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菌管理规定
检定菌管理规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02年6月
3 术语
检定菌:指生物测定中使用的各种菌种。
4 职责
4.1 质监中心在满足检测要求的情况下负责向各化验室提供检 定菌斜面。
4.2 各化验室负责所用检定菌的贮存、传代与使用。
4.3 质量保证部负责各化验室检定菌的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5.9 菌种发放与使用记录、菌种传代记录,永久保存。
6 文件颁发部门
企业管理部
7 文件分发部门及数量
公司领导3份,企业管理部、研发中心各1份,制剂事业 部、质量保证部、701车间各2份,质监中心5份,103~107车 间、109~111车间、201~209车间各1份,存档1份,备用3 份,共复制37份。
5.5 购进的冷冻干燥菌种管使用时,首先需复活,按菌种保藏 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的要求进行复溶、培养和保存。
5.6 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 干燥菌种为第0代)。质监中心为各单位提供检定菌斜面,各使 用单位要根据各菌种的要求,制订贮存期限与传代期限,各化 验室指定专人定期进行传代,贴上检定菌标签,格式见附件, 做好菌种传代记录。
5 管理规定
5.1 质监中心根据使用需要,做出检定菌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 报领导同意后,安排购买。
.2 购进的检定菌主要来自中检所医学菌种保藏中心(China Medical Culture Collection,CMCC)的系列,或美国菌种
保藏中心(American Type Culture Collection,ATCC)系 列等国际法定菌种保藏机构。此外还有来自其他保藏单位 或同行相互转让的有关菌种。 .3 购进检定菌首先进行验收,应检查菌种的来源,菌种的菌 株名称及编号、菌种的包装及外观,凡包装破损或其它不 符合要求的应予拒收,验收合格后要在菌种传代记录上进 行登记,购进发票应复印保留,各单位领用要有发放记 录。 5.4 各化验室领入检定菌应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台帐,用于传代 的冷冻干燥管及检定菌斜面登入菌种传代记录;用于检验的检 定菌斜面登入菌种发放与使用记录。检定菌置冰箱内上锁保 存,且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保存温度按瓶签上的规定,没有 规定保存温度的检定菌冷冻干燥管、菌种斜面置2~8℃冰箱中 保藏。
【管理精品】11-检定菌管理制度

药业X X
1. 目的:明确检定菌使用和保管的标准操作规程,防止细菌变异,保证实验的正确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菌检室的菌种使用。
3. 责任:菌检员、QC负责人。
4. 内容:
4.1菌种应指定专人保管。
4.2菌种的保存一般有斜面保藏法和石蜡油保藏法等,斜面保藏法保藏期3-6个月,石蜡油封藏法保藏期1-2年,所保存的菌种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传代。
4.3在菌种的传代中如发现粗糙型,污染或其他变异,应按琼脂平板划线法等分离方法,多次分离、纯化。
4.4菌种须有专用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编号、来源、鉴定日期、鉴定结果、鉴定人、传代日期、保存方式、保管人等,每个菌种应逐项填写清楚。
4.5菌种应放冰箱,锁门以保证安全,防止意外。
4.6所用菌定期向市药检所购买。
4.7菌种转移及销毁应在记录上注明原因,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
检定菌的管理规程

检定菌的管理规程一、目的:建立检定菌的管理规程,规范使用检定菌。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质保部QC室的检验过程中三、责任人:QC人员。
四、监督执行人:QC主任。
五、内容:1、检定菌的验收1.1从药检所购买回检定菌种后,立即由QC检验员验收。
1.2 检定菌种购买回后,保管人员应仔细检查,检定菌种名称和代码应与购买计划单相符,检定菌种的容器应完好、无破损及裂纹,符合要求时方能入库领用。
1.3填写检定菌种领用保存管理记录。
记录内容应包括:检定菌种名称、数量、检定菌种编号、购买单位、贮存条件、领用时间等。
2、检定菌种的保存保存的检定菌种必须具备相关细的历史及有关资料。
这些资料应包括:名称及编号、购入日期、形态特征、最适宜培养条件、保存方法、贮存条件和保存地点等。
2.1常用保存法:将检定菌种按规定间隔时间接种在规定的培养基中,按规定的培养条件(温度和时间)培养后,再于普通冰箱中继续保存。
检定菌种保存条件与转种间隔时间2.2转种并培养好的检定菌种,应在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检定菌种名称、检定菌种编码(或代码)、转种日期、传代次数等。
我公司购进的检定菌种,传代次数,最多五代。
2.3检定菌种转种时须核对编码、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培养好后应再与原种的编码、名称核对,检查培养特征无误后时方可继续保存并记录。
每次转种传代一般7支,选第1支做传下代用,其余6支供试验用,试验前分别将6支供试验用菌种稀释到所需浓度(50~100cfu/ml),连续使用10~11天后销毁。
2.4每日检查保存菌种的冰箱温度,检查菌种管(瓶)的瓶塞是否松动、生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2.5购进菌种编号若购进时有编号,延用原编号前加菌种名称的前两位汉字拼音字母,若无,用购进日期代替(例:2004年1月15日购进的无编号大肠埃希菌菌种,自编号为DC040115)2.6传代编号规定:传代编号包括原菌种号-传代次数-本次传代支数顺序号,例:DC040115第1次传代的第3支,编号为DC040115-1-3。
(完整word版)检定菌管理规程

检定菌管理规程1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确保检定菌正确发放、使用,销毁。
2范围:适用于检验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
3职责:检定菌保管、使用人员及各有关部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参考文献:4.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4.2《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5定义:5.1检定菌:是指微生物测定和其它检查用的标准菌种。
5.2标准菌株: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
5.3标准贮备菌株:标准菌株经过复活并在适宜的培养基中生长后,分装于菌种冻存管,采用低温冷冻干燥、液态贮存、超低温冷冻(低于-30℃)等方法保存。
5.4工作菌株:采用标准贮备菌株制备转种或实验用的菌株。
6规程6.1检定菌的申购:检定菌由质量管理部根据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列出计划,相关领导审批。
6.2由采购部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标准菌种),或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6.3标准菌株的接收6.3.1对新购进的标准菌株应仔细核对菌种标签、包装完整性及随菌种附有的说明书。
6.3.2包装破损的应彻底进行消毒、灭菌处理,使其不得污染其它物品。
6.3.3符合要求的,应点清数量,同时将检定菌的所有信息,填写《检定菌接收、使用、销毁记录》。
6.4检定菌的保存6.4.1购买的标准菌株直接存放于2-8℃冰箱保存。
6.4.2工作菌种的保存: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
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
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菌种保存人员应定期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经灭活处理后销毁。
6.4.3标准贮备菌株的保存: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
6.4.4菌种保存应贴菌种标签。
6.5标准贮备菌株的制备(复苏、保藏)6.5.1菌珠的复苏6.5.1.1将标准菌株冻干管从冰箱中取出,放至室温后使用。
SMP-QC005检定菌管理规程

4.4.1.1.1.把冻干菌种管、灭菌毛细滴管(1ml)、双碟、镊子、营养肉汤培养基(或其它适宜培养基)数支,移入接种室或超净工作台。
4.4.1.1.2.将冻干菌种管外壁用碘酒擦洗消毒,稍干,用75%乙醇棉擦净,放在灭菌双碟内,待干。点燃酒精灯,将标准菌种管的封口一端在火焰上,烧灼红热,用灭菌毛细滴管吸取营养肉汤培养基(或其它适宜的培养基),滴在灼热的菌种管封口一端,使骤冷而炸裂。
4.4.1.1.3.取灭菌镊子,在火焰旁,将炸裂的管口打开,放入灭菌双碟内,另取1支灭菌毛细滴管,在火焰旁吸取营养肉汤培养基(或其它适宜的培养基)少许,加至菌种管底部,将冻干菌块搅动促使溶解,随即吸出管内菌液,接种至营养肉汤培养基(或其它适宜的培养基)内,并根据不同菌种类型而将其培养于相宜的温度下24~72小时(细菌需要 24~48 的培养物,酵母菌需要72小时的培养物,形成孢子的微生物则宜保藏孢子,放线菌和丝状真菌则应培养7~10 天)。最后将毛细滴管及菌种管经高温灭菌(121℃,45分钟)。
2.责任
2.1.微生物室主管或检测中心经理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分发。
2.2.微生物室检验人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保存、使用及销毁。
3.定义
3.1.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3.2.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3.3.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3.4.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4.程序
4.1.检定菌的申购
微生物检定菌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微生物检定菌的安全使用,防止实验室感染和环境污染,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微生物检定菌的实验室、生产单位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实验室主任负责微生物检定菌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微生物检定菌的安全管理,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 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遵守微生物检定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微生物检定菌。
四、微生物检定菌安全管理措施1. 实验室环境(1)实验室应配备专用的接种棒、酒精灯、试剂架、搪瓷盘、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品。
(2)无菌操作衣、帽和口罩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和高压灭菌。
(3)检验前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台的清洁,并用规定方法进行灭菌消毒。
2. 人员管理(1)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无菌概念,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
(2)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妆、佩带饰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
(3)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能进入无菌室进行微生物操作。
3. 操作规范(1)在进行检定菌和食品添加剂检验操作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2)接种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须经过火焰炽灼灭菌,冷却后方可使用或收还。
(3)检验过程中用完的器具应定位放置。
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种、菌液或其他带菌培养物的器皿应在沸水中煮沸约30分钟或进行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
(4)操作时若将菌液碰到手或桌面,应及时用消毒液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4. 器材管理(1)检验完毕应及时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洁工作台及地面,并用紫外线灯消毒,关闭电源。
(2)实验室应定期对微生物检定菌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与检查1.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微生物检定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微生物检定菌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应予以纠正。
检定菌种管理制度

检定菌种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实验室菌种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有效,制定本菌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菌种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菌种管理工作,包括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
三、菌种管理责任1. 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定和实施菌种管理制度,监督菌种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实验室内菌种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
2.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具体的菌种管理工作,包括菌种的存储、登记、交接等,确保菌种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3. 实验室人员负责严格按照菌种管理规定操作,不得私自借取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菌种,确保实验室内菌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菌种存储管理1. 菌种存储条件(1)菌种应存放在专用的冰箱或冷冻箱中,保持在适宜的温度下保存。
(2)菌种应存放在密封的容器中,避免受到外界污染。
(3)不同类别的菌种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2. 菌种保存期限(1)菌种应根据不同的类别和要求确定保存期限,并定期对存储的菌种进行检查和更新。
(2)过期的菌种应及时淘汰或处置,不得继续使用。
3. 菌种交接管理(1)菌种的交接必须有书面记录,明确交接的时间、人员和目的。
(2)接收方必须对所接收的菌种进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菌种使用管理1. 菌种使用申请(1)使用菌种前必须填写菌种使用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2)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注明菌种名称、数量、用途等详细信息。
2. 菌种使用操作(1)使用菌种时必须按照实验室内部的操作规程进行,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2)使用后的菌种必须及时报告,记录使用情况。
3. 菌种安全管理(1)在使用菌种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2)使用后的菌种应当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六、菌种处置管理1. 菌种淘汰(1)根据菌种保存期限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菌种淘汰工作,确保实验室内只保留必要的菌种。
(2)淘汰的菌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检定菌的管理制度

检定菌的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检定菌的管理制度,保证菌种的正常。
2 范围化验室使用的菌种。
3 责任化验室主管、化验员。
4 制度4.1 菌种的购买和接收4.1.1 检定菌应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
4.1.2 检定菌应设专人保管,此人应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4.1.3 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形态特征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4.1.4 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
内容有:菌种名称、菌种编号、菌种批号、购买日期、菌种来源等。
4.2 菌种保存4.2.1 菌种上应贴上明显的标签,标明名称、编号、购买日期等。
4.2.2 菌种保藏分四个阶段:①挑选特征典型的纯菌菌落;②确定保藏的合适菌体形态,孢子和芽胞代谢作用较弱,同时对恶劣环境有很强的抵抗力,因此对凡是能产生孢子或芽胞的微生物都用孢子和芽胞进行保藏;③选择最适宜的保藏法进行保藏;④定期对保藏菌种进行检查,观察是否发生变化,若有变化,需改变保藏方法,保藏期满应及时进行移种。
4.2.3菌种复苏参考方法:干菌种(0代)用100ml液体培养基复苏(1代),加入100ml40%无菌甘油,混匀,小量分装,于-20℃冷冻保存。
每次使用取一支自然(室温)解冻,取0.1ml接种至10ml液体培养基,按规定培养、稀释(2代)。
解冻后的菌种不能重复冷冻,传代后应进行灭活。
4.2.4一般采用琼脂斜面低温保藏法:将经常使用的菌种的典型菌落接种在新鲜的琼脂斜面、液体或半固体培养基中,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培养,待充分生长后,把培养好的新鲜菌种管用牛皮纸包好,为减缓培养基的水分蒸发,延长保藏时间,可将菌种保藏管的棉花塞换成无菌橡胶塞,放在4℃左右的冰箱内保藏。
本法适用于经常使用的细菌、酵母菌、放线菌和霉菌保藏,各类菌种保藏条件及时间见附表1:各类细菌保藏条件与时限4.2.5 每天检查一次保存菌种的冰箱温度,并作记录,每周检查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菌种外观及干燥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填写菌种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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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加菌量小于 l00cfu,供试品用量同供试品每份培养基接种的样品量。阳性对照
管培养 48~72 小时应生长良好.
4.4 生物试验中需用到的检定菌:
菌种名称 金黄色葡萄球菌
白色念珠菌
大肠埃希菌
铜绿假单胞菌
编号 CMCC(B) 26 003 CMCC(F) 98 001 CMCC(B) 44 102 CMCC(B) 10 104
生孢梭菌
CMCC(B) 64 941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需要时用
黑曲霉菌
CMCC(F) 98 003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需要时用
备注:其它需用到检定菌种的情况,具体参见相应引用标准。
4.5 检定菌悬液的制备 4.5.1 检定菌接种传代后应制备成菌悬液以方便取用. 4.5.2 菌液制备: 4.5.2.1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菌悬液的制备:
4. 内容 4.1 检定菌的购买与接收 4.1.1 检定菌的购买:根据检验需要,由检验员填写购物申请单,注明:检定菌名称、
编号、购买数量、用途等,审核批准后,到省或市药检所购买。 4.1.2 检定菌的接收:检验员核对检定菌名称、编号、数量、形态特征准确无误后方
可接收。检定菌接收后,在容器外贴上标签(标签格式如下框 1):
4.5.2 菌液制备后,在容器上贴上配制标签,填写“检定菌悬液制备记录”。 4.5.3 菌液制备后,若在常温下放置,应在 2 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 2~8℃,可在 24
小时内使用。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 2~8℃,在验证过的存储期内使用。 5. 记录保存:
品管部保管 5 年。 6.相关记录 6.1 检定菌管理记录 6.2 检定菌定期检查记录 6.3 检定菌悬液制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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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2 黑曲霉孢子悬液的制备: 接种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琼脂斜面培养基上,23~28℃培养 5~7 天, 加入 3~5ml 含 0.05%(ml/ml)聚山梨酯 80 的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 然后,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 0.05%(ml/ml)聚山梨 酯 80 的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 1ml 含孢子数 50~100cfu 的孢子悬液。
使用目的 产品无菌试验阳性对照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生活饮用水大肠菌群检测阳性对照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用 需要时用
需要时用
需要时用
枯草芽孢杆菌 CMCC(B) 63 501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需要时用
a. 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 培养基或营养琼脂培养基上,接种生孢梭菌的新鲜培养物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 基中,30~35℃培养 18~24 小时; b. 接种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培养基或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上, 23~28℃培养 24~48 小时; 上述培养物用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 1ml 含菌数 50~100cfu(菌落形成单位) 的菌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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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试验中阳性对照菌的选择
4.3.1 应根据供试品特性选择阳性对照菌:
a. 无抑菌作用及抗革兰阳性菌为主的供试品: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对照菌;
b. 抗革兰阴性菌为主的供试品以大肠埃希菌为对照菌;
c. 抗厌氧菌的供试品,以生孢梭菌为对照菌;
d. 抗霉菌的供试品,以白色念珠菌为对照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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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制订检定菌管理规定,对从事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规范操作,确保人 员安全操作及检验结果准确无误。
2.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检定菌的保存和管理。
3. 职责 质检部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4.2.3 传代的方法:核对检定菌名称、编号、传代次数(5 次以内)、传代日期、传代
用培养基斜面准确无误后,按无菌操作要求,将菌种的典型菌落接种到琼脂培养
基斜面上(特殊菌种可用液体培养基)并在容器上贴上标签(标签格式如框 2):
4.2.4 每天检查冰箱的温度并作适当的调整,使温度维持在 2~8℃,每周检查一次菌
种管的棉塞或胶塞是否松动、是否发霉、是否有杂菌生长及菌种的形态特征、干
燥状态。并填写“检定菌定期检查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4.2.5 菌种传代次数应控制在 5 代内,超过 5 代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应进行煮沸或高压
蒸汽灭菌,然后废弃。并及时填写“检定菌的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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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日期:
检定菌名称
检定菌名称
检定菌编号
检定菌编号
购买人
传代次数
购买日期
接种人
接收人
传代日期
接收(日框期 1)
(框 2)
4.1.3 购买后,置冰箱(2~8℃)中保存。
4.1.4 填写“检定菌接收记录”
4.2 检定菌的保存
4.2.1 检定菌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受过专业培训,有一定的菌种保存经验。
4.2.2 检定菌需定期进行接种传代,芽孢杆菌传代周期为 3~6 个月,其它菌种为 1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