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规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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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最全有限合伙企业章程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最全有限合伙企业章程正规范本(通用版)

最全有限合伙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X有限合伙企业。

第二条注册地质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质为X市X区X街道X号。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涵盖但不限于:X业务、X业务、X业务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持续年。

第二章合伙人及合伙份额第五条合伙人1.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特殊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的资格要求为:X。

3.特殊合伙人的资格要求为:X。

第六条合伙份额1.合伙人的合伙份额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

2.合伙份额的变动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第三章合伙的管理结构第七条合伙管理机构1.本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会议作为合伙的最高决策机构。

2.合伙会议召集方式为X。

3.合伙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通过。

第八条合伙管理人1.本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合伙管理人,该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合伙管理人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X。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损失负担第九条利润分配1.合伙人的利润分配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

2.特殊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通过合伙会议决定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第十条损失负担1.合伙人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损失。

2.特殊情况下,合伙会议可决定免除某合伙人承担损失的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1.参与会议并对决策发表意见。

2.共同享有财产收益。

3.查询和监督本企业的经营状况。

第十二条合伙人的义务合伙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按照出资比例出资。

2.遵守本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章合伙份额的转让第十三条合伙份额的转让1.合伙人可以将其合伙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

2.转让合伙份额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第七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解散原因1.情况下,本合伙企业将解散:–本合伙企业达到合伙期限。

–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五条清算程序1.本合伙企业解散后,进入清算程序。

合伙合作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合伙合作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合伙合作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设立的各类合伙企业。

第三条合伙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合伙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企业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二)获取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三)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四)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合伙份额;(五)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六)依法参与合伙企业的清算;(七)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合伙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二)不得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三)不得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无关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四)不得要求退伙,除非符合合伙协议的约定;(五)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六)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合伙企业应当设立管理团队,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管理团队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具体事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

第十条合伙企业应当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团队提出,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应当依法缴纳税费,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第四章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第十二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三)合伙企业同意解散;(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经典版4篇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经典版4篇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经典版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经典版一、合伙人及出资额1.1 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为{姓名},出资额为{金额};普通合伙人为{姓名},出资额为{金额}。

1.2 合伙人应按照上述出资额的比例共同投入资金,作为合伙企业的起始资本。

二、经营范围2.1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

2.2 各合伙人应按照所掌握的专业领域和经验,共同努力推动合伙企业的发展,确保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三、利润与亏损分配3.1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其中,有限合伙人享有{出资比例}%的分配权,普通合伙人享有{出资比例}%的分配权。

3.2 利润分配应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进行,根据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表现进行结算。

3.3 若发生亏损,各合伙人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亏损,但有限合伙人的亏损分担额不得超过其出资额。

四、行为约束4.1 各合伙人在经营合伙企业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2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不得违反合伙协议的规定。

五、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5.1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各合伙人以书面形式共同决定,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5.2 解散后,合伙企业应进行清算。

清算时由有限合伙人负责组织工作,普通合伙人协助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3 清算工作完成后,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结算,若有余剩资金,则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六、协议修订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由各合伙人共同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签署生效。

6.2 本协议的附件及相关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合伙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

7.2 若发生争议,各合伙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生效与解释8.1 本协议自各合伙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伙协议范本(适用于有限合伙合伙人数十人需设立合伙事务执行人)

合伙协议范本(适用于有限合伙合伙人数十人需设立合伙事务执行人)

合伙协议范本(适用于有限合伙合伙人数十人需设立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背景和目的1.1 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自愿加入的合伙人(以下简称“合伙人”)共同订立,旨在规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明确合伙事务的管理和运营机制。

二、合伙事务执行人2.1 本合伙事务设立合伙事务执行人,由合伙人共同选举产生。

合伙事务执行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处理日常合伙事务的管理和运营事宜;(2)代表合伙人向外界机构和个人进行合伙事务的沟通和协商;(3)制定并实施合伙事务的决策和计划;(4)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并向合伙人作出相应报告;(5)其他合伙人授权的职责。

三、合伙期限和终止3.1 本合伙协议的合伙期限为【具体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未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提前解除合伙协议。

3.2 如某一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严重损害了其他合伙人的权益或者合伙事务利益,其他合伙人有权提出解散合伙的要求,并通过合伙事务执行人进行确认和执行。

四、合伙贡献和分配4.1 合伙人应按照约定,按照其出资额度向合伙事务提供必要的资金和其他资源,并按照约定的份额分享合伙事务的利润和承担合伙事务的风险和损失。

4.2 合伙事务的利润分配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2)如有其他约定,应按照约定分配。

五、决策机制5.1 合伙事务的重大决策应由合伙人共同参与并以超过【特定比例】的合伙人同意通过。

5.2 合伙事务的日常经营决策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在超过【特定金额】的事项上需获得合伙人的共同同意。

六、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6.1 本合伙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协商确定涉及合伙事务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权。

6.2 合伙人应对合伙事务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和解散后仍然有效。

七、争议解决7.1 合伙事务发生争议时,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平等、诚实守信的方式解决。

7.2 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院或相关法院】进行解决,并接受其仲裁裁决。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模板经典版5篇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模板经典版5篇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模板经典版5篇篇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模板经典版》合伙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合伙方于(日期)签署,旨在规范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营和管理。

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名称为(名称),注册地址为(地址),经营范围为(范围)。

第二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出资额及比例1. 合伙方甲出资额为(金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比例)%;2. 合伙方乙出资额为(金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比例)%。

第四条:分配比例1. 合伙方甲享有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比例)%;2. 合伙方乙享有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比例)%。

第五条:风险分担各合伙方按其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经营风险。

第六条:合伙企业经营管理1. 合伙方甲负责经营管理事务;2. 合伙方乙为被动合伙方,不参与经营管理。

第七条:利润分配1. 合伙企业经营利润由各合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配;2. 损失由各合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担。

第八条:税收各合伙方按其分配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合伙企业清算1.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企业清算;2. 清算后的净利润按照合伙比例分配。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附则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伙方签署:合伙方甲:(签字)日期:合伙方乙:(签字)日期:篇2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一、合伙人1.1 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的合伙人为:甲方:(合伙人姓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合伙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1.2 甲方和乙方在此确认并承认本协议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双方均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二、企业名称2.1 本企业的名称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2.2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合伙事务由甲方全权负责。

合伙企业案例(有限)

合伙企业案例(有限)

合伙企业案例(有限):张某、李某、丙有限责任公司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丙、丁两家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一、丙公司认为自己出资最多,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张某和李某不同意,最后决定由张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二、丁公司私自代表该合伙企业与B公司进行交易,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8万元。

B公司不知丁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张某认为该损失应由丁公司单独承担。

三、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实现部分利润,拟进行利润分配,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合伙人之间没有就利润分配方案达成统一意见。

四、合伙人之间因多次发生矛盾,合伙企业决定解散。

经查,合伙企业全部资产为30万元,所欠债务共50万元,其中,欠职工工资计6万元、欠交税款9万元、欠银行贷款35万元。

另外发生清算费用2万元。

问题:(1)丙公司认为自己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丁公司与B公司的交易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3)该合伙企业应如何分配利润?(4)该合伙企业清算时,财产应如何分配?(5)若欠银行的贷款不能全部清偿,银行要求丁公司偿还差额部分是否正确?银行要求张某清偿差额部分是否正确?请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分析:(1)丙的观点错误。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丙为有限合伙人,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

(2)损失应由丁公司承担。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4)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2万元后,剩余部分按下列顺序清偿:①支付所欠职工工资6万元;②支付所欠税款9万元;③剩余部分35万元支付所欠银行的贷款。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案例(3篇)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乙、丙三人,均为该市某知名企业的技术骨干。

2010年,三人共同商量成立一家专注于研发新型环保技术的合伙企业,以拓展市场,实现经济效益。

经过多次讨论,三人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负责技术攻关,乙负责市场拓展,丙负责企业运营管理。

2011年,甲、乙、丙三人正式成立了一家名为“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设立1. 合伙协议的签订甲、乙、丙三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中明确了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合伙事务执行、入伙、退伙、争议解决等内容。

合伙协议内容如下:(1)出资额: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

(2)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即甲得50%,乙得30%,丙得20%。

(3)亏损分担: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即甲得50%,乙得30%,丙得20%。

(4)合伙事务执行:由甲、乙、丙共同协商决定。

(5)入伙:新合伙人加入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6)退伙:合伙人可以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退伙后,退还其出资份额。

(7)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办理工商登记甲、乙、丙三人根据合伙协议,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合伙企业设立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

经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合伙企业运营1. 技术研发甲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带领团队进行环保技术研发。

经过两年努力,成功研发出一种新型环保技术,并申请了专利。

2. 市场拓展乙凭借丰富的市场经验,积极拓展市场,与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企业带来了稳定的订单。

3. 企业运营管理丙负责企业日常运营管理,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在丙的带领下,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员工队伍稳定。

四、法律纠纷2015年,乙因个人原因欲退出合伙企业。

然而,甲、丙二人认为乙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乙承担相应责任。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章程正规范本(通用版)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章程正规范本(通用版)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本合伙企业的全称为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简称“合伙企业”)。

第二条组成合伙人合伙企业由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组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出资额等详细信息列于附表一。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具体说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责任、权益和义务合伙人的责任、权益和义务由本章程和有关合伙法规定。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1.合伙人应根据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股权比例,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足额出资,不得拖延或以任何形式逃避出资义务。

2.合伙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立并保持合适的银行账户,以便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出资并获取分红。

第二章合伙人的权益和义务第七条合伙人的分配权1.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其应有的利润分配权。

2.合伙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分配利润。

第八条合伙人的投票权1.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事务的决策中享有平等的投票权,每位合伙人有一票。

2.对于大事需要合伙人共同决策的问题,应由合伙人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做出决策。

第九条合伙人的责任和义务1.合伙人应诚信行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2.合伙人应共同遵守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并对决策的执行承担责任。

3.合伙人有义务向合伙企业提供必要的合作支持和协助。

第十条合伙人的退出和增减1.合伙人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合伙企业退出合伙。

2.合伙人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应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管理机构和合伙人会议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合伙企业设立由所有合伙人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并监督各项决策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的职责管理机构负责决策和执行下列事务: 1. 制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

2. 审核并决定合伙企业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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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事务执行规则根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称“《合伙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促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稳健经营,确保合伙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执行规则。

1合伙事务执行原则1.1执行事务合伙人(以下称“执行合伙人”)应在《合伙协议》及本执行规则规定的范围内,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经营、管理合伙企业,并根据这一原则决定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投资运作的具体事项。

1.2执行合伙人管理、投资运作合伙企业财产,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在《合伙协议》及本执行规则规定的权限及投资范围内,以合伙企业财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以全体合伙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投资管理。

1.3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现金部分均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信信托”)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称“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执行合伙人管理、投资合伙企业财产形成的全部资产均属于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

执行合伙人应同时以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力为信托计划受益人创造投资收益,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2执行合伙人2.1【】有限责任公司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之一,根据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文件约定接受全体委托人授权,成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在《合伙协议》及本执行规则确定的执行事务权限内,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外投资及其他因合伙企业经营所发生的事务。

2.2执行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中确定的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应具备符合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所确定的投资产品涉及的专业投资资格、从业经验和场所等配置,并以最优秀的团队管理运营合伙企业,投资运作合伙企业财产,尽力为合伙企业创造投资收益。

2.3执行合伙人应亲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给除执行合伙人之外的其他方执行,该委托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合伙事务执行受托方应按照《合伙协议》和本执行规则确定的权限范围受托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执行受托方全部执行事务的后果承担责任。

2.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与有限合伙人另行约定外,执行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执行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方法3.1执行合伙人的合伙事务执行权限,包括以下方面:(1)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委派合伙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工商年检、报税、控制合伙企业公章、财务章等合伙企业日常经营及维护工作;(2)合伙企业财产的投资运作,制定投资方案、实施投资操作、结算投资收益、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等;(3)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建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账簿、开立合伙企业账户,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财务状况;(4)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组织、召开合伙人会议,承担入伙、退伙、有限合伙人变更为普通合伙人的变更事务等;(5)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一切文件、回应一切事项;在合伙企业权益受到侵害时,代表合伙企业主张权利、提起诉讼;(6)合伙企业经营及投资运作的其他事务。

3.2执行合伙人应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在本执行规则第3.1条规定的执行权限内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签署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委托书、确认书等法律文件,均应按照《合伙协议》规定加盖合伙企业公章和/或财务章及负责人铭章。

执行合伙人对外签署的任何文件,如未加盖合伙企业的公章和/或财务章及负责人铭章,该文件的签署不能代表合伙企业的行为。

3.3执行合伙人以自己的名义执行合伙事务或超越本执行规则第3.1条约定的权限执行合伙事务,造成合伙企业名誉或财产损失的,应当对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如以合伙企业财产先行承担本条所述赔偿责任的,有限合伙人有权以合伙企业或自己的名义向执行合伙人追偿。

3.4执行合伙人投资运作合伙企业财产,不得利用便利条件进行对倒、接盘、串通操作、建老鼠仓等行为或疑似行为。

如果执行合伙人违反本条款,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财产和有限合伙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执行合伙人其他因违背《合伙协议》、本执行规则约定,处理合伙企业事务不当造成合伙企业财产损失的,由执行合伙人赔偿,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规定,撤销执行合伙人。

3.6执行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3.7执行合伙人应于不迟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有限合伙人提供合伙企业财产投资月度情况说明,月度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一个月的市场情况、投资交易盈亏情况、损益情况以及未来投资交易的安排情况等。

3.8有限合伙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的规定了解、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经营管理资料,了解和监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并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随时访问和检查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帐簿和记录,相关费用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

执行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委派负责人,应经有限合伙人认可方生效。

4合伙企业财产的投资运作4.1执行合伙人投资运作合伙企业财产的投资范围(1)限定于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或已经公开发行并即将公开挂牌交易的所有投资产品,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品种,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发行的基金,当前和未来可以投资的其他所有投资品种。

(2)如法律、法规规定合伙企业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合伙企业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3)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合伙企业可扩大投资范围。

4.2执行合伙人投资运作合伙企业财产的投资限制(1)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同时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

(2)购买单一公司股票不超过合伙企业财产总值的20%。

(3)购买单一ST类公司股票市值不得超过合伙企业财产总值的5%。

(4)购买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合伙企业财产总值的5%。

(5)不得进行股票融资交易。

(6)不得购买中信信托发行的股票以及与中信信托存在关联关系的上市公司股票。

(7)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8)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有新的政策法律对上述限制做出不同规定的,上述限制根据规定做相应调整。

(9)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合伙企业财产总值变动等因素致使合伙企业投资不符合本条约定的投资限制的,执行合伙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遇股票停牌等限制流通的情况,调整时间顺延。

4.3执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投资运作策略(1)拐点投资策略:任何股票市场和股票,由于经济的波动以及上市公司盈利的波动,会有明显的价格拐点。

根据扎实的基本面研究,寻找到股票市场和个股的买点。

(2)积极投资策略:积极投资策略是长期投资策略的重要保证。

积极寻找最具有投资价值的公司,同时不断检视买入公司的基本面变化,确保投资组合由最具增长潜力的公司组成。

(3)上述投资理念、投资目标、投资策略等内容仅为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投资思路,在合伙企业财产投资运作过程中,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

4.4证券投资系统使用4.4.1合伙企业证券投资系统为中信信托【】系统,执行合伙人需通过和使用该系统向证券经纪商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

执行合伙人将与中信信托就该系统的使用及对合伙企业的投资监督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明确约定中信信托受托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监督及投资止损操作的具体权限。

4.4.2执行合伙人就使用【】系统网上交易服务客户端软件承担责任,为防范网上交易风险,执行合伙人在使用【】系统网上交易服务客户端软件前,应积极采取如下安全措施:(1)用于安装【】系统网上交易服务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2)该计算机使用的操作系统版本应为正版Windows XP以上,并应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3)该计算机应安装正版的防病毒及防黑客产品,并应及时升级病毒库;(4)用户代码和密码应专人专用、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用户密码长度应达到8位以上,密码应由字母、数字和字符混合组成;用户密码应定期更换一次;禁止使用出生日期、手机号码、姓名拼音等与执行合伙人人员有关的特征数字或字符作为用户密码;(5)由于执行合伙人没有完全采取上述安全措施而导致的风险、引起的纠纷、造成的损失应由执行合伙人承担;(6)由于执行合伙人存在操作不当或失误的风险由执行合伙人承担。

4.4.3执行合伙人发现以下异常情形时,应立即通知中信信托,以便与中信信托一道采取措施,恢复【】系统网上交易服务客户端软件的正常运行:(1)【】系统网上交易服务客户端软件非正常运行;(2)交易结果有异常;(3)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4)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5)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有人使用其用户代码、口令。

4.4.4交易系统风险防范当【】系统网上交易服务客户端软件不能正常运行时,执行合伙人应与中信信托及时联系。

4.4.5止损投资指令交易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全体合伙人均同意以本合伙企业所对应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净值作为本合伙企业投资的止损标准,当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估值结果显示某一信托计划估值日的信托单位累计净值不高于【70】元时,执行合伙人应毫不迟疑的将全部合伙企业财产变现,并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合伙企业财产。

为保障本止损安排的有效实施,全体合伙人均同意,执行合伙人应将止损操作委托给全体合伙人认可的其他方通过本合伙企业证券投资系统进行直接操作。

5附则5.1本执行规则为合伙企业内部规则,本执行规则未有规定的以《合伙协议》规定为准,本执行规则与《合伙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执行规则为准。

5.2经协商一致,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可以修改本执行规则或对本执行规则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执行规则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5.3本执行规则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即应遵照本执行规则执行。

(以下无正文)全体合伙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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