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城、垃圾收集与处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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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相关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及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本条例还规定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法律责任和附则。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对于实行生活垃圾城乡统筹管理的地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这些部门统称为生活垃圾管理部门。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实,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制定政策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品绿色包装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工作。

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和宾馆酒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流程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流程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流程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通常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他们会制定相应的收集计划和路线,确保垃圾能够及时有效地被清理。

一般而言,城市中的垃圾被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不同类别的垃圾通常采用不同的收集方式。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纸张、玻璃、塑料和金属等材料,这些垃圾可以通过再次加工和利用回收利用。

为了方便收集,城市通常设置了回收垃圾箱或者设立回收站点,市民可以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放置在指定的垃圾箱内。

收集人员会定期巡查这些地点,将可回收垃圾收集起来,运送到处理中心进行分类、清洗和加工,最终进行再利用。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废弃药品和化学品等,这些垃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

为了避免这些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城市管理部门通常会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市民可以将有害垃圾放置在指定的容器内,当容器满了之后,收集人员会进行定期的收集。

有害垃圾会在收集后进行分类处理,有害物质被提取出来,而其他无害部分则被安全处理,以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其他垃圾主要指不可回收和有害垃圾以外的部分,如厨余垃圾和废弃纸张等。

为了方便收集,城市通常会在街道的角落或者小区的周边设置垃圾桶,市民可以将其他垃圾放置在其中。

收集人员会定期巡查这些地点,将垃圾桶里的垃圾清理出来,然后进行分类处理。

一般而言,厨余垃圾通常会经过分解处理,生成有机肥料。

而废弃纸张则会经过压缩和再生加工,制成可再利用的纸张。

收集后的垃圾会被运送到垃圾处理中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垃圾处理中心通常配备了各种设备和工具,用于垃圾的分类、压缩和处理。

首先,垃圾会经过一系列的分拣设备进行初步的分类,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从其他垃圾中分离出来。

然后,可回收垃圾会经过清洗和加工,以便再次利用。

有害垃圾会被安全地处理,以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其他垃圾则会被压缩和包装,降低体积后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填埋是将垃圾埋在地下的一种处理方式,通常需要选址、压实和覆盖等步骤,以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垃圾收集与处理标准作业规程052

垃圾收集与处理标准作业规程052

受控状态:发放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文件文件类别:常规服务类编号:WG/RSWY—052B垃圾收集与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廊坊)颁布日期:2004年7月24日生效日期:2004年7月24日编制:廊坊荣盛物业审核:于长军批准:陈继刚垃圾收集与处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规范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确保垃圾的及时处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区内的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

3.0职责3.1保洁部负责人负责垃圾回收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监控。

3.2清洁工负责具体实施垃圾回收清洁工作。

4.0程序要点4.1清洁工应依照规定时间进行小区垃圾的收集。

4.2工程垃圾的回收。

4.2.1瓦砾、碎砖、灰渣等坚硬的工程垃圾应用斗车或其他装运工具运送到小区指定地点倒放或直接运送到环卫局垃圾站。

4.2.2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该垃圾一定要倾倒在小区内指定地方或直接运送到环卫局垃圾站。

4.2.3废弃的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要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4.2.4工程建筑垃圾的倾倒要遵守环卫局相关规定。

4.3生活垃圾:。

4.3.1清洁员在清洁楼梯间时,少量垃圾可倒入门口的垃圾箱内,量大的垃圾应直接联系清运工用垃圾车运走。

4.3.2路面清洁人员在清洁路面时,应将收集的少量垃圾直接倒入附近的垃圾桶内。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直接倒入垃圾桶内:(1)没有容器装盛的流质垃圾;(2)住户扔弃的大件垃圾;(3)一次能把垃圾桶装满的垃圾;(4)清洁沙井内的垃圾;(5)其他不宜装进垃圾桶内的垃圾。

4.4垃圾桶的清理。

4.4.1保洁部负责人应安排固定人员专门回收运送垃圾桶内的垃圾。

4.4.2固定垃圾运送人员应巡回的收取垃圾桶内的垃圾,保证垃圾桶内呈半空状态,方便住户使用。

4.4.3回收垃圾桶内垃圾时对有垃圾袋的,应首先将垃圾桶内的胶袋提出放进垃圾车内,再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

垃圾清运工作流程及标准

垃圾清运工作流程及标准

垃圾清运工作流程及标准
一、清运范围
小区楼层的垃圾桶、小区外场的果皮箱、楼层的大厅果皮箱、各办公室的纸篓。

二、垃圾的分类处理
1、工程垃圾:瓦砾、碎砖、灰渣、碎板料等实现谁施工,谁负责清运,禁止倒在垃圾房内。

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每天早上、下午各收集一次,收集到垃圾中转站指定垃圾桶内。

垃圾收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根据季节变换调整)
三、垃圾房的卫生标准
1、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所有的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落垃圾、无污水、
无污渍,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渍。

3、可做废品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4、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夏季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洗路面次数,每周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及污染。

5、定期对垃圾房进行消杀工作,控制蚊虫滋生。

参照《消杀管理工作规范》
四、注意事项
1、在楼层收集垃圾时尽量避免上下班的时段。

2、收集垃圾的大垃圾桶,使用前、使用后都应清洗干净,以免有异味的产生。

3、员工在收集楼层垃圾时,禁止长时间占用电梯,以免给业主带来不便。

4、员工使用垃圾清运车工作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5、垃圾清运车拖运时严禁出现拖挂超载现象,避免行驶中误伤行人。

6、垃圾清运车充电应在非上班期间,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充电期间相关板块应配合做好巡查工作。

垃圾处理作业规范(全套)

垃圾处理作业规范(全套)

垃圾处理作业规范(全套)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垃圾处理作业,以确保高效、安全和环保的垃圾处理过程。

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2. 垃圾分类在进行垃圾处理之前,必须对垃圾进行分类。

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地区的政策,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等不同类别。

确保正确分类,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 垃圾收集垃圾收集是指将分类好的垃圾进行集中收集的过程。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场所,采取适当的垃圾收集方式,例如设置垃圾桶、垃圾箱或分别设置不同的垃圾,以便于日常的垃圾投放和收集。

垃圾收集应定期进行,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4. 垃圾运输垃圾收集后,需要进行垃圾运输。

确保垃圾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以保证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垃圾应被妥善装载和固定,防止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危险。

5.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是对垃圾进行处理和处理的地点。

根据垃圾的属性和处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垃圾处理设施,例如焚烧厂、填埋场或生物处理设施。

垃圾处理设施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和卫生标准。

6. 垃圾处理过程垃圾处理过程包括垃圾的处理方法和步骤。

根据垃圾的属性和处理设施的技术要求,合理选择和执行适当的垃圾处理方法。

确保垃圾处理过程高效、可靠和环保。

7. 监督和检查垃圾处理作业需要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规范执行和垃圾处理质量。

建立相关监督机制,进行定期的检查、评估和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纠正措施。

8. 垃圾处理人员安全垃圾处理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

垃圾处理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事故和危险物品的防范,确保垃圾处理人员的安全。

9. 环境保护和再利用垃圾处理过程应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

遵循环保原则,减少垃圾的产生和对环境的污染。

在可能的情况下,推动垃圾再利用和资源回收,促进可持续发展。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收倒垃圾作业指导书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收倒垃圾作业指导书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收倒垃圾作业指导书标题:物业作业指导文件-收倒垃圾作业指导书引言概述:收倒垃圾是物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正确的操作可以有效地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收倒垃圾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匡助物业人员更好地进行这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1.1 确认垃圾采集点:在小区内确定垃圾采集点的位置,确保垃圾桶摆放整齐,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1.2 准备工具:准备好手套、垃圾袋、扫把等清洁工具,确保工作过程中能够保持卫生。

1.3 确认时间:确定收垃圾的时间,通常在早晨和晚上是最佳时段,避免影响居民的生活。

二、收垃圾流程2.1 定时巡查:物业人员应定时巡查各个垃圾采集点,确保及时清理垃圾,避免垃圾满溢。

2.2 分类处理:将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装袋,避免混合。

2.3 清理垃圾桶:定期清理垃圾桶,保持其干净卫生,避免滋生细菌和异味。

三、注意事项3.1 安全第一:在收垃圾过程中,物业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穿戴好劳保用品,避免受伤。

3.2 礼貌待人:在与居民接触时,要保持礼貌,尊重居民的生活习惯,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3.3 环境保护:收垃圾的同时,要注意环境保护,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做到垃圾分类处理。

四、处理异常情况4.1 垃圾溢出:如果垃圾桶溢出,应及时清理并更换垃圾袋,避免垃圾弄脏周围环境。

4.2 异味处理:如果垃圾桶有异味,可以使用清洁剂或者除臭剂进行处理,保持周围环境清新。

4.3 投放错误:如果居民投放垃圾错误,物业人员应当及时指导并纠正,避免影响垃圾分类处理。

五、总结在收垃圾的工作中,物业人员需要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处理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有效,以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和居民生活质量。

希翼本文的收垃圾作业指导书能够匡助物业人员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

垃圾处理安全作业指南

垃圾处理安全作业指南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

为了确保垃圾处理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制定本安全作业指南。

一、垃圾处理前的准备工作1、个人防护装备工作人员在进行垃圾处理作业前,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鞋、工作服、护目镜和口罩等。

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2、工具和设备检查对垃圾处理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如垃圾运输车、装载机、起重机、压缩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

确保工具和设备的操作性能正常,安全装置完好无损,如刹车、警示灯、安全阀等。

3、场地评估在开始垃圾处理作业前,应对作业场地进行评估,包括地形、地面状况、周边环境等。

确定场地是否存在潜在的危险因素,如坑洼、陡坡、地下管线、易燃易爆物品等,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培训与交底所有参与垃圾处理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垃圾处理的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在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垃圾收集与运输安全1、垃圾收集收集垃圾时,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工具和设备,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垃圾。

对于尖锐、锋利的垃圾物品,如玻璃碎片、金属废料等,应小心处理,防止刺伤或划伤。

2、垃圾运输垃圾运输车应保持良好的车况,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行驶速度,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操作。

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垃圾密封良好,防止垃圾泄漏和飞扬,造成环境污染和交通安全隐患。

3、装卸垃圾在装卸垃圾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避免在车辆行驶路线和起重臂下方作业。

装卸过程中应注意平稳操作,防止垃圾掉落伤人。

三、垃圾分拣与分类安全1、分拣环境垃圾分拣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照明充足,避免因环境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

分拣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分拣操作工作人员在分拣垃圾时,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操作,避免混乱和错误分类。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相关监督工作,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及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实行生活垃圾城乡统筹管理的地区,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本款规定的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生活垃圾管理部门。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实,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政策。

垃圾清运、处置作业方案

垃圾清运、处置作业方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迅速增长,垃圾清运与处置成为城市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垃圾清运与处置作业方案。

二、作业目标1. 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提高垃圾处理效率,降低处理成本。

3. 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三、作业内容1. 垃圾收集与运输(1)垃圾收集① 垃圾收集点设置:按照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区域,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方便居民和商户投放垃圾。

② 垃圾分类收集: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收集。

③ 垃圾收集设施:配置足够的垃圾桶、垃圾箱等收集设施,并定期清洗、消毒。

(2)垃圾运输① 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垃圾运输车辆,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② 运输路线:根据垃圾产量和收集点分布,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

③ 运输时间:避开高峰期,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2. 垃圾处理(1)垃圾转运① 垃圾转运站设置:在城区周边设置垃圾转运站,便于垃圾集中处理。

② 垃圾转运设施:配置垃圾压缩设备,提高垃圾转运效率。

③ 垃圾转运管理:加强垃圾转运站的管理,确保垃圾转运过程安全、高效。

(2)垃圾处理① 垃圾处理方法:采用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多种处理方法,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② 处理设施:配置先进的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处理效率。

③ 处理技术: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降低处理成本。

3. 环境保护与监测(1)环境保护① 减少二次污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垃圾清运、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② 生态修复:对垃圾处理场周边环境进行生态修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环境监测① 监测指标:对垃圾处理场周边空气质量、土壤质量、水质等指标进行监测。

② 监测频率: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四、作业流程与要求1. 作业流程(1)垃圾收集:居民和商户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收集点。

物业项目垃圾收集与处理管理规程

物业项目垃圾收集与处理管理规程
物业项目垃圾收集与处理管理规程
一、垃圾的分类处理:
1、工程垃圾:瓦砾、碎砖、灰渣、碎板料等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清运,禁止倒在垃圾中转站内。

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⒉生活垃圾:清洁工清洁时的少量垃圾可倒入附近的垃圾桶内,量大的垃圾应直接运送到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内。

清洁工应在规定时间收集垃圾桶内的垃圾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二、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应日产日清,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可增加清运次数。

三、保洁人员应负责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1、负责每天一次冲洗垃圾中转站地面。

2、每周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四、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标准:
(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2)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
(3)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5)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6)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周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及污染。

五、垃圾车撒落在小区内的垃圾由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扫净。

清洁主管应按相关标准检查清洁工的工作情况,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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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与处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确保垃圾的及时处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辖区内的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

3 职责
3.1 保洁主管负责垃圾回收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监控。

3.2 保洁班长负责协助主管巡回检查垃圾回收工作的完成情况。

3.3 清洁工负责具体实施垃圾回收清洁工作。

4 作业规程
4.l 清洁工应依照规定时间进行小区垃圾的收集。

4.2 工程垃圾的回收
4.2.1 瓦砾、碎砖、灰渣等坚硬的工程垃圾应用斗车或其他装运工具运送到小区指定地点倒放,禁止倒在垃圾中转站内。

4.2.2 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该类垃圾一定要倾倒在小区内指定地方,禁止倒入垃圾中转站。

4.2.3 废弃的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要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4.2.4 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要拣出分类单独存放一处。

4.3 生活垃圾
4.3.1 梯间清洁人员在清洁梯间时,少量的垃圾可倒入门口的垃圾箱内,量大的垃圾应直接运送到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内。

4.3.2 路面清洁人员在清洁路面时,应将收集的少量垃圾直接倒入附近的垃圾筒内
下列情况下,禁止直接倒入垃圾筒内:
a) 没有容器装盛的流质垃圾;
b) 住户扔弃的大件垃圾;
c) 一次能把垃圾筒装满的垃圾;
d) 清洁沙井内的垃圾;
e) 其他不宜装进垃圾筒内的垃圾。

4.4 垃圾筒的清理
4.4.1 保洁主管应安排固定人员专门回收运送垃圾筒内的垃圾。

4.4.2 固定垃圾运送人员应巡回的收取垃圾筒内的垃圾,保证垃圾筒内呈半空状态,方便住户使用。

4.4.3 回收垃圾筒内垃圾时,应先将垃圾筒内的胶袋提出放进垃圾车内,再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

4.4.4 铺垃圾袋时应将垃圾袋口完全张开,袋口反卷5cm折贴在垃圾箱外沿,再盖紧垃圾筒盖。

4.4.5 将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存放。

4.4.6 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应拣出分类存放。

4.5 有回收利用价值垃圾的处理
4.5.1 垃圾运送人员对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应及时拣出并分类存放。

4.5.2 将回收存放的有价值垃圾汇总存放后应每月出售一次。

4.5.3 出售回收垃圾时,垃圾中转站当值保洁员、保洁班长和二级财务人员应同时到场。

4.5.4 所得款项由财务部人员直接收取,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4.6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处理
4.6.l 垃圾中转站应设置在不影响小区环境的地方。

4.6.2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应每天清运一次(委外进行),期间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保洁主管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清运。

4.6.3 垃圾运送人员应负责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4.6.4 垃圾运送人员负责每天一次冲洗垃圾中转站地面。

4.6.5 每天应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4.6.6 垃圾中转站的卫生
具体标准:
a) 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b) 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
c)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d) 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e) 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f) 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天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g) 按要求做好垃圾袋装化。

4.7 保洁班长应按相关作业标准检查清洁工的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每天工作检查表中。

4.8 保洁主管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垃圾中转站的运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每周工作检查表中。

该检查表连同相关的工作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一年,作为清洁工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记录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卫生消杀管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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