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阅读|汇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15条

无讼阅读|汇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15条

整理人/陈鑫范陶鸿来源/微信公众号“律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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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关键词:合同无效;验收合格;结算

规则详解:对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同样可以主张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论发包人或承包人选择与否,均应参照合同约定,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结算。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在2010年4月20日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内部函(2010民申字第260号)中也明确了以下观点:关于讼争工程价款的确定应依据鉴定结论还是参照合同约定的问题,涉及对《解释》第二条的理解问题。《解释》对于无效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原则上是采取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的补偿方式,虽然其在表述中出现:“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

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对于两种折价补偿方式享有选择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解释》第二条确立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的折价补偿原则,即:“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该条并未赋予承包人选择参照合同约定或者工程定额标准进行结算的权利,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定额价或市场价据实结算,否则,一般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案件索引: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48辑)第112-118页。

二、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计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2001)民他字第2号》规定,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关键词:审计结论;审计工程决算价;合同效力

规则详解:对于国有投资项目,按照相关法律和政府财政支付的规定和要求,需要进行审计,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在工程款的结算上究竟是以当事人的约定,还是以审定结论作为

计算工程款的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财政评审中心主要职责是对国家财政投资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监督建设单位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但这种监督职能不能延伸到民事领域,更不能改变民事合同约定的内容。财政评审中心所出具的审计结论是行政决定,不是人民法院据以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定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

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

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2001)民他字第2号》的规定,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行为,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案件索引:呼和浩特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52辑)第156-164页。

三、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导致的违约责任损失可以纳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过错赔偿范围

——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导致的违约责任损失能否

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过错责任赔偿范围,应视具体情

况区别对待,需综合分析无效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错、履行合同过程中诚实信用原则违反的程度、无效合同当事人的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纳入过错赔偿范围。

关键词:合同无效;违约损失;赔偿范围

规则详解:《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规定的过错赔偿责任,并不限于“订立合同过

程中”,合同无效并不完全排除合同相关内容对当事人的约束力,特别是在合同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程序性规定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形。同时从平衡当事人利益角度考量,也应当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发包人与第三方的违约责任损失纳入合同无效过错责任赔

偿范围,即根据无效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错、履行符合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过程中诚实信用原则违反程度、无效合同当事人的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角度综合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发包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逾期交房发生的违约损失,如果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或履行合同中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损失发生,且该损失与承包人的过错有因果关

系,可以纳入无效合同过错责任赔偿范围。根据承包方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中的过错责任程度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程度,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判令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件索引:美兰公司与大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53辑)第146-151页。

四、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不适格,质监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不具有证明力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既是发包人的权利,也是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对建设工程组织验收,是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必经程序。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以发包人名义组织竣工验收,因组织验收主体不适格,验收程序违法,不产生工程竣工验收效力。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没有核实上述事实情况下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不具有证据的证明力,不应予以采纳。

关键词:竣工验收;适格主体;证明力

规则详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依照上述规定,

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即其交付的工作成果是否合格,要由发包人进行验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工作成果的验收方式就是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以确定承包人交付的工程是否符合质量约定。按照建筑行业解释,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发包人)收到施工单位(承包人)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标准,以及建设工程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的约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查验接收的行为。在承包人交付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发包人应当接受工程并支付价款。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以发包人名义组织竣工验收,因组织验收主体不适格,验收程序违法,不产生工程竣工验收效力。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没有核实上述事实情况下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不具有证据的证明力,不应予以采纳。

案件索引:再审:(2010)民提字第210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54辑)第134页-148页。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仍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施工人的劳动与建筑材料已经物化到建筑工程中,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保护施工人的立法本意出发,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对于涉案工

程仍应享有优先受偿权。

关键词:合同解除;优先受偿权;承包人

规则详解: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在发包人不依约支付工程价款时,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对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承包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是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的权利,该规定考虑到承包人的劳动已经物化在建筑物当中,当发包人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而从中优先受偿。既然是法律特别赋予承包人的权利,就应尽可能保护这种权利。因此,合同解除后,承包人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索引: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铠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55辑)第150-168页。

六、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当事人对于工程价款的重大变更,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

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

工程价款的根据。

关键词:合同变更;实质性条款;备案

规则详解:合同的变更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如何正确区分合同的变更与规避中标合同的界限,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显得尤为重要。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在成立之后,尚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以前,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的行为。正常的合同变更受到法律保护,但以变更合同之名行签订“黑白合同”之

实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打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所谓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影响或者决定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条款,一般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工程期限。在合同实质性内容之外变更中标合同的,不属于签订“黑白合同”。如何确

定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并将这一标准进行量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官的自由裁量,但原则是明确的,即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案件索引:(2012)津高民一初字第1号、(2013)民一终

字第67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57辑)第157

页-171页。

七、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约定仲裁的情况下不能起诉发包人——实际施工人与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之间约定了仲裁

条款,实际施工人不得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依据起诉发包人。

关键词:仲裁条款;管辖;转包

规则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本条司法解释第一款确立了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请求权的一般规则,即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法起诉与其具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第二款明确了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请求权的例外救济,即实际施工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

人承担责任。依据上述条款规定,实际施工人能否向发包

人主张权利,取决于实际施工人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非发包人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还取决于发包人是否存在欠付工程价款的事实。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其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

排除了法院管辖权,那么实际施工人将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违背了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也违反了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使实际施工人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之间的合同因实际施工人不具有相关资质而无效,也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案件索引:(2014)陇民初字第01号、(2014)甘民一终字第113号、(2014)民申字第1591号,见《民事审判指导

与参考》(第60辑)第190页-199页。

八、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违约责任条款失去效力

——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

为无效,认定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失去效力,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关键词:招投标法;合同无效;违约责任

规则详解: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上述规定区分了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和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并明确了只有违反效力性规定的合同才作为无效合同,而违

反管理性规范的合同,可以由有关机关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来看,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招投标法规定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认定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自然失去效力,因为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作为特殊的一类合同,但并未脱离一般合同的范畴,因此合同无效后,应当适用合同法中对于无效合同处理的规定,具体参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相关的规定。(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件索引:(2012)晋民初字第9号、(2014)民一终字第72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61辑)第231页-243页。

九、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诉讼请求中所主张的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停窝工损失和材料价差损失,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承包人请求对上述两部分款项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词:优先受偿权;实际支出;违约损失

规则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所保护的范围系投入或者物化到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工程所产生增值部分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在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施工人由于无法取回其“实际投入”或者物化到建设工程中的该部分价值,从而设定了一种对拍卖价款的物上代位,即施工人可以从该工程款拍卖或者折价价款中优先取得其实际投入或者物化到建设工程中的价值;而对于未“实际投入”到建筑物中的价值,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

均不能对建设工程取得优先受偿的地位。基于此,能够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范围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

导致的损失。

案件索引:(2014)民一终字第56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62辑)第164页-182页。

十、双方当事人对于工程没有明确的交接手续,可以工程实际投入使用时间作为计算欠付工程款的起息点

——双方当事人对于工程没有明确的交接手续,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工程实际投入使用时间作为计算欠付工程款的起息点。

关键词:交付;投入使用;利息

规则详解:从法理上而言,工程款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应当自工程欠款发生时起算,但建设工程多数为按形象进度付款,许多案件难以确定工程款的起算时间。一般来讲,合同对于利息起算时间有约定的,应当遵从当事人的约定,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体现了合同全面实际履行的原则。但是,在当事人对于支付欠付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则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该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从上述规定看,建设工程已经实际支付的,应当以交付之日作为计算涉案欠付工程款的起息点。原因则在于,交付后发包人对讼争建设工程已经实际控制,有条件对讼争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已经受益了,仍然欠付承包人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显然不对等,因此应从此时计算欠付工程款的利息。而对于交付如何理解,应当是既包括现实交付,也包括拟制交付的,即将涉案工程的控制权转交给发包人。对于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的支付行为,亦缺乏明确的交接手续的情形,应当以涉案工程实际投入使用之时,拟制为交付之日。

案件索引:(2014)民一终字第54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63辑)第168-185页。

十一、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载明变更合同之意思表示的《承诺书》,在对方当事人未明确认可时,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合同一方将载有合同变更内容的《承诺书》发给对方,对方没有作出任何表示,不产生合同要约承诺双方意思表示的后果,即合同没有变更。

关键词:合同性质;合同内容;意思表示

规则详解:《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合同。付款时间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的变更是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实际上是合同内容变更部分的重新订立,应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合同一方将载有合同变更内容的《承诺书》发给对方,对方没有作出任何表示,不产生合同要约承诺双方意思表示的后果,即合同没有变更。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在本案中,广发公司的《承

诺书》应视为广发公司对合同付款时间进行变更的要约。大鹏公司对广发公司发出的要约没有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广发公司亦未提供根据双方交易习惯可以默认的方式表示承

诺的证据。大鹏公司与广发公司联合向郑州市政府写报告要求市政府解决上访职工干扰开发的问题,并不能理解为大鹏公司接受了广发公司的承诺,因为,该报告没有对此问题的表述。在大鹏公司否认对广发公司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应认定双方未就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达成变更协议,广发公司的付款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

案例索引: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120

号民事判决,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38集)第272-282页。

十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因与第三人的纠纷导致

土地被法院查封,受让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土地转让款——在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应承担法定的瑕疵担保责任。如果因转让方与第三人的纠纷,导致涉案土地被法院查封,受让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土地转让款。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瑕疵担保责任;土地转让款规则详解: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应承担法定的瑕疵担保责任,应保证第三人不会就标的物向受让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

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在本案中,侨实公司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应承担法定的瑕疵担保责任,应保证第三人不会就标的物向金盛公司提出任何权利要求。而由于侨实公司与中兴公司存在前期合作的纠纷,导致涉案土地一再被法院查封,侨实公司违反了法定的瑕疵担保义务。金盛公司在涉案土地被法院解除查封之前,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项目转让补偿款。案例索引:(2006)粤高法民一初字第16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36集)第189-205页。

十三、房地产转让合同不能以后手当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

证书为由认定后手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基于后手对第三人隐瞒了其已将涉案房地产的部分标的物再

次转让给前手的事实,即应认定后手的行为对第三人构成欺诈,第三人因此依法享有撤销权

——根据个案情况审查第三人提起的撤销权之诉,有利于减少讼累和提高司法效率。

关键词:合同效力;撤销权;欺诈

规则详解:当事人所签订合同约定的“名”与“实”不符时,应当根据“实”即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来认定合同的性质;

在房地产连环转让合同纠纷中,前手合法取得房地产产权后,将该房地产转让给后手,虽然尚未及时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但前手同意后手将该房地产再次转让给第三人并待日后条

件成就时通知后手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应认定后手的转让行为属于有权处分,故后手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不属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即不能以后手当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为由认定后手与第三人之间的房

地产转让合同无效;基于后手对第三人隐瞒了其已将涉案房地产的部分标的物再次转让给前手的事实,即应认定后手的行为对第三人构成欺诈,第三人因此依法享有撤销权;根据个案情况审查第三人提起的撤销权之诉,有利于减少讼累和提高司法效率。

案例索引:(2005)鄂民一初字第3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32集)第182-206页。

十四、承租人就行使优先购买权与出租人发生争议,不受双方租赁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束

——在租赁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当事人就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只能向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键词: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仲裁条款

规则详解: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当事人就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是否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还是只能向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第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来源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二不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因此不属于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不受仲裁条款的约束;第二,承租人就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提起的民事诉讼,直接指向房屋所有权人(出租人、售房人)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其诉讼的目的

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进而可以以承租人的身份行使优先购买权即以同等条件购买房屋。因此,这一诉讼不仅局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而且必然涉及购房人。退一步说,即使承租人应当受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束,因而也受到其中仲裁条款的约束,那么,要求不

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的购房者也受仲裁条款约束,只能到仲裁机构去应诉则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案例索引:(2008)民一终字第124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32集)第207-212页。

十五、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原出租人可以对产权变更前承租人的违约行为行使合同解除权

——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利既包括追索所欠租金,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

关键词:租赁合同;出租人;合同解除权

规则详解:《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

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产权变更前的违

约行为行使合同解除权。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利既包括追索所欠租金,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因出租人的买卖、赠与、互易等行为发生变动时,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受影响,新的所有权人取代原出租人地位后,应尊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权。新的所有人与承租人

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如租金的数额、租期、修缮衣义务等,均应依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新的所有人当然地继承原出租人享有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同时承担租赁合同的义务。而原出租人则脱离租赁关系,不再承担原租赁合同的义务,也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也就是说,租赁物所有权变更前因租赁事宜产生的各种纠纷,应由原出租人处理;租赁物所有权变更后发生的问题,应由新的所有人处理。

案例索引:(2005)津高民一初字第0005号,见《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32集)第236-245页。实习编辑/王林

竞赛裁判工作流程

2015年武汉市技工院校汽车修理工技能竞赛 裁判员工作细则

一、裁判评分须知 1、由组委会指定裁判长和现场裁判。 2、裁判长负责比赛的监考和各项评分工作,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参赛学生的评分工作。实操竞赛评分,均采用双人裁判取平均分,即每名选手都有两名裁判执裁、同时每个学校的裁判不在同一组。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判。所有选手的评分表都要求注明扣分值和扣分原因,由裁判员签字,再由裁判长审核后签字确认,若出现对同一选手的总评分两裁判相差20分(含20分)以上、根据视频由裁判长组织相关裁判重新评分。确认后的评分表由专人送往统计组,进行审核、统计后录入电脑统计系统,由系统自动转换成百分制后作为竞赛赛成绩。 3、裁判人员在比赛前,必须熟悉评分标准。 4、在正式比赛中,裁判人员不能对比赛内容作任何宣讲和解释,只能对印刷不清楚的文字、符号等作说明。 5、裁判长对有违规、舞弊行为的选手,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扣分、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 6、裁判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做到公平、公正,切实做到宽严适度,消灭错误,记分清晰,不涂、不抹,保证质量。 7、裁判评分中出现问题,由裁判长裁决。 8、裁判员按比赛规则、评分标准对其所裁判的内容予以评分并签名。 9、裁判人员对评分过程严格保密,未经裁判长允许,无权向选手、其他人员提供比赛成绩。 10、竞赛前30分钟,由考务组组织本场参赛选手抽签,抽取工位号,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11、竞赛前20分钟,参赛选手凭学生证进入考场,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考前的准备工作。裁判员对各参赛选手进行身份检查,并检查其所带的物品是否符合竞赛规定并作好纪录。

《民法典》述评:如何解读保理合同的性质

观点摘要 通过分析关于保理合同性质的不同学说,文章提出保理合同是具有独特法律特征的合同。供应商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与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等金融服务,都是保理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者共同构成保理合同的本质特征。 □ 保理,又称保付代理,起源于国际贸易,是为贸易赊销方式提供的一种集销售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信用风险担保和贸易资金融通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1]目前国际保理主要有三个法律渊源,分别是《国际保理公约》、《国际保理通则》、《国际贸易应收账款转让公约》。这些规则为解决国际保理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我国保理业务量实现跨越式增长。2017年,保理业务发生额3.16万亿元,相较于1995年不足3亿元,增长超过了一万倍,已占全球保理业务量的15.6%,并成为全球最大的保理市场。[2] 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保理这种金融业务的制度供给明显不足,没有对保理作出专门规定,司法解释也未涉及,仅有一些行政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无法直接适用于诉讼领域。而进入诉讼领域的保理纠纷逐年增多,司法机关的判决对保理业务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甚至可能塑造保理业务发展。[3]《民法典》合同编第十六章专章设置了保理合同,奠定了保理合同的基石,将对保理合同纠纷司法实践起到积极的指引和规范作用。 一、保理内涵与分类

保理包含三方主体:保理商(一般是银行或专门的保理公司)、供应商、购买方(债务人)。保理的主要做法是供应商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合同,将其对购买方(以下简称债务人)基于买卖、服务等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后者向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坏账担保、保理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4]中的一项或多项业务。 对于供应商而言,在产品或服务质量等相同的情况下,采取赊销方式对促进销售量的增长、尽快销售产品、巩固及开拓市场、发展客户具有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与保理商订立保理合同,可以将应收账款从财务报表中剥离,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也可以提前收回资金,使得应收账款的预期利益转化为现实利益,从而推动债权的资本化,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对于保理商而言,通过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可以获取利息收入,通过坏账担保、账务管理、催收等金融服务获取收入增加盈利。 依据不同标准,保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根据是否涉及国际属性,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依据保理商提供的是融资服务还是非融资服务,分为融资性保理和非融资性保理;依据参与保理服务的保理服务机构的个数,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依据是否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性保理,也叫明保理和暗保理;依据保理商提供的金融服务范围,分为完全保理和不完全保理。 其中,对保理商影响最大的划分是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的分类。有追索权的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是指保理商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应收账款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回购应收账款并归还融资。无追索权的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是指保理商只能依据基础合同向债务人行使付款请求权。

厨师长岗位职责及每日工作流程[修订]

厨师长岗位职责及每日工作流程[修订] 五凌电力黑糜峰会所工作卡 适用部门 餐饮部岗位名称 厨师长 页号 第 页 共 页 类别 餐饮部管理 工作等级 周期 天 控制工时 小时 工作项目 厨房管理及生产 一、 工作职责 在餐饮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菜式安排和生产督 导管理工作,向客户提供优质菜点。 二、工作内容 负责制作菜牌,根据季节更换菜牌 负责每日接待菜点制作计划,负责根据 会所用餐标准进行每周一次员工用餐菜单制定 组织厨房例会,每月对厨师烹饪技术培训一次 了解厨部各岗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及每日工作 负 责检查、考评厨师的工作,及时对员工奖惩,确保厨部工作的正常运转 带领厨师做好每日出品工作,听取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出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出品质量 根据经营情况审核厨房申购及领用计划单 每月推陈出新研发新菜式 每月至少 次 每月至少两次对原材料进行市场 调查 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确保厨部饮食安全 检查厨部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厨部卫生干净 负责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气的用量,以免浪费 、 检查监督各类厨部设备维修保养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使用安全与效率 严格遵守会所规章制度,完成上司交代的一切工作 三、每日工作流程 上班前 分钟签到或打上班卡,整理好仪容仪表,带好厨师帽 参加班前例会,了解当日接待任务及早会传达内容 主管不在时,由厨师长 此项负责

根据当日接待合理分工厨师各项工作 检查每日出品各项物资是否配备齐全 并督促厨师补充到位,如顾客特殊要求菜式,会所暂无提供时,需与会所采 购沟通,督促采购到位 检查每日到货原材料质量,定期成本核查 组织每月两次对原材料的市场调 查 检查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出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确保每日出品能 顺利进行 督促厨师根据菜单准时制作员工三餐用餐菜品 可根据每日厨房急销菜品适 当修改菜单,控制成本 根据当日接待,协助制定每次菜单,根据菜单所需配备各项原材料、配料及 器皿,带领厨师按照出品要求做好择菜、洗菜及切配工作 要求原料新鲜, 无变质过期等食品,配菜严格按照菜式出品标准,严格控制成本 ,根据用餐 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米饭,根据季节准备好当日煲汤及凉菜 带领厨师烹制各种菜肴,准确使用各种烹饪方法,合理使用原材料、配料、 调料,及时调整出品份量和味型,确保出品质量。具体要求为 菜品内无头 发、草等杂物 菜品温度、颜色、口味合标准 器皿无破损 份量吻合出品 标准 出品吻合顾客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 督促厨师日常操作习惯,随时保持操作台面等整齐干净,操作时严格按照要 求保证卫生 督促厨师随时保证厨房地面干净,避免地面滑而导致员工摔倒 情况 严格控制出品成本,杜绝浪费及员工偷吃偷拿现象 督促厨师将每日所剩可 利用食品及时回收及保管 米饭、半成品菜式等 ,合理出品到下餐接待或员 工用餐中 负责监督厨房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煤气等能源的用量,杜绝浪 费

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013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国家二、三级裁判培训资料) 体育学院:林辉 第一章:裁判员的职业道德 一. 裁判员职业道德的八字方针: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1.严肃:就是在思想上要正确的认识裁判的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认真:就是要有一个认真的工作态度,树立为比赛、为运动员和观众服务的意识, 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作好各项工作。 3.公正:就是要出于公心,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不感情用事。 4.准确:就是要提高判罚的准确性,力求不出后少出错或漏判。应告示是什么判什 么,反对判什么是什么。 二.裁判员临场体现的“四严”、“四公”、“四良” 1.“四严”:严于律己、严格执法、严肃认真、严格管理。 2.“四公”:公平准确、公平合理、公而忘私、公开透明。 3.“四良”:良好的职业道德、两到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二章:足球竞赛规则分析 1.比赛标准为长90米—120米、宽45米—90米。场地必需是长方形。(介绍足球 场各个区域)球门:长:米宽:米。国际足联规定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的场地为长105米、宽68米。但国际足联还规定世界杯比赛不得在人造草坪球场进行。 2.界线:场地各线的宽度不得超过12厘米(一般以12厘米为宜)。 3.边线与球门线:边线与球门线划定的足球场是足球比赛队员的基本活动区域。比 赛开始后,未经裁判员同意,队员及其他队员不得擅自进、离场。边线出界:掷界外球,球门线出界:踢球门球或角球。球整体越过边线或球门线才算出界,进球时更要注意。罚球点球时,守门员应站在球门间的球门线上。对方在罚球区踢间接任意球时,防守队员不足米,则允许防守队员站在球门线上。 4.中线:开球时,双方必须站在本方的半场,防守队员不得进入中圈,当裁判员鸣 少后,开球必须向前开。 5.球门区:可以在任何一点踢球门球,当球在球门区是裁判员停止比赛,若坠球恢 复比赛时,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6.罚球区: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可以用手触球,队员在罚球区内犯规应判球点球。 踢球门球时对方应退出罚球区,球必须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才能进行。罚球点球时其他队员必须退出罚球区及罚球弧以外,球滚动时队员才能进入。 7.角球弧:踢角球时,球必须放在角球弧内。角球旗杆不得低于米杆的顶端应为平 顶,以防刺伤队员,旗布规格为30厘米X40厘米。 8.球门:球门的门柱和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应该相同,球门颜色必须是白色。 9.场地四周:第四官员、技术区域、替补席。 10.球:周长:不得长于70厘米,不得短于68厘米。 11.队员人数:一场比赛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人,必须有一名守门员,裁判 员不得同意某队愿意在没有守门员的情况下比赛。在比赛中守门员可以与场上的

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工作流程1

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 裁判员培训考核 制图员职业技能大赛 裁判工作流程 姓名: 等级:裁判员 工作单位:北京市第 59 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考核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完成时间: 2009年11月20日 联系方式:

目录 一、赛前准备----------------------------------------- 1 (一)了解大赛基本情况,掌握相关各种信息------------- 1 (二)制定工作计划----------------------------------- 1 (三)检查竞赛场地设施------------------------------ (四)制定抽签方案,确认参赛选手-------------------- (五)竞赛之前召开工作协调会------------------------ 二、竞赛实施----------------------------------------- 3 (一)检录------------------------------------------ (二)裁判就位-------------------------------------- (三)复查竞赛场地---------------------------------- (四)竞赛开始-------------------------------------- 三、赛后总结---------------------------------------- 8 (一)核对竞赛成绩---------------------------------- (二)进行技术点评---------------------------------- (三)宣布竞赛成绩,颁奖---------------------------- (四)整理技术文档资料,上交竞赛组织委员会存档 --------------------------------------------------

民法典述评:保理合同约定三种应收账款解析

现代意义上的保理业务发端于欧美,是由19世纪美国近代商务代理活动中代理商为买卖合同特别是国际货物买卖提供融资的商业活动演变而来,[1]其主要做法是供应商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合同,将其对购买方(以下简称债务人)基于买卖、服务等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后者向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坏账担保、保理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2]中的一项或多项业务。《民法典》合同编专章规定了保理合同,这从法律制度层面反映了应收账款的流动性和财产属性在市场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对于保理商以未来应收账款、虚假应收账款及附禁止让与特约应收账款叙作保理的法律效力问题,实践中存在着显著分歧。本文拟就上述三种特定应收账款叙作保理的法律效力进行分析,以期引发思考和展开讨论,并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一、未来应收账款 未来应收账款分为二种:第一种是已存在基础法律关系,只要发生一定之事实(如一方的行为、时间之经过),债权即可确定的存在。基于继续性合同产生的债权就属于此类债权。第二种是没有基础法律关系,仅有发生将来债权之盖然性。此种将来债权又称“纯粹将来债权”。[3] 根据《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保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基于未来应收账款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第2款进一步明确,“未来应收账款是指合同项下卖方义务未履行完毕的预期应收账款”。因此,该办法中未来应收账款属于前一种“已存在基础法律关系”的将来债权。较之纯粹将来债权,前者具备一定的确定性。《保理暂行办法》规

定银行不得基于前一种未来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自然也禁止以纯粹将来债权为基础签订保理合同。 理论和实务界普遍认为,保理商以有基础法律关系的未来应收账款叙作保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王泽鉴教授认为,足以确定债权将发生并能确定其范围的将来债权可以让与。[4]王利明教授也主张有可能发生的将来债权可以转让。[5]崔建远教授则认为,原则上不承认将来债权的转让,但让与合同明确约定让与标的物为将来债权,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则应承认将来债权的让与。[6] 司法实务部门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一)》明确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保理商转让未来基于其与债务人订立的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可以转让给保理商。[7]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也认为,转让将来债权不影响保理合同效力。[8]实务中亦有判例对将来债权叙作的保理合同予以认可。[9] 根据《民法典》第76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未来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但是,该条规定的“将有的应收账款”是否包含“纯粹将来债权”并不明确。当保理商受让纯粹将来债权与供应商签订的保理合同效力如何判断?有观点认为,以可确定性、可清偿性的未来应收账款叙作保理合同有效,将其他未来应收账款排除保理范围。[10] 实务中有相应判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福建省佳兴农业有限公司诉卡得万里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一案中认为,“将来债权毫无确可确定因素的,则对该种将来债权的期待亦难言合理,民事主体亦不得因此而生相应

厨师长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厨师长工作职责和工作 流程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厨师长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一.早班:09:00-14:0016:30-20:30 晚班:16:30-24:00 二.9:00前检查原料质量、货源价格、货源渠道,检查合格后给供货商签单,不合格原料及时通知采购和供货商及时调换,采购申购原料回来后做账,做好监督,现金单每天签字核对价格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仪容仪表检查合格进入工作状态(帽子、围裙、工作服、口罩、手套),9:00点名开例会划考勤,总结上餐出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加凝聚力,为下一餐设定目标,讲解下餐餐前准备和注意事项。 四.9:00-11:00之间监督协助各部门人员做好餐前准备。开餐11:00前对各部门设定的餐前准备时间,具体做到的标准进行检查。 五.11:00-14:00开餐高峰期监督出品质量(口味、颜色、数量、上菜速度),有需要加汤、加辣椒油、木炭等及时通知,厨房和前厅工作协调和解决。 六.高峰期13:30检查原料短缺情况,如短缺及时通知采购补充原料,原料到店后,安排好收货人员,谁收货谁负责(质量数量),并做好各部门考核单入账记录。 七.中午14:00以后检查各部门餐后收尾工作,包括检查每天值班人员的工作(水、电、煤气、排风、新风、油烟机、电炸锅、煲炭炉、烤鱼炉等的关闭情况),发现没关及时关闭,下餐通报批评处罚。 八.晚餐20:00之前同午餐程序。 20:00后检查各部开申购单情况,检查申购单了解申购的原料,济南短缺和不合格原料是补或退写清楚,21:00早班下班了解交接班情况。 和前厅经理开碰头会,了解一天的菜品质量,解决出现的问题(烤鱼、凉

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介绍

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介绍: A、检录工作方法 赛前工作: 1.主裁判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安排人员分工,制定检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 2.向编排记录组索取已经确认的竞赛日程表、运动员分道分组表(或径赛卡片)和接力棒次表,根据径赛回程制定检录时间流程表。 3.准备检录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检录处标志牌、检录时间公告牌、文具、各种表格、手提喇叭、裁判桌椅、运动员休息凳、安全别针、针线、卡尺等。采用终点电动计时时,还需准备道次小号码、长跑顺序小号码。 4.重大比赛时,要预先熟悉竞赛规则中有关运动员服装、比赛用鞋、提包和用品上的广告规格的规定。必要时,复制数份广告规格表,以备检录时查用。检查运动员的练习场地、器材、卫生间及进入比赛场地的通道

设置是否合理。 赛中工作: 1.主裁判领导全体检录员在每个比赛单元的第一项比赛开始前60—90分钟到达检录地点,清理工作场地,进行赛前准备。 2.用广播和张贴形式宣布检录地点、本单元各比赛项目检录时间表和检录注意事项。 3.每项检录前10分钟预告检录的项目、检录开始时间、检录结束时间、比赛时间、检录要求等事项,通知有关运动员按时前来检录。 4.检录。重大比赛,由人口检查员开始检查该项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及号码,做好记录,指引运动员进入检录地点交该项捡录员(组)进行检录。 一般比赛,由该项检录员(组)按照比赛分组分迈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 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身份、号码、服装、比赛鞋、携带物品等是由符合规则规定。如采用终点电动计时,在进行径赛项目检录时应分发道次小号码或长跑顺序小号码,提示运动员正确佩带,防止脱落、颠倒等。检录

径赛裁判法与流程

三、径赛裁判法 径赛裁判包括检录、发令、检查、计时、终点、风速测量等,各组在径赛裁判长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一]、检录工作 检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运动会竞赛秩序所规定的时间,在每个径赛项目比赛前召集运动员点名,凡点名不到者应取消其比赛资格。(一)检录组的职责与分工 1.检录主裁判:负责该组的全面工作,签收各组径赛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了解此比赛进行情况与径赛裁判长、记录公告组、起点、终点等各方面取得联系。 2.检录员:负责召集运动员点名,处理运动员抽签决定道次,并将道次写在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上。带领运动员入场等。 (二)检录工作方法 1.比赛前布置检录处,准备好需要用物品,拟订竞赛检录时间表和运动员须积压。按竞赛秩序核对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了解各径赛项目起点、接力区、确定带领运动员入场的路线。 2.检录员须于赛前一小时到达检录处,竞赛检录时间表(如P91),做好准备工作。 3.按规定时间,准时点名,点名不到者就取消其比赛资格。点名可结合检查运动员服装、(检录处应备有针线,供运动员借用)。 4.组织运动员抽签,排定道次,并填入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上。一般在比赛前10-15分钟,把运动员一次或分批带到起点处,将检录表

交给助理发令员,并说明运动员缺席情况。同时,将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分送检查长和终点记录台。如遇组别或运动员有变动时,应将变动情况报告径赛裁判长。 5.进行长距离竞走比赛时,如彩小的裁判方法,检录员应在前一天就按编排的秩序,将小发给参加该项比赛的运动员,也可以在赛前临时发给,并将运动员与小对照在检录表上注明,该项比赛后,要用及收回小。 6.在4*100米接力项目检录时,应由两个或四个检录员,分别带领运动员入场,并场检录表分别交给助理发令员和接力区检查员。 7.全能和田赛项目的比赛,分别由全能和田赛裁判员直接到检录处点名,并带领运动员入场。检录员应主动协助他们做好工作。 8.检录员带领运动员入场时,应在检录时间表上签字,以示该项已点名完毕已带入场。 [二]、发令工作 发令员的主要任务,只根据运动员竞赛秩序规定的径赛项目比赛时间,组织运动员准时进行比赛。在执行工作中,应使各运动员在符合规则规定、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合理地起跑,并应耐心热情的做好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尽量合运动员不犯规少犯规。 (一)发令员的职责与分工 1.发令员:根据规则规定,判定运动员的起跑是否犯规,有权警告和取消起跑犯规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解决起跑中的各种问题。

(完整版)《保理协议》

合同编号: 《保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保理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兹因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保理业务,经乙方同意,甲方以将其对特定买受人(以下简称买方)基于买卖合同、服务合同而取得向买方请求于一定清偿日支付一定款项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代位收款、或/及融资、或/及账务管理、或/及承担买方信用风险等保理服务。双方根据合同法、国际保理公约(UNIDROIT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Factoring)、国际保理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GRIF)等法律、国际公约及行业规则,达成并同意遵守后列各条款之约定如下: 定义 1、买方信用风险:是指甲方与买方不存在商业纠纷的情形下,因买方破产、倒闭、重整、解散、停止营业、无支付能力或恶意拖欠所导致的买方未能在应收账款到期日足额付款的情形。

信用风险担保:在无任何理由而拒不付款的前提下,因上述原因,买方无法在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后的90 天内足额付款,由乙方负责先行支付甲方该笔应收账款后,乙方再按相关程序向买方进行催收及法律追索。 承保额度:指在特定买方发生信用风险时,且甲方与买方之间未发生任何商业纠纷的前提下,乙方依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对甲方应履行担保付款的最高限额。 2、保理融资:指根据甲方的申请,并经乙方同意,乙方在甲方将应收帐款债权转让于乙方的前提下,依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按照所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一定比例在该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向甲方提供融资的服务。 保理融资额度:是指在保理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针对某一特定买方的合格应收账款可以向甲方提供保理融资的余额的最高限额。 *在该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甲方针对该买方申请的保理融资金额与甲方针对该买方已申请的保理融资的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额度。 *乙方给予甲方保理融资额度,并不意味着乙方有义务就甲方提出申请的所转让应收账款办理保理融资。对于甲方根据本合同提出的保理融资申请,乙方有权予以审核并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理。 第一条保理业务管理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办理: 1、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交付或依乙方要求而交付其所有应收账款数据及相关资料于乙方,供乙方选定买方使用,甲方保证提交的应收账款数据及资料的真实性。 2、乙方选定买方后,即出具《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于甲方,买方

厨师长每日工作流程

厨师长每日工作流程 9:00~9:15:上班开门,检查厨房得冰柜,炉灶各方面得水源,电源就是否正常运作,就是否影响当天得工作出品。 9:20~9:30:例会,总结昨天工作,安排今天工作,传达公司指示与精神。 9:30:各部门各岗位开始工作。 9:30~11:00:厨师长开始按采购单验货,核对数量质量。对不符合要求得原材料提出退换。对符合要求得原材料按部门分类。并要求各岗位要及时加工,保鲜好原材料。 9:30~11:00:跟进各岗位得工作出品情况,并一起参与工作;检查好味道。 11:00~11:30:做好餐前准备工作检查,跟进各部门员工各就各位,为午市开市做冲刺准备。 13:45~14:10:安排员工准备好午市餐得员工餐。 14:10~14:30:午市打扫卫生并做好收档得工作。 14:30: 员工就餐时间。 16:30: 例会,总结上午工作,安排下午工作。 16:35:各部门各岗位开始工作出品。 17:20:进行餐前工作检查,检查好出品得味道。 17:30:跟进各岗位得员工就位为晚市做冲刺准备。 20:00: 下第二天得进货单,并了解当天得用货量。 20:30:向各供货商报第二天得进货单。

20:30~21:00:总结一天得工作情况。 21:00: 参与员工一起搞卫生,并检查卫生。 21:30: 安排员工做好员工餐,并做好收档工作准备。 21:40: 员工用餐时间。 22:00检查卫生,做好3关1锁得闭店得工作登记。确保各方面检查并做好水、电、气得关闭。方才能下班。 每星期日举行一次大扫除。 每月举行一次消防培训。 每月举行一次《食品卫生法》培训。 林英培 2013年7月24日 银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金凤分司后厨部 常清洁格言 我不会随地倒水 我不会把物品弄脏 我不会随地乱掉物品 我马上清理物品 我会把掉下来得标识再贴上 我会注意个人卫生

厨师长岗位职责及每日工作流程

五凌电力黑糜峰会所工作卡 一、工作职责 在餐饮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菜式安排和生产督导管理工作,向客户提供优质菜点。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制作菜牌,根据季节更换菜牌;负责每日接待菜点制作计划,负责根据 会所用餐标准进行每周一次员工用餐菜单制定; 2.组织厨房例会,每月对厨师烹饪技术培训一次; 3.了解厨部各岗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及每日工作;负 责检查、考评厨师的工作,及时对员工奖惩,确保厨部工作的正常运转;4.带领厨师做好每日出品工作,听取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出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出品质量; 5.根据经营情况审核厨房申购及领用计划单; 6.每月推陈出新研发新菜式(每月至少2次);每月至少两次对原材料进行市场 调查 7.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确保厨部饮食安全; 8.检查厨部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厨部卫生干净; 9.负责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气的用量,以免浪费; 9、检查监督各类厨部设备维修保养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使用安全与效率; 10. 严格遵守会所规章制度,完成上司交代的一切工作; 三、每日工作流程 1.上班前5分钟签到或打上班卡,整理好仪容仪表,带好厨师帽; 2.参加班前例会,了解当日接待任务及早会传达内容(主管不在时,由厨师长 此项负责); 3.根据当日接待合理分工厨师各项工作;检查每日出品各项物资是否配备齐全

并督促厨师补充到位,如顾客特殊要求菜式,会所暂无提供时,需与会所采购沟通,督促采购到位; 4.检查每日到货原材料质量,定期成本核查;组织每月两次对原材料的市场调 查; 5.检查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出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确保每日出品能 顺利进行; 6.督促厨师根据菜单准时制作员工三餐用餐菜品(可根据每日厨房急销菜品适 当修改菜单,控制成本); 7.根据当日接待,协助制定每次菜单,根据菜单所需配备各项原材料、配料及 器皿,带领厨师按照出品要求做好择菜、洗菜及切配工作(要求原料新鲜,无变质过期等食品,配菜严格按照菜式出品标准,严格控制成本),根据用餐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米饭,根据季节准备好当日煲汤及凉菜; 8.带领厨师烹制各种菜肴,准确使用各种烹饪方法,合理使用原材料、配料、 调料,及时调整出品份量和味型,确保出品质量。具体要求为:菜品内无头发、草等杂物;菜品温度、颜色、口味合标准;器皿无破损;份量吻合出品标准;出品吻合顾客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 9.督促厨师日常操作习惯,随时保持操作台面等整齐干净,操作时严格按照要 求保证卫生;督促厨师随时保证厨房地面干净,避免地面滑而导致员工摔倒情况; 10.严格控制出品成本,杜绝浪费及员工偷吃偷拿现象;督促厨师将每日所剩可 利用食品及时回收及保管(米饭、半成品菜式等),合理出品到下餐接待或员工用餐中; 11.负责监督厨房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煤气等能源的用量,杜绝浪 费; 12.负责根据次日接待菜单列出菜品采购计划; 13.下班前督促厨师将厨房卫生清洁到位,餐具、厨具摆放整齐,检查设施设备 电源、煤气、水是否关好; 14.做好当日工作总结,列出次日工作计划; 15.签退或打卡下班。

起点工作细则

发令裁判组工作细则 发令协调员:万宋斌 一、发令裁判组工作任务: 根据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国际田联《竞赛规则2012-2013年》修改部分和全国大奖 赛总决赛竞赛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按照本次大奖赛两天的竞赛日程,认真有效地组织参加径赛项目运动员进行公平、合理起跑,工作中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行相关的裁判工作,严格准时开始比赛,执行有关起跑时的规则。 二、人员设置: (一)发令协调员:1名(万宋斌) (二)发令员:2名(1号发令员:曾少明,2号发令员:国派裁判) (三)召回发令员:2名(1号召回发令员:徐致诚,2号召回发令员:李子宜) (四)助理发令员:2名(1号助理发令员:孙培岩,2号助理发令员:黄丽红) (五)起点志愿者:9名(1名组长,组员8名) 三、职责与分工: (一)发令协调员 1、组织发令组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协调其它各裁判组商谈联系事宜,制定工作细则,组织联调实习工作。 2、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工作,确定其职责。 3、监督发令组每一名裁判员履行职责。 4、与径赛裁判长(终点)确认各裁判组准备就绪,收到现场指挥的有关命令后开始发令程序,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5、作为计时设备公司技术人员和裁判员之间的通话者。 6、保存所有发令过程中的文件(起跑反应时、有可能起跑犯规的波形图、起跑登记表)。 7、为每一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8、遇到特殊情况及疑难问题,及时向起点裁判长报告。 9、带领起点裁判员按时间要求准时入场,严格按时间流程规定上岗执行工作,等待由检录处带入比赛场地的该组运动员。 10、每组比赛结束后,根据比赛项目的间隔时间带领裁判员整齐退场或转场。 (二)发令员 1、职责:根据发令协调员下达指令准时发令。对于起跑犯规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2、分工:1号发令员:男子组,2号发令员:女子组。 (三)召回发令员 1、职责: 1.1根据发令协调员确定的任务和位置,协助发令员检查参赛运动员起跑是否符合竞赛规则规定。 1.2如出现起跑犯规或不公允时应立即鸣枪召回,并向发令员说明运动员犯规情况。 1.3发令员未鸣枪时,运动员出现犯规,召回发令员不能鸣枪召回。 2、分工:1号:内侧主看1-4道;2号:外侧主看5-8道。 (四)助理发令员 1、职责: 1.1接受参赛运动员,根据检录表核对运动员的项目、组别、组次、道次、号码,髋侧号码佩戴规范; 1.2监督运动员整理服装,组织运动员上道(正确的道次或站位),再次核查道次、号码、小 号码; 1.3督促起点服务员整齐列队将运动员的衣物送往赛后控制中心; 1.4接力比赛时为第一棒运动员准备接力棒,该组比赛结束后应及时收回接力棒。 1.5当发令员“各就位”口令下达后检查运动员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如有违反规则情况应用手势令其改正。(直道项目助理发令员一前一后进行检查,梯形起跑两名助理发令员应分别

民事起诉状范本-保理合同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住济南市XXX小区文昌园别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一:郴州市XXX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住郴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内),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7 。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告二:郴州市贸易有限公司,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栋601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MA4LF 。 。 被告三:, 被告四:,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郴州市XXX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偿还XXX 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 2.请求贵院判令郴州市骏泷贸易有限公司在郴州市XXX银 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偿还范围支付XXX国际商业保理(天津)

有限公司回购款6000万元及利息; 3.请求贵院判令郴州市XXX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郴州市骏 泷贸易有限公司未按保理合同支付利息的范围内向原告承担利息差额补足义务; 4.请求贵院判令在6000万元本金及利息范围的对郴 州市XXX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骏泷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贵院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 全担保费用、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7年8月17日,贸易公司与XXX银业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贸易公司向XXX银业公司提供银约17000公斤,XXX银业公司需支付货款约6500万元,具体货款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货物于2017年8月23日完成交付。2017年12月25日,贸易公司与XXX保理公司签订保理合同,约定了支付保理预付款的利息、受让债权的金额及乙方应当履行回购义务的情形。保理合同签订的同时,XXX银业公司承诺承担保理合同项下的利息差额补足义务,承诺对保理合同项下的保理预付款及应收账款承担最高额保证责任。2017年12月29日,XXX保理公司向骏泷贸易公司支付4000万元保理预付款,2018年2月11日,XXX保理公司向骏泷贸易公司支付2000万元保理预付款,2017年12

跳高的裁判工作与方法

跳高的裁判工作与方法 赛前工作: (1)赛前1小时全体裁判员在主裁判的带领下,到器材室借出比 赛所需的所有器材,然后进行场地布置及器材的调试等工作(整个过 程用时约20分钟完成); (2)场地布置完毕后其他裁判员在主裁判的带领下到休息室休息,而管理裁判员、记录裁判员则到第一检录处进行运动员的检录工作,赛前30分钟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检录(应对运动员证件、物品进 行检查)争取用10-12分钟对所有运动员检录完毕并带入比赛场地交 给主裁判; (3)赛前10分钟主裁判接管由管理裁判员带进来的运动员,进行简单的交待注意事项等工作后,组织他们进行步点丈量(并把助跑标 志分给运动员并检查放置是否符合要求)组织他们有序地进行试跳, 记录裁判员应注意登记运动员的起跳高度及免跳情况(高度项目), 运动员管理裁判员应熟悉运动场的所有位置及场地分布情况,主裁 判把握整个进程; (4)赛前3分钟,所有运动员停止练习,主裁判组织裁判员整理 比赛场地,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时限裁判员应把时限按要求 调整好,记录裁判员做好检查,横杆放置裁判员应整理好海绵包, 检查横杆托是否松动会滑落,主裁判准确丈量起跳高度,等待比赛 正式开始,整个过程应控制在3分钟内完成。 (5)比赛开始,时限裁判员应把试跳的时限按要求设置好。比赛 开始主裁判拿走“STOP”墩时,时限裁判员启动时限倒计时器(主裁判、记录裁判员应细心留意计时器是否正常运行)并于还剩15秒时,时限裁判员应上举黄旗向主裁判、运动员示意,当时限一到黄旗落下,主裁判红旗上举,以示本次试跳失败,并放回“STOP”墩,时 限裁判员重新倒回时限钟,如运动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试跳工作,

保理合同纠纷笔记

《保理合同纠纷》笔记 1、保理合同关系 主要审查以下几个要素:(1)保理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即必须是依照国家规定、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商业保理公司(2)应当以债权转让为前提,且不以应收账款为质押(3)应当签订书面的保理合同(4)保理商应当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一项: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资信调查与评估、信用风险控制及坏账担保。 2、案由确定 保理合同为无名合同,案由可暂定为保理合同纠纷。 3、管辖的确定 两种观点: (1)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部分地方法院的裁判观点认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应作为保理合同的一部分,与保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完整的保理合同项下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在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保理合同中关于协议管辖的约定对债务人有拘束力。如果保理合同(特别是隐蔽保理合同)订立后并未及时通知债务人,或者在发生纠纷时债务人才获知债权转让并提出抗辩,此种情况下,保理合同关于协议管辖的约定对债务人不具有拘束力。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一)》认为,保理合同纠纷主要呈现两种诉讼类型:一是保理商以收回保理融资款为主要目的,起诉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仅起诉债务人。此时,保理商的法律地位是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基于基础合同的债权转让而主张债务人偿还应收账款,以及因债务人不能偿还时债权人依约承担的回购义务,案件审理的重点是基础合同应收账款的偿还。二是保理商仅因保理合同的签订、履行等起诉债权人,案件审理的重点是保理合同的履行。该纪要还规定,保理商向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基础合同有关管辖的约定确定管辖。保理商和债权人仅因保理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发生纠纷,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确定管辖。保理合同中无管辖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由被告住所或者保理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保理融资的发放地为保理合同的履行地。保理商向债权人、债务

厨师长岗位职责及每日工作流程

河南无间老友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厨师长岗位职责 一、工作职责 在餐饮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菜式安排和生产督导管理工作,向客户提供优质菜点。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制作菜牌,根据季节更换菜牌;负责每日接待菜点制作计划,负责根据 会所用餐标准进行每周一次员工用餐菜单制定; 2.组织厨房例会,每月对厨师烹饪技术培训一次; 3.了解厨部各岗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及每日工作;负 责检查、考评厨师的工作,及时对员工奖惩,确保厨部工作的正常运转;4.带领厨师做好每日出品工作,听取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出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出品质量; 5.根据经营情况审核厨房申购及领用计划单; 6.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确保厨部饮食安全; 7.检查厨部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厨部卫生干净; 8.负责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气的用量,以免浪费; 9、检查监督各类厨部设备维修保养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使用安全与效率; 10. 严格遵守会所规章制度,完成上司交代的一切工作; 三、每日工作流程 1.上班前5分钟签到或打上班卡,整理好仪容仪表,带好厨师帽; 2.参加班前例会,了解当日接待任务及早会传达内容 3.根据当日接待合理分工厨师各项工作;检查每日出品各项物资是否配备齐全 并督促厨师补充到位,如顾客特殊要求菜式,会所暂无提供时,需与会所采购沟通,督促采购到位; 4.检查每日到货原材料质量,对供货商送来菜品进行承重、验收,不得虚报、 隐瞒;定期成本核查。 5.检查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出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确保每日出品能 顺利进行;

6.督促厨师根据菜单准时制作员工三餐用餐菜品(可根据每日厨房急销菜品适 当修改菜单,控制成本); 7.带领厨师烹制各种菜肴,准确使用各种烹饪方法,合理使用原材料、配料、 调料,及时调整出品份量和味型,确保出品质量。具体要求为:菜品内无头发、草等杂物;菜品温度、颜色、口味合标准;器皿无破损;份量吻合出品标准;出品吻合顾客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 8.督促厨师日常操作习惯,随时保持操作台面等整齐干净,操作时严格按照要 求保证卫生;督促厨师随时保证厨房地面干净,避免地面滑而导致员工摔倒情况; 9.严格控制出品成本,杜绝浪费及员工偷吃偷拿现象;督促厨师将每日所剩可 利用食品及时回收及保管(米饭、半成品菜式等),合理出品到下餐接待或员工用餐中; 10.负责监督厨房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煤气等能源的用量,杜绝浪 费; 11.负责根据次日接待菜单列出菜品采购计划; 12.下班前督促厨师将厨房卫生清洁到位,餐具、厨具摆放整齐,检查设施设备 电源、煤气、水是否关好; 13.做好当日工作总结,列出次日工作计划; 14.签退或打卡下班;了解后厨员工去向。 15.参加每周一上午9:30公司会议。 16.组织参加周三下午4:30店内所有员工会议。

裁判长工作流程及规则

一、裁判长工作流程 裁判长是一次竞赛的组织者,根据规则条款,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工作难点,请举2例。 在实际比赛中,因接受报名,临场裁判在确认事实,解释规则规程方面的偏差造成的申诉、罢赛、服装管理、弃权等方面造成的裁判长工作困难有很多,举例如下: 1、服装问题难以协调——比赛之前,发现两个队是服装、颜色、款式一样,没有备用服装,且电视台全球转播已切入镜头。

解决办法:提早通知,服装检查提前进行或大会备有应急服装。 2、因交通工具造成的运动员弃权——因通知误时,交通受阻,交通工具损坏等客观原因,造成运动员未能及时赶到赛场参加比赛,而引起的弃权,裁判长处理很棘手。 解决办法:人性化处理,区别对待并做好对手思想工作,获得谅解,不作弃权。 二、阐述“红、黄、白”牌的规则意义及使用中的方法程序。 一)、裁判员使用 1、非法指导:1)对未授权的非法指导,出示红牌驱逐赛区。 2)不在规定时间的非法指导黄牌警告再 犯,红牌驱逐赛区。 2、对不良作风行为进行管理: 1)轻微的行为,可以口头警告、提醒再犯 出示黄牌警告再犯,同时出示红、黄牌、 罚1分再犯,同时出示红牌和黄牌, 罚2分再犯报告裁判长。 3、副裁判,随主裁判的黄牌警告判罚,同时出示黄牌放在该运动 员纪分牌得分处。 二)、裁判长使用红牌 1、无论是否得到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有严重作风行为的运动员 比赛资格,包括取消一场、一次、整个比赛资格。 2、取消已经两次驱逐赛区的任何人剩余时间临场资格。

3、使用时高举过头。 三)、白牌 1、仅限“一分钟”暂停使用,(最后决定权:团体:指导:单项:运动员)。 2、主裁出示白牌高举过头。 3、副裁将白牌放在运动员记分牌旁得分处。 三、阐述比赛连续进行在规则中的体现 从以下四个方面归纳 1、对裁判员自身的管理 1)迅速进行三检查工作及场地器材的检查。 2)主副裁认真分工对计时,管理场外指导等研究分工。 2、对运动员管理措施保证 1)迅速报分。 2)严格监控好练习时间、比赛时间及间歇时间,练习时间结 束不能返回接受指导。 3)擦汗每6分球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进行。毛巾盆靠近主裁。 4)回合中断,劝阻队员在场上磨蹭时间现象。 5)发球不能拖延时间。 6)球拍不损坏不更换。 7)局间休息,球拍应放在球台上(如果运动员将球拍带下场, 裁判员应及时督促他把球拍放回球台上,忽视了这个监督环 节,裁判员应该重复球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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