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教师编制合同制备案制区别
备案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备案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合同范本专家建议:
标题,备案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备案制和合同制是两种不同的管理方式,它们在管理流程、责任分配和法律约束方面有所不同。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和个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管理方式。
下面是备案制和合同制的主要区别:
1. 管理流程:
备案制是指在事先向相关部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管理。
而合同制是指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合同执行管理。
2. 责任分配:
在备案制下,责任主要由备案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或个人只需按照备案要求执行。
而在合同制下,责任由双方在合同中约
定,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3. 法律约束:
备案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违反备案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合同制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将面临合同法律责任。
总之,备案制和合同制各有其优势和适用范围,在选择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选择。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备案制和合同制的区别,如有更多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编制教师和备案制合同制教师的区别有哪些

在江苏大大小小的教师招聘公告中,除了大家比较关注、常见的编制教师招聘之外,还有一些非编制教师招聘,如备案制、年金制、员额制、政府购买劳务派遣教师招聘等等。
备案制等用人方式在南京、苏州、常州几个地区比较常见,员额制主要在常州经开区,苏州相城、吴中区等地的教师招聘多实行年金制。
政府购买劳务派遣多见于连云港、徐州等地区的教师招聘。
很多人会对事业编制教师和备案制、年金制等非编制教师招聘的区别会有一定的疑问,尤其是招聘条件和待遇两方面。
接下来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些问题。
1、招聘条件方面相较于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备案制等编外教师招聘的报考条件要宽松一些。
比如南京江北新区的事业编制教师招聘通常会限制考生的毕业年届数等,但是备案制教师招聘没有该要求。
再比如劳务派遣制教师,以连云港东海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为例,对学历要求往往较为宽松,2020年的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是全日制学历,且小学教师岗位仅要求专科学历。
而在东海县2020年编制教师招聘公告中则提到: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且只有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考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其余岗位要求考生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但是,也有特殊之处,比如苏州。
在之前梳理苏州考情时我们曾提到,苏州不是每个地方的教师招聘都有编制,比如相城区、吴中区,这些地区很少有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用人方式多为年金制或备案制,但在报考条件上并没有那么宽松,会对招聘对象、户籍等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2、薪资待遇教师的收入由多方面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职称工资、各项津贴等。
谈到考事业编制教师的原因,很多人也都会说因为编制内稳定、薪资、福利待遇有保障,且落实相对较为齐全。
但是提到编制外教师,很多人都觉得没有编制那么安稳,且非编制没有安全感,待遇方面与编制教师也有一定差距。
那么编制外教师的待遇究竟如何呢?来看看常州、南京等地的备案制、员额制教师的待遇:其实从2019和2020年招聘公告中对待遇的描述可以看到,南京江北新区备案制教师的待遇已经有所提升:2020年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以下几项待遇:享有住房补贴,其基数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
高校编制取消,“铁饭碗”不再,中小学老师又该何去何从?

相信很多人就业时选择老师这个行业是看中了他的稳定,然而,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行,高校和公立医院被取消了事业编制,很多人引以为傲的“铁饭碗”瞬间变成了“瓷饭碗”,很多中小学老师也因此变得惴惴不安,下一步中小学教师编制也将被取消吗?
高校的教师一般分为在编教师、备案教师以及合同制教师。
在编教师就是编制内的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工资的主要由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等组成。
备案教师指的是暂时没有编制,等有编制空缺的时候可以给备案教师办理入职手续的一类教师,更简单说就是编制"替补",但是在薪资待遇上备案教师和在编教师是一样的。
合同制教师分为两种,一种是和学校签订合同协议,另一种是受劳务派遣。
但这两种合同制老师在薪资待遇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中小学教师承担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任务,中小学公立学校是属于非营利性质的,一旦取消教师编制,政府财政对学校的补贴必然会受到影响,所以为了更好的普及义务教育和保证教育公平,就必须保证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和积极性,编制是很重要的。
因此,中小学教师编制不会被取消。
教师编制不管怎么变化,教师的待遇总是不会差的,毕业生就业有条件可以认真考虑。
合同制聘用制备案制

合同制聘用制备案制合同制/聘用制/备案制雇佣协议甲方(雇主):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雇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合同制/聘用制/备案制标准约定1.定义和适用范围本协议约定的合同制/聘用制/备案制是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备案协议,其具体性质在本协议中予以明确定义,双方应互相尊重此约定。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所从事的全部或部分劳动服务关系。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之要求订立本合同制协议。
2.身份权利2.1 甲方的身份:甲方是一家合法的法人/组织机构,对劳动者实行用工管理,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与乙方签订合同制/聘用制/备案制协议。
2.2 乙方的身份:乙方身份真实合法,拥有相应的劳动资格。
乙方应根据合同制/聘用制/备案制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3.权利义务3.1 权利甲方: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确定乙方的工作职责及权利。
2)向乙方提供工作场所、劳动保护,保证乙方安全生产和生活。
3)按国家规定,在合同制/聘用制/备案制协议期内的工作日内,保证乙方合法权益,如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认真工作,保证双方合同制/聘用制/备案制协议的顺利实施。
乙方:1)接受甲方的管理和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2)遵守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工作场所;3)保守甲方的业务和技术秘密;4)认真完成本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5)按期领取工资、福利和应得的社会保险;遵守国家的税收法规。
3.2义务甲方: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支付乙方的工资和相关费用;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安全、卫生配套措施;3)对乙方的人身权益和财物进行保障和管理,并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1)按期或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2)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经济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维护甲方的信誉与声誉,禁止对甲方进行诋毁;4)维护甲方对外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岗位用编类型

岗位用编类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岗位用编类型日益多样化。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岗位用编类型:
1.行政编制: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中,通过国家财政拨款保
障的编制类型。
它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体编制,具有法律地位和保障。
2.事业编制:指在事业单位中,通过国家财政拨款或自筹资金保障的编制类
型。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3.控制总量编制:指在特定的地区或行业内,由政府控制的编制总量。
它是
为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效率而采取的一种编制管理方式。
控制总量编制的特点是在总量控制下,根据实际需要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调整。
4.备案制编制:指在特定情况下,由企业或社会组织自行申请、政府备案的
编制类型。
这种编制类型通常适用于一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科研机构、高校等。
备案制编制的特点是自主申请、政府监督、动态管理。
5.合同制编制:指企业或社会组织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员工的聘用关
系和待遇标准。
合同制编制的特点是灵活性强、适用范围广,但员工的权益保障需要更加注重。
6.聘用制编制:指通过聘用合同确定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和待遇
标准。
聘用制编制的特点是合同化管理、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
7.员额制编制:指在特定岗位上设定一定的员额,通过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
才担任该岗位职务的编制类型。
员额制编制的特点是竞争性强、选拔标准明确,能够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
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的区别

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的区别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师群体越来越多,教师的分工越来越明显。
在教师的招聘中,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这两种形式被普遍采用。
然而,很多人对二者的真正区别可能不太清楚。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的区别。
首先,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的工作稳定程度不同。
编制教师是指通过公开考试进入公立学校的教师,这种形式的教师持有教师编制岗位,享有稳定的工作待遇,相对而言较难辞退。
而合同制教师是指通过签订合同进入公立学校的教师,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合同到期后需要根据学校情况重新签订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
因此,合同制教师相对于编制教师来说更加容易受到学校变化和政策调整的影响。
其次,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的工资水平存在差异。
编制教师的工资多为固定工资,一般是按月发放的。
工资数额与教师的资历、岗位、学科等因素有关。
而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往往是按教学课时、教学时长、绩效等因素计算的。
合同教师的工资数量不稳定,也较难确定,因此难以与编制教师的工资水平相比。
第三,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的福利待遇存在差异。
编制教师具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一系列福利待遇。
同时,编制教师还能享受学校提供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如带薪休假、临时调配、职称晋升、日常学术交流等。
而合同制教师则只有基本养老保险,由于不能确定长期在学校的任职状况,因此无法享受额外的福利待遇。
第四,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的教学任务分配存在差异。
在学校教学中,编制教师往往具有更多的教学任务,因为学校需要确保编制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教育效果。
而合同制教师可能会在一些课程或者教学任务上表现得更为灵活,以适应学校的需要。
第五,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的晋级通道不同。
编制教师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因为它直接与稳定的编制挂钩,包括职称晋升、职务晋升、学术交流、学术研究等。
而合同制教师则需要在合同期间展现自己的才能,才能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
最后,合同制教师和编制教师之间的职业发展和岗位依据不同。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编制和合同制有什么区别?相信大家都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介绍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一】国家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
不存在什么“固定工(其次)合同工(一般)”。
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
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
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
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7 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合同制教师是指在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其聘用关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了规范合同制教师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
一、聘用程序1. 教师应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推荐等方式进行聘用,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职责、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奖惩规定等方面的约定。
2. 聘用程序应经过学校或园方的审核确认,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权利与义务1. 教师有权享受与公办教师相同的待遇,包括薪酬、带薪休假、培训机会等。
2. 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认真教学,不得私自接受家教或其他兼职。
三、管理措施1. 学校或园方应建立健全的教师考核机制,定期评估合同制教师的工作表现,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者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合同制教师应定期参加学校或园方组织的教育培训,提升专业水平,适应教学需要。
四、终止合同1. 合同期满时,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
若有异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 在合同期内,若教师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学校或园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他1. 教师在工作中应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参与有损教育形象的活动。
2. 学校或园方应建立教师档案,记录教师的执教经历、学历等信息,作为评定教师绩效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加强学校和园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教师们能够认真遵守合同制度,努力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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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教师编制合同制备案制区别
带大家了解了编内与非编教师的区别,除此之外,在准备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之前,这些聘用形式和区别你更要了解清楚,不要考上了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
首先,来了解下事业单位属性和类别:
一、事业单位属性:
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类别:
(1)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2)事业单位聘用制: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3)备案制: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针对卫生类事业单位备案制招聘,通俗讲是单位保留其事业单位的性质,实行定岗不定人的原则。
(4)合同制: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5)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6)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
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7)全额拨款:全额拨款就是单位所有的经费包括工资、办公费用等等全部由财政局划拨,这种单位一般是没有创收任务的,是单纯的履行政府职能或者是执法部门。
(8)差额拨款:财政部门只给一定的费用,其余不够的部分由单位自己筹集,这种单位一般都是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可以通过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自收自支,这种单位一般属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事业单位考试包括三大类:
综合类(狭义的事业单位考试)、教育类(即教师招聘考试)、卫生类(即卫生招聘考试),也就是说教师编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一种,而教师的聘用形式也使用以上几种事业单位聘用形式~
其次,在了解了聘用形式之后,湖北教师招聘一般使用哪种呢?
1、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是目前湖北省大多数地市县区采用的教师招聘类型,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师编制;
2、控制总量和备案制主要是有一些幼儿园和高专高职院校招聘老师采取的聘用形式;
3、也有部分地区可能会实行其他的聘用形式(聘用制、合同制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届时大家可仔细查看招聘简章的内容或咨询当地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