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过程中诚信问题的博弈论分析
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研究

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成为人们日常购物的主要途径之一。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信任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这个背景下,卖方诚信博弈模型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研究领域。
卖家的诚信问题涉及到商品的质量、交货时间、客户服务等多个方面。
买家在购买商品时,往往会受到卖家信誉的影响,信誉高的卖家更容易吸引客户。
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卖方信用体系,以提升平台整体的信誉度和买家购物体验。
本研究旨在通过分析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探讨如何通过博弈理论和信用机制设计模型来提高卖家的诚信度,促进平台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其规模的不断扩大,卖方诚信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卖方诚信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影响到买家对于平台的信任度和使用体验,也关系到平台的长期发展和竞争力。
研究卖方诚信的意义在于探讨如何有效构建卖方信用体系,通过制定合理的规则和机制来规范卖方行为,提升卖方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感。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买家的权益,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也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研究卖方诚信还可以为平台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引导卖家积极参与信用建设,共同维护平台的良好秩序。
深入研究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对于解决当前电商领域存在的诚信问题,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研究意义】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旨在探讨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的博弈模型,以分析卖方在信用建设过程中的策略选择及其影响因素。
具体研究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析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信用建设模式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信用建设的现状和挑战,为构建博弈模型奠定理论基础。
2. 探讨博弈理论在卖方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和应用,通过博弈分析,揭示卖方在信用建设中的行为逻辑和策略选择,为设计信用机制提供理论支持。
博弈论视域下的电商平台信用问题研究-以好评返现为例

学院: 专业: 姓名:
引言
结论
文献综述
研究模型 和假设
研究背景
第一部分 引言
研究内容
创新之处
研究背景
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网络购物已逐渐成为网民常态化 的消费方式.但爆炸性增长的背后也出现了很多信用问题,典型的 如美国服装鞋类协会(AAFA)敦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将 淘宝加入黑名单,而淘宝各店铺长期存在产品参差不齐、淘宝刷 单的诚信问题等,买家已经无法正确辨别产品的真伪优劣。 当新的买家进入淘宝平台时,往往是通过淘宝DSR——卖家服 务评级系统的评分高低来选取满意的店铺产品.当买家消费产品 后会评价订单进行用户体验评价,从而反作用于淘宝DSR评分高 低,直到不断有新的买家进入,从而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博弈过程.
假设三:买家“好评返现”得到额外收益则理性的买家会选择进行 “好评返现”。同时使得其他买家收益减少,因为新进入的买家群 体获得的产品质量信息部分有误。
2、模型建立
这一博弈过程可以用得益矩阵来分析(表1),博弈的双方为买家A和买家B。 表1 得益矩阵1
对于买家B,如果买家A选择“如实评价”,产品质量信息正确,买家B选择 “如实评价”会收益6单位,选择“好评返现”会带来额外收益2单位,得益8单位, 那么理性的买家B会选择“好评返现”;如果买家A选择“好评返现”,产品质量 信息有误,买家B选择“如实评价”得益2单位,选择“好评返现”会带来额外收 益2单位,得益4单位,理性的买家B会选择“好评返现”。同理,对于买家A做相 同分析。从而,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是(4,4),然而,从得益矩阵容易得出(6,6)是 整个买家群体的最优决策,也就是说,每个买家自身追求蝇头小利而选择“好评 返现”的结果是评论的非真实性使得买家做出给自身带来损失的购买抉择,导致 整个买家群体的总收益降低,这也是一种典型的“囚徒困境”。
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研究

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研究电子商务平台在近年来飞速发展,已经成为人们购物消费的主要渠道之一。
在这个平台上,买卖双方通过虚拟网络来进行交易,这种方式非常便捷和高效。
由于卖方和买方之间并没有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因此诚信问题便成为了电子商务平台上不可忽视的一大难题。
在传统的实体店中,卖方和买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实体空间中进行的,可以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接触来建立信任和诚信关系。
客户可以通过仔细观察商品的质量和实际的购物体验来判断卖方的诚信水平。
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消费者无法直接观察商品,只能通过卖方提供的商品描述、图片和评价等信息来判断商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卖方也无法直接观察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和支付情况,只能通过消费者的评价和支付记录来判断其诚信水平。
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卖方诚信问题相对来说更为复杂和困难。
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的研究,需要从卖方和买方的角度出发,分析他们在交易中的行为策略和利益驱动,进而构建博弈模型,以期能够找到一种能够促进双方诚信的博弈策略。
下面我们就以此为主题展开讨论。
我们来看卖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诚信问题。
卖方负责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而消费者则需要根据卖方提供的信息来做出购买决策。
卖方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诚信问题,比如虚假宣传、不良商品质量、甚至是欺诈行为。
这些问题都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损失,从而影响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度和忠诚度。
卖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如何提高诚信度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博弈关系。
卖方希望通过诚信行为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从而实现更多的交易和盈利;而消费者则希望通过诚信行为来赢得卖方的信任,从而获得更好的商品和服务。
卖方和消费者在交易中会根据自己的利益动机和对方的行为来选择相应的行为策略,从而形成一种博弈关系。
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卖方诚信博弈模型的研究,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理论框架和模型。
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基于博弈论的模型和基于信息经济学的模型。
辩论辩题的网络诚信

辩论辩题的网络诚信
正方辩手:
网络诚信对于当今社会至关重要。
首先,网络诚信是维护网络
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在网络上,如果没有诚信,就会出现
造谣、诈骗、侵犯他人隐私等行为,这将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
其次,网络诚信对于个人的信誉和形象也至关重要。
在网络上,人
们的言行举止往往会被记录下来,如果缺乏诚信,就会给自己留下
不良的印象,甚至会影响到个人的就业和社交。
因此,网络诚信是
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问题。
名人名句方面,马云曾说过,“网络诚信是网络经济的基石。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网络诚信对于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此外,著
名心理学家弗洛姆也指出,“诚信是人际关系的基础。
”这句话同
样适用于网络世界,网络诚信是维护人际关系的基础。
反方辩手:
网络诚信固然重要,但并非是一切。
首先,网络诚信往往是主
观的,不同人对于诚信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
其次,网络上的信息
传播速度极快,一些不实的信息往往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即便
是诚实的个体也很难抵御这种压力。
此外,网络上的匿名性也使得
一些人可以逃避责任,造成网络诚信的缺失。
在名人名句方面,有人曾说过,“网络是虚拟的,但人是真实的。
”这句话说明了网络与现实世界的差异,网络诚信的建立也需
要更多的现实世界的监管和支持。
另外,经典案例中,一些网络诚
信事件的处理也存在争议,这也说明了网络诚信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基于博弈论的B2C电子商务中诚信分析

基于博弈论的B2C电子商务中诚信行为分析一、引言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B2C电子商务迅速发展起来。
近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对B2C 电子商务诚信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
诚信问题的产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归结于交易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李程晨,2009)。
在信息不对称市场上,拥有较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拥有较少信息的一方传递可靠的信息而获得收益。
一方面,由于信息搜索成本的存在以及买方的有限理性,消费者想要在交易前获得完全信息是不划算的,也是无法实现的。
另一方面,由于卖方提供的质量信息有背离客观质量的可能,卖方作为信息源发布的信息失真进一步造成了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理论研究结果大多倾向于认为互联网可能使得信息不对称更为严重,尤其是存在较大的质量不确定性。
由于商品识别上和支付手段上的不同,与传统市场相比,电子商务模式中信息不对称的表现行为有所不同。
消费者在购买某种产品的时候,如果没有进行彻底的调查,是不可能完全了解该产品的性能、质量以及生产改产品的企业的信誉情况的,只有在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信息搜寻之后,才能对这种产品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了解。
而企业在与消费者接触之前,对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信誉水平、消费偏好是一无所知的,只能通过调查来获取相关信息。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是不可能完全对称的。
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使得人们不诚信的可能性增大了,进一步提高了B2C电子商务的交易风险。
电子商务虚拟市场是一种典型的陌生人社会,其远程性、主体复杂性和虚拟性使其诚信风险问题比实体市场更加突出,交易时一方更容易欺骗另一方,因为这种失信行为的成本是非常低的,而收益却是可观的(彭涛,朱七光,2011)。
B2C模式参与人数众多,交易频率大,容易滋生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姚天祥,徐云红,王华东,2011)。
诚信问题是目前制约B2C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瓶颈,加强对B2C电子商务模式下诚信行为的研究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C2C信用风险的博弈分析

C2C信用风险的博弈分析前言C2C(Consumer-to-Consumer)电商交易平台已经成为了现代化的商业交易方式,它比传统的商业模式有着更大的灵活性和效率,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本质上,C2C交易平台与其他电商交易平台一样,都面临着信用风险的问题。
在C2C交易中,每个用户(卖家或买家)都有自己的信用得分,评估其是否可信。
然而,这些得分通常是在C2C平台上的交易行为中产生的,对于新用户来说,他们的信用得分是尚未建立的,这将导致他们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
随着社交网络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顾客在网上购物。
这要求C2C交易平台采取更有效的信用评估方法,以确保他们的交易成功,并保护他们的利益。
对于C2C交易平台来说,可信度是其生存和成长的基础,并且信用风险博弈的分析成为了确保这种可信度的关键。
博弈分析博弈论被广泛用于经济学中的分析中,尤其适用于C2C电商平台中的信用风险问题。
卖家和买家之间的交易是这种风险的核心,每个人都面临着决策:是否应该相信对方。
在博弈论中,信任问题建立在一个由双方构成的博弈模型上,每个人面临着两个选择:合作或不合作。
每个人的决策不仅影响自己的利益,还会影响其他人的选择,从而影响整个市场的收益和风险。
在C2C交易平台上,买家和卖家的决策是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情况做出的。
当这个信任水平较高时,交易将更容易进行;但是当信任度不足时,会发生交易失败、欺诈等种种不良后果。
传统商业模式的博弈分析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中,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交易基于市场价格和货物质量等因素进行。
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货物通常是在交易完成后送到买家手中。
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交易都是有法律和监管机构来保障的。
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和卖家的决策都是基于市场售价和货品质量进行的。
因此,每个人都会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做出决策。
在这种情况下,交易的可信度较高,风险也比较低。
C2C电商模式的博弈分析在C2C交易模式中,每个人的决策与传统商业模式不同,他们的信任主要建立在卖家的信用得分上。
网上支付信用问题的博弈论分析及政策建议

网上支付信用问题的博弈论分析及政策建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支付体系研究中心王文娟张宽海【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世界贸易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然而伴随网上支付欺诈率的不断攀升,作为电子商务核心环节,网上支付伴随的信用问题倍受关注。
网上支付市场信用程度的高低是交易双方相互博弈的结果。
本文从经济学角度,运用博弈论对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信用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博弈论网上支付信用问题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一、博弈论对网上支付信用问题的解释互联网在中国的高速发展及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催生了国内电子商务的无限商机。
然而现实中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不十分理想,最显著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建立符合国情的网上支付模式。
任何网上支付的完成都离不开交易双方的信用,信用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相关利益主体在网上支付中选择何种信用模型实质上是相关利益主体相互博弈的结果。
而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广泛应用成为经济学家的必备分析工具之一。
网上支付交易者在制定支付策略时,总受到交易另一方和其他相关利益者支付策略的影响,交易另一方和相关利益者的支付策略是决定交易者制定决策的主要参数,通过其支付行动影响交易者的支付行为,从而影响交易者的支付效用函数。
在一定市场条件下,即在一定博弈环境下,网上交易中买方的交易与否与卖方支付信用的选择和博弈,在市场上表现为不同的支付行动,欺诈、诚信或其他,形成网上支付的信用问题。
若双方经博弈卖方选择诚信,则网上支付市场是高信用市场;若卖方选择欺诈,则是低信用市场。
以上即网上支付市场中买卖双方博弈形成支付信用的基本分析原理。
二、网上支付交易方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1、基本假设网上支付交易者进行交易及支付行动选择时,面临的决策环境复杂,为便于分析,在不影响研究结论的条件下,作如下假设:(1)网上支付中交易者博弈只存在两方参与:买方和卖方,且二者都是理性经济人;(2)参与人选择战略时,把其他参与人的战略当作给定,不考虑决策对他人决策的影响;(3)网上支付市场信息完全;(4)买方的交易行动为两种情况:交易和不交易;卖方的信用选择抽象为两种理想情况:诚实和欺诈;(5)无政府干预;(6)买卖双方决策前都不知道对方行动,双方行动同时进行。
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研究

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研究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网络上购物,这也使得电子商务平台上卖方诚信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卖方诚信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研究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
一、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的重要性在传统的实体经济中,消费者和卖方之间的交易相对来说是比较透明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店面、产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来判断卖方的诚信程度。
但是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卖方的诚信却变得难以判断,因此消费者容易面临一些诚信问题,比如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这些诚信问题不仅会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会降低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信任度,导致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平台的信任度降低,从而影响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研究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博弈模型,对于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交易的诚信度,促进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虚假宣传:一些卖家为了吸引消费者,采用虚假宣传手段,包括对产品性能、质量、价格等进行夸大或者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
2. 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卖家在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对售后服务不到位,包括无法及时解决问题、敷衍、推诿责任等,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3. 恶意评价:一些卖家为了提高自己的销售量和声誉,采用恶意评价竞争对手,故意评价对手的产品和服务等,损害其他卖家的利益。
以上种种问题都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的诚信度,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问题。
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的诚信问题是一个典型的多方博弈问题。
消费者希望从卖方处购买到诚信的产品和服务,而卖方则希望通过一定手段来吸引消费者和提高自身的销售额。
我们可以把电子商务平台中卖方诚信问题看作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通过构建博弈模型来分析诚信问题的产生机理和影响因素。
1. 多方诚信博弈模型的构建通过构建这样一个多方博弈模型,我们可以分析在不同的情况下,消费者、诚信卖方和不诚信卖方的最优策略,以及他们之间的博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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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过程中诚信问题的博弈论分析
作者:欧建丽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24期
摘要:针对网上购物过程中存在的诚信问题,建立商家和消费者的静态博弈模型,并根据对混合策略均衡解的分析,为中国健全网上诚信机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网上购物;诚信;博弈
中图分类号:F1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4-0201-02
引言
近年来,网上购物这一新兴的购物方式日益繁荣。
然而,由于中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在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上欺诈和交易纠纷。
由于网上购物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描述不符;买家恶意差评、恶意购买,卖家利用投机形式刷信用;物流服务态度差、发货速度慢,物流信息泄露;还有前一段时间的中小卖家“网络围攻”淘宝商城事件。
如何以中国现有的市场条件规范市场行为、约束交易主体诚信经营、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成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
一、博弈模型的建立
(一)基本假设
(1)博弈方:商家和消费者,他们都是理性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
(2)策略:商家可选择的策略有“诚信”和“不诚信”,消费者可选择的策略有“购买”和“不购买”。
双方信息不对称,决策过程独立,且作出决策之前都不知道对方所选择的策略,博弈为静态博弈。
(3)假定卖家提供优质产品的行为称为“诚信”;卖家提供的商品如果与描述存在很大的差别或者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这类产品为劣质产品,卖家提供劣质产品的行为称为“不诚信”。
(二)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表1
V——卖家诚信时消费者购买所得效用;W——卖家不诚信时消费者购买所得效用;H——卖家销售优质产品时的效用;L——卖家销售劣质产品时的效用;C0——卖家将劣质品进行以次充好时所需的伪装成本;C1——由于欺诈引起的法律诉讼、行政处罚、名誉损失等;λ——被发现以次充好的概率。
给定消费者购买,则商家的最优选择取决于H和L-C0-
λC1的大小关系。
假设商品的成本包括商品的进价,物流费用等,设优质商品的成本为Cg,劣质商品的成本为Cb,我们默认Cg>Cb。
假设优质商品售价为Pg,劣质商品售价为Pb,则H=Pg-Cg,L=Pb-Cb,我们假定L>H。
现实生活中,由于Pg与Pb的价格都是由商家自己决定的,所以L-C0-λC1>H的情况是存在的,所以商家不诚信的行为时有发生。
给定消费者不购买,则商家的最优选择是诚信;给定商家诚信,消费者的最优选择是购买;给定商家不诚信,消费者的最优选择是不购买(我们默认W
因此,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无论怎么选择双方利益都不会达成一致。
我们对该模型求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假定商家与消费者分别以一定的概率选择诚信与购买,消费者的混合战略为б1=(p1,1-p1),商家的混合战略为б2=(p2,1-p2),则混合策略博弈支付矩阵如下:
表2
假定U1为消费者的期望支付,U2为商家的期望支付,我们有:
U1=p1[p2V+(1-p2)W]
U2=p2·p1H+(1-p2)[p1(L-C0-λC1)+(1-p1)(-C0-λC1)]=
p2(p1H-p1L+λC1+C0)+p1L-C0-λC1
根据理性人假设,消费者和商家都追求效用最大化。
给定商家的策略为б2=(p2,1-p2)时,消费者的反应函数为:
表3
当给定消费者的策略为б1=(p1,1-p1)时,商家的反应函数为:
表4
该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为:消费者以p1=(λC1+C0)/(L-H)的概率选择购买,商家以p2=(-W)/(V-W)的概率选择诚信。
(三)分析与讨论
对消费者而言:p1的大小与C0、λ、C1的大小有着密切的关系。
现实购物中,伪装成本C0的大小依赖于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了解程度。
中国现在的购物网站,提供的都只是商品的图片和一些文字说明。
这些信息便于伪装,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2]。
若伪装成本C0过低,甚至接近于0,那么市场中就会存在很多劣质品,p1就会下降,消费者会选择少买甚至不买,市
场接近于失败,优质商家只能退出市场。
这种劣质品淘汰优质品进而破坏整个市场的机制称为“逆向选择”[2]。
另外,若欺诈行为被发现的几率很小或是被发现后的惩罚力度过低,p1的值就会下降,消费者会选择少买甚至不买,从而导致市场的无效率,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对商家而言:假定V=C(C为优质商品的价值),W=Pg-Pb(W
二、完善网上购物诚信机制的建议
(一)支持送货上门、退换货,建立消费者对商家的信用评价体系,即提高λ
(1)送货上门服务,顾客在收到商品时可进行验货,如果商品不是网站上所描述的那样,顾客有拒收的权利,从而使交易中断[3]。
(2)当顾客收到商品时也会进行验货,如果商品不是网站上所描述的那样,顾客会选择退货并且不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给商城[3]。
淘宝网推出的“消保计划”、“7天无理由退换货”、“假一赔三”等消费者保障计划,都为消费者的“退换货”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值得其他购物网站学习。
(3)建立消费者对商家的信用评价体系,让消费者通过对购物过程以及商品的评价等方式直接参与监督,加大卖家“欺诈”经营时暴露的概率,使其不能任意妄为。
(二)加大惩罚力度,即增大C1
(1)有效利用互联网传播信息,增加欺诈行为的扩散效应,使市场惩罚发挥作用。
购物网站可以对商家做出公开的评定,曝光欺诈的行为;还可以提供给消费者自主交流的论坛[2]。
(2)加大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
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监管,同时开设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鼓励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进行举报[4]。
对于销售劣质商品的卖家一经核实,马上记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按交易金额给予严重的经济处罚。
同时,通过政府专门建立的C2C 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发布网站及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全社会公告,使消费者能够及时掌握不法商家的详细信息[4]。
(三)商品售价与惩罚力度正相关[1],即提高Pg-Pb
在同等价格范围内,一些产品外貌特征不容易区分的假冒伪劣产品往往成为商家聚敛钱财的手段。
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现欺诈行为,则按产品的定价高低进行处罚,定价越高,处罚力度越大。
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Pb小的值,从而提高Pg-Pb,增大卖家诚信率。
(四)收取平台的使用费和管理费,并在初期认证时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提高
C2C电子商务的介入门槛[5]
目前国内的C2C电子商务平台大部分都免费使用(如淘宝网),这降低了市场进入门槛,使得卖家进入市场付出的代价极低,很难保证其质量[5]。
一旦卖家的欺诈行为被发现后,很多卖家会重新注册账号,再次行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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