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菌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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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菌保存、传代、使用、销毁标准操作规程

检定菌保存、传代、使用、销毁标准操作规程

检定菌保存、传代、使用、销毁标准操作规程一、前言简要介绍微生物检定的重要性以及制定标准操作规程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明确本规程适用的微生物种类和使用场景。

三、术语和定义列出本规程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及其定义,如菌种、传代、检定等。

四、菌种的检定4.1 检定目的确保菌种的纯度和特性4.2 检定方法形态学检定生化特性检定分子生物学检定4.3 检定记录记录检定结果和相关数据五、菌种的保存5.1 保存条件温度控制湿度控制光照控制5.2 保存方法冷冻干燥保存低温保存液体培养基保存5.3 保存记录记录保存条件和时间六、菌种的传代6.1 传代目的维持菌种活性和特性6.2 传代方法液体培养基传代固体培养基传代6.3 传代周期规定传代的时间间隔6.4 传代记录记录传代过程和结果七、菌种的使用7.1 使用前的准备环境消毒个人防护7.2 使用方法接种培养观察和记录7.3 使用记录记录使用过程和结果八、菌种的销毁8.1 销毁条件菌种不再需要菌种污染或变异8.2 销毁方法高温灭菌化学消毒8.3 销毁记录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九、安全和生物防护9.1 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个人防护装备使用9.2 生物防护级别根据菌种危险性确定防护级别9.3 应急预案制定微生物事故应急预案十、质量控制10.1 质量控制标准制定菌种质量控制标准10.2 质量控制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查10.3 质量控制记录记录质量控制结果十一、附录包括菌种检定记录表、保存记录表、传代记录表、使用记录表、销毁记录表等。

十二、参考文献列出编写本规程时参考的文献或标准。

检定菌、培养基管理规程

检定菌、培养基管理规程

XXXXX有限公司1目的1.1建立微生物限度(初始污染菌)、无菌中所使用的检定菌、培养基的管理规程,确保其得到有效管理。

2范围2.1适用于检验用菌种、培养基的管理。

3参考资料3.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4责任人4.1品管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内容5.1检定菌的管理5.1.1菌种的接收5.1.1.1检定菌由专人保管,此人须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5.1.1.2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由检定菌保管员制定购买计划,报品管部经理审核。

5.1.1.3检定菌保管员在接收标准菌种时,须填写《检定菌接收记录》,并在保存菌种的容器外加贴标签(内容为名称、编号、接收日期),妥善保管。

5.1.2菌种的移植传代5.1.2.1长久保存的菌种在启用时,要经过移种至适宜的培养基上进行培养,待生长后再进行移种,如此连续2-3次,直至出现典型的形态和生长特征为止。

5.1.2.2保存的菌种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传代。

5.1.2.3在检查或保存菌种过程中,遇到形态构造上有变异或污染菌等情况,需进行菌种移种分离培养已得到纯菌。

5.1.2.4移植传代时须核对编号、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等并记录。

每次移植传代后,要与原种的编号、名称核对,检查培养特征无误时方可再继续保存。

5.1.2.5传代次数必须控制,传代次数越多,突变的机率越大,因此要尽量少传代,必须根据菌种保存情况规定最多传代次数。

5.1.2.6传代方法依据《菌种传代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每次传代需填写《检验用菌种传代接种记录》。

5.1.3菌种原种须按标签或所附说明妥善保存,移植传代后的菌种于普通冰箱内2-8℃保存,每周检查一次冰箱温度、湿度,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生霉,有无异常。

5.1.4菌种的使用和销毁5.1.4.1每次使用的菌种必须是培养后健康、生命力强、无变异的菌种。

每次使用菌种均须填写《检验用菌种使用记录》。

5.1.4.2超过传代限度或经鉴定检查不合格的菌种,报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后销毁灭活(加热灭活),销毁灭活由两人共同执行,并填写《检验用菌种销毁记录》。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1 总则1.1 本规程所称之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菌、立克次体或病毒,以下简称菌、毒种。

菌、毒种按《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二条分类。

菌、毒种的管理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以下简称检定所)负责。

1.2 各生产单位按规程生产或检定生物制品所用之菌、毒种由检定所或卫生部委托的单位保存、检定及分发。

各生产单位自行分离或收集的菌、毒种,凡拟用于生产或检定者,均须经检定所审查认可。

新生物制品所用的菌、毒种按卫生部《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办理。

1.3 生物制品生产应采用种子批系统。

原始种子库应验明其记录、历史、来源和生物学特性。

从原始种子库传出、扩增后冻干保存的为生产用种子库。

生产用种子批的生物学特征应与原始种子批一致。

每批生产用种子批均应按规程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

1.4 各生产单位应指定专业部门对本单位的菌、毒种施行统一管理,每年向单位领导书面报告管理情况,并抄报检定所。

1.5 凡增加、减少或变更生产及检定用菌、毒种须经检定所审查认可。

2 菌、毒种登记程序2.1 菌、毒种由检定所统一进行国家菌、毒种编号,各单位不得更改。

各生产单位自行分离、收集的菌、毒种,凡正式用于生产和检定者,经检定所审查同意后给予正式国家编号。

2.2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细的总帐及分类帐。

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冻干日期、数量。

在保管过程中,凡传代、冻干及分发,均应及时登记,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

2.3 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于3个月内进行检定。

用培养基保存的菌种应及时检定。

3 菌、毒种的检定3.1 生产用菌、毒种应按各项制品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检定。

3.2 所有菌、毒种检定结果应及时记入菌、毒种检定专用记录内。

3.3 不同属或同属菌、毒种的强毒及弱毒株不得同时在同一或未经严格消毒的无菌室内操作。

【管理精品】11-检定菌管理制度

【管理精品】11-检定菌管理制度

药业X X
1. 目的:明确检定菌使用和保管的标准操作规程,防止细菌变异,保证实验的正确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菌检室的菌种使用。

3. 责任:菌检员、QC负责人。

4. 内容:
4.1菌种应指定专人保管。

4.2菌种的保存一般有斜面保藏法和石蜡油保藏法等,斜面保藏法保藏期3-6个月,石蜡油封藏法保藏期1-2年,所保存的菌种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传代。

4.3在菌种的传代中如发现粗糙型,污染或其他变异,应按琼脂平板划线法等分离方法,多次分离、纯化。

4.4菌种须有专用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鉴定日期、鉴定结果、鉴定人、传代日期、保存方式、保管人等,每个菌种应逐项填写清楚。

4.5菌种应放冰箱,锁门以保证安全,防止意外。

4.6所用菌定期向市药检所购买。

4.7菌种转移及销毁应在记录上注明原因,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

检定菌的管理规程

检定菌的管理规程

检定菌的管理规程一、目的:建立检定菌的管理规程,规范使用检定菌。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质保部QC室的检验过程中三、责任人:QC人员。

四、监督执行人:QC主任。

五、内容:1、检定菌的验收1.1从药检所购买回检定菌种后,立即由QC检验员验收。

1.2 检定菌种购买回后,保管人员应仔细检查,检定菌种名称和代码应与购买计划单相符,检定菌种的容器应完好、无破损及裂纹,符合要求时方能入库领用。

1.3填写检定菌种领用保存管理记录。

记录内容应包括:检定菌种名称、数量、检定菌种编号、购买单位、贮存条件、领用时间等。

2、检定菌种的保存保存的检定菌种必须具备相关细的历史及有关资料。

这些资料应包括:名称及编号、购入日期、形态特征、最适宜培养条件、保存方法、贮存条件和保存地点等。

2.1常用保存法:将检定菌种按规定间隔时间接种在规定的培养基中,按规定的培养条件(温度和时间)培养后,再于普通冰箱中继续保存。

检定菌种保存条件与转种间隔时间2.2转种并培养好的检定菌种,应在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检定菌种名称、检定菌种编码(或代码)、转种日期、传代次数等。

我公司购进的检定菌种,传代次数,最多五代。

2.3检定菌种转种时须核对编码、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培养好后应再与原种的编码、名称核对,检查培养特征无误后时方可继续保存并记录。

每次转种传代一般7支,选第1支做传下代用,其余6支供试验用,试验前分别将6支供试验用菌种稀释到所需浓度(50~100cfu/ml),连续使用10~11天后销毁。

2.4每日检查保存菌种的冰箱温度,检查菌种管(瓶)的瓶塞是否松动、生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2.5购进菌种编号若购进时有编号,延用原编号前加菌种名称的前两位汉字拼音字母,若无,用购进日期代替(例:2004年1月15日购进的无编号大肠埃希菌菌种,自编号为DC040115)2.6传代编号规定:传代编号包括原菌种号-传代次数-本次传代支数顺序号,例:DC040115第1次传代的第3支,编号为DC040115-1-3。

食品安全实验室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实验室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实验室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1 .检定菌:凡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

2 .检定菌种的来源为药检所提供(购买)以接种好的菌种斜面。

3 .检定菌须有专人管理。

4 .将购来的各种试管斜面菌种放入3~8。

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 .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启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6 .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菌种的传代接种。

7 .将传代并经培养后的菌种放入3~8。

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 .每支菌种需标明菌名、接种日期和规定的使用有效期。

9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检定工作。

10 .菌种处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种斜面、过期的菌种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须在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锅在
121。

C消毒1小时,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菌种斜面一律不得随意的
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 .培养基需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制备和消毒,置规定温度的生化培养箱内培养规定时间后,应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从江苏省疾控中心购买的培养基。

12 .凡做累露菌落试验后的双磔培养基必须经加热煮沸10-15分钟后奔去O
13 .培养基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若为无菌则I1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再奔去;若为有菌,则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奔去。

未经消毒的培养基一律不得随意的奔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完整word版)检定菌管理规程

(完整word版)检定菌管理规程

检定菌管理规程1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确保检定菌正确发放、使用,销毁。

2范围:适用于检验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

3职责:检定菌保管、使用人员及各有关部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参考文献:4.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4.2《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5定义:5.1检定菌:是指微生物测定和其它检查用的标准菌种。

5.2标准菌株: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

5.3标准贮备菌株:标准菌株经过复活并在适宜的培养基中生长后,分装于菌种冻存管,采用低温冷冻干燥、液态贮存、超低温冷冻(低于-30℃)等方法保存。

5.4工作菌株:采用标准贮备菌株制备转种或实验用的菌株。

6规程6.1检定菌的申购:检定菌由质量管理部根据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列出计划,相关领导审批。

6.2由采购部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标准菌种),或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6.3标准菌株的接收6.3.1对新购进的标准菌株应仔细核对菌种标签、包装完整性及随菌种附有的说明书。

6.3.2包装破损的应彻底进行消毒、灭菌处理,使其不得污染其它物品。

6.3.3符合要求的,应点清数量,同时将检定菌的所有信息,填写《检定菌接收、使用、销毁记录》。

6.4检定菌的保存6.4.1购买的标准菌株直接存放于2-8℃冰箱保存。

6.4.2工作菌种的保存: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

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

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菌种保存人员应定期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经灭活处理后销毁。

6.4.3标准贮备菌株的保存: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

6.4.4菌种保存应贴菌种标签。

6.5标准贮备菌株的制备(复苏、保藏)6.5.1菌珠的复苏6.5.1.1将标准菌株冻干管从冰箱中取出,放至室温后使用。

SMP-QC005检定菌管理规程

SMP-QC005检定菌管理规程
4.4.1.1.标准菌种的复苏
4.4.1.1.1.把冻干菌种管、灭菌毛细滴管(1ml)、双碟、镊子、营养肉汤培养基(或其它适宜培养基)数支,移入接种室或超净工作台。
4.4.1.1.2.将冻干菌种管外壁用碘酒擦洗消毒,稍干,用75%乙醇棉擦净,放在灭菌双碟内,待干。点燃酒精灯,将标准菌种管的封口一端在火焰上,烧灼红热,用灭菌毛细滴管吸取营养肉汤培养基(或其它适宜的培养基),滴在灼热的菌种管封口一端,使骤冷而炸裂。
4.4.1.1.3.取灭菌镊子,在火焰旁,将炸裂的管口打开,放入灭菌双碟内,另取1支灭菌毛细滴管,在火焰旁吸取营养肉汤培养基(或其它适宜的培养基)少许,加至菌种管底部,将冻干菌块搅动促使溶解,随即吸出管内菌液,接种至营养肉汤培养基(或其它适宜的培养基)内,并根据不同菌种类型而将其培养于相宜的温度下24~72小时(细菌需要 24~48 的培养物,酵母菌需要72小时的培养物,形成孢子的微生物则宜保藏孢子,放线菌和丝状真菌则应培养7~10 天)。最后将毛细滴管及菌种管经高温灭菌(121℃,45分钟)。
2.责任
2.1.微生物室主管或检测中心经理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分发。
2.2.微生物室检验人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保存、使用及销毁。
3.定义
3.1.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3.2.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3.3.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3.4.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4.程序
4.1.检定菌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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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建立检定菌管理规程,规范检定菌的管理,为微生物实验的有效性提供前提保证。

二、范围:
适用于检验用菌种购买、接收、传代、保存、使用、销毁等的管理。

三、职责:
1、品质部: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保存、分发、确认、传代、使用、销毁等相关工作。

微生物负责监督与核查。

2、供应部:从负责从省药检所购入。

四、内容:
1、定义
标准菌株: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菌种
代:将活的培养物接种到微生物生长的新鲜培养基中培养,任何形式的转种均被认为是传代1次。

2、申购及接收:
1.2 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由检定菌保管员填写请购单。

内容:菌种名称、编号、购买数量、用途等。

报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

1.3 检定菌保管员收到购得的菌种后,核对无误后方可登记入库,并填写菌种接收记录。

内容:菌种名称、编号、来源、购买日期等。

3、保存:
3.1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3.1.1工作用菌种采用低温斜面保存法。

将菌种接到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种生长充分后,转至0-4℃冰箱保存。

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不同:细菌一个月;芽孢及霉菌3个月
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3.2.1传代用菌种采用液体石蜡保存法
3.2.1.1无菌液体石蜡的制备:采用化学纯液体石蜡,将液体石蜡分装加塞,用牛皮纸包好,121℃灭菌30分钟,置40℃电热鼓风干燥箱中蒸发水分,备用。

3.2.1.2无菌液体石蜡管的制备:将菌种接种于适宜的斜面培养基中,在适宜的条件培养结束后,在生物安全柜内用无菌吸管吸取上述无菌液体石蜡至培养好的菌种管内,并使石蜡高出菌层表面1㎝使菌与空气隔绝,并将试管加上试管塞,用牛皮纸包好,置于0-4℃冰箱中保存。

此保存法保存时间为一年
4、使用与发放
4.1微生物检验人员根据检验需要,需到菌种保管员处领取工作用菌种或传代用菌种,同
时填写台账
4.2 检定菌由保管员负责发放,并做好记录。

4.3 所有发放的检定菌应是培养后健康、生命力强、无变异的菌种。

5、传代:
5.1标准菌株的复苏、确认、传代
5.1.1标准菌株的复苏
5.1.1.1把标准菌株管、灭菌毛细滴管1ml、双碟、镊子、胰酪大豆胨液体或沙氏葡萄糖
液体数支,移入阳性对照室的生物安全柜。

5.1.1.2将冻干菌种管外壁用75%酒精擦拭,放双碟内待干。

点燃酒精灯,将标准菌种管
的封口端在火焰上烧灼红热,用灭菌毛细滴管吸取胰酪大豆胨液体或沙氏葡萄糖液体滴在灼热的冻干菌种管封口端,使骤冷而炸裂。

5.1.1.3取灭菌镊子在火焰旁,将炸裂的管口打开,放入灭菌双碟内,再取一支灭菌毛细
滴管,在火焰旁吸取胰酪大豆胨液体或沙氏葡萄糖液体少许,加至菌种管底部,将冻干菌块搅动促使溶解,随即吸出管内菌液,接种至胰酪大豆胨液体或沙氏葡萄糖液体中,并根据不同菌种类型而将其培养与相宜的温度与时间,其中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30-35℃培养18-24小时;白色念珠菌20-25℃培养2-3天;黑曲霉20-25℃培养5-7天。

最后将毛细管和灭菌吸管121℃灭活30分钟。

5.1.1.4取出培养物,仔细观察液体培养基是否混浊,浑浊说明菌种复活生长良好;若不
浑浊,将其作为无活菌生长的培养物丢弃,丢弃之前121℃灭活30分钟。

5.1.2标准菌种的传代
5.1.2.1按菌种说明书复溶菌粉,转种与适宜的增菌培养基内,称第一代(G1),复壮后
转接至平板上,并在适当温度下培养适当时间,分离单个纯菌落,此为第二代(G2)。

5.1.2.2菌种确认后,挑取平板上纯菌落划线于适宜的斜面琼脂培养基上,在适当温度下
培养适当时间,一部分用液体石蜡封存,置0-4℃冰箱保存,作为传代菌种,此为第三代(G3); 剩下的置0-4℃冰箱保存作为工作用菌种,此为第三代(W3)。

5.1.2.3取一支0-4℃冰箱保存的(G3)转种于斜面培养基上,并在适当温度下培养适当
时间,一部分用液体石蜡封存,置0-4℃冰箱保存,作为传代菌种,此为第三代(G4);
剩下的置0-4℃冰箱保存作为工作用菌种,此为第三代(W4)。

5.1.2.4将传代后的(G3)菌种经高温灭活后丢弃
5.1.2.5按上述步骤操作,直至G4转为W5为止,需重新开启菌种冷冻干燥管,重复上述
方法操作。

6、编号
6.1 用A-D-Xn-N格式表示
如W20070506-X3-4则表示2007年05月06日传代的某菌种的第4支第3代工作菌种。

(注明:X表示菌种代码,详见下表)
7、菌种保管
7.1检定菌需专人双锁保管。

7.2所保管的菌种不能随意转让给其它单位和个人,需要时应有单位证明和批准手续方可供应。

8、定期检查
8.1 保存期菌种的新陈代谢处于最低水平,易发生变异和死亡,必须对保藏期菌种定期检查。

8.2 每周检查菌种的保存情况,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生霉;检查菌种外观及干燥状态、菌种有无异常情况(包括变异、染菌等)、保存温度等,并详细记录。

9、销毁:
9.1有下列情况的菌种或培养物或被污染的器具等,必须用121℃,灭活30分钟。

将灭
菌过的菌种待基质凝固后装入塑胶袋中,用75%酒精喷烧消毒,再置入贮存可燃烧的废物处理桶中。

9.1.1新一代菌种制备成功后的上一代菌种
9.1.2使用完后的菌种和带有标准菌种的器具和培养物
9.1.3超过有效期的菌种
9.1.4凡被污染、变异、可疑等异常情况的菌种
9.1.5其它应废弃的菌种
9.2 当保存的菌种中,经证明有变异或染有其它杂菌类、失活或因其它原因无保存价值
时,应进行监督销毁。

经121℃,30分钟的高温灭菌。

9.3菌种销毁应有复核人,并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日期、菌种名称、菌种编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式、销毁人、复核人等。

五、参考文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六、相关文件:
N/A
七、相关记录:
XYK/REC-QC031菌种接收录
XYK/REC-QC032菌种传代记录
XYK/REC-QC033菌种保存检查记录
XYK/REC-QC034菌种发放领用记录
XYK/REC-QC035菌落数检查记录
XYK/REC-QC036菌悬液制备和使用记录
XYK/REC-QC038菌种、培养基、菌悬液销毁记录
八、变更记录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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