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资料归档规定整理规定
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项目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三)真实完整: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四)规范高效: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基础资料类:包括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资料类: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工程验收等文件。
(三)监理资料类:包括监理大纲、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四)养护资料类:包括养护计划、养护记录、养护验收等文件。
(五)其他资料类:包括会议纪要、函件、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
第五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体系,按照项目类别、专业、年份、顺序进行编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从项目开始阶段开始,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第七条档案收集应确保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工程验收等文件。
(三)监理大纲、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四)养护计划、养护记录、养护验收等文件。
(五)会议纪要、函件、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档案类别、专业、年份、顺序进行排列。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分类、装订。
(三)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档案归档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
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养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由养护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便于查阅和使用。
(三)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高速公路养护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等文件资料;(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三)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等;(四)高速公路养护设备、材料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资料;(五)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资料;(六)其他与高速公路养护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项目等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二)档案资料应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三)档案资料应进行装订、包装,确保档案的整洁和耐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虫、防霉;(二)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谁保管、谁提供”的原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档案;(二)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档案。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养护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规范高速公路运营过程中的数据管理及档案保管工作,确保高速公路运营效率和安全稳定,准确记录相关资料并切实加强管理的重要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内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维护资料、安全资料等。
三、资料分类与整理1.按时间分类:根据资料产生时间,分为日常资料、项目资料、历史档案等,合理归档存放;2.按内容分类:根据资料内容性质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易查易懂;3.建立档案目录:制定档案目录规范,便于快速查找需要的资料。
四、资料存储与保护1.存储方式:数字化存储、纸质档案存储并建立档案室,确保资料完整性;2.保护措施:定期备份资料、防火、防潮、防盗等,确保资料不丢失不被破坏;3.权限限制:建立严格的权限控制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查阅资料。
五、资料利用和报废1.制定利用规则:明确资料利用流程和范围,防止资料被滥用;2.报废程序:建立报废程序,及时处理无用的资料,并确保资料被安全销毁。
六、责任与监督1.设立资料管理责任人:明确资料管理责任人,并设立明确的责任制度;2.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七、培训与宣传1.培训计划:制定资料管理培训计划,培养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技能;2.宣传推广:开展资料管理宣传活动,提升资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八、总结与展望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为高速公路运营提供有效的管理工具,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未来,应不断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适应高速公路运营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资料利用价值。
以上为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的概要内容,希望该制度能够成为高速公路运营中的有效依据,为行业发展和安全运营提供有力支持。
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档案,包括:1. 养护工程档案:包括养护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档案。
2. 养护设备档案:包括养护设备购置、验收、维修、报废等档案。
3. 养护材料档案:包括养护材料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档案。
4. 养护经费档案:包括养护经费预算、使用、决算等档案。
5. 养护业务档案:包括养护作业计划、实施、检查、验收等档案。
6. 养护培训档案:包括养护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档案。
7. 养护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养护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等档案。
三、档案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权限、流程和标准。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档案管理培训。
3. 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4. 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5. 档案整理应分类合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便于查找和利用。
6. 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清洁,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事故。
7.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为高速公路养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档案保管期限1. 养护工程档案:永久保存。
2. 养护设备档案:永久保存。
3. 养护材料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4. 养护经费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5. 养护业务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6. 养护培训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7. 养护安全管理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公路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归档和利用等各个环节。
三、资料管理责任部门1.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公路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指导。
2. 公路公司负责各路段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3.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负责本单位公路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四、资料的分类和命名规定1. 公路工程资料按照工程实物、设计文件、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维修资料等进行分类。
2. 资料的命名应简洁明了,方便查找和识别。
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 公路工程的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工程资料,并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和归档。
2. 工程资料的整理应按照规范要求,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资料的存储和归档1. 公路工程资料的存储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资料丢失或损坏。
2. 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命名规则进行,确保能够方便查找和利用。
七、资料的利用和保密1. 公路工程资料的利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滥用或私自泄露。
2. 涉密资料应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处理,确保资料安全。
八、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公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九、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甚至开除等。
十、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
高速公路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高速公路工程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一)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明确电子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三)高速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配合档案管理机构做好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电子档案的收集1. 电子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
2. 收集电子档案时,应确保档案内容与纸质档案一致。
3. 收集的电子档案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资料、保修资料等。
(二)电子档案的整理1. 电子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通则》的规定,分为目录、卷内文件、卷内附件、备考表等部分。
2. 电子档案的整理应遵循逻辑性、系统性、可检索性的原则。
3. 电子档案的整理应采用统一的电子档案格式。
五、电子档案的归档与保管(一)电子档案的归档1. 电子档案的归档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原则。
2. 电子档案的归档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
(二)电子档案的保管1.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可利用。
2.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采用防磁、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等措施。
3.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实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并行的双套制。
六、电子档案的利用(一)电子档案的查阅1. 查阅电子档案应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
2. 查阅电子档案应经档案管理机构批准。
(二)电子档案的复制1. 复制电子档案应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
2. 复制电子档案应经档案管理机构批准。
七、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资料归档规定规定

关于发布《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归档整理工作,依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建科教[2004]1039号)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实践,特制定《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其它公路工程参照)。
附件: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2008年4月24日附件:关于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一、总体要求(一)工程资料是对工程全过程的真实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均应收集齐全。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的进度同步,不得涂改、伪造、损毁。
(二)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各参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有关部门。
(三)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竣工决算、竣工验收阶段等资料。
负责组织和审查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立卷归档质量,应对工程资料的套数、质量标准、移交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及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
(五)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全过程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六)监理单位应提供监理全过程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资料予以签认。
(七)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明确。
二、工程资料归档质量要求(一)工程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
工程资料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编号符合标准要求。
(二)工程资料应符合国家、交通部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一、档案整理的目的和意义档案是任何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记录和保留工程过程和成果的重要工具。
高速公路工程作为一项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其档案整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档案整理的目的是将工程过程和成果进行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使之成为高速公路工程管理的有力支撑,并为后续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提供重要依据。
二、档案整理的原则1.完整性原则:档案整理应包括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至最终验收完工的全过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有序性原则: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编码和整理方式进行,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3.统一性原则:档案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保持档案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4.安全性原则:档案应在规定的保管场所进行妥善保管,防止遗失和损坏。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
5.便捷性原则:档案的整理应考虑到后续工程的需要,便于查找和利用。
6.内容真实性原则:档案应真实记录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信息,杜绝虚假和不真实的记录。
三、档案整理的步骤1.文件归类:根据高速公路工程的各个环节和文件类型,将文件进行归类。
常见的文件类别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验收文件、运维文件等。
2.文件编目:对归类好的文件进行编目,设立相应的档案编号和目录。
对每个文件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文件名称、起止日期、责任单位等信息。
3.整理归档:按照编目的要求,将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要求文件排列整齐,纸张完好,便于查找和利用。
5.档案保管:规定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要求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6.档案利用:建立档案利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及时提供和使用。
四、档案整理的技巧1.注意时间顺序:在整理文件时,要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注意编号规范:对档案进行编号时,要遵循一定的编码规范。
编号一般可以按照工程类型、文件类型、文件日期等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发布《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归档整理工作,依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建科教[2004]1039号)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实践,特制定《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其它公路工程参照)。
附件: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2008年4月24日
附件:
关于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一、总体要求
(一)工程资料是对工程全过程的真实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均应收集齐全。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的进度同步,不得涂改、伪造、损毁。
(二)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各参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有关部门。
(三)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竣工决算、竣工验收阶段等资料。
负责组织和审查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立卷归档质量,应对工程资料的套数、质量标准、移交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及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
(五)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全过程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六)监理单位应提供监理全过程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资料予以签认。
(七)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明确。
二、工程资料归档质量要求
(一)工程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
工程资料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编号符合标准要求。
(二)工程资料应符合国家、交通部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其中施工质量检测频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频率;监理单位质量检查频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频率。
(三)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应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和评定。
(四)工程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水笔,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禁止使用涂改液。
(五)工程资料档案应为原件。
若为复印件时,应字迹清晰,效果良好,并在备考表中说明提供复印件的单位及原件保存地点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工程资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210mm),纸张应为70g复印纸。
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或计算机出图。
(七)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且图物相符。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或附近的空白处。
竣工图尺寸宜为80×50mm,图章示例如下:
(八)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所在卷所在页号及条款。
凡施工图有关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
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九)照片、录像带内容真实,能客观反映工程状况。
照片和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用档案浆糊或双面胶粘固定在芯页上,案卷内的芯页以二十页以内为宜。
录像带应图像清晰、色彩饱和。
三、工程资料的组卷
(一)工程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建设工程有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不同内容的资料一般应分别组卷,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
组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按照建设依据、征地拆迁资料、招投标文件等分别组卷。
2、监理资料按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组卷。
3、施工资料按照施工管理文件、原材料试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资料组卷。
4、竣工图按照专业类别组卷。
5、变更文件单独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可按竣工验收文件、交工验收文件、单项验收文件等组卷。
7、地质勘查报告单独组卷。
8、科研、新技术资料单独组卷。
四、卷内文件的排列
(一)卷内资料的排列按归档内容目录顺序排列。
(二)文件资料按逻辑关系或按文号排列,同一事项的批复在前,
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
(三)分项工程资料按照设计桩号顺序排列,其中道路工程的路面工程部分实行上行线、下行线分别按桩号排列;桥梁工程属于独立的上行桥、下行桥的,实行上行、下行分别按桩号排列。
(四)其它资料可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五)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六)既有文字资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资料在前,图纸在后。
五、案卷的编目
(一)编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资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资料,正面的在右下角,背面的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印刷成册的科技资料,自成一卷且连续编有页号的,沿用原有编号,不再重编。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底不编写页号。
(二)目录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按文件的排列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纸编号。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
有多个责任者时,可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
4、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或图纸的全称。
5、页次:填写文件在本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最后一份文件填
写起、止页号。
6、卷内目录排列在案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成套的图纸在形成时已编制了目录,可利用原有目录,不再重编。
(三)备考表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半部分由立卷单位填写,并对本卷内容有无遗留或补充加以说明。
2、件数: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即填写卷内目录的序号数(施工文件卷、竣工图卷可不填此项)
3、页数: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总页数。
4、时间:填写完成立卷时间,年代编写四位数。
5、排列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
(四)封面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档号、缩微号、保管期限、密级由保管单位填写。
2、档案馆号:由档案馆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
3、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的概括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名称、专业、卷内文件资料等内容。
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资料;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某桥梁灌注桩资料。
4、编制单位:本卷档案的立卷单位。
5、编制日期:填写档案整编日期。
六、案卷装订与图纸折叠
1、案卷可采用装订与散装两种形式。
文字材料卷必须装订。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横排文件装订字头朝左),应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图纸卷应散装(印刷成册图纸除外)。
2、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3、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 /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210mm),原图标及竣工图章外露。
七、案卷装具要求
(一)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案卷封面及封底采用牛皮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二)案卷不宜过厚,文字资料一般不超过20mm,图纸一般不超过40mm。
(三)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形式。
八、工程资料套数
工程资料档案移交一般应为三套,可制成电子文档。
其中一套完整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另外两套资料移交养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施工和监理、设计等单位保留各自工程资料部分。
九、工程资料移交时间
(一)交工验收阶段的资料
在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完成各自工程档案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建设单位应提前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交工前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在交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及时向养护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施工和监理单位交工前的工程档案,办理移交手续。
(二)竣工验收阶段的资料
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90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前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整理立卷后移交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十、公路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目录
其它公路工程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