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
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电务电化有限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第—章总则一、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公司生产力的重要要素,是公司总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设备管理,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设备管理要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经营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维护、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闲置设备内部凋剂与市场租赁相结合的原则。
三、设备综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适合本公司特点的设备管理规定;通过技术、经济、监察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优化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保持设备性能的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质量,充分发挥设备效能,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使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公司要制定设备管理主要技术和经济考核指标,并纳入本公司的管理责任目标,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和设备保有单位(租赁中心)等各级管理体制。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设备工作,并明确公司设备管理职能机构,配备高效、精干的设备管理人员。
六、公司(分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制定本公司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2.按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要求,参与制定、核实任期责任目标中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完成情况。
3.编制(审批)设备购置计划,参与更新改造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组织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4.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根据需要参加重点工程施工调查和设备配备方案凋研论证,适时为工程投标提供有关设备资料。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机械设备的使用,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
第二条使用规定1.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照设备操作手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机械设备的结构和部件,不得随意调整机械设备的参数和设置。
2.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的周围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堆积,避免使用场所阴暗潮湿,并保证机械设备独立的供电线路、地线。
3.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穿戴符合工艺过程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4.每个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避免故障设备继续使用,以免造成重大事故。
5.机械设备需要保养和维修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技术人员拆卸或修理设备。
6.严禁在机械设备上进行加工作业,必须使用磨具来加工。
7.全程实施班次管理,机械设备每天应进行开机前“四查”(外部明细查、操作要求查、安全正常状态查、制品记录查),确保安全性。
第三条安全防范1.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按规范操作手册操作设备,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2.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时跨越机械设备或触碰机械设备的运行部位,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3.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手册,做到一人一机一账号,防止机械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4.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检修、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5.发现机械设备故障需要进行维修时,必须确保机械设备断电、断气操作,严禁带电操作。
6.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具备技能操作证,并进行定期培训,以保证他们具备操作机械设备的能力。
第四条监督检查管理者应当不定期地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机械设备使用符合规范。
第五条违规处理1.如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向管理者汇报,以避免造成重大事故。
2.如机械设备使用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应当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生效期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第七条附则本管理办法是在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对机械设备使用规范的实践经验所制定的。
铁道部关于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规定

铁道部关于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02.13•【文号】铁设[1988]142号•【施行日期】1988.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铁道部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规定(1988年2月13日铁设(1988)142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机械动力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完成铁路运输生产建设的物资技术基础,是实现铁路现代化的重要生产手段。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并结合铁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铁道部所属全民所有制单位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管理。
第3条设备管理要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4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5条要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多种维修方式,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鼓励设备管理和检修工作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协作。
第6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铁道部对全路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7条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设备管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列入单位领导任期责任目标,并定期考核。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机械设备管理办法1总则机械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企业现代化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
机械设备管理是对企业机械设备从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改造、报废及费用的支出、收入(包括摊提)等事项所进行的管理工作。
2 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2.1机械设备的单机价值在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以上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列入固定资产。
2.2机械设备的管理2.2.1机械设备的购置,应进行技术、经济和使用上是否适用、可靠的咨询论证,择优选购,确保设备的投资效益。
2.2.2购置机械设备应根据资金来源,结合机械设备规定和生产施工需要,由购置单位提出购置申请,工程管理部和分管领导审批批准。
2.2.3 大、中型机械设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小型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购置。
2.2.4 在公司范围内,同一机种设备,尽可能选择同一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便于备品配件的采购和维修时互换使用。
2.3机械设备购置后的验收2.3.1机械设备购置后,未经组织验收,任何人不得开箱使用。
2.3.2机械设备开箱验收后,有关技术资料由技术质量部收集保管,并向有关使用人员提供技术资料复印件和查阅有关资料的便利;由机管员填写验收清单,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2.4机械设备的领用单位,原则上应在办理入帐手续后隔月,开始按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费。
3 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3.1机械设备的使用3.1.1 投入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应首先确定其周围道路畅通,配套设施齐全,场地整洁,不得有积水和障碍物等影响机械设备正常安全生产使用的因素存在。
3.1.2应检查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随机工具、附属装置是否完整齐全;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动力部分运转是否有异常现象;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有故障;设备外观是否保养清洁。
对失保、失修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3.1.3对安装完毕的机械设备,应按技术规范进行试机运转。
安装与使用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塔吊及施工电梯应按市有关部门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2024年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生产、使用、经营、维修等活动中的大型机械设备。
第三条大型机械设备是指体积较大、负荷能力较强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挖掘机、压路机等。
第四条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证安全可靠。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六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可靠。
第七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零部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测试,确保符合安全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对其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出具合格证书,并标明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安全使用范围。
第九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资料,并及时通知用户有关产品的安全升级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使用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高风险地区的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周边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维修管理第十四条维修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可靠的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维修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更换老化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六条维修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维修记录和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措施。
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二局哈建公司东海岛铁路项目部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为规范设备管理,进一步提高设备装备能力,现将《中铁二十二局哈建公司东海岛铁路项目部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中铁二十二局哈建公司东海岛铁路项目部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日主题词:设备管理办法通知主送:各单位抄送:哈建公司物资设备部项目部领导其它相关部门、存档中铁二十二局哈尔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岛铁路项目部2014年8月20日印发中铁二十二局哈建公司东海岛铁路项目部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机械动力设备管理,促进企业管好、用好以设备形态存在的资产及提高资产经营效益,根据《中铁建筑总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规定》和《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二局哈建公司东海岛铁路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施工中使用的所有机械动力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坚持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经营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以优化设备资源增量配置与存量资产盘活相结合;购置、制造与集约占用、合理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针对性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实施更新相结合;合理流动、处置与增创效益相结合;提高装备水平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综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设备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规定,制定适合本工程特点的设备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规则;通过技术、经济、监察等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优化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充分发挥设备效能,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使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各级领导要抓好设备管理工作,把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本单位的企业管理责任目标,并定期进行考核,做到奖惩分明,责、权、利到位,提高管理效率。
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机具(以下统称机械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施工及机械的正常运行,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部分词语解释一、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小型动力设备、施工设备、起重设备、加工设备、运输设备、检测设备、电动工具等,下同)管理是运用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监督等手段,科学合理配置好人员、机械设备和资本等要素,做好施工设备的管、用、养、修、供各个环节,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完成施工任务,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自有机械设备:是指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企业购置并计入公司资产的机械设备,以及经项目部申请,并经项目部所属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批准,由项目部自购的小型施工机具。
三、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是指项目部所属公司(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企业,下同)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任务,通过向社会机械设备租赁市场(包括公司独资或参股的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租赁在内的公司)租赁的,并提供给项目部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或者异地项目部经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授权,由项目部按公司规范要求,自行从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租赁的机械设备。
四、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分公司:是指由公司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为公司内部独立核算、专业从事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经营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所属各项目部自有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以及劳务班组自带或租赁的施工机具。
不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所属的境外工程项目。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任务第四条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定机定人。
机械设备(不包括小型电动工具)实行专人操作。
禁止非定机定人的人员操作机械设备。
二、持证操作。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以下称机操员)符合持证要求,持证操作。
禁止非持证人员操作应持证操作的机械设备。
三、按章操作。
机操员严格遵循机械设备技术规程和要求。
四、使用、维护、检查相结合。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3篇)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集司物设[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职责和施工生产特点,为实现集团公司、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并满足施工生产对机械动力设备的需要,提高整体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一)本制度规定了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设备的基础管理、设备使用、保养与修理、设备现场使用管理、安全管理、评比及奖惩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作业队的设备管理。
二、总则(一)机械动力设备是建筑施工企业重要的物质基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生产力,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好槐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施工生产的能力,工程质量的好坏,设备维修费用与能耗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加强企业机械动力设备规范化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设备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二)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目的,旨在机械动力设备寿命周期内充分发挥现有机械动力设备的能力,安全、低耗、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三)设备管理工作的方向,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需要为目标,不断地转变设备管理工作者观念,努力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将单纯技术型管理向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型转变,将设备实物型管理向价值管理型转变,将设备管理与盘活闲置存量资产、挖潜改造、技术进步结合起来,从现有设备入手,优化设备资源配置,控制设备使用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注重设备利用率和装备素质的提高。
三、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按集司物设[____]____号文件的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执行;(二)职责1、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职责是指导、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2、作业队(队长)设备管理职责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健全施工现场各类施工设备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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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为了贯彻国家经委、建设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有关文件,按总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使有限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系列化、规范化、标准化,充分发挥机械动力设备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作用,结合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目标第一条逐步采用设备综合工程学的科学管理方法,争取最佳的机械动力设备寿命周期,使机械动力设备在建筑施工中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二条贯彻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使用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大型机械、专用机械集中管理,中小型机械分散管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有限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三章管理指标第三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管理,有限公司明确以下指标,作为对所属各专业公司的年度考核依据。
1.机械完好率2.机械利用率3.机械有效利用率4.技术装备率5.动力装备率6.红旗设备率7.机械安全频率8.大修完成率9.机械设备新度系数10.锅炉、压力容器年检率、建档率。
第四章管理系统第四条有限公司由一位副总经理主管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工作,对其实行两级管理。
具体机构设置如下:1.有限公司设立机械动力管理部门,负责有限公司三、四、五大类和部分六大类机械动力设备的管理工作。
2.各专业分公司设机务科,负责本单位的三、四、五大类和部分六大类机械动力设备及大型机具的管理工作。
3.各项目经理部明确一名副经理分管机械设备,并设一名专(兼)职机械管理员,负责本项目部所有机械设备(含外施队自带、租用)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五章管理的基本任务第五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动力设备管理方针、政策、法令。
各项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定额指标。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技术、经济、组织措施,逐步做到对机械动力设备的部分设计、制造、选型、申请、购置验收、调配、安装、使用、维修、核算、改造。
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综合管理,以最经济的寿命周期费用,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建立健全各级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责任制,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修、安全经济运行,进一步健全一套适合有限公司特点的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七条组织总结推广国内外机械动力设备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机械动力设备的管理水平。
第六章职责范围第八条有限公司机械动力管理部门的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动力设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三、四、五大类和部分六大类机械动力设备的管理细则。
2.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动力设备定额考核指标。
3.负责组织机械动力设备的选型、定型、申报、购置、验收、调配、改造、更新、报废、处理等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新购、新制、改造、大修的机械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5.负责三、四、五大类和部分六大类机械动力设备的各类台帐、技术卡的管理和办理资产调拨验收手续。
6.负责机械动力设备指标的统计,组织分析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类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并按上级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7.负责组织新购、技术革新、改造的机械动力设备鉴定验收、调整和试运转的技术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机械动力设备大修前、后的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机械动力设备的技术档案,并提供修理、保养间隔期。
10.负责贯彻执行机械动力设备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并监督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证制度;强化机械安全管理奖惩工作。
11.负责监督组织调查分析、处理机械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
12.负责组织开展以业务竞赛和红旗设备竞赛为主要内容的评选设备管理优秀(或先进)单位活动。
13.负责编制、审批、下达机械设备大修计划,监督检查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维修、保养情况,控制机械设备大修完成率。
14.负责蒸汽、取暖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建档、安装资质、安全质量审查,申报领取运行合格证工作及检查监督安全运行、水质化验管理工作。
15.负责有限公司三、四、五大类和部分六大类机械动力设备的报废申报鉴定工作。
16.负责组织有限公司机械管理系统岗位人员的现代化技术管理知识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运用等培训工作。
第九条专业分公司机务科的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动力设备管理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根据上级规定制定本单位服务于生产,有利于机械动力设备综合管理的实施规定。
2.负责组织落实、实现本单位机械动力设备的各项定额和考核指标,并根据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3.负责机械设备和大型机具的选型、定型、申报、购置、验收、调配。
改造、更新、报废、处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三、四、五大类和部分六大类机械动力设备的总帐、明细帐、技术卡和资产调拨验收工作。
5.负责本单位新购、改装(造),修竣的机械动力设备技术、资产鉴定验收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定期或定项维修、保养,负责申报和落实本单位机械动力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控制维修费用和大修完成率。
7.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需要建档的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
8.负责组织本单位蒸汽和取暖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监督水质化验工作。
9.贯彻执行机械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程,负责本单位的机械安全管理、事故分析、现场调查、处理上报工作。
10.负责教育本单位全体职工,树立为生产服务的思想和开展红旗竞赛和“爱机标杆”活动。
11.负责组织本单位操作工人、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安全、业务培训工作。
12.参加总公司和有限公司组织的以业务竞赛和红旗设备竞赛为主要内容的评选设备管理优秀(或先进)单位的活动,及各类机械设备检查,组织本单位机械设备的月检查。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专(兼)职机械管理员的职责1.认真执行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各项规定,业务上对有限公司机械动力管理部门负责。
2.负责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械设备(含外施队自带、租用)的管理工作。
建立现场机械设备台帐,每月核对帐目。
做到现场设备配备合理。
帐物相符。
分布准确。
3.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操作工是否持有效操作证上岗,是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进场教育,并收集有关的记录。
4.负责对机械操作者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监督机械操作者对机械进行保养和安全操作。
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确认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每月对现场在用的机械设备(含外施队自带、租用)检查一次,查看机械设备是否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中的有关设备管理要求。
坚决纠正不规范的作业行为,对于不听劝阻、造成机械损坏、发生机械事故的必须追究责任者,有权处以罚款。
5.负责及时收集并整理进人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有关记录,并检查记录的有效性。
6.友生机械事故时,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汇报,不得隐瞒。
第七章管理第十一条机械动力设备的技术更新改造及配套,必须以较先进的设备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
如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新增设备生产利用率达不到60%,不得购置。
第十二条凡购置设备单价20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报告,择优选购的前提下,经逐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三条对工程急需的非标准和国家非定型的机械设备,制造前必须提出报告和设计方案,经上级和有限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制造,制作完毕必须经过试验和规定的考核期及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鉴定合格后,方可列入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机械设备进行改装(造),必须遵循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以改善性能扩大用途,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前提,必须具备较完整的改装(造)设计资料和图纸及技术经济可行性的论证,经有限公司主管机械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凡新购和大修的机械动力设备,按各级规定的权限分别组织到货、修竣后的数量、规格、型号、技术状况、技术资料的验收,并将验收的资料和记录存入机械档案。
第十六条凡属有限公司三、四、五大类和部分六大类固定资产的机械动力设备,必须逐台入帐、立卡、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年终清帐一次。
第十七条凡属有限公司的三、四、五大类和部分六大类机械动力设备报废时,必须由逐级机械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技术人员、资产管理员进行报废鉴定,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机械设备应予以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经不能使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意义的;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大修不如更新合算的;4.属于淘汰机型,无配件供应来源的;5.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强制淘汰的;6.污染环境,达不到国家环保要求的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销帐。
第十八条凡丢失的机械设备,须报保卫系统备案,处理后可销帐。
第十九条锅炉和压力容器使用前必须按市技术监督局和总公司的规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运行使用。
第二十条凡属建档的机械动力设备的出厂原始资料统归有限公司有关部门存档;使用、修理等资料均由资产隶属部门入档查存。
第二十一条凡属有限公司机械部门管理的各类报表,必须按时按规定逐级如实上报,沟通信息,不得隐瞒编造,每季度沟通情况一次。
第二十二条凡租赁机械设备,一律按市场行情确定租赁价格。
第八章使用第二十三条凡新购、修竣、改装(造)、新安装的机械动力设备,必须按照JGJ34—86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试运转等验收工作。
(凡有走合期规定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走合期的规定)并将所有记录资料入档查存。
第二十四条凡大型机械、专用设备实行专人专机、机长负责制;中小型机械实行定人定机,班长(组长)负责制;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严格贯彻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凡在有限公司各单位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含外施队自带。
租用),必须由设备管理人员合理调度使用和定期保养维修,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凡因失保失修造成机械事故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要严肃追究逐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机械动力设备管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试验规程;操作人员必须贯彻技术培训考核上岗操作证制,违章者视情节和损失情况,给予一定行政、经济处罚。
第二十七条凡因选型不当、规章制度不健全、违章指挥、措施不当,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者,要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凡有限公司的机械动力设备必须符合有限公司的规定参加上级和有限公司组织的各类竞赛,有限公司按评比标准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九章保养修理第二十九条认真贯彻执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规定》和《锅炉维修、保养检修制度》及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
大型机械和专用设备实行状态检测,采取定期检修,定向修理。
第三十条机械设备到保养维修期,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保送修,必须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使用管理人员鉴定,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否则,因失保、失修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者,追究责任者的责任。