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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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水质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

巢湖水质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

巢湖水质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摘要:巢湖不仅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也是安徽省最大的湖泊,同时又是我国污染最严重的淡水湖之一,近年来,其污染及防治问题备受人们关注。

关键词:巢湖污染现状治理措施1巢湖概况1.1地理位置位于安徽省中部,湖区横跨合肥、巢湖两市,处于长江淮河两河流之间,属于长江下游左岸水系,是我国五大淡水湖泊之一。

巢湖分东西两大湖区,整个湖底由东向西倾斜,湖水浑浊,呈黄褐色,透明度较差。

水域面积约820平方千米,流域面积13310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了巢湖市、合肥市、肥西县、肥东县、无为县、庐江县、舒城县、和县等辖区。

1.2流域水系特征巢湖流域气候温和湿润,属亚热带过渡性的副热带季风区气候。

年平均温度15-16度,极端最高气温39.2度,极端最低气温-20.6度。

历年土壤最大冻结深度9-11厘米。

流域内有河流三十多条,多具山溪特点。

主要的入湖河流有: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丰乐河、杭埠河,玉溪河是巢湖的出口,起着沟通江湖,调节水位的作用。

巢湖流域水系发育,主要入湖河道杭埠河、丰乐河受雨季洪水影响,导致侵蚀十分严重,水土流失又使河道淤积堵塞,河床普遍加宽,最后形成上河。

1.3地形地貌特征巢湖流域位于江淮之间的丘陵地带,按其地貌特征,可划分为低山区、低山丘陵区、丘陵岗地区、岗冲地区及冲积平原区五种类型。

其中,前三者地区共2657平方公里。

其中水土流失不明显的为1151平方公里,有明显水土流失的约为1500平方公里,这表明地形坡度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很大。

2污染状况及原因总的来说,在人口的增长,工农业的发展,在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妥善的情况下,巢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压力很大,由此导致比较严重的水质污染问题。

2.1人口增长使山区林粮矛盾冲突加剧,大型水利工程使耕地面积减少。

以舒城县龙河口为例,修建占用耕地五万多亩,对库区四万多移民未予妥善安置,迫使群众为了解决口粮问题,乱砍滥伐、开荒种粮,只是森林覆盖率下降,绿化程度降低,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域总面积的65.9%。

巢湖水环境现状和治理方案

巢湖水环境现状和治理方案

湿地,位于水体与陆地之间的过渡带, 其机理是利用湿地植物吸附、过滤、氧化、 还原以及微生物降解污染物等作用,使原污 水得以净化。
因此,对巢湖流域污染负荷较重的主要 入湖河流可以采取人工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方 法,在主要入湖河流的入湖口修建人工湿地, 进一步削减污染物,降低巢湖入湖污染负荷, 可以有效治理巢湖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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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保厅日前发布了《巢湖流域 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 实施。
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 理厂排放水质要求,抬高流域内工业企业进 入门槛,有利于淘汰污染型落后企业和产业 升级,显著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 改善巢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湖体富营养化状 况,促进巢湖流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巢湖流域及安徽省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 用。
湖水主要靠地面迳流补给,流域面积为12938平方公里,集 水范围包括合肥,巢湖、肥东,肥西,庐江,舒城、无为等两 市五县。沿湖共有河流35条。其中较大的河流有杭埠河、白石 天河、派河、南淝河、烔(tong)炀(yang)河、柘皋河、兆河 等。从南、西、北三面汇入湖内,然后在巢湖市城关出湖,经 裕溪河东南流至裕溪口注入长江。
巢湖建闸导致湖体换水周期变长,水体流 动性降低,污染物沉降,加速巢湖内源污染, 同时巢湖建闸导致水位升高,周边生态湿地面 积减少,加剧巢湖入湖污染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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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污水随意排放
巢湖周边工业和城市快速发展,导致 巢湖接纳周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 业废水总量增加,使得巢湖污染负荷加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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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巢湖蓝藻近年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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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产生原因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名目第一条为加强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爱护和改善巢湖水质,保证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连续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巢湖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综合整治的方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及巢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行署,下同)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治理。

省及巢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交通、建设、农业、乡镇企业、林业、水产、经贸、旅行、土地、地质矿产、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治理。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以下简称排污总量)操纵打算,并将其完成情形作为考核巢湖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巢湖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采取措施确保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操纵打算的实现。

省及巢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并实施本部门防治工作打算。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爱护巢湖流域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巢湖流域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因巢湖流域水污染危害直截了当受到缺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缺失。

第七条对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打算、水利、建设、水产等部门和巢湖流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署,划分巢湖流域水环境功能区,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巢湖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

省及巢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和水利部门的水文监测机构,共同承担巢湖流域水环境监测。

巢湖流域治污拟投70.75亿 蓝藻发生预警更加完善

巢湖流域治污拟投70.75亿 蓝藻发生预警更加完善
解 氨 氮 的菌 株 ,对 于氨 氮 浓 度 2 0mgL以下 的废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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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反 应 时 间 对 去 除 率 的 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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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次 研究 只对 菌株 进行 了初 步 的形态鉴 定 , 更 深层 次 的鉴定 还有待 进 一步研 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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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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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 , 有的污水 处理厂出水要达到一级排放标准 , 所 对于排放湖泊 、 水库 的, 要执行更加严格 的排放 生
中 标 准 。 而新 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必须 配套 脱 氮 除 磷 T 艺 , 已建 污 水 处 理 厂 , 在 2 0 要 0 8年 6月底 以前 完 成 脱 氮 、 除磷 改 造 。 在 本 次 公 布 的 巢 湖 流 域 规 划 中 针 对 藻 类 危 机 特 别 作 指 示 : 求 制 定 巢 湖 水 华 ( 蓝 藻 、 藻 、 藻 等 ) 急 处 理 预 要 如 绿 硅 应 案 , 定 应 急控 源 、 急 除 藻 、 息 公告 等综 合 对 策 预 案 。 制 应 信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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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流域治污拟投7. 亿 蓝藻发生预警更加完善 05 7
20 0 8年 4月 2 日 , 3 国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布 了 巢 湖 流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2 1 到 0 0年 , 湖 湖 区 主 要 水 质 指 标 高 锰 酸盐 巢

安徽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安徽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安徽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一、目标要求(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淮河、巢湖流域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

跨界断面、污染严重的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巢湖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

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二)水质目标。

到2015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淮河干流安徽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颍河、涡河、新濉河等主要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

巢湖西半湖总磷、总氮浓度比2010年分别下降6%和8%以上,其他指标达到Ⅳ类;东半湖总磷、总氮浓度维持2010年水平,其他指标达到Ⅲ类;环湖河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

(三)减排目标。

到2015年,我省淮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包括农业源排放量)控制在25.82万吨,比2010年削减9.05%;氨氮排放量(不包括农业源排放量)控制在3.44万吨,比2010年削减10.75%。

巢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4.3万吨,比2010年削减8.9%;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3万吨,比2010年削减11.5%;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9万吨和2265吨,比2010年削减10.4%和18.0%。

二、主要任务(四)加快实施《规划》项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优先控制单元内项目为重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月细化工程进度要求。

积极推动项目前期工作,采取部门会商、联合审批等方式,抓紧启动开工一批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

建立项目建设进度通报和督查制度,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项目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项目发挥环境效益。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各地要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淮河、巢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013年底前,依法取缔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巢湖水污染,保护和改善巢湖环境,促进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活动。

本条例所称巢湖流域,包括巢湖湖体,巢湖市、肥西县、肥东县、舒城县和合肥市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包河区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长丰县、庐江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岳西县、六安市金安区行政区域内对巢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第三条巢湖流域水环境实行分三级保护,巢湖湖体及正常水位线外延1000米范围陆域、入湖河道上溯2000米以及沿岸两侧各200米范围陆域为一级保护区;巢湖正常水位线外延1000至3000米范围陆域、入湖河道上溯2000至10000米以及沿岸两侧各200至1000米范围陆域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第四条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先环评、后立项,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有效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减轻巢湖湖体富营养化,促进巢湖水质根本好转。

第五条巢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利于水污染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水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第六条巢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将水污染防治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巢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和省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巢湖水污染防治。

第七条巢湖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实行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巢湖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巢湖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八条巢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一、背景巢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地处长江中游,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巢湖流域水环境面临严重的污染问题,给当地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防治巢湖流域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实施“十五”水污染防治计划势在必行。

二、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十五年的努力,实现巢湖流域水污染总体治理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适应,水质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明显优化,水环境质量基本恢复到良好状态。

三、措施1.加强立法:制定相关水污染防治法规,建立健全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制度。

2.加大监测力度:建设巢湖流域水体监测站点,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

3.加强工业治理:严格控制工业排放,推动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实施严格的审核监督制度。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农田污染治理技术,加强化肥农药合理使用管理。

5.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6.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减少垃圾对水体的污染。

7.加强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投入,研发环保技术,提升水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8.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9.加强跨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实施本计划将分阶段实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

五、效果评估将定期对巢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水污染治理效果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措施,确保实现“十五”计划的目标。

六、展望希望通过“十五”计划的实施,巢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加清洁的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环境。

以上是关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谢谢!。

巢湖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巢湖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巢湖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水质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

作为中国第五大淡水湖的巢湖,也面临着严峻的环境保护和整治任务。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巢湖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应运而生。

一、整治目标。

巢湖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多方面的措施,使巢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湖泊生态环境恢复和水质提升。

具体包括:1. 使巢湖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保护湖泊生态环境,提高巢湖的生态价值和环境品质。

2. 改善巢湖周边的生态环境,促进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3. 提高巢湖的生态旅游价值,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整治措施。

为了实现上述整治目标,巢湖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河道治理,对巢湖周边的河道进行整治,清理河道淤泥,修复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水质清洁。

2. 湖泊生态恢复,通过生态修复工程,改善湖泊水质,修复湖泊生态系统,提高湖泊的自净能力。

3. 污染治理,对巢湖周边的污染源进行治理,减少污染排放,改善水质。

4. 生态保护,加强湿地保护,保护湖泊周边的生态环境,提高湖泊的生态价值。

5. 生态旅游开发,通过生态旅游开发,提高巢湖的环境品质和经济效益,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6. 宣传教育,加强巢湖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参与巢湖环境保护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为了有效推进巢湖综合整治工作,需要有序地进行实施。

具体步骤包括:1. 制定整治方案,根据巢湖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

2. 资金保障,筹集必要的资金,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组织实施,建立专门的整治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推进。

4.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宣传教育,加强对巢湖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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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目 录第一章 水环境状况 (1)第一条 社会经济状况 (1)第二条 “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 (1)第三条 水污染物排放现状 (2)第四条 水环境质量状况 (2)第五条 污染成因分析 (2)第六条 水环境压力分析 (3)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 (4)第七条 指导思想 (4)第八条 规划原则 (4)第九条 规划时段 (5)第三章 规划目标 (5)第十条 总体目标 (5)第十一条 水质目标 (6)第十二条 污染控制目标 (6)第四章 规划任务 (6)第十三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 (6)第十四条 严格实行环保准入,全面控制工业污染 (7)第十五条 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大力削减城镇污染 (8)第十六条 加强综合治理,严格控制非点源污染 (10)第十七条 开展生态修复,逐步提升水环境承载力 (11)第十八条 规划项目与投资估算 (11)第五章 保障措施 (12)第十九条 加强统一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12)i第二十条 强化环境法治,依法追究责任 (13)第二十一条 多方筹集资金,落实规划项目 (13)第二十二条 提升监管能力,严格执法监督 (13)第二十三条 加强科学研究,提供决策支持 (14)第二十四条 鼓励公众参与,保护环境权益 (14)第二十五条 实施规划评估,明确奖惩措施 (15)附表一 规划范围表 (16)附表二 水质状况表 (17)附表三 水质目标表 (18)附表四 项目投资汇总表 (20)附表五 工业污染防治项目表 (21)附表六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表 (22)附表七 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表 (23)附 录 重点监控企业清单 (25)ii第一章 水环境状况第一条 社会经济状况巢湖流域涉及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和六安市的7个区县,流域面积1.35万平方公里,是安徽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

2005年流域内人口864万,GDP1093亿元,人均GDP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规划范围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共安排了49个项目,计划投资48.7亿元。

到2005年底,已完工项目26个,占53.1%;在建项目11个,占22.4%;未动工项目12个,占24.5%。

累计完成治理投资30.3亿元,占计划投资的62.2%。

专栏1 “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计划项目 项目完成情况 投资完成情况 项 目 类 型个数 投资(亿元) 个数 比例(%)投资(亿元) 比例(%)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7 13.47 17 41.2 8.32 61.8湖区综合整治 6 13.29 6 83.3 4.71 35.4工业治理 9 5.65 9 66.7 3.69 65.3生态林业建设 5 5.67 5 60 5.59 98.6生态农业建设 5 2.34 5 40 1.95 83.4生态水利建设 4 7.62 4 50 5.65 74.1能力建设及富营养化研究 3 0.65 3 33.3 0.38 58.7 合 计 61 48.69 49 53.1 30.3 62.2—1—第三条 水污染物排放现状“十五”期间,巢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量保持稳定。

2005年,全流域废水排放量3.2亿吨,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6.18万吨和0.85万吨,与2000年相比,COD削减了12.7%,但未实现“十五”计划目标。

第四条 水环境质量状况2005年,巢湖湖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水质总体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总磷,西半湖污染程度明显重于东半湖。

东半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水质为Ⅴ类;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水质为劣Ⅴ类。

流域水质状况详见附表二。

2005年,巢湖流域23个国控断面中,劣V类水质断面占39%;Ⅳ~Ⅴ类水质断面占48%;达Ⅲ类水质断面仅占13%。

巢湖10条主要环湖河流中,十五里河、派河和双桥河污染严重,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

南淝河为Ⅴ类,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

丰乐河、杭埠河、兆河、柘皋河、裕溪河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指标为石油类。

白石天河水质为Ⅲ类。

2005年,流域重点饮用水源地董铺水库和巢湖市水源地水质稳定在Ⅲ类,水质良好,“十一五”期间大房郢水库将成为合肥市重点饮用水源地。

三个水源地总供水能力约为100万吨/日。

第五条 污染成因分析1、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

“十五”期间,巢湖流域尽管加大了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排污绩效明显改善,但产业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排污总量依—2—然居高不下。

2、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

到2005年,巢湖流域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5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53.5万吨/日,年处理污水量约1.58亿吨,城镇污水处理率不足50%。

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不配套等原因,不能有效发挥环境效益。

3、水生态系统日渐退化。

20世纪七十年代巢湖、裕溪控制闸相继建成后,巢湖与长江的自然水体交换量大幅减少,水体自净能力显著下降。

多年来沿湖滩涂湿地不断遭到破坏,湖滨水生态植被明显退化,湖泊生态环境承载力不断下降。

4、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巢湖流域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环境执法能力薄弱,有些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

巢湖流域重点工业企业基本具备了污染治理的能力,但监管手段薄弱,企业偷排、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第六条 水环境压力分析1、流域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给巢湖水环境保护带来巨大的压力。

根据流域内合肥市、巢湖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两市城市建设均加快向巢湖岸边发展,若不能优化区域布局、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到2010年,巢湖湖区的污染负荷将大幅增加,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2、非点源难以有效控制,加大了巢湖流域水环境改善的难度。

目前流域内化肥施用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以及—3—农田退水、畜禽和水产养殖造成的水污染短期内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导致巢湖氮、磷等污染有加重的趋势。

3、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与巢湖水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善的矛盾将日益尖锐。

巢湖流域的地表水体受到污染,水质状况短期内难以达到功能要求,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水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七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实现以水环境保护优化流域经济发展,优先保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第八条 规划原则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正确处理巢湖湖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兼顾流域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资源开发。

大力推进综合整治、科学整治、工程整治,加强科学论证和科技攻关。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又要采取治本之策,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切实控污减排,提高环保标准;既要重视污染源治理,又要正确处理水资源利用与水生态恢复的关系;既要重视工程措施削减排污总量,又要加强环境监管巩固治污成果。

从根本—4—上解决影响巢湖流域水质的各种问题。

政府主导,明确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资金投入,加快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是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

要落实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评估考核制。

第九条 规划时段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

第三章 规划目标第十条 总体目标2010年的阶段目标是:巢湖流域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改善,湖区水质有所改善,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划分巢湖一级保护区并完成区内的退耕还湖、还林工作,初步建立湖滨生态隔离带,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远期治理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巢湖水污染问题,恢复巢湖流域山清水秀的自然风貌,努力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

—5—第十一条 水质目标到2010年:巢湖湖区主要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Ⅲ类, TN、TP浓度有所下降。

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和东半湖巢湖市饮用水水源地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功能要求。

杭埠河、白石天河、兆河、柘皋河、裕溪河和丰乐河等环湖河流水质基本达到Ⅲ类。

流域水质目标详见附表三。

第十二条 污染控制目标到2010年,全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5.54万吨,比2005年削减10.4%;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80万吨,比2005年削减5.9%。

专栏2 巢湖流域2010年污染控制目标表地 市 COD排放量(万吨) 氨氮排放量(万吨)合肥市 3.03 0.48巢湖市 2.17 0.24六安市 0.34 0.04合 计 5.54 0.76第四章 规划任务第十三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1、尽快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008年年底之前,巢湖、董—6—铺水库等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要分别确定一级、二级保护区边界,并设置明确的界限标志;逐步开展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划定工作。

不得降低现有饮用水水源地功能要求。

2、全面开展流域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

3、严格依法执行水源地排污口取缔、垃圾清运处理、农业污染控制、水产与畜禽养殖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4、制定城市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形成饮用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制定巢湖水华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水华发生预警制度,制定应急控源、应急除藻、信息公告等综合对策预案。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增强应急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四条 严格实行环保准入,全面控制工业污染1、严格环保准入制度,大力优化产业结构。

对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制定严于国家的行业排放标准和排污收费标准,重点加强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企业,要停产治理或关闭。

从严审批新建与扩建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暂停审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地区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排放含氮、磷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审批。

结合水环境—7—保护,大力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

2、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鼓励深度治理。

2008年6月底前,工业污染源要做到全面达标排放,严格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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