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介绍共48页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7.09•【字号】京财绩效〔2021〕1193号•【施行日期】2021.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1〕1193号各市级预算部门、各区财政局:为持续深化本市全成本绩效管理改革,促进预算部门提高成本绩效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按照年初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确定工作安排,2021年继续组织预算单位开展项目支出成本效益分析,不断完善各区各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一)精打细算,“过紧日子”。
各区各部门要践行精细化理念,对项目实施每一个环节、流程、步骤、细节开展精细管控、精准管理,注重加强资源统筹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产和资源,实现集中共享、经济节约。
各区各部门要在“过紧日子”上动真格,学会打好“铁算盘”,通过全成本分析,厘清项目成本内容、成本结构和历史成本或市场成本水平,剔除无效和低效成本,算清必要和有效成本。
(二)科学规范,健全体系。
通过成本绩效分析,逐步建立分类分档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彻底打破项目预算“基数+增长”模式,增强预算控制力和约束力,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精准管控,降本增效。
成本分析与控制要与目标的实现“无缝对接”。
预算项目成本支出标准,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绩效指标和标准相匹配,注重结果导向,突出项目支出的精准有效。
各部门要通过成本绩效分析,充分掌握和运用成本变动的规律,寻找有效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确保财力有效转为保障力,以实现首都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市级预算部门组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规范

附件北京市市级预算部门组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级预算部门组织实施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部门组织评价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市级预算部门组织实施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部门组织绩效评价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一种类型,其评价主体为市级预算部门,评价对象为市级预算部门实施的财政项目支出。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部门组织评价的项目选择、方案制定、指标体系编制、资料收集、报告撰写和结果应用。
第二章评价规范第五条项目选择部门组织评价项目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与部门职能或事业发展方向密切相关、金额较大、绩效目标明确、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项目。
预算部门年度评价对象可由预算部门结合本年度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的项目和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避免与财政组织绩效评价内容重复。
也可由财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等相关原则确定。
第六条方案制定评价方案包括两个层次:总体评价方案和具体项目评价方案。
对于本年度预算部门仅开展单个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可将两个方案合并研究制定。
(一)总体评价方案是预算部门组织开展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方案,对整体评价工作进行规范。
主要内容包括评价组织实施机构、评价项目总体情况、评价工作计划、评价工作要求和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
1.评价组织机构。
负责部门组织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评价组织机构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部门组织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2.评价工作计划。
明确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整体时间进度。
3.评价工作要求。
明确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工作原则、注意事项、工作质量标准等。
4.评价结果应用。
明确评价结果的应用方式和范围。
(二)针对具体的评价项目还应制定具体项目评价方案。
明确具体评价人员分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具体时间安排等内容。
《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京财绩效〔2019〕2129号附件1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建成全方位格局、全过程闭环、全范围覆盖、全成本核算、多主体联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以提高预算收支质量和效益为目的,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与绩效有机融合的管理活动。
预算绩效管理由绩效目标管理、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管理共同组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按照预算管理的对象,对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开展绩效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按照预算管理的流程,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按照预算的覆盖范围,将绩效管理覆盖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对象,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进行全成本核算,完善财政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中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和公共服务标准相统一。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多主体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绩效管理中推动形成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财政部门组织协调、各区各部门主责落实、人大政协全程监督、社会第三方广泛参与的多主体协同联动机制。
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可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八条凡涉及财政性预算资金收支的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北京市绩效管理办法

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注重工作实绩,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履职的过程、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促进绩效提升的管理行为和工作体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及履行政府职能的有关机构。
第四条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注重多元导向、激励创优。
第五条在市政府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秘书长任召集人。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等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一)确定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年度绩效计划;(二)组织开展年度绩效管理工作;(三)审定绩效管理专项考评细则;(四)研究和协调解决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为做好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的牌子,以下简称市政府绩效办),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并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二)组织汇总、评审绩效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各专项考评部门做好绩效考评各项基础工作;(三)指导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四)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承担绩效管理专项考评任务的部门按照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的要求,负责制订专项考评实施细则并开展考评工作。
第八条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是绩效指标落实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承担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按照绩效管理年度计划实施绩效管理,定期自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北京市推出了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欢迎阅读!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市财政局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市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管理原则。
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导向原则。
预算管理的各环节、每项工作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责任追究原则。
预算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四)信息公开原则。
预算绩效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统一组织指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绩效目标的形式性审核、事前绩效评估;跟踪预算执行;具体实施财政评价和再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按规定及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评价和再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加强资金管理,改进绩效管理工作。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直达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直达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11.16•【字号】京财绩效〔2020〕2252号•【施行日期】2020.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直达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0〕2252号市级各有关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为进一步推动本市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促进直达资金精准高效使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6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国库〔2020〕1128号)有关要求,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坚持全面覆盖,实现全过程绩效管理。
将绩效理念和方法全面融入直达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通过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直达、直接惠企利民。
(二)坚持统筹兼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区要统筹本级财力和直达资金,科学谋划本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精准资金投向,发挥直达资金对“六稳”“六保”支撑作用的基础上,实现本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三)坚持突出重点,确保重大政策落地生效。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确保惠企利民政策有效落地。
二、全面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各区财政部门要牵头梳理直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规范编报要求,明确编制主体,加强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关注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力求清晰科学、量化可测,确保涵盖反映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的核心绩效指标。
工程类项目重点围绕资金到位、项目完成、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招标投标、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细化量化;补助类项目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直接受益困难群众或企业、发展能力提升、生活条件改善、实际负担减轻、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细化量化。
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精品文档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北京市推出了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欢迎阅读!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市财政局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市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管理原则。
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导向原则。
预算管理的各环节、每项工作都要1 / 8精品文档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责任追究原则。
预算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四)信息公开原则。
预算绩效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统一组织指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绩效目标的形式性审核、事前绩效评估;跟踪预算执行;具体实施财政评价和再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介绍

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介绍一、预算绩效管理的意义预算绩效管理在促进政府预算合理配置、提高财政资源利用效益、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预算绩效管理有助于促进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制定预算目标和指标,能够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对资源投入进行合理安排,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从而确保资源利用的高效性和有效性。
其次,预算绩效管理能够提高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益。
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问题,保证公共资金的安全、有效和经济使用,提高财政资源利用的效益。
再次,预算绩效管理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通过制定明确的预算目标和指标,能够使政府部门的决策过程更加科学合理和透明公开,使政府行为更加规范和合法,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二、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目标与指标的制定、预算执行的监控与评估、预算绩效的考核与激励等。
1.预算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制定清晰明确的预算目标,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根据预算目标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确保预算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预算执行的监控与评估。
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法规的要求。
同时,通过评估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为下一期预算的制定提供依据。
3.预算绩效的考核与激励。
根据预算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从而激发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预算绩效的实现。
三、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流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目标制定、指标设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估等步骤。
1.目标制定。
根据国家层面的经济、社会和财政政策,确定本市的发展目标和政府工作重点,进而制定相应的预算目标。
2.指标设定。
根据预算目标和政府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预算绩效指标,确保指标与目标一致和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