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纤维成分
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

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市场之一,对纺织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非常严格。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纺织品检测标准,以确保进入欧盟市场的纺织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本文将对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纺织品生产商和出口商了解欧盟市场的相关要求。
首先,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涵盖了纺织品的各个方面,包括纤维成分、色牢度、尺寸稳定性、PH值、甲醛含量、可致敏染料、可致癌染料等。
其中,纤维成分是指纺织品所使用的原料,欧盟要求对纺织品的纤维成分进行严格检测,以确保其标签上的成分准确无误。
色牢度和尺寸稳定性是指纺织品在洗涤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颜色和尺寸的稳定性,欧盟规定了相关测试方法和标准,以保证纺织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褪色和变形的情况。
PH值、甲醛含量、可致敏染料、可致癌染料等指标则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欧盟对这些指标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和限制。
其次,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还包括了对纺织品生产过程的监管。
欧盟要求纺织品生产商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和劳工权益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和劳工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欧盟还对纺织品的可追溯性提出了要求,要求生产商必须能够提供纺织品的生产过程和原料来源等相关信息,以便追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情况。
最后,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对纺织品进入欧盟市场的流通和销售环节也有着严格的监管。
欧盟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纺织品必须符合相关的检测标准,并且必须在产品上标注CE认证标志,以证明产品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此外,欧盟还对纺织品的进口商和销售商进行了监管,要求其必须对进口的纺织品进行相关的检测和认证,并保留相关的检测报告和证明文件,以备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管。
总之,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涵盖了纺织品的各个方面,包括纤维成分、色牢度、尺寸稳定性、环保要求、劳工权益、可追溯性和流通销售等。
纺织品生产商和出口商必须严格遵守欧盟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其产品能够顺利进入欧盟市场并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欧盟环保标准(裁缝面料)[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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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HP, DBP, BBP, DINP, DNOP, DIDP 21. Aromatic amines in plastics
21.1 p-Phenylendiamine 22. Further residual chemicals
22.1 o-Phenylphenol
-----
-----
-------------------------
Eco requireLegal / additional Eco require- ments babies requirements ments adults up to size 116
30 mg/kg
20 mg/kg
20 mg/kg
XXXXX
5 mg/l
3.3 mg/l
3.3 mg/l
X
100 mg/kg 100 mg/kg
Natural fibres Man-made fibres and blends Leather Prints Finishings and Foil-Coatings Plastic Components and Coatings Foams Metal compounds
欧盟发布纺织品新标签及标记规例

第 四个动 力是 新 技 术 革命 。要 抓住 这 个 机 遇 , 提 高 中 国 服 装 业 、 织 工 业 产 业 升 级 的 内 生 动 纺 力—— 技 术 , 这是我 们 的基 石 。 当今 的 消 费者 对 品 牌 的感 悟有所 变 化 , 崇 拜发 展 到 比较 和 挑剔 。从 从
分 的纺织 品 。若 欧盟 市场 内 的纺 织 品含有源 自动物 的非 纺织部 分 , 于 标 签 或 标 记 内标 明 为 “ 有 源 须 含 自动 物非 纺织 部分 ” 。条 款规定 标签 或 标记 不 能有 误 导成分 , 必须 能让 消费 者容 易理解 。 所有 纺织 品 的标签或 标记 必须 耐用 、 易读 、 容易 看 见及 可接 触 。标 签必 须稳 当地 附于 产品上 。 向欧
合作 , 展 中国 的跨 国 企业 , 建 世 界 知 名 品牌 , 发 创 还 要 学会跨 国配置资 源 , 既要 引进来 配置 , 又要走 出去
配置。
亦可 获豁 免遵 守上 述 规 例 。此 外 , 例 亦 为套 毛或 规 未加 工羊 毛产 品制订 规管 条款 。
含有 多种 纤 维 的纺 织 品 , 把 所 用 的各 种 纤维 须 名 称按重 量百 分 比 由大 至小列 于标 签或标 记 上 。 占
杜 钰 洲 : 业持 续 发 展 依 靠 四大 动 力 行
在 首 届 中 国服 装大 会 上 , 中 国纺 织 工业 协会 原
品 的标 签及 标记 。规例 为 欧盟市 场 内所有 纺织 品订
立标 签及标 记条 款 , 引入 崭新 的条 款 , 定若 纺织 并 规 品含 有源 自动 物 的非 纺织 部 分 , 须 在 标 签 内 以特 必
欧盟修订纺织品标签名称及含量规定

欧盟修订纺织品标签名称及含量规定
佚名
【期刊名称】《毛麻科技信息》
【年(卷),期】2009(000)005
【摘要】近日,欧盟发布第2008/121/EC号指令,对关于纺织品名称的第96/74/EC号指令作出修订。
分别对纺织纤维的名称、纺织品标准内容和其他标记三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了解,纺织品的名称、纤维成分和标签所标内容不符,标签字体不明显或含混不清,生产商没有在相关文件中清楚列明纤维成分的名称和资料都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总页数】1页(P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107
【相关文献】
1.欧盟发布关于纺织品名称和相关纺织品标签的法规提案 [J],
2.欧盟修订纺织品生态标签认证准则 [J], 方晔
3.欧盟修订纺织纤维名称及相关标签 [J], 菁菁
4.欧盟修订纺织品标签名称及含量规定 [J],
5.欧盟拟修订纺织品名称指令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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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

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欧盟是一个对纺织品有着严格监管的组织,为了确保纺织品的安全、健康和环保,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纺织品检测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从原料、生产过程到最终产品的整个流程,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下面将对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原料检测欧盟对纺织品原料的检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纤维成分检测,二是化学物质含量检测。
1.纤维成分检测:纺织品中使用的纤维种类繁多,不同的纤维具有不同的性能和特点。
欧盟标准要求对纺织品中所使用的纤维进行详细的成分检测,以确保产品的标签与实际成分相符。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纤维,如有机棉、麻、竹纤维等,还需要进行额外的认证和检测。
2.化学物质含量检测:为了确保纺织品的安全性,欧盟对纺织品中所含的化学物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这些化学物质包括染料、助剂、防腐剂等,欧盟标准要求对这些化学物质的含量进行详细检测,以确保产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生产过程检测欧盟不仅对纺织品原料进行检测,还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管。
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工艺检测,二是环境指标检测。
1.生产工艺检测:欧盟标准要求对纺织品的生产工艺进行详细检测,以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例如,对于印染企业,欧盟标准要求对染料的使用量、废水排放等进行详细监测,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
2.环境指标检测:为了确保纺织品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欧盟标准还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指标进行检测。
这些指标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等,以确保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最终产品检测最终产品的检测是欧盟纺织品检测标准的核心环节。
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物理性能检测,二是化学性能检测。
1.物理性能检测:物理性能检测主要关注纺织品的结构、尺寸、强度等方面。
例如,对于床上用品,欧盟标准要求对其重量、密度、透气性等进行详细检测,以确保产品的舒适度和耐用性。
此外,对于一些功能性纺织品,如防水、抗菌等,还需要进行额外的检测。
国内外纺织品服装纤维成分标签法规的比较(doc 7页)

国内外纺织品服装纤维成分标签法规的比较(doc 7页)美国的法规规定,如果内层衬套、夹层或填充物的使用只是为了产品结构上的需要,则不需标明其纤维成分;如果这些部分是为了起保暖作用,则需要标明各部分的纤维成分。
如果外层、内层或夹层织物由同一种材料组成,各部分的纤维成分也应该分别标明。
加拿大的标签法中规定,纺织产品中内层衬套、夹层或填充物不管是作为保暖作用,还是填充或其他结构上的需要,都要标明其纤维成分。
我国与澳大利亚也要求标明内层衬套或填充物的纤维成分,但不要求标明夹层辅料的纤维成分。
5.装饰物美国的法规规定,如果纺织产品中装饰部分纤维质量百分比含量不超过5%,或者装饰部分不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则不用标注其纤维成分,但应该附加说明“装饰部分除外”;如果装饰部分超过了整个产品的5%,或者装饰部分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则其纤维含量应作为一个单独部分标注出来。
加拿大的规定也与此大致相同。
欧盟指令中规定,纺织产品中装饰用的纤维,如果其质量含量不超过7%,在标明纤维成分时就不必被标出来。
澳大利亚规定,服装和家用纺织品中的装饰部分纤维成分不用再其标签上标注出来。
我国也同样规定了在产品中起装饰作用的附加部分可以不标。
6. 标签上规定的语言美国和澳大利亚要求标签上的所用信息用英语来表达。
加拿大的纺织品标签法中规定,标签中的纺织品纤维成分信息要用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同时表达。
如果消费纺织品在加拿大的某地出售或将要出售,而该地方只有一种官方语言,则标签上的信息可用这种官方语言表达。
在日本,纺织品标签上的信息一般要用日文来表达,少数标签例外。
欧盟指令中声明,各成员国应该要求进口到本国的纺织品的标签使用本国的官方语言。
我国规定产品标签上使用的说明文字应为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可同时使用相应的汉语拼音、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但字体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7. 允许的偏差美国规定标签上标明的纤维成分含量可以有3%的偏差,例如,标签上标明一个产品含有40%的棉,那么实际棉的含量可以使37%-43%。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欧盟对中国纺织品出口有影响的法律文件主要有:条例(regulations)、指令(directives)、决议(decisions)、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s and opinions)四种形式,其中建议和意见虽不具有约束力,但影响很大,所以对这一部分也应加以注意。
(1)47/1999/EC 关于环境保护法规;(2)1673/2000/ EC 1500t长纤维(亚麻)和3500t短纤维(亚麻)法规;(3)45/2001/ EC 个人数据保护法规;(4)中国与欧盟的纺织品贸易协议(1998)(5)中国与欧盟间纺织品贸易协议(1988年)未包括部分的纺织品贸易协议。
(6)73/44/EC 欧洲成员国用测定纤维成分方面的规则;(7)85/374/EEC 欧洲共同体国家在产品方面的法规;(8)96/73/EC 双组分纺织纤维混合质量分析方法;(9)96/74/EC 修改纺织品名称的指令;(10)97/37/EC 适应上述纺织品名称的技术指令;(11)1999/34/EC消费者保护法规;(12)76/769/E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禁止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理事会指令;(13)79/663/ EEC 对76/769/EEC的补充(d);(14)83/806/ EEC 对76/769/EEC的第二次修订(d);(15)82/828/ EEC 对76/769/EEC的第三次修订(d);(16)83/264/ EEC 对76/769/EEC的第四次修订(d);(17)83/478/ EEC 对76/769/EEC的第五次修订(d);(18)83/478/ EEC 对76/769/EEC的第五次修订(d);(19)85/467/ EEC 对76/769/EEC的第六次修订(d);(20)85/610/ EEC 对76/769/EEC的第七次修订(d);(21)89/667/ EEC 对76/769/EEC的第八次修订(d);(22)91/173/ EEC 对76/769/EEC的第九次修订(d);(23)94/60/ EC 对76/769/EEC的第十四次修订的勘误表;(24)1999/43/EC 对76/769/EEC的第十七次修订;(25)Agreement o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AnnexⅡ—TechnicalRegulations, standards, testing and certiflcation—List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23(欧洲经济区域协议—附录Ⅱ—技术法规、标准、检测认证—文件23);(26)Agreement o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Annex Ⅲ—Product Liability—List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23 (c) (欧洲经济区域协议—附录Ⅲ—产品责任—文件23);(27)2000/532/EC 关于限制经过砷防腐处理的木材进入市场的指令;(28)2001/118/ EC 对2000/532/ EC的修改;(29)2001/119/ EC 对2000/532/ EC的修改;(30)2000/573/ EC 危险性废料名单(94/904/ EC);(31)2001/831/ EC 生态纺织品标签(1999/178、EC);(32)2002/18/ EC 生态标签(植物生产);(33)2002/374/ EC 农药残渣的最大准许量(吡啶氮类);(34)87/142/ EEC 纤维混合物定量分析之前去除非纤维物质的方法;(35)2002/371/ EC 欧盟关于“针织纺织品生态标签申请标准的新法规”;(36)94/519/ EC纺织品统一进口政策;(37)2002/61/ EC 关于蓝色偶氮染料的标准,是对76/769/ EEC的第十九次修改;(38)2003/3/ EC关于蓝色偶氮染料的标准,是对76/769/ EEC的第十九次修改;(39)3030/93/ EEC 关于欧盟以外国家纺织品进口的共同规定,2002.01.29生效;(40)94/74/EC 有关未来纺织品贸易管理法规;(41)96/74/EC 纺织品名目;(42)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标准。
欧洲纤维标准(EN fiber standards)

EN 12369-1-2001
EN 12467-2000+AC-2000
EN 12575-1998
E reinforced composites Preparation of compression moulded test plates of SMC, BMC and DMC
EN 12971-3-1999
Reinforcements Specification for textile glass chopped strands - Part 3: Specific requirements
EN 13002-2-1999
碳纤维 纱 第2 Carbon fibre yarns - Part 部分:试 2: Test methods and 验方法 general specifications 和通用 规范 聚酰胺 纤维丝 线 第1 Para-aramid fibre filament yarns - Part 1: Designation
EN 1170-6-1997
Precast concrete products - Test method for glass-fibre reinforced cement - Part 6: Determination of the absorption of water by immersion and determination of the dry density
EN 1170-1-1997
Precast concrete products - Test method for glass-fibre reinforced cement - Part 1: Measuring the consistency of the matrix "Slump test"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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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纤维成分
欧盟纤维成分标签是指用于标识纺织品和服装中所含纤维成分的标签。
根据欧盟法规,纺织品和服装的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必须在产品上提供纤维成分标签,以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所含纤维类型和百分比的信息。
欧盟纤维成分标签的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纤维名称:标签上必须明确列出产品所含的每种纤维的名称,如棉、聚酯、羊毛等。
2. 纤维百分比:每种纤维的百分比必须在标签上明确显示,通常以百分率表示。
3. 顺序:纤维成分的列出顺序通常按照其重量百分比从大到小排列。
4. 标签位置:纤维成分标签必须固定在产品上,易于消费者查看。
对于可分离的部件(如纽扣、拉链等),如果其纤维成分与主要部分不同,也需要单独标注。
5. 语言要求:标签上的信息必须使用消费者易懂的语言,至少使用销售所在国的一种官方语言。
欧盟纤维成分标签的目的是为了提供透明的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此外,纤维成分标签还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
需要注意的是,欧盟纤维成分标签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法规的更新和变化而有所调整。
因此,建议在涉及纺织品和服装贸易时,及时了解并遵守最新的相关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