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使用)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三篇)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近年来,安全生产意识在社会各个领域得到了不断的提高,但青年群体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识仍然较为薄弱,缺乏相关知识与技能。
为了加强青年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提高其安全素养,落实新时代青年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举办“____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二、活动目标1. 提高青年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青年对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学习,提升青年安全法律意识。
3. 培养一批懂得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安全技能的优秀青年,为社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4. 增加社会对青年安全生产责任的关注和认可,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1. 青年安全生产知识教育(1)开展安全知识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学者为青年讲解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事故案例和安全防范知识,提高青年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2)通过开设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形式,鼓励青年积极参与学习、传播和发展安全生产知识。
2. 青年安全生产技能培训(1)开设安全防护装备使用培训课程,教授青年正确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装备,提供实际操作训练机会。
(2)组织青年参与模拟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其在危险环境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3)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增加青年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掌握相关防护知识与技能。
3. 青年安全生产实践活动(1)组织青年参观优秀示范企业,了解安全生产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措施。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引导青年学员参与实地调研,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开展安全生产意识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海报、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制作安全微电影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4.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选拔(1)根据参与活动的青年学员表现,从中遴选出一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出色的青年,成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2)示范岗将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领和推动青年群体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

XX集团“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第二章创建范围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
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是指在一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周期内积极开展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向导,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目标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的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集体。
第五条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的主题口号是“安全生产、青年当先”。
创建活动的目的是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安全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生力军地位,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青年文明号创建基本条件1、已取得本单位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并开展争创XX 集团级青年文明号一年以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集体。
2、创建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不低于50%(非生产型部门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3、所在集体成员遵章守纪,敬业爱岗,勤学钻技,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4、所在集体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高度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发挥示范作用,获得企业的认可与群众的好评.5、所在集体团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基础工作扎实、活动正常开展,集体中团员青年在各种急、难、险、重工作任务面前冲锋在前,模范带头作用明显.6、所在集体注重青年文明号创建的班组(岗位)文化建设,并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班组(岗位)文化。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深入、扎实、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是以青年职工为主体,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导向,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群众性活动。
第三条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的有效措施;是团组织服务公司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广大青年职工利益的实际行动,对于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青年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条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在青年职工中的顺利开展,为公司的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贵在坚持,重在落实”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广大青年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把创建活动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第六条“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基本条件和考核标准1、创建示范岗的青年班组中35岁以下青年应占全体职工的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岁。
2、创建示范岗的青年班组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现象,无责任事故发生。
3、创建示范岗的青年班组要求真务实,结合本班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创造先进经验。
4、创建示范岗的青年班组成员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5、创建示范岗的青年班组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要在同类型班组中领先。
集团公司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团委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是指以青年职工为主体,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导向,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
第三条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创建活动,深化青年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促进青年职工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创建活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职工投身安全生产实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创建标准第五条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标准为:1.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团的工作。
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含35周岁)占职工人数的60%以上,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35周岁以内成员。
2.创建单位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岗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两年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3.创建单位青年职工应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企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4.创建单位应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有形的创建载体、创造了便于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第三章活动组织第六条各单位以“号”、“手”、“队”活动和青工创新创效活动领导小组为依托,由团组织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创建活动实施机构,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4.18.30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精)

团委、青安岗有关文件、资料内江市沙湾煤业有限公司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公司生产工作中齐抓共管安全的作用,促进青安岗组织的建设,调动岗员积极性,搞好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简称“青安岗”是在公司共青团组织直接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其基本职能是协助公司党政组织、围绕全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搞好安全生产。
业务上接受公司安监组织的指导。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公司各级青安岗组织和全体岗员。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四条公司团委设青年安全生产示范总岗,团支部或未建有团支部的公司二级单位设分岗,各分岗可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下设青安岗小组,有三人以上青工的班组设岗员。
各级青安岗组织应聘请同级党政领导作为名誉岗长或顾问。
第五条总岗长由公司团委正(副书记兼任,副总岗长由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人兼任;分岗长由公司所属团支部书记或未建团支部单位的青年工作负责人(可由公司团委指派兼任;青安岗小组长由各青安岗小组成员推荐担任。
第六条青安岗员应由40岁以下,有较强的纪律性和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敢于坚持原则,热心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团员或青工担任。
第七条各级青安岗组织应建立完整的青安岗活动记录、青工安全档案和岗位责任制,做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八条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按照年度青工安全奋斗目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各项安全指标逐项分解到各分岗和青安岗小组,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指标分解内容定期严格考核。
第九条各级青安岗要组织青安岗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熟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业务知识,建立日常的安全学习制度。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各级青安岗组织应制定年度、季度青安岗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
总岗每月、分岗每旬、岗小组每周逐级对基层岗组织和岗员按照有关考核细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上报上级青安岗组织和安监部门。
青安岗管理办法 (正式文件)(1)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团委(工委):为加强全局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将《中国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以下简称青安岗)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青安岗活动是指以本单位青年员工为主体(包括外协队伍青年),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
第三条青安岗接受所在单位安质部门的业务指导,依据国家安全法规、施工安全规程、上级有关文件及本条例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青安岗的具体任务1、监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2、检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劳保用品等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3、建议: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参与监督整改;4、宣传:对安全生产知识和安规、安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青工安全意识;5、教育:配合安质部门、群安员积极做好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6、表彰: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根据签订的青年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章青安岗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各生产第一线的基本单位(项目部、作业队、班组等)均应设立青安岗,以责任制体系为基础组建,岗员应分布在各施工点、生产工种、生产工序和生产班组,形成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网络,重点安全控制部位可成立专门的青安岗。
在项目团组织成立后一个月内,由团组织联合安质部门,成立青安岗,并报项目安质部和上级团组织备案。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实施方案(4篇)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工作内容。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行各业都亟需设立安全生产示范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而青年员工作为新时代的主力军,他们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意义具有特殊的认识和影响力。
因此,设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对于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建立一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队伍,提高青年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通过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具体内容1. 成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工作组: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牵头,招募青年员工中具有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骨干成员组成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工作组。
工作组负责制定、实施和评估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工作方案。
2. 确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设置目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设置目标和具体位置。
同时,要确定示范岗的岗位职责和职责范围。
3. 完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培训计划:制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培训计划,包括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普及等内容,确保青年员工能够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 实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培训: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意识的培养、安全技能的提升、事故应急处置和复原的培训等。
同时,要及时安排定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的落实。
5. 设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根据示范岗设置目标,企业按照相应的标准设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示范岗要具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
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示范岗的正常运行。
6. 定期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工作组定期组织开展各类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包括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组织安全生产示范岗成员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等。
同时,要结合青年员工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类活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使用)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及环保工作,使团组织的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环境保护有机结合,配合集团公司创建“三优文明单位”和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抓质量、保安全、重环保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下简称示范岗)是共青团组织带领青年参与企业安全、质量及环保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形式之一。
1.3“示范岗”活动是共青团“双争”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促进安全、质量、环保为核心,以监督、预防、报告为基本职能,以岗位文明、岗位技能为重点,全面提高青工素质、增强安全质量及环保意识的有效形式。
1.4“示范岗”活动要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与共青团系统以往开展的活动相结合,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内容上扩展。
2组织2.1建立由各级团组织负责人牵头、专兼职团干部积极参与的“示范岗”活动的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团组织,负责日常工作。
2.2集团公司属各单位团组织都应根据生产实际成立“示范岗”,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2.3“示范岗”岗员组成:凡施工生产现场的共青团员都应参加“示范岗”,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都可以成为示范岗岗员。
示范岗岗长可采用团组织指定人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岗长应具备以下条件:2.3.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3.2政治思想良好,安全质量环保意识强,技术业务过硬。
2.3.3生产组织能力强。
2.3.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3.5一般应由技术人员或安检员担任。
2.4示范岗应制定相应的目标规划,岗位职责以及安全员、技术质量员、值班员、资料管理员等工作制度以保证示范岗健康、稳定地发展。
岗员及岗长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岗位标志。
3控制目标与评定办法3.1“示范岗”的控制目标3.1.1无青年职工因工责任死亡或重伤事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及环保工作,使团组织的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环境保护有机结合,配合集团公司创建“三优文明单位”和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抓质量、保安全、重环保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下简称示范岗)是共青团组织带领青年参与企业安全、质量及环保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形式之一。
1.3“示范岗”活动是共青团“双争”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促进安全、质量、环保为核心,以监督、预防、报告为基本职能,以岗位文明、岗位技能为重点,全面提高青工素质、增强安全质量及环保意识的有效形式。
1.4“示范岗”活动要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与共青团系统以往开展的活动相结合,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内容上扩展。
2组织
2.1建立由各级团组织负责人牵头、专兼职团干部积极参与的“示范岗”活动的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团组织,负责日常工作。
2.2集团公司属各单位团组织都应根据生产实际成立“示范岗”,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2.3“示范岗”岗员组成:凡施工生产现场的共青团员都应参加“示范岗”,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都可以成为示范岗岗员。
示范岗岗长可采用团组织指定人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岗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2.3.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3.2政治思想良好,安全质量环保意识强,技术业务过硬。
2.3.3生产组织能力强。
2.3.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3.5一般应由技术人员或安检员担任。
2.4示范岗应制定相应的目标规划,岗位职责以及安全员、技术质量员、值班员、资料管理员等工作制度以保证示范岗健康、稳定地发展。
岗员及岗长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岗位标志。
3控制目标与评定办法
3.1“示范岗”的控制目标
3.1.1无青年职工因工责任死亡或重伤事故。
3.1.2无直接管理的劳务青工责任死亡事故。
3.1.3无重大、大行车事故,无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3.1.4定期举办青工安规和环保知识教育以及岗位技术培训,培训率75%以上,提高青工安全质量环保意识和标准化操作技能。
3.1.5工程质量达到公司管理目标要求水平。
3.1.6环境保护达到公司管理目标要求标准。
3.1.7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达到验收标准。
3.2实行严格检查、考核,凡未达到以上7条控制目标者,不能参与评定。
3.3“示范岗”评定工作每年举行一次,于每年10月底前由“示范岗”自检自评后,以书面材料形式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团委,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复查后,公布评定结果,并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3.4“示范岗”的评定采取百分制。
其中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及管理为55分,岗位安全、质量及环保责任制度45分,凡得90分以上为优秀“示范岗”,得分在70—80分为合格“示范岗”,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岗,并限期整改。
4奖励和处罚
4.1对评定为优秀“示范岗”的单位,将授予集团公司“优秀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称号,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岗长、岗员将授予集团公司“优秀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岗长、岗员”称号,并给予奖励。
4.2对不合格者或未达到控制目标者,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定资格或撤消荣誉称号等处分,并给予主要责任岗长、岗员一定处罚。
5附则
5.1各单位可根据条例,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5.2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考核评比表
考核评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