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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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通用5篇)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通用5篇)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通用5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1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由县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粮食局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

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

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

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应急状态(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XX突发事件应对法》、《XX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XX产品质量法》、《XX价格法》、《XX反不正当竞争法》、《XX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治安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具体响应特别重大、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措施按照《XX 区粮食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1.4.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坚持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具体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时,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能为基础,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协同处置。

1.4.2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

区商务局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区人民政府成立XX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生活必需品协调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业经济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农机局、区农业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区粮食局、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XX 支行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协调小组成员。

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预案

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4. 应急指挥部成立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个工作小组。

5. 办公室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情况报告、决策建议、协调调度等。

6. 工作小组职责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物资保障组、市场调控组、信息宣传组、社会动员组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7. 预警信息监测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络,实时监测市场供需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

8. 预警信息报告发生可能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信息时,应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9. 预警级别确定根据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

10. 市场异常波动的确定主体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市场监测情况,确定市场异常波动的主体。

四、应急响应11. 分级响应程序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2. 信息共享与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共享信息,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13. 指挥与协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4. 新闻发布应急指挥部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公众通报应急处置情况。

15. 控制措施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市场异常波动:(1)加强市场供应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2)加强价格监管,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3)加强交通运输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4)加强社会动员,引导公众理性消费。

五、善后工作16. 善后处置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恢复正常市场秩序、调查处理违法行为等。

市场供应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场供应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场供应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根据市商务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__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区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市里的部署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信、监测预警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有:经科贸委、计统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农委、畜牧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经科贸委。

2、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责任: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研究、落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特殊情况下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根据《XX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一)组织领导。

应急商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为加强对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商务、宣传、发改委、工信局、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卫生、海关、市场监督、统计、粮食储备、税务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商务局:牵头负责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食糖等应急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质检等有关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媒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方式组织宣传报道;粮食局储备局:负责国家储备粮、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发改委: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工信局: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综合运输协调;公安局:负责维护应急商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交通铁路运输局: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农委: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市场监督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县重要商品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联动协调机制,应对突发事件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造成的重大影响,确保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特殊情况时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安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应急处置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市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因局部灾害事件、市场异常波动而引发或有可能引发的粮、油、肉、蛋、菜、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严重失衡,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价格猛涨或供应断档、脱销,从而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市场供应应急应对工作。

二、工作目标*县形成科学合理的监测体系、健全完善的储备体系、产销连接的流通体系和反应迅速的应急体系,确保应急状态下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力争不断档、不脱销。

三、工作原则(一)统一协调,分级负责。

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建立重点联系企业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在县政府领导下,商务局协调各联动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当地重要商品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保供企业认真履行保供主体职责。

(二)科学监测,预防为主。

商务局依靠重点流通企业监测及现代化信息平台,认真做好各类商品日常监测,及时分析、预测、预警等应急准备工作。

异常波动应急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出现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措施有力,处置果断,确保市场的正常供应。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建立由县政府主导,县商务局等部门参与,保供企业积极配合的应急保供工作体系。

成立县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保供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县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管理和处置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要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信息的上传下达,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等工作。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风险评估1.6分类1.7事件分级2.组织机构及职责2.1指挥机构2.2部门职责3 .预防预警机制3.1预警和监测系统3.2信息报告制度3.3预警信息确认和发布4.应急响应4.1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4.2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2.2. 2区发改局:区发改局按照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的相关要求,协助做好粮食、食用植物油的储备、委托加工及市场投放;组织粮油加工企业做好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搞好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并向区政府和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价格监测信息。

2.2. 3区工信局: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相关生活必需品(B类)的生产、储备和保障供应。

做好食盐的储备和市场投放、市场监管;组织食盐批发企业做好市场供应。

2.2.4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能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流通领域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负责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负责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价格监督管理。

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依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反垄断执法。

2.2. 5公安XX分局: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2.6交警XX大队:对入区的保供商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2.2. 7区财政局: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保供商品的储存、轮换等费用补贴, 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经费及时到位;监督相关资金的使用。

2.2. 8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街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2. 9区委宣传部:协调事件处理部门及时有序地进行新闻发布,组织市内媒体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进行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2. 10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

商场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

商场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

商场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商场在突发公共事件或日常经营中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分类应对、协同配合、快速反应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1. 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

2. 日常经营中生活必需品供应出现异常波动。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商场生活必需品应急工作。

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应急操作。

四、预警分级根据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的严重程度,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一级预警(特别严重)、二级预警(严重)、三级预警(较重)、四级预警(一般)。

五、应急措施1. 一级预警(特别严重)(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指挥。

(2)应急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生活必需品紧急供应。

(3)应急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包括限制顾客购买数量、暂停营业等,确保供应公平合理。

(4)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2. 二级预警(严重)(1)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指挥。

(2)应急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生活必需品紧急供应。

(3)应急小组采取措施,包括限制顾客购买数量、调整营业时间等,确保供应公平合理。

3. 三级预警(较重)(1)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指挥。

(2)应急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

(3)应急小组采取措施,包括提醒顾客理性购买、调整商品布局等,确保供应公平合理。

4. 四级预警(一般)(1)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

(2)应急小组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做好信息收集和传递工作。

六、后期处置1. 应急结束后,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关措施。

2. 对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应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

七、培训和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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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关系到居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

为保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生活必需品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市商务局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保障市场供应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工作。

由分管商贸服务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经信(商务)局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商务)局、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监察局及各街道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区联席会议职责
1.指挥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2.根据市场形势,判断生活必需品供求状态,提请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3.研究、协调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4.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由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5.组织落实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协调任务。

(三)部门分工
区经信(商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和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市商务局的工作联系、衔接,以及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负责组织应急供应商品的调剂、销售等工作,完成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和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区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区财政
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有关费用;区农委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区卫生局负责对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区工商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区统计局负责供应商品的统计工作,及时报告;区监察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区委宣传部负责按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宣传报道;各街道要维护好辖区内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确保辖区内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市场异常波动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水产品、食盐、纯净水、成品油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市场供应紧缺,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

三、监测报告和预警
(一)区经信(商务)局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根据区政府和市商务局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监测工作方案,组织监测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纯净水、成品油等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建立市场监测网络,管理监测网络的运行。

各街道、经管部门负责组织、督导监测样本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信息,并负责组织开展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监测,组建监测网络,深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观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变化情况。

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早期发现的隐患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二)经信(商务)部门实行市场异常波动报告预警制度。

大型批发市场、大卖场和商业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严重断档脱销现象,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属区经信(商务)局报告;区经信(商务)局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经确证,在1个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商务局报告。

并报告区联席会议,并由联席会议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处理
(一)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由区经信(商务)局向联席会议提出应急方案,联席会议提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各有关部门在联席会议领导下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应急处理。

(二)区经信(商务)局协调各街道经管(商务)部门加强对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监测,实行日报告制度,同时督促各街道经管(商务)部门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和市商务局报告。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三)区宣传部门及时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政府负责人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稳定民心。

(四)区经信(商务)局督促流通企业、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五)区经信(商务)局负责向市商务局提出、并根据市商务局的统一部署,按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从周边未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地区紧急组织调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六)动用市级储备商品投放市场。

区经信(商务)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市级储备向市场投放储备商品。

(七)紧急组织生产能力,在部分地区暂时实行指令性生产。

(七)情况特别严重时,实施政府干预手段,限制商品价格及销量,在重点地区对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五、保障措施
(一)区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有关费用从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中解决。

在具体使用时,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联席会议提出具体意见和使用规模,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区财政局审核拨付。

(二)建立城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和运输网络。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落实紧急状态下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征购、加工、运输和投放工作。

(三)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或紧急措施。

(四)按照区人民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区级财政合理补助,以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市场调控机制,稳定市场应急商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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