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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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1.1 房地产1.1.1 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的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的偶性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的使用分散性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1.1.2 土地和房屋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③必须是合法的1.1.3 地产和房产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的“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断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久利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的情况。

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

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的支配;而房价则取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1.4 房地产的分类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按用途分类①居住房地产:住宅、集体宿舍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④旅游房地产:宾馆、饭店、度假村⑤餐饮房地产:酒楼、美食城、餐馆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⑦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⑧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1.2 房地产业1.2.1 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1.2.2 房地产业的结构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②房地产咨询业③房地产估价业④房地产经纪业⑤物业管理业1.2.3 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作用的表现(理解,了解)1.3 房地产法规1.3.1 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房地产法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

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

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单选1、1998年8月29日第二次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日期是:1999年1月1日。

2、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决定,每年的全国“土地日”是6月25日。

3、以下属于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活动的是:房屋租赁。

4、房地产作为一项财产,在法律上反映为房地产权,其中,当土地单独作为地产时,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5、为了1998配合年下半年开始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施,我国正在推行一种新的住房供应体系,其中处于主体地位的是:经济适用房。

6、以下经济关系中属于行政管理性质房地产关系的是:土地用途管制。

7、在我国房地产的体系中属于综合性的法的是《民法通则》。

8、在我国,不可作为商品来交换的是:土地所有权。

9、以下不属于房地产法律关系参加人的是:合伙组织。

10、以下为新中国房地产立法奠定基础的规范性文件是:《中国土地法大纲》。

11、以下有权制定房地产法规的主体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12、根据《建筑法》,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的部门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3、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不属于广义房地产法的是:《行政诉讼法》。

多选1、在我国,按照土地资源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2、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土地、房屋、行为。

3、房地产市场的特征有:综合功能、多级市场、国家适度干预、部分限制、法定形式。

4、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土地有偿使用原则、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房地产法律关系包括: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房地产法律关系客体、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之权利和义务。

6、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国家机关、企业单位。

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城市建设采取的“一书两证制”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行政管理性质的房地产关系包括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和房屋的拆迁关系、征用关系、土地用途管制关系。

9、民事(商品)性质的房地产关系,指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房屋而发生的:所有关系、使用关系、转让关系、抵押关系、租赁关系。

房地产考试复习资料

房地产考试复习资料

房地产考试复习资料1,房地产开发主要是指在依据国家的法律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是在特定地段上所进行的具体的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施工等开发活动。

2,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程序投资机会选择项目定位前期工作建设阶段销售阶段物业管理3,房地产企业按功能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企业4,房地产经纪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使他人房地产交易而从事居间,代理等经纪业务的经济实体5,房地产经纪业务内容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包括新建商品房销售、二手房买卖、二手房租赁、房地产拍卖,以及其他房地产产权、抵押登记代办业务等经纪业务。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四个资质等级、并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7,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8,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分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限价商品房项目经济适用房项目廉租房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别墅项目旅游住宅地产项目9,普通商品房住宅指户型最大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住房容积率在1.0以上,房屋销售价格在同地段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内的商品住房。

10,别墅项目的类型分为独立别墅双拼别墅联排别墅等11,房地产转让的实质是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变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12,出让房地产应符合的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筑的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25以上可以转让13,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14,土地转让的出让方缴纳的费用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受让方缴纳的税契税15,国家机关、军事机关等公法人享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

自考00169房地产法密训高频考点重点汇总

自考00169房地产法密训高频考点重点汇总

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

相邻关系★★★★★5.《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6.《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7.房地产相邻权的主体可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所有人)。

8.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不动产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

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

建设用地使用权★★9.(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是城镇房地产法律关系最主要的两种客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是用益物权。

10.在《物权法》(2007年)生效前,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和其他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统称为(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1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必须具备(村民资格)。

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村民。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12.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13.有效转让,必须满足:(1)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2)受让人为同一农民集体成员;(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情况。

14.特征:(1)只能是本农村集体的成员。

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

(2)只能用于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一户一宅)”。

自考00169房地产法考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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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构考试方式60考试题型及分值题型题量分值总分单选30130多选5210531546241101011111命题特点•32••••命题特点4、5、68各类题型的特点和答题技巧各类题型的特点和答题技巧各类题型的特点和答题技巧各类题型的特点和答题技巧1234复习技巧113456 1279-11课程性质课程内容介绍谢谢本章考点归纳考点1考点2考点3考点4考点1土地、不动产、房地产(12考点1土地、不动产、房地产考点2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与房地产业12考点2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与房地产业3考点3 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考点3 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1(2(3考点4房地产法的渊源(1(2(3(4(5(6谢谢本章考点归纳考点1考点2考点3考点4考点5考点6考点1所有权考点1所有权考点1所有权考点1所有权(1(2(3(4(5考点2用益物权考点2用益物权. 12(12(33考点2用益物权12(1(2考点3 担保物权——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和设立范围12考点4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与不动产登记141.2.考点5 《物权法》确立的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制度及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考点5 《物权法》确立的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制度及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1(1(22(1(2(3考点5 《物权法》确立的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制度及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考点6 房屋和土地登记123考点6 房屋和土地登记12考点6 房屋和土地登记1234考点6 房屋和土地登记567考点6 房屋和土地登记8910谢谢本章考点归纳考点1考点2考点3考点4考点1 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1(2(3(4考点1 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12(12(34考点2 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12(12334512。

房地产法考试重点

房地产法考试重点

1、房地产的法学含义:房地产----即具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可在不同主体间让渡的在空间上作为统一体的房屋与土地。

作为整体,土地和房屋在空间形态上,价格形成上,权属关系上,市场交易上又可分。

但是房产和地产作为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具有一定的差异:①从空间形态上,地产可以单独存在,房产则不行。

②从价格形态上,地产无折旧,房产则有折旧。

③从交易市场上,土地可以独立成为交易对象,房产则不可。

2、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房地产关系:人们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使用过程中以及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

4、房地产的特点:多个主体具有多元性,规范内容具有综合性,调整范围具有广泛性5、基本原则:①公有制原则②两权分离原则③市场调节与宏观管理相结合原则④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⑤保障房地产人合法权益的原则6、房地产权利概念、特点、分类:房地产权利:既房地产权利人在房地产财产所能享有的利益。

特点:第一,房地产权利属于财产权第二,房地产权利是众多权利的集合第三,房地产权利的客体包括物和行为7、土地所有权概述、内容:概念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有所有权的一般属性。

《物权法》39条规定“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特点由于土地所有权指向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客体具有稳定性;交易具有禁止性;权能具有分离性。

3内容--a占有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对于土地的实际控制。

b 使用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按照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从而实现其利益的权利c收益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之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d处分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的权利状态做出改变如土地的出让、抵押等。

4类型国家土地所有权概念:指国家队全民的土地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①所有权主体的唯一性,国家是土地所以权主体②所有权客体的广泛性③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性国家土地所有权取得方式:①继承②没收③国有化④征用8、房屋所有权:概念是指房屋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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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1.1房地产1.1.1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的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的偶性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的使用分散性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1.1.2土地和房屋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③必须是合法的1.1.3地产和房产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的“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断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久利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的情况。

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

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的支配;而房价则取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1.4房地产的分类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⑴按用途分类①居住房地产:住宅、集体宿舍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④旅游房地产:宾馆、饭店、度假村⑤餐饮房地产:酒楼、美食城、餐馆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⑦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⑧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1.2房地产业1.2.1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1.2.2房地产业的结构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②房地产咨询业③房地产估价业④房地产经纪业⑤物业管理业1.2.3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作用的表现(理解,了解)1.3房地产法规1.3.1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房地产法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经济法考试重点整理

房地产经济法考试重点整理

房地产经纪法重点第二章土地征收的法律制度一、土地征收和征用的区别征收:政府为了公共目的,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征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用地征收征用后果不同转移土地所有权转移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范围不同青苗、安置补偿费等有明确规定青苗、安置补偿费等物明确规定,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二、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谁来审批1、国务院审批高产优质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面积大于等于35公顷的耕地,面积超过70公顷的其他耕地。

2、其余土地省政府审批,报国务院备案。

三、土地征收的补偿(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1)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其他土地:由省级政府确定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由省政府确定3、新菜地的开发建设资金城市郊区的菜地(二)安置补助费:对新增农业失业人员的安置补助1、标准1)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征地总量/人均耕地数量2)补助标准(1)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2)每公顷安置补助费不超过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调整:按照上述补助标准支付不能使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其他土地由省级政府确定。

(5)农业人口的确定:征地时的现有农业人口、必须是农业户籍第三章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一、土地出让审批权限1、国务院审批:耕地1000亩以上、其它土地2000亩以上2、省级政府审批:耕地3-1000亩、其它土地10-2000亩3、县级政府审批:耕地3亩以下、其它土地10亩以下4、市级政府的审批权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5、直辖市的区、县审批权限由直辖市政府决定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土地使用年限1、住宅 70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3、其它(1)工业 50(2)教科文卫体 50(3)综合及其它 50(二)违约责任1、受让方应当按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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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房地产法规概述
1.1 房地产
1.1.1 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
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的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
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的偶性
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的使用分散性
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1.1.2 土地和房屋
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
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
③必须是合法的
1.1.3 地产和房产
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
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的“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断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
久利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的情况。

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

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的支配;而房价则取
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1.4 房地产的分类
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
按用途分类
①居住房地产:住
宅、集体宿舍
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
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
④旅游房地产:宾
馆、饭店、度假村
⑤餐饮房地产:酒
楼、
美食城、餐馆
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
⑦工业房地产:厂
房、仓库
⑧农业房地产:农
场、
林场
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
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
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
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
1.2 房地产业
1.2.1 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
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
1.2.2 房地产业的结构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
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②房地产咨询业③房地产估价业④房地产经纪业⑤物业管理业
1.2.3 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作用的表现(理解,了解)
1.3 房地产法规
1.3.1 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房地产法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法律调整的对象(理解记忆)
①房地产开发关系②房地产交易关系③物业管理关系④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
1.3.2 房地产法律关系房地产法律关系(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是指经房地产法确认的以土地、房屋为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房地产交易法律关系、房地产租赁法律关系、房地产管理法律关系等。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三要素(记忆)构成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类型(理解记忆)
①房地产开发关系中的主体:国家或政府、房地产业主、开发商、建筑商
②房地产交易中的当事人:房地产卖家和买家、房地产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房地产
金融机构、房地产经纪人
③物业管理关系中的当事人:业主和房屋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类
型(理解记忆)
①表现为财的客体:建设资金、交易资金
②表现为物的客体:房屋、土地
③表现为行为的客体:房屋销售、设计、施工等活动
④表现为非物质财富的客体:如产品的专利权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内容(了解)
1.3.3 房地产法律事实房地产法律事实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房地产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定客观情况。

房地产法律事实的中行为的分类(能够举例)、事件(能够举例)行为的分类:
②房地产法律行为:房地产开发的申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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