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立政府担保基金的建议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问题及建议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问题及建议作者:刘霄艳来源:《市场观察》2020年第08期摘要: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数量众多、规模小、信用评级较低等特征,融资渠道受阻,综合融资成本较高。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运而生,通过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撬动金融资本来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本文在分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策略建议。
关键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财政资金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产生的背景1.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業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发展、社会就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工商登记企业共1030万户(不含3130万个体工商户),其中,中小企业达1023.1万户,占企业总户数的99.3%。
目前,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由中小企业创造,国家税收总额的50%由中小企业上缴,城镇就业岗位中近80%由中小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涉及各行各业,广泛参与市场竞争,对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够成熟,直接融资要求高,而中小企业设立门槛低、资金规模有限、生命周期短、经营风险大,难以获得高级别的资信等级,融资方式受到诸多限制。
资金提供者出于风险控制考虑,不愿向中小企业放贷,使得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金融机构为补偿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或要求中小企业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授信额度,导致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
因此,融资难、融资贵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阻碍。
2.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定位可概括为“弥补市场不足,促进社会公平”。
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应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矛盾。
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对策建议

资料来 源: 中国金融统计年鉴 》 中国金融 出版社 ,0 4年 《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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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 日期 】 0 11— 2 2 1-0 1 【 基金项 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 我 国村镇银行 创新 发展研 究”1CY 4 ) “ ( 1J 09 【 作者简介 】肖文静 (94 ) 中国人 民大 学经济学院博 士研 究生 , 究方 向: 18一 , 研 网络经济 ; 慕丽杰( 96 )博士 , 宁大学经济 学院副教 授 , 1 7一 , 辽 研 究方 向: 区域金融、 金融体 系创新 ; 武岩( 9 6 ) 中国银行 国际金融研 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 究人 员, 究方向: 17- , 研 宏观经济。
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措施

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措施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在资金方面的困难,往往难以得到充分的发展。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融资措施,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并推动经济的繁荣。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介绍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措施。
一、银行贷款支持措施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常见的融资方式之一。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府在银行贷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政府加大对银行贷款的贴息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利率成本。
其次,政府出台了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的政策。
比如,设立一定比例的贷款指标,将中小企业贷款与银行的考核挂钩,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支持。
二、信用担保支持措施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信用担保支持措施,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度。
首先,政府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担保服务。
其次,政府鼓励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担保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
此外,政府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信用担保业务,推动信用担保市场的发展。
三、股权融资支持措施股权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获取资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
首先,政府鼓励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提供风险投资资金支持。
其次,政府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资本市场融资。
此外,政府还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进行合作,通过股权合作获取资金支持。
四、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措施小微企业是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
首先,政府出台了小微企业贷款减免利息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其次,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此外,政府还鼓励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进行合作,通过订单融资、供应链融资等方式解决融资问题。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

( 一) 政 府 发 起 建 立 信 用 担 保 准 备 金
在商业银 行普遍惜贷 的大背 景下 , 中小企业 抱团寻求 互助 融 资担保的模式应运而生 。互助融 资担保 , 就是某 个群体 中的每 个 企业都拿 出一些钱放在某个 协会作为互 助基 金 , 然后协会委 托专
( 四) 发展 民 间 资本 支 持 中小 企 业 融资
政府 、 银行和中小企业 应协 同合作建立起 中小企业信息平 台 ,
2 0 0 8 年次贷危机发生以后 , 美 国债务危 机 以及欧洲 债务 危机 相继袭击全球经济 , 国内银行为 了控制风险 , 对 于中小企业 的贷款 更加谨慎 。另一方面 , 国内大量 中小企 业融资受 阻之后只能寻求 民间高额借贷 , 高 昂的
趋势 。 ( 三) 中小 企 业互 助 融资 担 保 模 式
【 关 键词 】 中小企 业 ; 融资担保 ; 体 系完善
当前 , 中小企 业融 资难 的问题 已经 引发社会各界 的广泛关 注。 为 了帮助 中小企业顺利融通资金 , 国家采取 了一系列重大措施 , 诸
如鼓励银行开展 中小企 业信贷 , 建立场 外市场等 等。作为企业 治 理相对不规范 的中小企业 , 尤其是小微企业 , 间接融 资仍然 是其获 取资金 的主要方式 , 因此 , 完 善 中小企 业融资 担保 体 系 , 对于促 进 银行完善对 中小企业 的融资功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 用。参 照 国外
上, 对行业信息 、 会 员信 用经 营状 况信息 较为对称 , 减 少银行 信贷 的逆 向选择 , 担保公 司在吸纳会员和提供担保过程 中, 优先考 虑市 场竞争力强 、 信用状况好的企业 , 降低 了银行放贷危 险。同时互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22•【文号】国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设立国家和地方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等要求,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但融资担保行业还存在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聚焦支小支农主业。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

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就业和经济增长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融资渠道不畅和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仍然面临诸多困难。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需要积极采取措施,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的融资体系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本在于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较高。
为中小企业建立健全的融资体系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中小企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公司等方式,建立更加专业、便捷的融资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便捷的融资支持。
可以适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税收负担,减少融资成本,吸引更多资金投向中小企业。
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足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原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政策倾斜、激励机制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对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意愿。
可以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中小企业,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三、推动多元化融资渠道的发展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中小企业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来融资。
推动多元化融资渠道的发展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
政府可以鼓励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提高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便捷性和吸引力;可以通过政策支持,鼓励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并推动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选择。
四、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设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信用信息。
缺乏有效的信用信息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也使中小企业面临更高的融资成本。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准确、全面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减少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一:背景介绍在当前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就业的主要来源。
然而,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制约了它们的发展。
因此,为了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就需要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目标设定在提出建议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三:建议一:创设专门的融资机构1.1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1.2 组织各类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子公司,更加方便中小企业获得融资。
1.3 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引导更多的资本进入中小企业。
四:建议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2.1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并减少融资条件和手续的限制。
2.2 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产品,包括贷款、信用担保、融资租赁等,以满足中小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
2.3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估,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任度。
五:建议三: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3.1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提高它们的盈利能力,从而增加融资的能力。
3.2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3.3 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通过与中小企业合作,提升它们的经营能力,增加收入来源。
附件:1.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筹建方案2. 中小企业融资子公司设置办法3. 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小企业:指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工商登记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不论是否独立法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非金融业务,具有独立经营责任和自主决策权的企业。
2.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国家或地方出资,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的基金。
3. 信用评估: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评估,对其信用水平进行判断的过程。
担保基金设立运营方案

担保基金设立运营方案一、背景介绍担保基金是一种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基金,旨在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解决其融资难题,促进其发展壮大。
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融资难题,担保基金的设立意义重大。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担保基金设立运营方案,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和意义1. 目标:建立健全的担保基金设立运营方案,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改善,加速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健增长。
2. 意义:通过担保基金设立运营,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缓解其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担保基金的设立还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金融系统的健康发展,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三、担保基金设立运营方案1. 设立目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稳妥的担保基金设立运营方案,确保中小企业能够顺利获得融资担保服务,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2. 设立原则:担保基金设立运营方案应遵循公平公正、规范透明、专业高效、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担保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3. 运营机制:担保基金设立应建立科学的运营机制,包括董事会、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等。
同时,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确保担保基金的运营和管理规范有序。
4. 资金来源: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出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贷款等多种渠道,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合理配置,确保担保基金的充足运营。
5. 风险管理:担保基金设立运营方案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定价、风险控制等,确保担保基金的风险可控,降低不良资产比例。
6. 服务范围:担保基金设立应服务于中小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包括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满足不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7. 监管要求:担保基金设立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业务情况,确保担保基金的合法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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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立政府担保基金的建议
融资难的问题一直限制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而此次金融风暴已经对我国的实体经济带来了较严重的影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倒闭、歇业者数以千万计。
在金融风暴引起的国内企业经济影响中,除了外贸影响引起国内相关出口产业和产业链上的企业停产、减产外,另一大影响是国内信贷政策的紧缩,使得企业流动资金链断裂,部分企业为此倒闭,而更多的企业,因流动资金不够,压缩项目和订单,影响了企业的整体运行。
尽管国家针对此次危机出台了放松银根的各种政策,取消了信贷额度限定,各地方政府还出台了各种财政支持信贷政策,但在当前经济宏观不乐观的形势下,各大银行惜贷现象严重,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
引起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在于:现有银行、担保公司均为市场化企业运作机构,其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考虑投资风险。
因此只有破解这个单纯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瓶颈,才能突破现有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这点上,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和做法:美国早在1946年起就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机构”,此机构的主要责任就是给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服务,提供政府担保,有了这个担保以后,银行可以放心的放款。
而针对此次危机,美国小型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将原来向单笔金额最高15万美元的小企业贷款提供的担保比例为85%,15万美元以上的最高担保比例75%,均提高至90%,以降低贷款商因提供贷款所面临的风险,并将借款人所需支付的费用最多减免7.5万美元。
为此建议:设立完全由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由政府出面作为贷款的最终保证人,而不是像现在政府只以投资者的身份出现,承担有限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将社会效益最大化作为融资的出发点。
具体来讲:由政府出面担保,然后组织多家银行提供贷款,引进中介评估机构,对选定的一些中小企业进行“直通车”服务,减少繁杂手续。
首先评估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政府组织中介机构来做手续,银行直接发放贷款。
如果出现重大信用情况,由政府的担保机构来进行担保,产生的担保成本由政府来承担。
在具体实施方面,建议如下:
一、要树立扶持中小企业,是政府职责所在的理念:不能以市场化为借口,将这个事关民生的工程单纯地推向市场,而应该从扩大就业、解决民生的战略高度,作为政府的应尽的职责来对待。
二、政府投资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诚然,政府机关直接以政府信誉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对银行而言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放贷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尺度也会最大限度的放宽。
但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保证人,因此政府不能直接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誉担保。
对此的解决方案是政府可以投资设立一个独立的基金法人,以基金法人的身份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三、要保证担保基金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扶持中小企业是各级政府的长期任务,中小
企业信用担保应该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长期政策。
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不能只是一次性的,应该有一个长期的计划,通过长期的担保计划扶持一批又一批中小企业发展,并实现制度化和法律化。
建立政府担保基金补偿机制:政府担保后,要求银行按基准利率下浮10%-20%贷出(因为政府担保后,银行的风险接近于0),而企业则实际需要支付担保费用为年利率2%~3%,将此担保费作为基金运行的风险补偿金;建议每年从中小企业税收地方留存中,提取增值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基金补偿以作为风险准备,并作为扩大基金的补偿来源之一。
四、明确担保的对象和项目: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都该担保、贷款,要对担保的对象、项目进行分类和明确。
政府担保的企业,首先是属下高新技术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贷款的用途,建议限于货款等流动性资金所需,禁止用于固定资产和房产、股票等投资。
五、政府、银行、企业各自承担职责,分担风险,实行比例担保:要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担保是要承担风险的,但是,如果运作规范、设计合理,可以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
一是要建立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为此建议政府承担80%-90%的担保额度,10%~20%由银行承担,而企业方面,则可以要求股东签署承担无限责任承诺书:当出现坏账时,股东承担无限期偿还账务的职责。
这样既可以借助银行的专业水平去审核贷款企业的资金风险,又可以有效地避免银行的道德风险。
二是把事前、事后的风险控制与中小企业咨询服务结合起来。
政府担保机构要设立专门部门,对辖区内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有贷款意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派专员予以跟踪指导,并收集企业的经营信息,提供贷款和担保的一手信息,以加强担保前的风险评估、担保后的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解决。
三是支付赔偿金后,中小企业作为借款方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担保机构仍然有权追索企业所欠债务。
六、建议银行适当放大担保贷款比例:据统计现有银行的贷款坏账率一般不超过5%。
因此在政府担保下,可以要求银行按1:10放大贷款。
这样,政府用10%的成本,带动银行90%的投资,等于以10%的钱去撬动90%的钱,收益是成本的10多倍;而且就中小企业的贡献、创造的价值和解决就业来讲,10%的成本实在是太小了,这是一个包赚不赔的买卖。
比如以10亿元作为担保基金,就可以带动100亿的贷款额度,以平均每家贷款100万元计,可以扶持中小企业1万家。
而100亿元资金的坏账率,不到5%,即以不超过5亿元的风险额度,带来的是近万家企业的发展,由此带动的经济增长和收益则远远超过所投资金,而企业的发展,带动的是就业问题的解决、实体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税收的增长。
七、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约束机制: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和信用登记制度。
将贷款人,全部纳入到信用体系中去,并对相关部门、银行、担保机构予以信息公开。
对于恶意骗贷的予以刑事处罚,而对于因故无法及时还贷的,在分析原因后,可以适当延长还贷期限,并记录在信用体系中。
八、成立政府担保基金评价和专门管理机构:在区、市或省级层面,建议成立能协调各方的中
小企业融资专门管理机构,并由税务、工商、各区市科技局、经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依靠政府的力量尽快建立起以中小企业、相关政府机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体,信用登记、信用采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与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联网,实现资源共享。
在此基础上,政府基层管理机构,设立企业特派员,对辖区中小企业尤其是重点需扶持的中小企业进行全程指导和跟踪,采集各方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每个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规模、以及实际合同执行所需资金、股东个人信用等,给予企业不同金额的信用贷款。
信用额度建议以5万~200万之间为好;而贷款期限,则在信用额度范围内,以分期、分次短期贷款为好,以及时控制贷款风险,并建议可以以供货合同等作为贷款依据,予以发放相应的贷款额度。
九、明确政府担保基金的扶持重点和享受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规模及性质,切实把握“救急不救穷”的基金使用原则:享受担保的中小企业范围不能过宽,政府担保基金的主要对象是创业企业,抵押品不足、但有前途的企业,或者是能够正常经营但有暂时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
而现阶段政府担保基金应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产品有市场、企业有效益、有信用,但难以提供有效融资担保的中小高科技企业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制造型企业。
十、要建立好政府担保退出机制:一个企业不能长期享受政府担保。
一方面,一些企业通过担保贷款成长起来,达到一定标准和规模后,就不应再享受政府的担保扶持了。
即成熟一批,毕业一批。
另一方面,政府担保的目的是在政府的扶持下,企业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市场竞争力。
政府担保是扶持而不是扶贫,如果一个企业经过扶持仍然不能正常经营,说明这个企业没有市场竞争和生存能力,这种企业不能长期依赖政府的救济来生存。
同时要防止银行过于依赖政府担保基金,把政府担保作为贷款的基本条件;防止能入正常渠道得到贷款的项目挤占政府担保贷款,能由商业担保机构完成的担保,则交由商业担保完成。
十一、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在确定担保标准时,不要只注重目前的实物指标,要注意企业的未来价值和现金流量,尤其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要看技术的价值和市场前景,可以结合高新技术评定指标、科技项目或成果登记、专利技术以及市场定单等情况,适时合理地安排担保信用额度。
而对于政府管理机构,业绩考核的重点,应该放在担保基金整体的效益产生以及社会效益的增长上,允许担保基金出现一定比例(如5%)的坏账率,在坏账出现后,进行客观原因的分析后,不影响政绩的考评。
而从银行方面,结合中小企业贷款专门机构的设立,重新拟定业绩考核体系,在一定坏账比例范围内,允许信贷人员根据合理的信用评价结果提供中小企业贷款。
对于提供中小企业贷款而引起的银行坏账损失,政府可以通过诸如住房维修基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政府监管的资金存入予以适当补偿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