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晨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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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等食堂从业人员。

三、晨检制度1. 从业人员必须每天进行晨检,填写晨检记录表。

晨检内容包括:体温、呼吸道症状、皮肤症状、腹泻等症状。

2. 从业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暂停工作,及时就医,并向食堂负责人报告。

3. 从业人员在晨检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卫生规定,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勤洗手。

四、卫生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佩戴口罩。

3.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留长指甲。

4. 从业人员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放置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5. 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后应洗手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后应洗手消毒。

6. 从业人员不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五、食品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确保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

2. 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加工工艺流程操作,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

3. 从业人员应定期对食品工(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持食品加工工具的清洁卫生。

4. 从业人员应妥善处理泔水、垃圾、废弃物等,防止污染食品。

六、培训与教育1.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2. 从业人员应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素养。

七、监督检查1.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晨检和卫生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负责人应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一、引言食堂是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特制定本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

二、晨午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预防疾病传播:通过晨午检,及时发现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防止疾病通过从业人员传播给就餐人员。

2. 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从业人员是食品加工、制作、配送等环节的直接参与者,其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到食品的卫生安全。

通过晨午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降低食品污染风险。

3. 提高从业人员自我管理意识:从业人员通过晨午检,加强自我管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素质。

4. 提高食堂管理水平:晨午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食堂管理者及时了解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提高食堂管理水平。

三、晨午检制度的具体内容1. 晨检时间:从业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晨检。

2. 午检时间:从业人员每天中午休息后进行午检。

3. 晨午检内容:(1)体温检测:使用体温计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上岗。

(2)健康状况询问: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如有异常,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3)个人卫生检查: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头发是否扎起,指甲是否干净等。

(4)手部消毒:从业人员需用洗手液清洁双手,并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4. 晨午检记录:食堂管理人员需做好晨午检记录,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体温、健康状况等,以便追溯。

5. 异常处理:如从业人员体温异常或出现其他不适症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禁止上岗:禁止有异常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并建议其及时就医。

(2)隔离观察:对有疑似症状的从业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等待医疗机构诊断结果。

(3)报告上级: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 培训与宣传: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晨午检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对晨午检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及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及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及健康体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晨检制度1. 晨检时间:每日上班前进行。

2. 晨检内容:(1)检查从业人员的精神状态,有无过度疲劳、病态等情况。

(2)检查从业人员的手部皮肤,有无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

(3)询问从业人员有无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检查从业人员是否佩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

3. 晨检流程:(1)从业人员进入食堂后,首先进行自我检查,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2)食堂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填写晨检记录表。

(3)从业人员在晨检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4)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从业人员,责令其整改后方可上岗。

4. 晨检记录:(1)晨检记录表应详细记录每位从业人员的晨检情况。

(2)晨检记录表应存档备查。

(3)食堂负责人应对晨检记录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卫生要求。

二、健康体检制度1. 健康体检时间:每年进行一次。

2. 健康体检内容:(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

(2)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等。

(3)外科检查:皮肤、四肢、脊柱等。

(4)五官科检查:视力、听力、口腔等。

(5)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6)其他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检查。

3. 健康体检流程:(1)食堂从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2)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至食堂负责人。

(3)食堂负责人对体检报告进行审核,确认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

(4)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从业人员,责令其进行治疗,直至康复后方可上岗。

4. 健康体检记录:(1)健康体检报告应详细记录每位从业人员的体检情况。

(2)健康体检报告应存档备查。

(3)食堂负责人应对健康体检报告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

三、管理制度实施与监督1. 食堂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确保从业人员遵守本制度。

从业人员晨检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晨检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晨检管理制度晨检是指在工作人员每天进入工作场所之前进行的一项健康检查活动。

它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晨检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实施程序和管理要点。

1. 晨检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晨检管理制度是一种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更加重要。

它有助于发现和防止患者传染病进入工作场所,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此外,在工作场所内,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要求,通过晨检可以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符合工作的要求,减少工作事故的风险。

2. 晨检管理制度的实施程序(1)晨检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制定晨检时间和地点,并明确告知员工。

一般来说,晨检应在员工进入工作岗位之前进行,避免工作中的人员聚集。

(2)晨检项目:晨检项目应包括温度测量、症状询问和身体状况检查。

温度测量可用体温计进行,员工体温应在正常范围内(一般为36.5℃-37.5℃)。

症状询问包括询问员工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乏力等症状。

身体状况检查可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包括血压、心率、呼吸频率等指标的检查。

(3)数据记录与通报:对晨检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员工姓名、晨检时间、体温等数据。

如果有员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3. 晨检管理制度的管理要点(1)制度宣传:及时向员工宣传晨检管理制度,并加强宣传的力度,确保每位从业人员都了解晨检的重要性和程序。

(2)责任落实:明确晨检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晨检工作的有效实施。

专门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晨检管理,并配备足够的人力和设备支持。

(3)培训和评估:对负责进行晨检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定期对晨检工作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4. 晨检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晨检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进行效果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评估重点可包括员工参与度、晨检结果准确性、员工健康状况等方面。

通过评估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晨检管理制度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堂食品卫生与安全,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管理、全程控制、全面监督。

第三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应做到: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与质量。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四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健康证明由当地卫生部门出具。

第五条食堂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

第六条食堂从业人员在上岗期间,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以下规定:(一)每日进行晨检,发现患有发热、咳嗽、腹泻、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应立即离岗治疗,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制作、销售等工作。

(二)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束起,不得露于帽外;戴口罩,不得涂抹指甲油、口红等化妆品。

(三)勤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洗手,必要时进行手部消毒。

(四)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场所。

(五)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第七条食堂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清洁与污染分开、食品与非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第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方面的规定,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安全。

第三章晨检制度第九条食堂应设立晨检室,由专人负责从业人员晨检工作。

晨检室应配备必要的晨检工具和消毒设施。

第十条晨检时间:从业人员上岗前30分钟。

第十一条晨检内容:(一)询问:了解从业人员昨晚的睡眠、身体不适等情况,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立即离岗治疗。

(二)观察:检查从业人员的精神状态、面色、眼球、双手等,如有异常,应立即离岗治疗。

(三)检查:从业人员应进行手部清洗消毒,检查是否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口罩等,头发是否束起,指甲是否修剪。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一、晨检制度1. 从业人员须在每日上班前进行自我检查,确保身体无异常症状,如发热、咳嗽、腹泻等。

如有异常,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从业人员须在每日上班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进入食堂工作区域。

如体温异常,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 从业人员须在每日上班前更换工作服,佩戴好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个人卫生。

4. 从业人员须在每日上班前进行手部清洗和消毒,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然后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

5. 从业人员须在每日上班前参加晨会,了解当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午检制度1. 从业人员须在午休后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继续工作。

如体温异常,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从业人员须在午休后再次进行手部清洗和消毒,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然后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

3. 从业人员须在午休后检查工作服、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的完好性,如有破损或污染,应及时更换。

4. 从业人员须在午休后参加午会,了解下午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其他规定1. 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

3. 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 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5. 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

四、监督与考核1. 幼儿园应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晨午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违反晨午检制度的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为了保障食堂食品的安全与卫生,确保广大师生和职工能够享用到健康、安全的饮食,特制定本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晨检目的1、及时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传染性疾病或身体不适状况,防止其带病上岗,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2、督促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其自我健康管理意识。

二、晨检对象所有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厨师、配菜员、服务员、洗碗工等。

三、晨检时间每天早晨食堂从业人员上班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晨检。

四、晨检地点设立专门的晨检区域,如食堂入口处或员工休息室等。

五、晨检人员由食堂管理人员或指定的专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

六、晨检内容1、询问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1)是否有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症状。

(2)是否有皮肤伤口或感染。

(3)是否有头晕、头痛、乏力等不适。

2、检查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1)查看手部是否清洁,有无伤口、化脓等情况。

(2)检查工作服是否整洁干净,是否佩戴工作帽和口罩。

(3)观察头发是否梳理整齐,有无外露。

3、检查从业人员的精神状态(1)观察其是否精神饱满,有无疲劳、嗜睡等情况。

(2)留意其情绪是否稳定,有无焦虑、烦躁等异常表现。

七、晨检结果处理1、正常情况(1)从业人员无任何异常症状和体征,个人卫生符合要求,精神状态良好,允许其正常上岗工作。

2、异常情况(1)如有发热(体温超过 373℃)、咳嗽、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安排其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待症状消失、痊愈,并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若发现有皮肤伤口或感染,应根据情况进行包扎处理或暂停其从事可能接触食品的工作,直至伤口愈合。

(3)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其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晨检记录1、负责晨检的人员应如实记录晨检结果,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岗位、晨检时间、晨检结果及处理情况等。

2、晨检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监管部门检查。

九、培训与教育1、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个人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对晨检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午检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午检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午检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

三、晨检制度1. 从业人员必须每天进行晨检,检查内容包括体温、皮肤、五官、头发等。

2. 晨检应在上班前进行,从业人员应如实填写晨检记录表。

3. 晨检中发现异常情况,如体温超过37.5℃,或有皮肤破损、伤口、口腔溃疡、眼睛红肿等症状,从业人员应立即报告食堂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晨检记录表,确保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晨检。

四、午检制度1. 从业人员必须在午休后进行午检,检查内容包括体温、皮肤、五官、头发等。

2. 午检应在午休后上班前进行,从业人员应如实填写午检记录表。

3. 午检中发现异常情况,如体温超过37.5℃,或有皮肤破损、伤口、口腔溃疡、眼睛红肿等症状,从业人员应立即报告食堂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午检记录表,确保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午检。

五、其他要求1. 从业人员在上班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刮胡子等。

2. 从业人员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物。

3. 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食品加工区域,不得在食品加工区域吸烟、喝水、进食等。

4. 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六、违规处理1. 从业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晨检、午检,或晨检、午检中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的,食堂负责人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2. 从业人员在上班期间未保持个人卫生,或未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的,食堂负责人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3. 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食堂负责人应责令其参加培训,并给予警告。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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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晨检管理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5、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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