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基本知识—逻辑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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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第三版答案第七章 逻辑基本规律

逻辑学第三版答案第七章 逻辑基本规律

第七章逻辑基本规律一、下述议论是否违反逻辑的基本规律?如违反,说明违反了什么规律。

1.金人王若虚云:“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

又问无体乎?曰:有。

然则果如何?曰:定体则无,大体则有。

”答:不违反。

王若虚对同一对象“文章”从不同方面作出不同的断定,并不违反逻辑规律。

2.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

答:这句话包含如下逻辑矛盾: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包含了“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这句话本身也不能信,即包含了对自身的否定,这就违反了不矛盾律。

3.有的人拼命追求轻松。

答:这句话包含逻辑矛盾:“拼命”即“不轻松”,要“轻松”就不能“拼命”,“拼命”与“追求轻松”不能共存。

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违反了不矛盾律。

4.说“如果一个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那么他有选举权”,这显然是不对的;说“有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但他没有选举权”,这同样是不对的。

答:前者是“如果p,那么q”的形式,后者是“p 并且非q”的形式,二者是不同真、不同假的矛盾关系,对二者都加否定,自相矛盾,违反不矛盾律。

5.甲问:“该犯是否可判缓刑?”乙答:“对该犯判决过重了些。

”答:乙对甲的回答违反了同一律,犯“答非所问的”错误。

6.一个美国人问一个华侨:“你是日本人,还是韩国人?”这个华侨拍着胸膛说:“我是中国人!”答:美国人的问话是个虚假二支选言命题,遗漏了真支“你是中国人”,而且语气中还有对中国人的轻视。

正确的回答应是:“我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韩国人”,这是对虚假问题的拒绝。

而华侨避免正面拒绝,直说:“我是中国人”,表面上“答非所问”,实则隐含了“我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中国人”的回答,并不违反同一律和排中律。

二、应用同一律的逻辑知识,分析说明下列各段话有无逻辑错误。

1.目前,有些报刊热烈讨论什么是男子汉的问题。

对此,有议论说:“男子汉绝非‘奶油书生’,而是有理想,有抱负,有铮铮铁骨的男人。

它是勇敢、坚毅、力量的代名词。

可惜目前中国的男子汉太少了。

据说光北京市,就有上万名找不到男子汉的大龄姑娘。

逻辑学 思维形态的基本规律

逻辑学 思维形态的基本规律
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概念、命题都具有自身的同一性。
同一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概念、命题的运用都保持确定性,不把不同的概念、命题混淆起来,不随意地把一个概念或命题换成另一个不同的概念或命题。
二、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
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会犯以下逻辑错误:
(一)“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
第三章
在上一章中我们了解了关于概念、命题和推理的一些一般知识,在这一章中我们将介绍了对这些思维形态起作用的几个基本规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这些规律为人们运用概念、命题和推理提供了起码的准则,也为逻辑学研究思维形式提供了出发点和基础,因而也被称为逻辑基本规律。
第一节
一、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
(2)卖小狗的姑娘
(3)遇难船员
(4)小干部
(5)世界奇闻
(6)人世间的经典
(7)悬殊不大
(8)刑警队长
(9)雪山飞狐
(10)射雕英雄传
(11)看相的
三、要正确理解和运用矛盾律
矛盾律的作用是保证思维的一致性、无矛盾性。思维的一致性、无矛盾性,同思维的确定性一样,也是正确思维所必须具备的。无论是日常思维,还是科学理论,都不允许有自相矛盾。在论证中,人们常常通过揭露矛盾来进行反驳。
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的要求,会犯以下逻辑错误:
(一)虚假理由
“虚假理由”即以虚假的命题作为理由。
例:
(1)宇宙的中心
(2)呆气
(二)预期理由
“预期理由”即以真假尚未确知的命题为理由。
例:
(1)气功治癌
(2)飞碟
(三)推不出
“推不出”是指理由与推断之间无逻辑联系或无充分的逻辑联系。
例:
(1)澄子寻衣

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

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

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
逻辑学四大基本原理如下:
1.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任何事物不能同时是另一事物。

这一原理表明个体事物的唯一性和独立性。

2. 排中律: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只能是“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也就是说,事物不能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只可能存在两种极端状态。

3.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也被称为因果原理,表明事物发生或存在的原因是可以被找到和解释的。

在进行论证时,需要为观点或结论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4. 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这个原理告诉我们,在逻辑推理中,我们需要避免自相矛盾的观点或论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逻辑学相关书籍。

逻辑推理基本知识

逻辑推理基本知识

把不同排列顺序的意识进行相关性的推导就是逻辑推理。

逻辑推理就是,当人类听到别人陈述的事情时,大脑开始历经复杂的讯号处理及过滤,并将信息元素 ( Information element ) 经过神经元(Neuron) 迅速的触发并收集相关信息,这个过程便是超感知能力。

之后由经验累积学习到的语言基础进行语言的处理及判断,找出正确的事件逻辑。

一、直接推理——关系推理①矛盾关系推理:矛盾关系——命题之间不可同真,也不可同假。

规则:一个假,则另一个真;一个真,则另一个假。

由一个命题的真必然推导出另一相应命题为假,由一个命题的假必然推导出另一相应命题为真。

②反对关系推理:反对关系——命题之间不可同真,但可同假。

规则:一个真,则另一个假;一个假,则另一个真假不定。

由一个命题的真必然推出另一命题为假。

③下反对关系推理:下反对关系——命题之间不可同假,但可同真,至少有一真。

规则:一个假,则另一个真;一个真,则另一个真假不定。

由一个命题的假必然推出另一命题的真。

④差等关系推理差等关系——全称命题与特称命题之间全称真则特称真,特称假则全称假的关系。

规则:由一个全称命题真推出相应的特称命题必真,由一个特称命题假推出相应的全称命题必假。

二、间接推理——三段论三段论:指由两个包含有一个共同词项的直言命题作为前提从而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为结论的推理结构形式:根据中项在前提中的不同位置,三段论有四中不同的结构形式。

一、中项分别是大前提的主项和小前提的谓项大前提 M(中项)———P(大项)小前提 S(小项)———M(中项)——————————结论 S(小项)———P(大项)例:所有科学都是实践的产物自然科学是科学——————————所以,自然科学是实践的产物规则:1、小前提必须肯定2、大前提必须全称二、中项分别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谓项大前提 P(大项)———M(中项)小前提 S(小项)———M(中项)——————————结论 S(小项)———P(大项)例: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我们的军队不是愚蠢的军队——————————所以,我们的军队不是没有文化的军队规则:1、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的2、大前提必全称三、中项分别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的主项大前提 M(中项)———P(大项)小前提 M(中项)———S(小项)——————————结论 S(小项)———P(大项)例:黄铜不是金子黄铜是闪光的——————————所以,有些闪光的不是金子规则:1、小前提必肯定2、前提之一必全称3、结论必特称四、中项分别是大前提的谓项和小前提的主项大前提 P(大项)———M(中项)小前提 M(中项)———S(小项)——————————结论 S(小项)———P(大项)例:有些植物是中草药中草药能治病——————————所以,有些能治病的是植物规则:1、如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则大前提全称;2、如大前提肯定,则小前提全称;3、如此小前提肯定,则结论特称;4、任何一个前提都不能是全称肯定命题。

396逻辑知识点总结

396逻辑知识点总结

396逻辑知识点总结逻辑是一门研究思维和推理规律的学科,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逻辑主要研究的是思维的规律和推理的方法,是研究人类思维活动的一门学科。

逻辑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思维活动中的规律和方法,通过思维规律和推理方法等规律的研究和总结,来探讨事物之间的关系,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和认识水平,帮助人们进行正确的思维和推理,使人们在认识和解决问题中能够更加清晰和准确地进行思维活动。

本文将从逻辑的基本概念、逻辑的基本原理、逻辑的研究方法和逻辑的应用等方面对逻辑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逻辑的基本概念1. 逻辑的含义逻辑是研究思维活动中的规律和方法的学科,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逻辑主要研究的是思维的规律和推理的方法,即研究逻辑思维的规律和推理方法,是为了指导人们正确地进行思维和推理,使人们在认识和解决问题中能够更加清晰和准确地进行思维活动。

2. 逻辑的特点逻辑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研究对象是思维活动本身,研究方法主要是逻辑思维和推理方法。

逻辑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规范性等特点,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哲学学科。

3. 逻辑的任务逻辑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思维活动中的规律和方法,通过思维规律和推理方法等规律的研究和总结,来探讨事物之间的关系,指导人们正确地进行思维和推理,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和认识水平,帮助人们进行正确的思维和推理,以便更好地认识和解决问题。

二、逻辑的基本原理1.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辩证法是逻辑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指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是一种对矛盾和对立的认识和处理的方法。

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有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对立统一和矛盾的同一性等。

2. 归纳法的基本原理归纳法是逻辑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指从个别事实到普遍规律的认识方法,是通过具体事例推理出普遍规律,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思维过程。

3. 演绎法的基本原理演绎法是逻辑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指从一般规律到个别事实的认识方法,是通过普遍规律推理出具体结论,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思维过程。

逻辑基本知识(2010修订)删减笔记

逻辑基本知识(2010修订)删减笔记

逻辑基础(其中一切逻辑指形式逻辑)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性质形式逻辑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其对象没有阶级性和民族性一、概念1、概念逻辑特征概念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质;概念的外延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一个个、一类类的事物。

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即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越多),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少(即这个概念所指的事物的数量就越少);反之,如果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多。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必须明确(即概念必须明确)。

概念的分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正概念和负概念2、概念间关系概念间的关系按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全同真包含于真包含交叉全异概念的相容关系有:(1)同一关系,是指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2)从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但两个概念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3)交叉关系,是指外延有且只有一部分重合的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概念间的不相容关系有:(1)矛盾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穷尽了它们属概念的全部外延。

(2)反对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没有穷尽它们属概念的全部外延。

概念的并列关系:属于同一属概念的各个同层次的种概念之间的关系(根据种概念的外延是否有重叠分为相容和不相容并列关系)概念、语词和词项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同一个语词也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能够用来表达概念的语词是词项(不是所有语词都能表达概念,如虚词)概念的限制和概括:概念的限制:属概念→种概念,缩小外延,极限是单独概念概念的概括:3、定义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给概念下定义最常用的是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即:被定义的概念=种差+邻近的属(即所属属概念)为了使定义下得正确,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定义概念的外延和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完全相等;(2)定义概念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的概念;(3)定义不应包括含混的概念,不能用隐喻;(4)定义不应当是否定的。

比较逻辑三大规律

比较逻辑三大规律

比较逻辑三大规律
1.同一律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

它要求思维内容保持一致,不能在不同意义上使用同一概念或判断。

同一律是保证人们的正常思维和交流的重要逻辑规律。

2.矛盾律
矛盾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做出相互矛盾的判断。

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同一事物不能同时具有两个相互矛盾的属性或与自身矛盾。

矛盾律是防止思维混乱、保证思维一致性的重要逻辑规律。

3.排中律
排中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于具有明确是非关系的判断,必须明确肯定其中的一个是真,另一个是假,不能同时都是假的。

排中律的作用在于避免人们的思维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帮助人们做出明确的判断。

以上是对逻辑三大规律的简要介绍,这些规律是人们进行正常思维和交流的基础,有助于保持思维的一致性和清晰性。

同时,这些规律也是形式逻辑的基本原则,对人们的推理和论证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逻辑基础知识

逻辑基础知识

逻辑基础知识一、逻辑方阵1、直言命题(简单判断)结构直言命题也叫性质命题,是表达事物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命题。

如:[ 1 ] 所有商品都是劳动产品。

("SAP")全称肯定[ 2 ] 所有鸟都不是胎生的。

("SEP")全称否定[ 3 ] 有的人是上海人。

("SIP")特称肯定[ 4 ] 有的天鹅不是白的。

("SOP")特称否定[ 5 ] 南京是一历史悠久的城市。

(“SaP”)单称肯定[ 6 ] 李白不是数学家。

(“SeP”)单称否定上述基本结构中,有主项S、谓项P、联项和量项组成。

主项:表示要断定事物的对象。

如:商品、鸟、人、天鹅、南京和李白。

谓项:表示断定对象的性质。

如:劳动产品、胎生的、南京人、白的、悠久历史的城市和数学家。

主项与谓项命题的变项,一般可以用字母S和P代替。

量项:指主项概念的范围作出断定。

如:“所有的”“有的”“这个”联项:S与P的关系,指“是”和“不是”。

提醒:逻辑中的“有的”与我们日常说话中的“有的”含义不同。

如:有的人懂电脑。

逻辑中的“有的”,指的是至少一个,并不否定“所有的”,即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有些,还可能是所有的,都可能懂电脑。

而日常说话中的“有的”,含义是“仅仅有的”,是对“所有的”否定。

还有另一含义:有的人还不懂电脑。

2、直言命题种类量项与联项是判断的常项,性质判断的主要由它们来划分的。

性质判断的质,就是指“是”或“不是”,判断的量,指“所有的”或“有的”,而一般“这个”理解成“所有的”。

于是,可分为六种基本类型:全称肯定判断:如例[ 1 ] ,所有S都是P,可写为"SAP"。

全称否定判断:如例[ 2 ] ,所有S都不是P,可写为"SEP"。

特称肯定判断:如例[ 3 ] ,有的S是P,可写为"SIP"。

特称否定判断:如例[ 4 ] ,有的S不是P,可写为"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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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逻辑基本规律逻辑基本规律是正确思维的根本假定,也是理性的交流的必要条件。

主要的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一)同一律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必须是同一的。

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

公式中的A可以表示任何思想,即可以表示任何一个概念或任何一个命题。

就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每一概念或判断都有其确定的内容,而不能任意变换。

同一律在思维或论证过程中的主要在于保证思维的确定性。

而只有具有确定性的思维才可能是正确的思维,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人们也才能进行思想交流。

否则,如果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混淆论题或偷换论题,那就必然会使思维含混不清,不合逻辑,既不能正确地组织思想,也不能正确地表达思想。

因此,遵守同一律的逻辑要求乃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

违反同一律要求常见的逻辑错误有:①在同一思维中必须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

比如,某报载小品文一则,讽刺一些恋人的“向钱看”:小伙子:“您老是要这要那,不怕人家说你是高价姑娘吗?”姑娘:“怕什么?!裴多菲都说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嘛,价钱低了行吗?”显然,这位答话的姑娘故意偷换概念。

我们知道,所谓“高价姑娘”的“价”,是“价格”的“价”——人们是用“高价姑娘”来贬斥那些把爱情当商品加以买卖的姑娘。

而裴多菲诗中“爱情价更高”的“价”是“价值”的“价”——它赞美真正的爱情比生命还要宝贵。

因此,同一个语词(“价”)表达的是不同的概念,但姑娘的上述答话却故意将它们混同起来,用前者偷换后者,这是一种明显的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②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混淆或偷换论题是在论证中常见的一种逻辑错误。

这种错误是在论证过程中把两个不同的论题(判断或命题)这样或那样地混淆或等同起来,从而用一个论题去代换原来所论证的论题。

比如,有人在讨论中学生需不需要学习地理时讲过下述这样一段话:“我以为中学生没有必要学习地理。

某个国家的地形和位置完全可以和这个国家的历史同时学习。

我主张可以把历史课和地理课合并,这样对学生是方便的。

因为,这样做所占的时间较少,而获得的效果却很好。

否则就会这样:这个国家的地理归地理,而它的历史归历史,各管各,不能互相联系起来。

”从这段话里不难看出:谈话者最初提出的话题是“中学生没有必要学习地理”,而随后所论述的却是另一个论题:“可以把历史课和地理课合并”。

显然,谈话者是把后一个论题与前一个论题混淆起来了,因而他就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后一个论题去偷换了前一个论题。

这就是一种混淆或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下面再举例说明。

■苏格拉底领了一个青年到智者欧底姆斯那里去请教。

这个智者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给了这个青年一个下马威。

他劈头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你学习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道的东西?这个青年当然回答说,学习的是不知道的东西。

于是这个智者就向这个青年发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你认识字母么?”“我认识。

”“所有的字母都认识吗?”“是的。

”“而教师教你的时候,不正是教你认识字母吗?”“是的。

”“如果你认识字母,那么他教你的不就是你已经知道的东西吗?”“是的。

”“那么,或者你并不在学,只是那些不识字母的人在学吧!”“不,我也在学。

”“那么,如果你认识字母,就是学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

”“是的。

”“那么,你最初的回答就不对了。

”这个青年就这样被智者欧底姆斯搞晕了,于是承认自己的失败,而甘心拜欧底姆斯为师。

分析:其实,在这个典故里,智者欧底姆斯使用了偷换概念的方法,把这个青年弄得昏头昏脑的。

■物理老师出一道题当堂考学生,题目是:“一炉铁水凝结成铁块,它的体积缩小了三十四分之一。

后来,铁块又熔化成铁水,体积增加多少?”学生甲经过计算,回答道:“熔化后的铁水的体积比铁块增加了三十三分之一。

”乙马上反对说:“不对。

同是一块铁。

缩小的是三十四分之一,增加的是三十三分之一,不是自相矛盾吗?”甲又说:“不是我自相矛盾,而是你混淆了概念”。

请分析甲、乙两人谁是谁非。

分析:甲的说法是对的,乙的说法是错的。

因为“增加”和“缩小”都是相对的概念。

缩小三十四分之一,是相对于铁水凝结成铁块来说的;增加三十三分之一,是相对于铁块熔化为铁水说的。

这样甲的说法并不自相矛盾;乙确实是混淆概念,因为他把“铁块增加”和“铁水缩小”这两个概念混同起来了。

(二)矛盾律矛盾律实际上是禁止矛盾律,或不矛盾律。

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反对的思想不能同时是真的。

或者说,一个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时是真的。

矛盾律的公式是:并非(A而且非A)。

公式中的“A”表示任一命题,“非A”表示与A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

因此,“并非(A而且非A)”是说:A和非A这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亦即其中必有一个命题是假的。

矛盾律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思维的无矛盾性即首尾一贯性。

而保持思想的前后一贯性,乃是正确思维的一个必要条件。

矛盾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必须否定其中的一个。

否则,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比如,我国战国时代的思想家韩非子曾经谈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卖矛(长矛)和盾(盾牌)的人,先吹嘘他的盾如何的坚固,说:“吾盾之坚,物莫能陷”。

过了一会,他又吹嘘他的矛是如何的锐利,说:“吾矛之利,物无不陷”。

这时旁人讥讽地问:“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卖矛与盾的人无言以答了。

因为,当他说“我的盾任何东西都不能刺穿”时,实际上是断定了“所有的东西都是不能够刺穿我的盾”这个全称否定命题;而当他说“我的矛可以刺穿任何东西”时,实际上又断定了“有的东西是能够刺穿我的盾的”这一特称肯定命题。

这样,由于他同时肯定了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命题,因而就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

从语言方面看,在遣词造句时,如果把反义词同时赋于同一主语,那就会发生文字上的矛盾。

这种文字上的矛盾也必然会导致思想上的逻辑矛盾。

我们看下面两个例句:“他是多少个死难者中幸免的一个。

”“船桨忽上忽下拍打着水面,发出紊乱的节奏声。

”下面再举例说明。

■一个年轻人对大发明家爱迪生说:“我有一个伟大的理想,那就是我想发明一种万能溶液,它可以溶解一切物品。

”爱迪生听罢,惊奇地问:“什么!那你想用什么器皿来放置这种万能溶液?它不是可以溶解一切物品吗?”分析: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被爱迪生问得哑口无言呢?因为他的想法包含了逻辑矛盾。

因为他一方面承认“万能溶液可以溶解一切物品”,另一方面又承认“作为存放这种溶液的器皿是万能溶液所不能溶解的”,这两个判断是互相矛盾的。

■1919年,英国著名的数学家、逻辑学家罗素曾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某村子里有个理发师,他规定:在本村我只给而且一定要给那些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

请问:这个理发师给不给自己刮胡子?”这是数学史上著名的“理发师悖论”,请分析这里面包含的逻辑矛盾。

分析:理发师给不给自己刮胡子呢?只有两种情况:不给自己刮,或者给自己刮。

如果理发师不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照他的规定(我一定要给那些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他就应该给自己刮胡子。

这就是说,从理发师不给自己刮胡子出发,必然推出理发师应该给自己刮胡子的结论,这本身就构成逻辑矛盾。

如果理发师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照他的规定(我只给那些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他就应该不给自己刮胡子。

这就是说,从理发师给自己刮胡子出发,必然推出理发师应该不给自己刮胡子的结论,这本身也是一个逻辑矛盾。

■某珠宝店失窃,甲、乙、丙、丁四人涉嫌被拘审。

四人的口供如下:甲:案犯是丙。

乙:丁是罪犯。

丙:如果我作案,那么丁是主犯。

丁:作案的不是我。

四人口供中只有一人是假的。

如果以上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是真的?A、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乙。

B、说假话的是丁,作案的是丙和丁。

C、说假话的是乙,作案的是丙。

D、说假话的是丙,作案的是丙。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B。

乙和丁的口供矛盾,根据矛盾律,其中必有一假。

四人口供中只有一假,所以,甲和丙口供是真的。

甲口供真,作案者为丙,加上丙的口供,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丁也是作案者,由此也断定乙和丁中,丁讲假话。

(三)排中律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排中律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思想的明确性。

而思维的明确性也是正确思维的一个必要条件。

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对于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必须明确地肯定其中之一是真的,不能对两者同时都加以否定。

对于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如果有人既不承认前者是真的,又不承认后者是真的,或者说,如果有人既认为前者是假的,又认为后者也是假的,那么此人的思想就陷入了我们习惯所说的“摸棱两可”之中(实际上应该叫做“摸棱两不可”)。

模棱两可是一种常见的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所谓摸棱两可,就是在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之间,回避作出明确的选择,不作明确肯定的回答,既不肯定,也不否定。

■有一块空地可以种庄稼,甲、乙两人讨论这块地重什么庄稼好。

甲一会儿说应该种小麦,一会儿又说不应该种小麦。

针对甲的说法,乙说:“你的两种意见,我都不同意”。

试分析甲、乙两人犯了什么逻辑错误。

分析:甲的说法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因为他同时断定了这块空地“应该种小麦”和“不应该种小麦”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

针对甲的说法,乙的说法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因为排中律认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而乙恰好断定上述两个判断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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