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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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市政办发〔2011〕182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82号2011年9月29日)《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积极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城乡统筹建设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匮乏的状况得到了改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精神,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需求,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经市政府同意,“十二五”期间继续深入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一、指导思想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对基本公共服务事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扩大队伍规模,提高队伍素质,使振兴计划工作在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实施范围我市振兴计划实施范围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沣渭新区。

三、目标任务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力争“十二五”期间为农村基层选派2000名高校毕业生,培养4000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60000名农村各类实用性人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陕西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陕发〔2017〕16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省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

到2030年,全省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人民更加健康长寿,环境更加健康优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建成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和治理体系,实现健康陕西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大行动(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全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

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广百姓健康系列栏目,打造权威健康教育平台。

依托健康教育项目,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

建立健康科普专家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

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审核机制,编制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知识信息指南,向社会发布。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5•【字号】陕政发[2006]67号•【施行日期】2006.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陕政发〔2006〕6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全省人民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省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落实责任主体。

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同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总人口控制四个约束性指标的责任直接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对《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从专项规划、指标、项目、改革等方面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

十二五规划建议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十二五规划建议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盖城 乡届 民的社 会保 障体 系 ,加快 医 争 ,加强监管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
满 足群 众 多 样 化 医疗 卫 生 需 求 。囤 嗣
cH 0 _ ei o nas 9 ami 。 V “
《 建 议 》 提 础的 药品 供应保 障体 系 ,确保 药 品质
出 ,着 力 保 障和 改 量 和安 全 ,加强 城乡 医疗 卫生服 务体 善 民 生 , 必 须 逐 步 系 建设 ,新增 医 疗卫 生资源 重点 向农
完 善 符 合 国情 、 比 村 和 城 市 社 区 倾 斜 ,加 强 医 学 人 才 特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取 得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调 动 医 务 人 员 积 实 质 性 进 展 ,综 合 极性 ,把基 本医 疗卫 生制度 作为 公共 国 力 、 国 际 竞 争 产 品 向 全 民 提 供 ,优 先 满 足 群 众 基 本 力 、 抵 御 风 险 能 力 医疗 卫 生 需 求 。 显 著 提 高 , 人 民 物 《 议 》提 出 ,加 强 公 共 卫 生 服 建
质 文 化 生 活 明 显 改 务体 系建 设 ,扩大 国家 基本 公共 卫生 善 ,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服 务 项 目 。健 全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的 基 本 社 会 的 基 础 更 加 牢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逐 步 提 高 保 障 标 准 。 固。
建立 和完 善以 国家基 本药 物制 度为基
入普遍较 快增加 ,
社 会 建 设 明 显 加
满足群众 基本医疗 卫生需求 。 《 议 》强 调 ,加 快 医 疗 卫 生 事 建
强 , 改 革 开 放 不 断 业改 革发 展 。按 照保 基 本 、强 基层 、
深 化 ,使 我 国 转 变 建机 制的要 求 ,增加 财政投 入 ,深化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2021年业务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方案在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XX医科大学的领导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病中心〕全体职工团结协作,拼搏进取,在防治监测、科学研究、XX教育、学科建立、技术咨询、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地方病防治1.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工程—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工程协助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与XX省省部合作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工程考核评估方案〞。

协助卫生部对XX省、XX省开展了针对改炉改灶执行情况的综合督导检查。

同时,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的要求,承当消除燃煤污染性氟中毒工程省份每月上报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并编成“地方病动态〞,向工程省份反响,从总体上到达了促进工程进展的目的。

2.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工程协助卫生部组织执行了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工程,制定了技术方案,并开展了工程启动、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2021年4月,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工程总结暨2021年度工程启动会议在XXXX召开。

会上,总结了2021年度工程执行情况,讲解了2021年度工程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并培训了EPI INFO 数据库相关知识。

为了解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工程执行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工程执行质量,及时发现和指导解决工程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难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于2021年6月份,向各工程省了解了工程进展情况并撰写工程进展报告。

于2021年7月份组织开展了对XX、XX、XX、XX和XX5个地方病重点省份的技术督导工作。

于2021年8月份,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地方病防治工程督导的通知?,收集各工程省督导自查结果进展汇总分析,并向卫生部汇报了督导自查的根本情况。

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立项课题名单

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立项课题名单
高等教育
编号 课题名称
SGH13001 SGH13002 SGH13003 SGH13004 SGH13005 SGH13006 SGH13007 SGH13008 SGH13009 SGH13010 SGH13011 SGH13012 SGH13013 SGH13014 SGH13015 SGH13016 SGH13017 SGH13018 SGH13019 SGH13020 SGH13021 SGH13022 SGH13023 SGH13024 SGH13025 SGH13026 SGH13027 SGH13028 基于多模态语料库的大学生思辨能力培养模式研究 传播媒介泛娱乐化对青少年行为方式的影响研究 微博对大学生社会参与的影响研究 增强“90后”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实效性的路径研究 提高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接受度的对策研究 大学生心理压力及应对方式的实证研究 高校学风建设研究 陕西知识产权“学思结合”参与式教育模式研究 非英语专业学术型研究生英语课程体系改革探索 陕西高校留学生短期综合汉语课程开发研究 研究生学术交流英语能力多元化提升模式研究 基于交际语言能力理论的计算机辅助大学英语校内口语考试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以培养国际视野、战略思维为导向的高校国防教育课程内容研究 基于“内容依托教学法(CBI)”的大学英语实践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基于语料库的中美大学生论辩策略对比研究 法律语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道德典范研究——以陕西道德模范为例 基于网络的英语教学协作学习优化研究 英语学习者问题认知层级与思辨能力相关性研究 网络技术辅助下的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翻译能力培养模式研究 基于学习投入视角的陕西省大学英语学习环境研究 非英语专业学生外语需求分析研究 陕西省大学俄语学习环境构建研究 网络教学平台可用性评价研究 陕西省大学英语自主学习发展研究 基于专业创新能力培养的生物类大学物理教学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基于综合素质培养的少儿艺术教育模式研究 阳光体育运动背景下陕西省民俗体育课程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1•【字号】汉政发〔2012〕53号•【施行日期】2012.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11日汉中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十二五”时期是巩固扩大医改成果,继续破解医改难题的关键时期,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阶段。

为深入推进我市医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决策部署,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期为2012—2015年。

本规划是这一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2009年医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大胆探索,努力实践,5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3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是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59.91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69%,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筹资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1•【字号】陕政办发[2012]110号•【施行日期】201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21日陕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及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现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重新编制了《陕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目标和任务。

规划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内设市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县城、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建制镇、常住人口在3万以上的建制镇,包括省级重点示范镇31个。

规划现状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现状及问题(一)水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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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我省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107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地方病的危害,主要有碘缺乏病、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

我省属于内陆省份,外环境普遍处于缺碘状态,全省3700余万人口均生活在碘缺乏区。

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分布在渭南市富平县刘集镇等4个乡镇,受威胁人口约12余万。

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涉及8个设区市的55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约475.53万。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在安康和汉中市的8个县(区),受威胁人口约141.36余万。

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在商洛和汉中市的3个县,受威胁人口约1 8万人。

大骨节病病区分布于10个设区市的62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约589万。

克山病病区分布于6个市的29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约320余万。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地方病防治工作。

中发〔2009〕6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地方病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多年来,特别在“十一五”时期,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基本健全了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地方病严重流行趋势总体得到控制,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10年底,我省107个县市区全部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在已确定的水源性高碘病区基本落实停止供应碘盐措施;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良炉灶率达到100%;基本完成了已知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中、重病区的改水工程;完成了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调查,在已知病区基本落实了改良炉灶或改水降砷措施;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家庭主妇的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大骨节病重病区村儿童X线阳性检出率降到10%以下;克山病得到有效控制。

但是,我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进程距实现消除目标仍有差距,私盐案件常有发生,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全面落实防治措施难度大,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尚未全部完成改水,少部分改水工程水氟含量仍然超标,已改良的炉灶损坏严重,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更为重要的是,地方病是生物地球化学因素或不利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引发的一类疾病,又与贫困有着密切关系,其危害可以控制或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消除,但要彻底根除却需要长期艰辛的努力。

只有建立长效地方病防治机制,才能持续巩固防治成果,避免病情反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防治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各项地方病防治措施,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进一步巩固现有防治成果,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领导、齐抓共管。

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从实现消除地方病的战略高度出发,在已经取得防治成果基础上,制订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着力解决防治工作难点问题,全面推进防治工作。

3 因地制宜、科学防治。

根据地方病流行特点和防治现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病种,科学制订相关技术措施,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4 预防为主、防管并重。

加强病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改造,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减少并努力消除各种致病因素。

加强防治措施的后期管理,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巩固防治成果,推动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

(三)防治目标。

1 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经费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本底清楚、网络健全、宣教到位、措施落实”的防治模式,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

2 具体目标。

(1)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

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有效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保持适宜状态;4—6年级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的危害。

加强健康教育,强化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防治工作的后期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以改炉改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病区4—6年级学生、家庭主妇的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家庭炉(灶)完好率和正确使用率均达到95%以上。

(3)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及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危害。

基本完成已查明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和改水工程建设,有效落实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的防治措施。

强化已建改水工程的后期管理,确保90%以上的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应卫生标准。

(4)基本消除大骨节病。

85%以上的病区村达到消除大骨节病标准。

(5)基本消除克山病。

90%以上的病区县达到消除克山病标准。

三、防治措施(一)加强病情监测。

进一步完善防治监测体系,提高监测灵敏度和覆盖面,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

加强监测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监测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加强监测管理与质量控制,准确、及时、定量地分析和预测全省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合,为适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落实防控措施。

根据各地区地方病的流行现状,实施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加大干预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1 碘缺乏病。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继续实施以食用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

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进一步加强碘盐普及力度,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碘缺乏病严重流行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施行碘盐财政补贴政策。

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要加强对碘盐生产、销售的监管,确保合格碘盐持续供应,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

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采取应急强化补碘措施,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

在普及碘盐的同时,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的销售网点,方便因疾病等原因不宜食用碘盐的居民购买不加碘食盐。

动态监测人群碘营养状况,适时调整食盐加碘浓度,根据不同地区各类人群的不同碘营养需求,提供不同含碘量的碘盐,供消费者知情选购。

2 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

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要继续做好不加碘食盐供应,加强人群碘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干预策略,必要时实施改水降碘措施。

3.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

进一步在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实施以健康教育为基础、改炉改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完善改炉改灶后期管理工作,做好改良炉灶的维护、维修。

煤氟、砷含量过高的矿井要封井禁开,积极推广修建沼气池、太阳灶、节柴灶的办法解决生活能源问题,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病区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电力,替代高氟、高砷石煤作燃料的传统生活方式。

4 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

在尚未落实防治措施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和新发现的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或高砷地区,完成改水降氟、降砷工程建设,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工作,防止因水源污染导致饮用水氟、砷超标情况发生,确保病区生活饮用水中氟、砷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通过财政补贴,在已经落实防治措施的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病区,设立改水工程大修基金和管理人员工资,切实加强防治措施的后期管理,做好改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时修复或重建已损毁的改水工程,确保病区改水工程达标运行,持续巩固防治成果。

5 大骨节病和克山病。

加强对重点病区的病情监测,在大骨节病活跃病区有效落实转产换粮、易地育人等综合防控措施,在克山病高发病区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膳食营养,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止出现大骨节病临床新发病例和急型、亚急型克山病病例。

(三)加强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人际传播等方式,在病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地方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群众防病意识,促进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政府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要把地方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防治指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各市、县、区要制订本地区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和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实现规划目标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卫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预防治疗和监测评估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地方病防治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国家规划,优先安排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改水计划,并落实相应配套资金;优先考虑安排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地方病病区和无低氟、低砷水源的重度氟、砷中毒病区人口搬迁。

尤其要将有利于病区综合防治的建设项目投资优先向病区倾斜,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教育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各项地方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把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之中。

广电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向公众免费宣传普及地方病防治相关知识。

科技部门要积极为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盐务管理部门要加强食盐市场供应的监管,保证碘盐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食盐加碘标准范围内,生产碘含量合格的碘盐。

盐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碘盐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确保全省范围合格碘盐供应,并做好职责范围其他相关工作。

民政部门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实施医疗救助。

财政部门要将地方病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用款部门和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提高资金效益;对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要根据项目执行部门的具体使用计划,及时予以审批下达。

水利部门要将“十一五”期间尚未实施改水工程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水源性高砷地区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

加强对已建改水工程的管理,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正常供水。

农业部门要在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区,优先安排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

扶贫部门要把扶贫工作与地方病防治相结合,将生存条件差的大骨节病区和无低氟水源可饮用的饮水型氟中毒中、重病区的贫困户列为扶贫搬迁对象,优先组织实施;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中,按照当地的实际需要,将地方病防治作为工作重要内容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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