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起: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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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二十大期间资本市场更多利好举措落地值得期待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二十大期间资本市场更多利好举措落地值得期待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受9月金融数据和CPI 、PPI 等经济数据超预期利好提振,交易情绪呈现复苏态势,日均成交额回升700亿至0.7万亿;两融余额(10.13)续降至1.54万亿,但已较周中的近期低点回升。

周末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推出一系列利好资本市场的政策,包括:1.证监会原则同意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首单试点,后续还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该业务创新模式既有利于PE/VC 优化募投管退流程,也有望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股权市场化定价方式,亦间接改善资本市场流动性;2.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沪深交易所也针对规则调整做了相应安排,规则修订主要包括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条件、放宽回购限制、完善回购/增持窗口期、合理界定股份发行行为等,《规则》的调整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回购门槛,缩短多次回购周期,优化回购流程,鼓励上市公司在低迷市场环境中通过更为积极的行动提振投资者信心,进而利好资本市场;3.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的准备已就绪,目前已有14家券商获得做市资格,后续还将逐步扩容——和主板相比,当前科创板交易活跃度和市场生态均有继续改善的空间,科创板做市制度有助于提升优质高新成长企业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亦有望提升参与跟投券商的投资收益、对冲市场风险,此外,上交所还修订发布科创板询价转让实施细则,有望进一步降低科创板股权转让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流动性,有利于一、二级市场高效联动。

保险:年初以来保险负债端仍在承受居民消费能力下降、疫情和代理人减员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但从各家险企中报中也能看到渠道改革呈现的积极变化,特别是代理人产能和活动率的提升,同时银保渠道的持续发力亦助力头部险企稳住核心客户群体。

伴随疫情逐步缓解和各险企2023年开门红筹备工作的陆续展开,险企渠道改革成效有望陆续兑现,给予市场对险企经营层面更大的信心。

整体上看,四季度负债端表现值得期待,边际改善趋势有望更加显著。

公司债券 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公司债券 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根据题目要求,我将为您呈现一篇关于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以下是正文内容: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公告旨在向您通报公司计划进行一项重要的资本运作,涉及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事项,并向您明确风险提示。

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并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一、事项背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公司计划向相关方提供单笔对外担保,用于支持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

该担保金额将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

二、担保对象及目的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担保金额为××万元。

此担保主要用于支持××项目的资金周转,帮助项目顺利推进,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担保方式及期限公司将以信用担保方式提供担保,并同××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担保期限约定为××年,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项目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并经过合理风险控制和评估,但投资有风险,担保项目亦不例外。

请您在投资前谨慎考虑以下风险:1. 市场风险:担保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市场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法规变化、竞争状况等,可能对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 违约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对担保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但仍然无法完全排除该担保对象未来违约的风险。

一旦担保对象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可能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

3. 法律风险:担保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动或解释,可能对担保协议的效力和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说明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证券重要通知事项

证券重要通知事项

证券重要通知事项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为了保护您的权益,我们特此向您发布本次证券重要通知事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一、通知事项背景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变化,为了及时向投资者传递相关信息并保障正常的交易秩序,我们公司决定发布本次证券重要通知事项。

二、通知事项内容1. 相关政策变动:鉴于最新的政策变化,我们公司决定对部分证券产品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将在后续公告中进行详细说明,请您及时关注并了解相关信息。

2. 交易时间调整: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公司决定对交易时间进行调整。

自即日起,开市时间调整为早上9:30,收市时间调整为下午3:00。

请投资者做好相应的调整安排,以免造成不便。

3. 交易费用调整: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我们公司对部分交易费用进行了调整。

具体费用变动将在后续公告中详细列出,请您仔细核对相关信息。

4. 投资风险提示:投资证券市场存在一定风险,请投资者在投资前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慎重决策。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三、操作指引1. 关注公告信息:请您密切关注我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动、交易时间调整、交易费用调整等内容。

公告信息将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

2. 调整交易时间:请您根据新的交易时间进行操作和调整,确保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正常交易。

3. 了解费用变动:请您详细了解交易费用的调整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和调整。

4. 投资风险提醒:在进行投资之前,请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特征,并在投资过程中保持高度警惕,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的投资方式。

四、总结我们公司会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并及时传达给您重要的证券通知事项。

希望您能够密切关注我们公司的公告信息,并在操作和决策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和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支持与信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事项,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第五号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第五号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第五号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适用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的,适用本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履行的审议程序●特别风险提示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1.简述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签署地点、各方当事人名称及资助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用途及担保措施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等。

3.简述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是否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明确披露是否不属于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是否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

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1.被资助对象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说明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法人信息,例如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2. 被资助对象为自然人的,披露其姓名、主要就职单位等基本情况,以及具有偿债能力的证明。

3. 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当披露其失信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4.应当说明被资助对象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如存在,应当披露具体的情形。

5.为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处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30010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300217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3301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539012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54300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41012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46000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210110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710130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修订)3136860000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3538754800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53800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31000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50160824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6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6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670212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1930100【处罚日期】2022.06.29【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上海市【处罚对象】宋某云【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6 11:00:48索引号bm56000001/2022-00010277分类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9日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文号沪〔2022〕5号主题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号当事人:宋某云,女,197X年1月出生,时任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鹏起)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住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炒股的基本知识

炒股的基本知识

炒股的基本知识目录一、基本概念 (2)1.1 股票定义 (2)1.2 股票市场 (3)1.3 股票分类 (5)二、炒股基础 (6)2.1 交易时间 (7)2.2 交易规则 (8)2.3 交易费用 (10)三、技术分析 (11)3.1 图表介绍 (12)3.2 技术指标 (14)3.3 图形分析 (15)四、基本面分析 (17)4.1 财务报表分析 (18)4.2 行业分析 (19)4.3 宏观经济分析 (20)五、投资策略 (21)5.1 长期投资 (22)5.2 短线交易 (23)5.3 投资组合 (24)六、风险管理和心态控制 (25)6.1 风险识别 (27)6.2 风险管理方法 (27)6.3 心态调整 (28)七、实战操作 (29)7.1 选股技巧 (30)7.2 买入卖出时机 (32)7.3 资金管理 (33)八、市场心理和行为金融学 (34)8.1 市场情绪 (36)8.2 投资者心理 (37)8.3 行为金融学应用 (39)九、法律和政策环境 (40)9.1 证券法律法规 (41)9.2 监管政策 (42)9.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44)一、基本概念股票:股票是公司发行的一种所有权凭证,代表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

购买股票意味着成为公司的一部分所有者,享有公司的发展红利和分红。

股票价格指数:是用来衡量股市行情的重要指标,反映了股市整体涨跌情况。

常见的股票价格指数有上证指数、深证成指等。

交易费用:在进行股票买卖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佣金、印花税等。

这些费用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基本面分析:通过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市场地位、竞争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以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

技术分析:通过图表、技术指标等工具,分析股票的价格走势和交易信号,以预测未来股票价格的变化。

短线与长线投资:短线投资一般指短期内买卖股票,以获取短期利润为主;长线投资则更注重公司的长期发展前景,持有股票时间较长。

操盘技巧:炒股过程中,掌握一些操盘技巧非常重要,如趋势跟踪、资金管理、心态控制等。

300647超频三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300647超频三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超频三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负8,345.8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459.52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8,345.86万元。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负8,345.7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383.47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8,345.7万元。

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企业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经营亏损,企业经营形势迅速恶化。

二、成本费用分析超频三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44,531.39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34,449.3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7.36%;销售费用为1,985.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46%;管理费用为4,110.1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23%;财务费用为1,988.3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47%;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79.9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63%;研发费用为1,717.9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86%。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1,985.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819.6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9.58%。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收入下降快于投入下降,经营业务开展得不太理想。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4,110.19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119.6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9.72%。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82%,与2022年上半年的8.82%相比有所提高,提高3个百分点。

这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情况下常常出现,但要采取措施遏止盈利水平的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资产结构分析超频三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256,91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9,048.97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0.57%、26.53%和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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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0-054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5月28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为0.95元/股,公司B股股票收盘价为0.060美元/股,A股和
B股股票收盘价首次同时低于公司股票面值。

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至(七)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收盘价同时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A、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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