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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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前言本标准依据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of Clinical Laboratory Standards, NCCLs)GP5-A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写,旨在为临床实验室提供处理有害废物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对临床实验室中产生的一些重要有害废物提供了处理技术和丢弃方法。

本标准是“临床实验室技术管理规范”的一部份,作为国务院有关条例和卫生部有关规定的技术支持性文件,本标准为第一次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健,莫培生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1.范围:本标准对临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提出了分类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临床实验室。

2.定义:腐蚀性(Corrosive):在接触人体组织后可造成肉眼可见损伤的任何物质。

锐利物(Sharps):能够造成刺透或撕破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针、刀、玻璃或塑料碎片。

废物(Waste):使用者不再使用的一切物质。

可产生于生物活动、日常生活或科研活动。

3.化学废物安全处理:本章所涉及的废物因其化学特性而具有危害性。

3.1 化学废物的特性:为了正确地处理化学废物,所有临床实验室都应对化学废物的产生及其危害程度加以分析和确认。

有害化学废物的危害通常可分为可燃性、腐蚀性、活性和毒性。

3.1.1 可燃性废物: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的燃点通常低于60℃或具有一些可引起火灾的其他特性。

非液体可燃性有害废物可通过磨擦、吸湿或自发化学反应而造成火灾,或在燃烧时剧烈、持久。

此类废物如:有机溶剂、烷烃、硝酸盐及过氧化物等。

3.1.2 腐蚀性废物: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有害废物一般为强酸(pH≤2)或强碱(pH≥12.5)或具有腐蚀钢材的能力。

如:硫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铵等。

3.1.3 活性废物:活性有害废物包括了那些性质不稳定、易发生巨变、能与水剧烈反应或有爆炸可能性的化学废物。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实验室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因此需要有严格的废弃物处理制度。

以下是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的具体要求。

实验室污物处理及消毒1、含有生物危险物的临床标本及被污染的一次性用品,应在试验完成后,用黄色塑料袋包装好,并存储于垃圾房。

2、可重复使用的实验用品及器材,在完成实验后,应在操作台或实验区域内经紫外灯近距离照射消毒2小时以上,或在有机氯含量1000mg/L消毒液内浸泡1小时以上,再交有关人员进行高压消毒和煮沸洗刷。

3、试管、吸管、注射器等实验用具,在有机氯含量mg/L 消毒液内浸泡1小时以上,再经高压灭菌后取出洗涤或丢弃。

4、培养物或实验室垃圾,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经高压消毒灭菌。

不允许积存垃圾和实验室废弃物。

已装满的应定期运走。

在去污染或最终处置之前,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通常在实验室区内。

5、实验室废弃物应置于适当的密封且防漏中安全运出。

有害气体、气溶胶、污水、废液应经适当的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

6、如果实验过程中标本或含标本的前消化处理液被打翻污染了操作台或地面,应以吸满70%酒精的卫生纸覆盖污染区,15分钟以后卫生纸方可移去。

7、实验室内未经消毒的污水禁止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系统,更不允许混入居民生活垃圾。

废物的处理程序:1、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设置标识。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要求的包装袋或者内,并做好个人防护。

2、专人负责收集检验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

3、首先在科室进行高压灭菌或者化学消毒灭活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专人负责收集废弃标本及耗材等废物,并按运送要求送到废物存停放点。

5、医疗废物交接:根据医院要求,由专人每天固定时间到检验科废物暂时存放点收集,并做好登记交接。

意外事故的处理1、如果发生意外,必须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人员,并在有关人员的指导监督下对出事现场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

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

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在医疗废物管理的范畴中,废物安全处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尤其是在临床实验室领域,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相当大且其中潜在的危险性也远高于其他领域。

因此,建立一个严格执行废物管理规范的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是非常必要的。

1. 确定医疗废物分类和标识的重要性医疗废物如注射器、各类试剂瓶、临床试验耗材等众多项目,在被丢弃后往往携带着病原体、有害化学物质等危险物质。

因此,对医疗废物进行正确的分类和标识才能有效地防止交叉感染以及化学物品造成的危害。

在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中,通常可采用颜色编码和标识符号等方式,来进行明确的分类和标识。

2. 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和运输的规范一旦医疗废物被正确分类和标识后,下一步关键就是保证废物的安全收集、储存和运输。

在收集和储存环节中,建议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容器,并根据容器类型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废物外泄和交叉感染。

废物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且在容器内部放置防渗漏袋,以防止液体废物泄漏。

在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合适的装运方式,确保废物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3. 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可能是整个临床实验室废物管理的最终步骤。

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级别,可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例如,对于容易感染病原体的废物,应当采取高温蒸汽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对于化学性质较为危险的废物,可采用特殊的化学处理方式。

此外,对于不能进行处理的废物,如有害化学物品容器等,则应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将其送往指定的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安全处置。

4. 废物管理的培训和监督一个严格执行废物管理规范的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离不开员工的培训和监督。

所有处理废物的工作人员都应接受相关的废物管理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和考核,以确保他们的操作符合规范。

此外,通过监督、检查和领导的指导,可以发现和纠正潜在的操作问题,确保废物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结语:医疗废物临床实验室是一个重要的医疗废物管理环节,要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必须建立严格的废物管理规范。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是为了确保临床实验室中产生的废弃物得到安全、有效地处理和处置,从而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一套原则和指导方针。

根据《临床实验室标准运行原则》(WST249-2005),临床实验室废弃物按其性质分为不同类别,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以下将详细介绍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

首先是对于常规垃圾的处理。

常规垃圾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不具备任何感染性或危险性的废弃物,如纸张、卫生纸、食品包装袋等。

这些废弃物应按照一般的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复合塑料袋内密封后放入垃圾桶中,并通过规范的垃圾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包括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等。

其次是对于污染性废弃物的处理。

污染性废弃物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具有化学性质或污染性的废弃物,如废弃药品、废弃试剂、废液等。

对于这类废弃物,需要经过集中收集、密封包装,并进行专门的处置。

液体废弃物应先进行化学处理,使其中的污染物得到分解或转化,然后与其他废水分开处理。

废弃物的包装要求采用适当的容器,密封性好,避免泄漏和外部污染。

处理方法包括高温焚烧、化学中和或转运至专门的废物处理中心进行综合处置。

再者是对于有害废弃物的处理。

有害废弃物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具有生物学或传染性的废弃物,如细菌培养物、病毒培养物、血液、体液等。

对于这类废弃物,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包括高压蒸汽灭菌、高温焚烧、化学中和等。

废弃物的包装要求采用符合规定的容器,并进行密封处理,以防止废物泄漏和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置需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资质认证的单位进行操作。

最后是对于放射性废弃物和尖锐废弃物的处理。

放射性废弃物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具有放射性污染的废弃物,尖锐废弃物主要是指实验室中产生的、具有刺破或刺伤危险的废弃物,如注射器、针头、玻璃片等。

对于这类废弃物,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包装、标识,并由专业团队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

制定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各级各类人员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菌种、毒株的保藏和管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设立《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登记表》,其内容包括:菌种编号、菌种名称、菌种来源、保存日期、数量、保存条件、存放位置、保管人。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

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1. 废弃物概述临床实验室废弃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化学废物、感染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这些废物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和传染性,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2. 废弃物分类根据《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标准》(GBT 249-2005)规定,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医疗废物:包括床头标本、手术标本、器械、药物、注射器等。

化学废物:包括实验室试剂、废液、废液瓶等。

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体标本、被感染的器械、被污染的衣物等。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标本、放射性药物、放射性废液等。

不同类型的废物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确保其安全处理和处置。

3. 废弃物处理原则在处理临床实验室废弃物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分门别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废物进行分类、分门别类收集和包装,确保不同类型的废物不混合在一起。

(2)包装密封:对于医疗废物和感染性废物,应采用专用的医疗废物袋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后进行密封处理,防止废物外泄和传播病原体。

(3)标识标注:对包装好的废物桶或袋进行清晰的标识和标注,包括废物的类型、来源单位、包装日期等信息,以便后续处理和处置。

(4)安全存放:临时存放处要求干燥、通风、无渗漏,存放场所要定期清洁消毒,以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

(5)定期清运:废物收集点的废物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包装处理和清运,避免废物长时间堆放和滞留。

(6)要求合规: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证废物处置过程合规合法。

4. 废弃物处理方法根据不同类型的废物,可以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方法:(1)医疗废物和感染性废物应由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置。

(2)化学废物应在临床实验室内进行初步处理,如中和、稀释或通过化学方法处理,然后交由专业的化学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最终处理。

(3)放射性废物应在产生后即时进行标识、包装,并由专业放射性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保证废物的安全处置。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本文详细介绍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处理原则,着重强调了医疗废物的包装、贮藏等注意事项,阐述了应急情况紧急处理方法。

对于临床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起到指导作用。

一、医疗废物相关介绍(一)医疗废物概述1 、医疗废物的定义: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包括:( 1 )感染性废物( 2 )病理性废物( 3 )损伤性废物( 4 )药物性废物( 5 )化学性废物2 、实验室中的废弃物:主要为感染性废弃物包括:( 1 )实验室培养物、可能为污染源的送检标本(如血液,各种体液,排泄物);( 2 )在标本采集时与感染病人有接触的组织(棉签)等物品;( 3 )沾有人的组织或液体的锐器(如针头、输液器、解剖刀、小刀子、刀片、剪刀和碎玻璃等废弃物),在医疗废物中占的比重较大,是最为主要的医疗废物之一。

(二)国际标准( 1 )《巴塞尔公约》已将部分医疗废物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首位。

( 2 )国际上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总体原则: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警示标记;密闭包装与运输、贮存、无害化处置的整个流程实行全过程严格控制。

二、废物处理相关的法规制度(一)制度法规: 1 、分类:(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 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卫生部( 3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4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 5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2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保护,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实验室,包括临床检验科、病理科、影像科等。

三、职责分工1. 医院院长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工作。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 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4. 实验室所有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

四、废弃物分类1. 医疗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 化学废物:指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化学物质及其包装物。

3. 生物安全废物:指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危害性的废物。

五、废弃物管理1. 收集: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分别放入专用容器,并贴上相应的标识。

2. 暂存:实验室废弃物应在指定的暂存间进行暂存,暂存间应通风、防潮、防泄漏,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 运送:实验室废弃物应由专人负责运送,运送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污染措施。

4. 处置: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乱倒、乱排。

六、废弃物处理1. 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2. 化学废物: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3. 生物安全废物: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七、监督检查1. 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医院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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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的原则包括:
1. 分类处理:将废物根据不同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别处理,包括医疗废物、化学废物、生物废物等。

2. 最小化产生:通过改进实验室实验操作方法和使用环保替代品等措施,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量。

3. 安全储存:废物应当储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容器中,通过正确标示和密封等措施,防止废物泄漏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4. 再利用与回收:对可再利用和回收的废物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废物分拣、清洗、消毒等工艺,以便再次利用或回收利用。

5. 环保处理:对不可再利用的废物应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例如进行化学处理、焚烧或埋地填埋等,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规定和要求。

6. 法律合规:废物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处置手续,确保废物处理过程合法合规。

7. 监测与评估:实验室应建立废物处理监测与评估机制,对废物处理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周期性评估,以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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