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检定菌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食用菌出厂检验制度范本

食用菌出厂检验制度范本

食用菌出厂检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用菌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食用菌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的出厂检验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市场。

第二章检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食用菌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五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备完善的检验设备和设施。

第六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健全检验工作规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检验内容与方法第七条食用菌产品的出厂检验内容应包括:外观、水分、杂质、菌丝体含量、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

第八条检验方法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检验程序与要求第九条每批食用菌产品在出厂前,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

第十条检验员应按照检验规程,对每批产品进行逐项检验,并做好详细的检验记录。

第十一条检验结果合格的食用菌产品,应贴上合格的标签,并允许出厂。

第十二条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食用菌产品,应立即隔离,并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五章检验记录与档案管理第十三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完整的检验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四条检验记录应包括:产品批次、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等信息。

第十五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对检验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六章人员培训与管理第十六条质量检验部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质量检验部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持职业操守。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检定菌保存、传代、使用、销毁标准操作规程

检定菌保存、传代、使用、销毁标准操作规程

检定菌保存、传代、使用、销毁标准操作规程一、前言简要介绍微生物检定的重要性以及制定标准操作规程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明确本规程适用的微生物种类和使用场景。

三、术语和定义列出本规程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及其定义,如菌种、传代、检定等。

四、菌种的检定4.1 检定目的确保菌种的纯度和特性4.2 检定方法形态学检定生化特性检定分子生物学检定4.3 检定记录记录检定结果和相关数据五、菌种的保存5.1 保存条件温度控制湿度控制光照控制5.2 保存方法冷冻干燥保存低温保存液体培养基保存5.3 保存记录记录保存条件和时间六、菌种的传代6.1 传代目的维持菌种活性和特性6.2 传代方法液体培养基传代固体培养基传代6.3 传代周期规定传代的时间间隔6.4 传代记录记录传代过程和结果七、菌种的使用7.1 使用前的准备环境消毒个人防护7.2 使用方法接种培养观察和记录7.3 使用记录记录使用过程和结果八、菌种的销毁8.1 销毁条件菌种不再需要菌种污染或变异8.2 销毁方法高温灭菌化学消毒8.3 销毁记录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九、安全和生物防护9.1 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个人防护装备使用9.2 生物防护级别根据菌种危险性确定防护级别9.3 应急预案制定微生物事故应急预案十、质量控制10.1 质量控制标准制定菌种质量控制标准10.2 质量控制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查10.3 质量控制记录记录质量控制结果十一、附录包括菌种检定记录表、保存记录表、传代记录表、使用记录表、销毁记录表等。

十二、参考文献列出编写本规程时参考的文献或标准。

检定菌管理规程

检定菌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检定菌管理规程,规范检定菌的管理,为微生物实验的有效性提供前提保证。

二、范围:适用于检验用菌种购买、接收、传代、保存、使用、销毁等的管理。

三、职责:1、品质部: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保存、分发、确认、传代、使用、销毁等相关工作。

微生物负责监督与核查。

2、供应部:从负责从省药检所购入。

四、内容:1、定义标准菌株: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菌种代:将活的培养物接种到微生物生长的新鲜培养基中培养,任何形式的转种均被认为是传代1次。

2、申购及接收:1.2 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由检定菌保管员填写请购单。

内容:菌种名称、编号、购买数量、用途等。

报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

1.3 检定菌保管员收到购得的菌种后,核对无误后方可登记入库,并填写菌种接收记录。

内容:菌种名称、编号、来源、购买日期等。

3、保存:3.1工作用菌种的保存3.1.1工作用菌种采用低温斜面保存法。

将菌种接到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种生长充分后,转至0-4℃冰箱保存。

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不同:细菌一个月;芽孢及霉菌3个月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3.2.1传代用菌种采用液体石蜡保存法3.2.1.1无菌液体石蜡的制备:采用化学纯液体石蜡,将液体石蜡分装加塞,用牛皮纸包好,121℃灭菌30分钟,置40℃电热鼓风干燥箱中蒸发水分,备用。

3.2.1.2无菌液体石蜡管的制备:将菌种接种于适宜的斜面培养基中,在适宜的条件培养结束后,在生物安全柜内用无菌吸管吸取上述无菌液体石蜡至培养好的菌种管内,并使石蜡高出菌层表面1㎝使菌与空气隔绝,并将试管加上试管塞,用牛皮纸包好,置于0-4℃冰箱中保存。

此保存法保存时间为一年4、使用与发放4.1微生物检验人员根据检验需要,需到菌种保管员处领取工作用菌种或传代用菌种,同时填写台账4.2 检定菌由保管员负责发放,并做好记录。

食用菌检验管理制度

食用菌检验管理制度

食用菌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用菌检验管理工作,保障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用菌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食用菌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

第三条食用菌检验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食用菌是指用于食品加工、食用或作为保健食品的真菌、菇类或其它腐生植物。

本制度所称的食用菌检验是指对食用菌产品进行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用菌检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食用菌检验管理机构第六条食用菌检验管理机构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或委托进行食用菌检验的机构。

食用菌检验管理机构应该具有法定资质、设备完备、技术力量雄厚、检验能力强大、管理体系完善等条件。

第七条食用菌检验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检验工作,不得超出检验范围,不得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食用菌检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九条食用菌检验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检验人员从事检验工作,检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条食用菌检验管理机构应当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及时报告检验情况。

第三章食用菌检验管理流程第十一条食用菌检验管理流程包括取样、检验、监督等环节。

第十二条取样是指对食用菌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进行取样检验。

取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取样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三条检验是指对取样的食用菌产品进行化学、微生物、理化等方面的检验。

检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监督是指对食用菌检验过程中的操作、设备、环境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四章食用菌检验管理措施第十五条食用菌检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检验档案,对检验工作过程中的取样、检验、监督等环节进行记录。

【管理精品】11-检定菌管理制度

【管理精品】11-检定菌管理制度

药业X X
1. 目的:明确检定菌使用和保管的标准操作规程,防止细菌变异,保证实验的正确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菌检室的菌种使用。

3. 责任:菌检员、QC负责人。

4. 内容:
4.1菌种应指定专人保管。

4.2菌种的保存一般有斜面保藏法和石蜡油保藏法等,斜面保藏法保藏期3-6个月,石蜡油封藏法保藏期1-2年,所保存的菌种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传代。

4.3在菌种的传代中如发现粗糙型,污染或其他变异,应按琼脂平板划线法等分离方法,多次分离、纯化。

4.4菌种须有专用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鉴定日期、鉴定结果、鉴定人、传代日期、保存方式、保管人等,每个菌种应逐项填写清楚。

4.5菌种应放冰箱,锁门以保证安全,防止意外。

4.6所用菌定期向市药检所购买。

4.7菌种转移及销毁应在记录上注明原因,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

食品安全实验室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实验室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实验室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1 .检定菌:凡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

2 .检定菌种的来源为药检所提供(购买)以接种好的菌种斜面。

3 .检定菌须有专人管理。

4 .将购来的各种试管斜面菌种放入3~8。

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 .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启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6 .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菌种的传代接种。

7 .将传代并经培养后的菌种放入3~8。

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 .每支菌种需标明菌名、接种日期和规定的使用有效期。

9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检定工作。

10 .菌种处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种斜面、过期的菌种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须在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锅在
121。

C消毒1小时,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菌种斜面一律不得随意的
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 .培养基需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制备和消毒,置规定温度的生化培养箱内培养规定时间后,应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从江苏省疾控中心购买的培养基。

12 .凡做累露菌落试验后的双磔培养基必须经加热煮沸10-15分钟后奔去O
13 .培养基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若为无菌则I1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再奔去;若为有菌,则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奔去。

未经消毒的培养基一律不得随意的奔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检定菌的管理制度

检定菌的管理制度

检定菌的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检定菌的管理制度,保证菌种的正常。

2 范围化验室使用的菌种。

3 责任化验室主管、化验员。

4 制度4.1 菌种的购买和接收4.1.1 检定菌应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

4.1.2 检定菌应设专人保管,此人应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4.1.3 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形态特征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4.1.4 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

内容有:菌种名称、菌种编号、菌种批号、购买日期、菌种来源等。

4.2 菌种保存4.2.1 菌种上应贴上明显的标签,标明名称、编号、购买日期等。

4.2.2 菌种保藏分四个阶段:①挑选特征典型的纯菌菌落;②确定保藏的合适菌体形态,孢子和芽胞代谢作用较弱,同时对恶劣环境有很强的抵抗力,因此对凡是能产生孢子或芽胞的微生物都用孢子和芽胞进行保藏;③选择最适宜的保藏法进行保藏;④定期对保藏菌种进行检查,观察是否发生变化,若有变化,需改变保藏方法,保藏期满应及时进行移种。

4.2.3菌种复苏参考方法:干菌种(0代)用100ml液体培养基复苏(1代),加入100ml40%无菌甘油,混匀,小量分装,于-20℃冷冻保存。

每次使用取一支自然(室温)解冻,取0.1ml接种至10ml液体培养基,按规定培养、稀释(2代)。

解冻后的菌种不能重复冷冻,传代后应进行灭活。

4.2.4一般采用琼脂斜面低温保藏法:将经常使用的菌种的典型菌落接种在新鲜的琼脂斜面、液体或半固体培养基中,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培养,待充分生长后,把培养好的新鲜菌种管用牛皮纸包好,为减缓培养基的水分蒸发,延长保藏时间,可将菌种保藏管的棉花塞换成无菌橡胶塞,放在4℃左右的冰箱内保藏。

本法适用于经常使用的细菌、酵母菌、放线菌和霉菌保藏,各类菌种保藏条件及时间见附表1:各类细菌保藏条件与时限4.2.5 每天检查一次保存菌种的冰箱温度,并作记录,每周检查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菌种外观及干燥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填写菌种检查记录。

检定菌的管理制度

检定菌的管理制度

检定菌的管理制度一、概述检定菌是指专门用于实验室检验、检定和控制微生物指标的一种菌株。

检定菌在实验室中的使用需要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在规范化、标准化实验室操作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因此,建立一套健全的检定菌管理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检定菌的来源和保存所有检定菌必须具有完整的来源记录,确保其来源于国家卫生部门或国际公认的标准菌株库。

检定菌宜保存于冰冻或干燥条件下,分装后存储于-80℃或低温下,保存证明需每次备忘。

2.检定菌的标识所有检定菌必须具有清晰的标识,包括名称、菌株编号、保存方式、保存日期等信息,以便追溯。

同时,为避免混淆,使用前需校对标识。

3.检定菌的领用和分发检定菌的领用需事先申请,由专人领取。

领用之前应对要求、用途和实验条件进行充分的了解,同时充分阐述使用的风险。

领取后需妥善保管和管理,并如实记录使用情况和剩余量。

4.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如检定菌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详细记录。

同时,需要立即向实验室主管报告,并进行严格的隔离处理。

5.检定菌质量控制对每一批次到实验室的检定菌样品均需进行质量控制,包括菌落形态、尺寸、生长速度、培养基等方面的评估。

只有经过确认的菌株才能作为检定菌使用。

6.检定菌实验中的实验流程和记录对检定菌实验前,应对实验过程进行充分的了解,制定详细的实验操作流程。

同时在实验过程中记录每一步操作,便于随时查阅和追溯。

7.检定菌实验中的操作员安全和风险控制检定菌实验中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例如生物毒性、突变等,因此操作员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注重对自身与他人的安全保护。

8.检定菌实验中的废弃物处理在检定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须经过正确处理,包括杀死或处理,或者按照相应的标准程序进行消毒、清理和安全处理。

同时,应注意对废弃物的记录和处置方式。

9.检定菌实验中的实验室环境和设备管理检定菌实验需要在标准条件下进行,如环境温度、湿度、空气质量和设备状态等的监测和管理需要得到严格的保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公司检定菌管理规程
检定菌管理规程颁发部门质量部新订□ 修订■ 复审□ 页码
第1 页共2 页文件性质技术文件□ 管理文件■ 操作文件□ 文件编码 ZL-SMP-058-01 起草年月日审查年月日批准年月日执行日期年月日依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分发部门质量部
一、目的:规定了微生物限度度用检定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微生物限度用检定菌。

三、职责者:由微生物限度操作QC严格执行。

四、内容:1 检定菌的购买
1、1 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由微生物限度检查员填写购买申请。

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购买数量、用途等。

报QC室主任审核批准。

1、2购买地点:当地药检所。

2 检定菌保藏
2、1 保藏方法:定期移植保藏法:将菌种每隔1-3个月(大肠埃希菌为1个月)接种在三支新鲜的琼脂斜面上,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培养,待充分生长后,选出两支生长旺盛的,存放在2-8℃左右的冰箱中保藏,一支用于传代;另一支用于阳性对照。

2、2 保藏注意事项
2、2、1 保藏的菌种均应是生命力旺盛的新鲜培养物,至少应是第三代的培养物。

传至第五代,申请购置新菌种。

第五代使用3个月后,灭活销毁。

2、2、2 每天检查一次保存菌种的冰箱温度,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或生霉。

如有异常及时处理,并记录。

2、2、3 移植时须核对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并记录。

2、2、4 每次移植培养后,要与原种名称逐一核对,确证培养特征和纯度无误后再继续保藏。

3 检定菌定期检查
3、1 每月检查保藏菌种管的外观及干燥状态,并将菌种培养复活,检查保藏菌种的存活率和形态,同时进行菌种检定。

检定的项目一般包括菌落性状、革兰染色、显微镜下菌体形态等,并与保藏菌种的原始鉴定项目进行对照比较,并作好详细记录。

3、2 经鉴定不合格的,应销毁灭活。

4 检定菌的管理:检定菌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有管理记录。

5检定菌的销毁处理:检定菌必须经高压蒸汽121℃灭菌20分钟灭活处理后方可清洗、排放或弃置,并填写文件名称检定菌管理规程
第2 页共2 页文件编码 ZL-SMP-058-01 灭菌记录。

6菌种的传代和使用:
6、1接种、分离、培养是微生物学实验的基本操作技术,要求在无菌操作和或无菌环境下进行。

6、2接种将微生物的培养物、含有微生物或可以污染有微生物的样品接种到培养基上的一种操作技术。

• 冻干菌种(0代)↓ • 适宜的增菌液约1mL溶解• ↓ • 增菌液培养复壮(1代)→ 分装冷冻保存(1~2mL)• ↓ ↓ • 适宜的斜面培养基增菌液培养→ → 分装冷冻保存• 划线传代(2代)复壮(2代)↓ • ↓ ↓ 增菌液培养→ → 分装冷冻保存• 适宜的斜面培养基→ 使用← 增菌液培养复壮(3代)↓ • 划线传代(3代)复壮(3代)↓ 增菌液培养• ↓ 适宜的斜面培养基复壮(4代)• 适宜的斜面培养基划线传代(4代)↓ • 划线传代(4代)→ 使用分离检查(定期)↓ 适宜的斜面培养基• ↓ 使用划线传代(5代)• 适宜的斜面培养基↓ • 划线传代(5代)→ 使用使用• 如使用10%的甘油,应取各代的斜面培养物1~2接种环,加入甘油中,冷冻保存。

7、菌液的制备和使用斜面培养物1环↓ 适宜液体培养基10~15ml,培养18~24h取适当量,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后比浊
↓ 按说明和预实验将菌液稀释到相应倍数1:107。

稀释至对照菌的加入量为50~100个按说明和预实验将菌液稀释到相应倍数计数、验证实验、阳性对照
8、菌种的检查与复壮适宜液体培养基10~15ml,培养18~24h取适当量,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后比浊↓ 按说明和预实验将菌液稀释到相应倍数计数、验证实验、阳性对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