、停车场、公共厕所等。

他们会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良好的环境。

4. 协调处理纠纷和投诉:城管中队负责处理与城市管理有关的纠纷和投诉事件。

他们将依法调查处理,维护公平公正的管理秩序。

5. 宣传城市管理知识:城管中队还负责宣传城市管理知识,提高市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城市文明素质。

他们会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总之,城管中队的工作职责是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和城市的良好形象。

他们需要具备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力争做到公正、严明执法,并积极与社区居民合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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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执法中队长述职报告

林政执法中队长述职报告

林政执法中队长述职报告尊敬的领导:我是林政执法中队的队长,我在此向您详细汇报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和成绩。

一、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通过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中队履行法律执法职责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 勤勤恳恳履行执法职责,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820人次,共处理各类案件113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安全。

2. 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

我们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深入开展执法巡查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经济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3.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我们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建立了执法站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业务能力提升情况1. 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我们面向队内队外,定期组织各类培训课程,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更好地履行执法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2. 加强装备更新。

我们及时跟踪行业最新技术和装备,购置了一批先进的执法设备,提高了中队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队伍建设情况1. 压实责任。

我们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队员的管理和考核,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使队伍更加团结和有力。

2. 职工待遇保障。

我们积极争取经费支持,提高了队员的工资待遇,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诚然,在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队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等。

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对队员的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提升整个中队的工作效能。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法治思维,认真履行好执法职责,努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谢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林政执法中队队长日期:。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 维护市容市貌:负责监督和管理城市的市容市貌,包括清理垃圾、整治违法建筑、清理乱贴乱画、执法整治违规经营等。

2. 管理交通秩序:负责管理和维护城市的交通秩序,包括指挥疏导交通、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停车场等。

3. 执法管理公共场所: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包括市场、商场、公园等,保障公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4. 维护社会治安:负责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和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加强巡逻防控,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秩序维护工作。

5. 应急管理:负责参与城市的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置、抢险救援等。

6. 社区管理:负责社区的管理工作,包括协助居民委员会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社区内的问题等。

7. 宣传教育:负责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公共秩序意识。

8. 其他职责:根据实际需要,还可能承担其他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职责,如环境保护、市容规划、动植物防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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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中队规章制度

城市管理执法中队规章制度

城市管理执法中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中队管理,提升中队综合素质,确保城市社会秩序的良好维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队实际,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队全体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应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服务社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中队规章制度是执法中队行为准则的体现,是中队管理的基本依据。

全体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严肃执行。

第四条中队规章制度适用于中队全体执法人员。

第二章中队组织结构及职责第五条中队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中队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党组织在中队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和领导作用。

第六条中队按照“三定三分”管理模式,即定政策、定目标、定制度,分任务、分责任、分权限。

第七条中队分为综合执法、清洁保洁、市容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管等不同片区,每个片区设立主管执法队,并派遣执法人员进行管理。

第八条不同片区主管执法队根据工作任务,分别负责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第九条中队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记职责,服从组织分工,提高工作效率,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条中队主管领导要加强对中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中队工作有序、高效、规范。

第三章执法纪律第十一条中队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记职责使命,坚守法律底线,绝对忠诚于法律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违法违纪。

第十二条中队全体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不得擅离岗位、违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中队全体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接受或索取他人礼物、款待、财物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中队全体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保持冷静、公正、严肃,不得对被执法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滋扰。

第十五条中队全体执法人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性,服从领导,服从命令,服从组织工作分配。

第十六条中队全体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保障人身安全,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中队工作职责是什么]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中队工作职责是什么]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中队工作职责是什么]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1.加强水法规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努力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懂法、守法意识,依法管水,依法治水,依法保护水土资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2.依法查处水事水保案件,对所发生案件及时处理,不拖不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降低案件数量,降低发案率。

3.加强水行政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水政监察人员的作用。

4.做好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搞好水量分配和取水许可,水土保持、节约用水审验工作。

保护好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工作,保护好地下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5.认真征收水利规费,积极推进水利产业的发展。

6.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填报,并进行定量定性分析,为全市水资源、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7.负责支队水政监察员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8.协调、配合各县区做好河道防汛清障工作,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

9.保质保量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感谢您的阅读!。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城管中队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城管中队负责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包括街道巡查、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筑拆除、市场秩序维护、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市容市貌。

2. 河道清理与治理:城管中队参与河道清理与治理工作,保障城市水环境的质量和流畅。

3. 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城管中队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环境整治行动,推动环保工作的落实和宣传。

4. 市场监督与管理:城管中队参与市场监督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交通管理:城管中队负责协助公安部门进行交通管理工作,包括交通巡逻、交通引导、违停车辆处置等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

6. 社会治安维护:城管中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总的来说,城管中队的工作职责就是参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城市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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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一、执法中队工作职责二、队长职责三、副队长职责四、队员职责五、国土资源管理员职责六、工作纪律七、办公室职责八、考勤管理制度九、会议管理制度十、车辆管理制度十一、财务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执法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队员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搞好我镇煤炭安全生产,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我镇矿业秩序根本好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县矿业秩序清理整顿有关规定,促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树立高效、文明、廉洁的国土资源执法形象,结合本中队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执法中队工作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过矿产资源方法》、《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镇党委、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的各项规定和决定。

2、负责对富村镇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和经营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督查检查,依法打击取缔无证非法井口,督促各村委会做好辖区内的非法开采清理整顿工作。

3、检查、督促有证煤矿对其采区范围内的挂靠井、拖斗井、无证出煤通风井等非法井口关闭工作。

并对有证煤矿、焦化厂、选煤厂及其他经营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形成调查材料,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制止辖区内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对严重破坏国土资源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5、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队长职责1、负责执法队的全面工作,加强执法队的管理。

2、教育队员遵纪守法,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队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队员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4、带领队员依法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5、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完成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副队长职责1、协助队长管理执法队各项工作,队长因公外出时指定副队长履行队长职责。

行政执法局各中队职能职责

行政执法局各中队职能职责

行政执法局各中队职能职责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执法中队职能职责一、中队在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本辖区内履行城市管理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属于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

二、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掌握城市管理执法业务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三、接受局机关、科室及街道分管领导的督促、检查、指导。

四、在局的统一调度下,协调与其他街道中队的各项工作内容。

五、每中队指定一名负责人(法制员),负责中队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日常任务及工作情况的上报传达、报送中队考勤情况、领取分发各类奖金补贴等工作,平时受局挂点领导管理,紧密配合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

六、各派驻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应当严格按照《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行使职能,其他职能均不得以阿克苏市行政执法局名义行使,具体职责如下:(一)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门前三包费”的收缴、公厕管理以及对环卫处城市保洁工作进行监察等职能;(二)行使城市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包括:执法工作;负责重点地区、跨区域性和重大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其他中队负责所辖区域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七、工作要求:(一)要强化依法执法的观念。

各执法中队都要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不越权执法,不违规执法。

因违法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我局将依法依规定严肃处理。

(二)要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要做到全面调查,要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包路段,做到具体任务责任到人,具体到点,对巡查不力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为案件办理收集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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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中队工作职责二、队长职责三、副队长职责四、队员职责五、国土资源管理员职责六、工作纪律七、办公室职责八、考勤管理制度九、会议管理制度十、车辆管理制度十一、财务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执法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队员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搞好我镇煤炭安全生产,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我镇矿业秩序根本好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县矿业秩序清理整顿有关规定,促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树立高效、文明、廉洁的国土资源执法形象,结合本中队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执法中队工作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过矿产资源方法》、《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镇党委、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的各项规定和决定。

2、负责对富村镇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和经营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督查检查,依法打击取缔无证非法井口,督促各村委会做好辖区内的非法开采清理整顿工作。

3、检查、督促有证煤矿对其采区范围内的挂靠井、拖斗井、无证出煤通风井等非法井口关闭工作。

并对有证煤矿、焦化厂、选煤厂及其他经营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形成调查材料,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制止辖区内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对严重破坏国土资源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5、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队长职责1、负责执法队的全面工作,加强执法队的管理。

2、教育队员遵纪守法,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队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队员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4、带领队员依法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5、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完成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副队长职责1、协助队长管理执法队各项工作,队长因公外出时指定副队长履行队长职责。

2、组织并协调力量对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协调各村委会开展工作。

3、负责开展打击辖区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

4、组织开展全镇范围内的土地、矿产资源的监察工作。

5、认真执行有关工作纪律,确保安全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履行职责的,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

四、队员职责1、对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和经营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非法井口,依法炸毁封停。

2、制止正在进行破坏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3、有效制止有证煤矿、焦化厂、选煤厂、非煤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

4、服从命令,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履行职责的,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

五、国土资源管理员职责1、履行对管理辖区内非法开采情况的巡查、制止、取缔、报告的职责。

2、对管理辖区内的非法开采情况做到当日检查,当日上报。

实现“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发现非法开采井口,必须及时向富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置。

3、对管理员管理辖区内出现的无证非法开采井口超过6小时隐瞒不报的,经检查和举报发现非法井口按100元/口进行处罚,并从管理员当月待遇中扣除。

4、对辖区内非法开采不能有效控制,当月出现2口以上非法开采井口(井深4米或4米以上)的,停发当月工资,连续2个月得不到有效控制的,辞退该村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员。

5、未积极配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取缔非法井口,电话通知未到或关机的按100元/次处罚,从当月待遇中扣除。

6、每日20:00以前未报当日信息,每月未报各种情况及未及时办理执法中队交办事项的按100元/次处罚7、包庇、参与非法开采,为非法开采人员提供信息、交通、土地服务,收取无证非法开采井主礼金、礼品或享受非法开采井主提供的其他娱乐消费的,经调查属实的,辞退该村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员,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工作纪律1、严守纪律、秉公执法、执法过程中,不准为私挖井主和其他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泄露工作机密,不准为违纪违法的单位或个人出谋划策。

2、不准为自己的亲属、朋友等人插手与非法开采有关的一切工作施加影响。

3、忠于职守,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开展各项工作随叫随到,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需向领导请示,其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办理。

严禁领导、队员以打击取缔非法开采为由在外从事黄、赌、毒、棋牌、麻将等娱乐活动。

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有违纪违法行为,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严禁对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包庇怂恿、隐情不报,不准姑息迁就、串通一气,欺上瞒下。

5、讲究效率,团结协作,统一思想,既将分组负责,又将协调配合。

6、实行亮证执法,认真做好违纪违法单位或个人的调查材料,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避免暴力行为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7、廉洁公正、严于律己。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收受非法开采井主、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矿产品行为人的礼品、礼金以及享受其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8、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因喝酒导致工作中的失误、失职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承担因失误失职的损失、责任。

9、夜间需要巡查的,由中队长统一安排,若私自行动,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和发生不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个人自负。

10、严格执行非法开采举报制度,对举报人和举报电话保密。

11、中队实行分片挂钩的工作方式,由中队副队长全面负责片区内的非法开采工作,各片区内发生非法井口超过12小时的,处罚该片区副队长100元/口、该片区队员50元/口,从当月待遇中扣除。

12、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领用、使用、入库登记由中队副队长负责、领用、使用按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若因管理、使用不当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中队副队长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13、富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按所分片区组织开展工作,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要确保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炸毁非法开采井口时,要认真分析放炮环境,在确保各方面安全的情况下,中队副队长方可下达引爆命令,若在炸毁非法开采井口时,因人为因素导致损坏房屋、道路、通信、电力设施和人身安全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各组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办公室职责1、认真做好个村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员和中队各组每日上报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队长和分管领导。

2、负责本单位和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撰写,以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情况的综合和信息反馈。

3、负责对《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4、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登记、会议记录、接待来信来访者,并认真做好回复工作。

5、按时清理打扫办公室,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办公室内悬挂或堆放物品规范整齐。

6、公用物品实行统一采购严格登记保管,责任到人,谁遗失、谁损坏,照价赔偿。

配发各队员的装备,离开执法队时必须交回;未交回者从相关报酬中扣除。

7、收到紧急文件、明传电报,应及时报请领导阅示,不得贻误,办毕后的文件资料,认真收集归档。

8、办公室与队员享受同等待遇,未履行职责的处罚10元/次。

八、考勤制度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法定假日和特殊情况不能休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发给加班费。

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的,按旷工1天处理,扣发当日的工资或待遇。

2、出差、开会、学习或其他特殊情况(如参加社团活动)计出勤。

3、富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全体人员,实行补助与考勤挂钩制,每天8:00必须亲自到办公室签到,不允许代签,代签视为旷工,若在办公室签到未出工者视为旷工,未签到按40元/次从待遇中扣除(病、事假、出差、开会、学习除外)4、实行请销假制度,有病、有事必须事先向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并且在规定期限返回,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在3天之内的,由队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批,未见假条者视为旷工。

请假得到批准后,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假满后到办公室销假,未销假的视为旷工。

5、每月考勤由各组组长负责统计后交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月底兑付补助的依据。

6、全年内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20天,旷工超过5天,符合其中任意一条取消当年考核奖惩资格。

7、当月病假和事假超过4天的,取消当月的所有福利待遇。

8、婚、丧、产、探亲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会议管理制度1、按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缺会计旷工1天。

2、扰乱会议秩序(如开机、谈话、吵闹)等计旷工1天。

3严格落实有关会议安排,遵守各项纪律,履行会议决定事项,未履行者计旷工1天。

十、车辆管理制度1、文明驾车,安全行驶,爱护车辆,未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若出车时才说有故障,视为拒绝出车,计旷工1天,2次以上不再安排工作。

2、严禁酒后驾车,保证安全出车。

若有急事用车,应向领导请示,说明出车缘由,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并处罚500元,实行累计处罚。

3、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建立加油单管理及维修费用登记制度。

在外加油的加油单和过卡缴费单必须有随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签字生效,弄虚作假的加倍处罚。

4、购置设备或需大修,应向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去买或去修,各次的修理费各次结清,候车负责人和驾驶必须共同签字生效,否则不予报销。

5、注意防盗。

用车完毕,认真检查车窗车门,并锁好安全锁,统一停放在政府机关院内,若停在外面,发生被盗,一切责任及损失由驾驶员负责。

6、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行车中因超速、违章等爱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其罚款由驾驶员处负,单位不给予报销。

擅自出车,未经领导同意,公车私用,超出集镇范围的,发生意外,责任由驾驶员负责,并处罚500元,实行累计加倍处罚。

7、擅自将车交由其他人驾驶,发生意外的,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从当日起解聘该驾驶员。

8、在工作中未按要求出车,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工作。

9、驾驶员若有事、有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交回钥匙,以便调度,若遇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安排而与领导出车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否则,计旷工1次。

10、在工作中,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11、驾驶员不出车时(除维修车辆外),原则上坚持到办公室上班,并随时做好出车的准备工作,否则视为旷工。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熟悉财经纪律,严禁坐收坐支,对从上级部门领取的公款,当月处罚收缴的罚款都应及时入账。

2、支出单据审批要求:实行队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3、日常办公用品及执法工具物品指定专人统一购置,统一配发。

报销的原始票据上,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字,写明用途,内容真实完整。

4、严禁财务人员把公款私借他人。

本单位队员因公事急需借钱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写出借条,并经队长同意审批后方可借出,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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